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淀粉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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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铃薯 淀粉 补贴 措施 期终 复审 国内 生产者 调查 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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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贸易救济调查局Trade Remedy and Investigation BureauMinistry of Commerce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马铃薯淀粉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马铃薯淀粉反补贴措施期终复审国内生产者调查问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发布 2022 年第 23 号公告,决定自 2022 年 9 月 16 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复审调查产品范围是 2011 年第 54
2、号公告公布的反补贴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被调查产品现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1081300。现向你公司发出调查问卷,请于本问卷发出之日起 37 日之内日之内将答卷回复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2 号 100731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进口调查四处电话:(86)1065198194;65198474传真:(86)10651981722应诉企业情况应诉企业情况应诉企业名称:(中文)(外文)3应诉企业法定代表人:应诉企业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E-Mail 地址:地址:案件联系人姓名:职务:案件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3、:指定的代理律师事务所:指定的代理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代理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答卷送达时间:答卷送达时间:年 月 日4申 明 书本公司申明,这份答卷所提供的信息是完整、准确和有依据的,本公司知道所提供的信息将由商务部进行查证核实,并同意商务部及其授权工作人员在本次反补贴期终复审调查和裁决中使用。如果不同意上述内容,请在下面说明。特此申明。(公司盖章)被授权的联系人签名 所在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地址 日期 5目录第一部分定义与答卷要求.6一、问卷说明.6二、答卷具体要求.6三、本问卷相关定义.10第二部分公司基本情况.11第三部分同类产品情况.17第四部分 经营和
4、相关信息.19第五部分 财务和相关信息.31第六部分 被调查方出口能力信息.40第七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436第一部分定义与答卷要求第一部分定义与答卷要求一、问卷说明一、问卷说明本问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 的规定,为调查与裁定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是否可能导致补贴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而制定的。本案被调查产品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是原反补贴措施所适用的产品,与商务部 2011 年第 54 号公告中的产品范围一致,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11081300。二、答卷具体要求二、答卷具体要求请你公司按
5、照下述要求答卷:1.任何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当如实回答本调查问卷并接受相关核查,不得作虚假陈述。若拒绝提供资料,或不如实反映情况,或不能在商务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的形式或方式填写本问卷和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完整、有错误,导致有关信息不能使用,在回答本问卷之前,请认真阅读答卷要求,并按照答卷要求准确完整地回答在回答本问卷之前,请认真阅读答卷要求,并按照答卷要求准确完整地回答7或提供的资料无法查证核实,或有其它严重妨碍调查的行为,商务部可以在已有或其它可获得资料基础上做出产业损害裁定。依照上述方法做出的裁定可能对你公司不利。2.商务部将充分考虑利害关系方对其提交的特定信息进行保密处理的
