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2023年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PPT讲义).doc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学习解读2023年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PPT讲义).docx》由用户(小溪河)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习 解读 2023 铁路 产品认证 管理办法 PPT 讲义
- 资源描述:
-
1、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讲义)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统一推行的铁路产品认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国家铁路局科技与法制司共同组织对原铁道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本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第一部分:办法的出台背景1.管理思路调整。管理办法2012年发布时,未统一制定认证规则和认证标志。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化,铁路产品已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取消,需对运输企业采购、使用铁路产品的强制性条款进行调整
2、。本次修订将铁路产品认证明确为国家统一推行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国推认证”),统一发布认证目录、认证规则和认证标志。2.机构改革和职能、法规调整。2013年原铁道部机构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成立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分别承担政府的安全监管职能和铁路运输企业职能。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认监委职责划入市场监管总局,对外保留牌子。管理办法依据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已变更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为此,管理办法的发文主体、相关职责、法规依据等内容需进行调整。第二部分:办法的修订内容本次修订主要按照国推认证的管理方式修改相关表述。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分总则、机构和人员资质、认证实施、认证证书和认证标
3、志、监督管理、认证结果采信和附则共七章。主要修改内容如下:1.修改法规依据,取消强制使用要求。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修改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取消“依法取得认证后,方可在铁路领域使用”“获证产品被注销、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铁路产品使用单位不得继续采购该产品”等强制使用要求。2.修改机构资质与管理要求,明确认证机构主体责任。增加从事铁路产品认证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的机构由认证机构签约管理,要求认证机构与检测机构通过签约明晰法律责任。3.简化认证实施技术内容。鉴于不同铁路产品的产品特点、生产过程、运用情况存在差异,不再具体表述认证实施相关技术内容,将在产品认证规则中具体规定。4.统一规定认证目录、认证
4、规则、认证标志。明确“铁路产品认证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铁路局发布” “认证规则由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发布”“获得铁路产品认证的产品按认证规则要求加施统一的铁路产品认证标志”,并发布铁路产品认证标志式样。5.明确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开展对铁路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铁路监管部门依据职责加强对获证铁路产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6.推动认证结果采信。增加“国家铁路局、市场监管总局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应用单位优先采购和使用获得认证的铁路产品,服务交通强国、质量强国建设”“各级铁路监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动铁路产品认证工作,营造有利于产业发展
5、的良好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在铁路行业推行一次认证,多方采信。7.调整发文主体。由原铁道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调整为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铁路局联合发布。第三部分:办法的全文学习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产品认证工作管理,保障铁路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的铁路产品是指直接关系铁路运输安全的铁路专用产品。第三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共同推行统一的铁路产品认证制度,组织推动铁路产品认证工作,依据各自职责对铁路产品认证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推动认证结果采信。第四条铁路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