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doc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docx》由用户(gjxwyhcr)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小 企业 数据 信用 融资 业务 风险 补偿 基金 实施细则
- 资源描述:
-
1、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引导金融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提质增效,根据*,结合*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区管委设立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下简称“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基金限额为5000万元(首期为1000万元),用于对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发生的逾期贷款进行补偿。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合作机构是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参与中小微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开展人民币贷款业务资格;(二)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2、,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按照银保监会关于贷款风险程度的五级分类标准对贷款进行分类,准确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第四条 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包括房地产公司贷款、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和非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第五条 风险补偿基金使用管理遵循政府引导、严格谨慎、规范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六条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职责为:制定完善风险补偿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负责统筹安排风险补偿基金年度预算;审定风险补偿基金安排建议,审核逾期贷款补偿建议;负责风险补偿基金实施监管与绩效考核等。第七条 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单位主要职责为:(一)提出风险补偿基金安排建议,报区地方金
3、融监管局审定。(二)受理、审核各合作机构逾期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设立和管理*区大数据信用融资逾期贷款风险补偿项目库(以下简称“风险补偿项目库”)和*区大数据信用融资逾期贷款清偿项目库(以下简称“逾期贷款清偿项目库”)。(三)对风险补偿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报送补偿资金使用情况、风险补偿项目库管理情况、逾期贷款清偿项目库管理情况和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备案台账(附件1)。(四)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风险补偿基金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对风险补偿基金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五)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拨付风险补偿资金。
4、第八条 合作机构主要职责为:(一)严格执行金融监管部门关于贷款五级分类的有关规定,保证贷款风险分类准确、信息完整。(二)负责贷款项目的管理,向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单位报送大数据信用融资贷款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对报送贷款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三)建立贷款项目风险补偿预警机制,对逾期贷款,及时沟通通报风险状况。(四)配合开展相关审计、监督、绩效评价工作。(五)其他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章 资金管理及补偿条件第九条 风险补偿基金通过区财政预算安排,首期出资金额为1000万元,后续额度增加根据业务规模、风险补偿基金结余等相关因素测算确定,适时增加风险补偿基金预算。第十条 风险补偿基金委
5、托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作为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单位需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专用账户,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封闭运行,不得将风险补偿基金混同为担保金使用,风险补偿基金账户利息收入用于补充风险补偿基金。第十一条 对逾期贷款的风险补偿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追索后已返还部分不计入偿付总额度。企业贷款发生逾期的金额占业务总贷款余额的比重超过5%,暂停新增业务(已开展和已进入银行放款审批流程的业务不受影响),由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征信服务机构、合作机构和融资担保公司四方共同研判风险,确定下一步工作方案。第十二条 本细则所指风险补偿对象为中小微企业大数据信用融资业务合作机构,补偿条件为:(一)形成该笔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