6、合法权利,同时商务部依法保护利害关系方了解相关信息的权利。任何本质上具有机密性质的信息(如由于信息的披露将导致其他竞争者实质性获利或对信息提供者或来源者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利害关系方要求作为保密处理的信息,如利害关系方提出正当理由,商务部将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此类信息未经提供方特别允许不得披露。利害关系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应书面说明申请保密的理由,并同时提供此类信息的非保密概要。对答卷中申请保密处理的信息,公开版本应当逐项说明保密理由,并提供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该概要将公开并供其他利害关系方查阅。非保密概要应当足够详细,保证其他利害关系方能够合理理解保密信息的实质内容。在特殊情形下,并在征得商
7、务部同意后,利害关系方才可以不提交特定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但仍须提交一份合理、充分的书面说明,逐项说明保密信息无法摘要的原因。提供非保密概要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对数据进行指数化处理或注明数据区间,对文字信息进行摘要和概括等。商务部将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非保密概要进行审查,各利害关系方可对非保密概要内容进行评论。对未能合理反映保密信息实质内容或缺乏无法摘要的合理、充分原因的,商务部将告知该利害关系方限期补正一次。如果商务部认为利害关系方的保密申请缺乏正当理由,且利害关8系方不愿公开信息或授权以概要的形式公开信息,则商务部在裁决时可以不采用此类信息。3.依以上原则,本调查问卷答卷应同时提交保密版本和
8、公开版本。保密版本应为含包括保密信息在内的所有信息的完整答卷;公开版本应为包括公开信息和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的答卷。公开版本和保密版本应分别在答卷首页上注明。公开版本答卷中未申请保密处理的部分应与保密版本答卷对应部分完全一致。4.答卷时,如果某些项目不能完全说明,可另单独附纸说明,作为回答本问卷的组成部分。附纸说明的内容应清楚列明与问卷相对应的具体问题序号。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完成,无法译成中文的特殊文字除外。书面答卷两个版本应各提供一份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所有答卷均须妥善装订成册,并在答卷正文和附注上按顺序连续标上页码。对你公司提供的书面答卷,请分别提供用 PDF 版本和 WPS 版本制
9、作的光盘或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可接受的其他电脑载体。所有数据表格应分别提供 PDF 版本和 WPS 表格。签字页需以扫描的方式提供 PDF 版本。另外,原始文件不是可编辑文档的,如:发票、提单等交易证明文件,只提交 PDF 格式文件即可。光盘中的内容应当与答卷中的格式保持一致。应当提供 2 份光盘。商务部有权通过发放补充问卷或其它方式进一步搜集与本次调查有关的信息和资料。5.答卷必须使用印刷体简体中文形式。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只接受以中文形式提供的证据和材料。如果原件是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按照外文原文的格式翻译)并附外文原文或复印件。6.在回答问题前,应仔细阅读问题。在回答问题时,应首先
10、列出9问题题目,然后在题目下直接回答。如该问题不适用于你公司,请明确写明“本问题不适用本公司”并说明理由。7.请你公司按照本案公告当中所列明的被调查产品的范围回答本调查问卷的所有问题。如你公司对该产品范围存在异议,则应在本调查问卷第二部分“被调查产品”中做出说明并提供详细的证据。8.请指明你公司在答卷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来源及具体出处,并提供该来源及出处的复印件。如果来源于网站,请提供该网站的截屏。9.请你公司按照问卷中要求的度量标准、货币名称进行填报,如在答卷中所使用的度量标准、货币名称与问卷要求不同,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换算标准。10.你公司应按照问卷要求提供与答卷有关的合同等销售单证、财务报
11、表、会计记录和其它文件。你公司应保存并整理好支持答卷中所提供信息的所有证据和材料,以备核查。11.在填制本调查问卷中的相关表格时,如涉及计算,则你公司应在提供的表格中保留计算公式。如不保留计算公式,则视为答卷不完整。12.你公司的答卷通过律师代理递交答卷的,应当委托中国执业律师代理呈送并由代理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在答卷中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该代理律师有效的执业证书复印件。13.请在本调查问卷答卷提交截止当日17:00(北京时间)以前将答卷寄至或直接送至本问卷首页所列的地址,同时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分别提交 PDF版本和 WPS 版本的电子版答卷。商务部贸易救济调
12、查局以收齐书面答卷和“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提交的电子版答卷的日期为答卷10提交日期。14.在本问卷中如未明确指出提供资料的期间,应理解从 2018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期间。15.请你公司完整保留回答本问卷的工作底稿和有关文件,以备商务部实地核查。16.你公司与答卷有关的情况及证据若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商务部并补充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商务部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三、本问卷相关定义三、本问卷相关定义1.被调查产品:被调查产品:指本案中调查机关所确定的受本次反补贴期终复审调查的进口产品。2.同类产品:同类产品:指国外生产商生产的与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如果不存在
13、相同产品时,则为在特性上最为相似的产品。3.中国同类产品:中国同类产品:中国生产的与被调查产品相同的产品,或如不存在相同产品时,则为在特性上最为相似的产品。4.关联方:关联方:在以下情况下,两者应被视为关联方:(1)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2)两方直接或间接被一第三方控制;(3)两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一第三方,且有理由认为两方因为存在这种共同控制关系而导致其行为不同于无任何关系的其它人。如一方在法律上或经营上处于限制或指导另一方的地位,前者即应被视为控制后者。5.答卷截止日期:答卷截止日期:指应当送达商务部的最后日期。6.调查期:调查期:期终复审产业损害调查的时间段,通常为期终复审立案调查开始
14、前的三至五年(为了对比分析反补贴措施实施前后的产业变化情况,调查机关可能要求企业提供调查期前一年的数据信息)。产业损害调查期产业损害调查期: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11第二部分公司基本情况第二部分公司基本情况你公司回答本部分内容的联系人 所在部门 职务 电话 1.你公司是否在调查期间内生产过与被调查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你公司是否在调查期间内生产过与被调查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否(请在申明书中签字,并立即把这一页答卷及申明书寄回商务部)()是(请仔细阅读说明,在申明书中签字,完成所有的问卷,把全部答卷寄回商务部)2.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进口过被调查产
15、品?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进口过被调查产品?否()是()请尽快与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联系领取中国进口商调查问卷或登录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站和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下载问卷填报。3.你公司是否支持本次反补贴期终复审调查?你公司是否支持本次反补贴期终复审调查?()否 ()是 ()无立场请简述理由。4.请说明你公司注册资本、经济性质、行业类别、减免税类别等情况,并提供你公司关联公司结构图。125.你公司是否是上市公司?否()是()填写以下内容:证券交易所名称:股票名称及交易代码:如你公司并非上市公司,但并入到母公司的上市板块中,请说明母公司的公司名称、证券交易所名称、股票名称及交易代码以及你公司何时被并
16、入到母公司的上市板块中。6.请填写你公司的所有者或 10 个最大的股东以及投资比例的有关资料(不足 10 个按实数填)序号投资人名称投资比例投资方式地址联系电话123456789107.如果你公司的所有者和投资者中有国外(或地区)企业或自然人,请填写其中 5 个持股最多的企业或自然人的有关资料(不足 5 个按实际数填)。序投资人名称投资投资地址联系电话13号比例方式123458.调查期内,你公司的所有者或股东有无变化?无()有()请说明变动情况。9.调查期内,你公司有无中国或国外(地区)的关联方生产被调查产品或同类产品?无()有()填写以下内容: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与你公司关联关系说明10.请
17、提供你公司及中国外关联方关于涉案产品(包括被调查产品与同类产品)的未来生产经营计划。11.调查期内,你公司或你公司中国关联方是否从被调查国家(地区)从被调查国家(地区)进口被调查产品,或国外关联方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无()14有()填写以下内容:表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与你公司关联关系说明表二:期 间金额数量平均价格(请注明贸易条件等)产品用途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1 年 1-3月2022 年 1-3月12.调查期内,你公司或你公司中国关联方有无从被调查国(地区)以外的其他国家(地区)进口同类产品,或国外(地区)关联方向中国出口同类产品?无()有()填写以下
18、内容:表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与你公司关联关系说明表二:15期 间金额数量平均价格(请注明贸易条件等)产品用途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1 年 1-3月2022 年 1-3月13.请提供你公司及中国外关联方关于涉案产品的未来进出口计划(包括你公司和中国关联方被调查产品的进口计划、中国同类产品的出口计划;国外(地区)关联方进口中国生产的同类产品的计划、出口被调查产品/其它同类产品的计划)。14.请提供一份你公司内部组织机构设置的图表。图表中应列明从事同类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等各环节的所有部门。15.客户情况。请按照下表格式分别列表说明 2018 年、2019 年、
19、2020 年、2021年、2022 年 1-3 月你公司同类产品的 10 个购买量最大的客户的名称和地址,请提供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及每个客户购买同类产品的数量(请按购买量大小顺序填写)。单位:吨客户名称联系人地址、邮编、电话购买量客户性质(分销商或最终用户)121634567891017第三部分同类产品情况第三部分同类产品情况你公司回答本部分内容的联系人 所在部门 职务 电话 16.提供你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的说明资料,包括名称、物理和化学特性、用途、消费者评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并提供产品说明书或宣传手册。17.请说明调查期内你公司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和调查期之前相比的差异,主要是产品自身的
20、物理化学性质、产品设计、生产流程和营销等方面的差异。18.请简述你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与进口被调查产品之间在产品特性(包括物理特征和化学特性,产品外观、包装)、产品质量、用途、生产(包括使用的材料及生产装置、工艺)、销售条件和销售渠道、产品规格或型号范围、运输条件、消费者认知等方面是否相同?并请逐一说明。19.请说明调查期内你公司同类产品的生产设备、装置情况及生产工艺过程(请附生产流程图)。20.请说明生产同类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名称、并按下表提供各自的单位定额及实际消耗指标。材料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1 年 1-3 月2022 年 1-3 月1821.(
21、1)调查期内,你公司是否发生过与同类产品生产有关的开设新工厂、迁址、扩建、收购、合并或关闭等情况?否()是()提供上述变化的时间、原因、状况和对同类产品生产的影响。(2)调查期内,你公司在同类产品生产方面是否取得过重大技术进步或创新?否()是()请详细说明。(3)调查期内,你公司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在中国同行业中是否具有优势?与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相比有无差距?无()有()请详细说明。22.请说明,同进口的被调查产品相比,你公司同类产品的销售渠道是否相同或类似?具体的销售渠道都有哪些?23.请你公司说明,在调查期内,你公司同类产品在中国销售的地理区域都有哪些?与进口被调查产品相比,销售的地理范
22、围是否有显著不同?如有,请说明。24.请你公司说明,在调查期内,你公司同类产品在中国的销售是否有明显的时间分布特点?与进口被调查产品相比,是否是同时或近似同时在中国市场进行销售。25.你公司客户在考虑采购该产品时,通常要考虑哪些主要因素?决定采购不同来源的进口被调查产品,或采购国内生产的产品,价格是否是最主要的因素?如有其它因素,请按重要性从强到弱排序名称单位定额实际耗用单位定额实际耗用单位定额实际耗用单位定额实际耗用单位定额实际耗用单位定额实际耗用19列出,并简要说明。20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经营和相关信息经营和相关信息你公司回答本部分内容的联系人 所在部门 职务 电话 26.你公司内部(例如
23、,在企业的内部计划书内)有没有对反补贴税取消之后的公司经营和组织情况进行过讨论、预测乃至制定相应的调整计划?如有,请简述上述讨论,并提供与上述讨论有关的书面材料。27.请说明调查期内,你公司同类产品的产能、产量与调查期前一年相比是否得到回升?是否有计划在中国或国外(地区)继续增加生产能力?如果取消反补贴措施,该产能增加计划是否会受到实质性影响?请附随本问卷提供有关书面文件。28.在调查期内,你公司生产同类产品的同时,是否还生产其它产品?否()是()请提供同类产品的各项指标占全部产品总指标的比重。期间产量%销量%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销售成本%销售收入%销售毛利润%2018 年2019 年20
24、20 年2021 年2021 年1-3 月212022 年1-3 月注:比重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如 12.3456%。销售毛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1(1)产量比重(%)=同类产品产量/企业生产全部产品产量(包括同类产品)100%(2)同类产品产量=第 50 题中的同类产品产量。2(1)销量比重(%)=同类产品销量/企业销售全部产品数量(包括同类产品)100%(2)同类产品销量=第 51 题中的“总销售量”。企业销售全部产品数量中应包括国内销售和出口两部分,其中含有同类产品国内销数量和出口数量。3(1)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比重(%)=同类产品生产成本/企业生产全部产品生产成本(包括同类产品)
25、100%这里同类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指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企业生产全部产品生产成本(包括同类产品)指完工或未完工产品的生产成本。(2)同类产品生产成本(或制造成本)=第 56 题的“单位生产成本”。4(1)销售收入比重(%)=同类产品销售收入/企业销售产品全部收入(包括同类产品)100%。(2)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第 53 题中的“总销售收入”;企业销售全部产品收入(包括同类产品)应等于审定后的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5(1)销售毛利润比重=同类产品销售毛利润/企业销售产品全部毛利润(包括同类产品)100%。(2)同类产品销售毛利润=同类产品销售收入-同类产品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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