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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全国2015年4月自学考试05680婚姻家庭法试题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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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5401610
  • 上传时间: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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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全国 2015 自学考试 05680 婚姻家庭 试题答案
    资源描述:

    1、全国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婚姻家庭法试题课程代码:05680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1、下列关于婚姻家庭形态表述正确的是(B)A、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B、群婚制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家庭形态C、一夫一妻制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D、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开始在形式上趋向于两性平等2、同源于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属于(B)A、直系血亲B、旁系血亲C、直系姻亲D、旁系姻亲3、我国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主要婚姻形式是(D)A、买卖婚B、掠夺婚C

    2、、赠与婚D、聘娶婚4、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甲与其外甥乙之间是(D)A、二亲等的直系血亲B、三亲等的直系血亲C、二亲等的旁系血亲D、三亲等的旁系血亲5、在甲乙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以自己的名义为赡养其父母向丙借款2万元,离婚时该债务应认定为(C)A、甲的个人债务B、乙的个人债务C、夫妻共同债务D、甲的父母的债务6、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如果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则其婚姻关系应持续(C)A、1年以上B、3年以上C、5年以上D、10年以上7、近现代各国父母子女关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是(C)A、家父权B、夫权C、亲权D、继承权8、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未

    3、成年子女同生父母的关系(A)A、自行恢复B、由法院判决是否恢复C、经登记后恢复D、不能恢复9、下列关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表述错误的是(D)A、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是无条件的B、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扶养是有条件的C、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无条件的D、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有条件的10、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涉外扶养法律适用表述正确的是(A)A、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B、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C、适用扶养人和被扶养人协议选择的法律D、适用一方当事人住所地法律11、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1994年2

    4、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结婚实质要件补办结婚登记的,其婚姻关系的效力(B)A、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时起算B、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C、从双方共同生活时起算D、从双方举行婚礼时起算12、“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体现了我国婚姻法中的(B)A、婚姻自由原则B、男女平等原则C、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D、一夫一妻原则13、甲与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甲后悔与乙结婚,如果甲要解除与乙的婚姻关系,应采取的方式是(C)A、宣告婚姻无效B、调解C、离婚D、撤销结婚登记14、实行收养

    5、制度的首要目的是(A)A、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B、保障收养人的合法权益C、满足无子女夫妻的愿望D、保障计划生育原则的实现15、我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满足的年龄条件是(A)A、年满30周岁B、年满35周岁C、年满40周岁D、年满45周岁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纸”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少涂或未涂均无分。16、下列关于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救助措施,表述正确的有(ABCD)A、救助措施的主体是法律规定具有救助义务的机构B、救助措施的目的和功能主要在于及时阻止婚姻家庭违法行为C、救助措施主要

    6、有劝阻、调解和制止等D、救助措施的适用一般以婚姻家庭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提出请求为前提17、当代许多国家在法律上对亲属的基本分类有(BCD)A、宗亲B、配偶C、血亲D、姻亲18、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有(ABD)A、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本人的结婚证C、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D、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19、近现代法律规定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立法根据主要有(ABC)A、遗传学原理B、优生学原理C、婚姻伦理道德D、婚姻家庭的文化教育功能20、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人身关系包括(ABCD)A、夫妻姓名权B、夫妻人身自由权C、婚姻住所决定权

    7、D、夫妻计划生育义务21、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时确定子女抚育费数额应考虑的因素有(ABC)A、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对抚育费的实际需要B、父母双方的实际负担能力C、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D、抚养子女一方的实际需要2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AC)A、生父母和婚生子女关系B、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C、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关系D、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23、以下属于非婚生子女的有(AB)A、甲乙未婚同居所生的子女B、已婚妇女甲与情人丙所生的子女C、婚姻期间受孕离婚后出生的子女D、婚前受胎结婚后出生的子女24、我国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

    8、错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包括(ABCD)A、现役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B、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C、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恶习、屡教不改D、现役军人有其他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行为25、我国婚姻法规定弟、妹扶养兄、姐的条件有(ABCD)A、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B、弟、妹有负担能力C、兄、姐缺乏劳动能力D、兄、姐缺乏生活来源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26、配偶答: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互为配偶。27、强制认领答: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不主动地自愿认领时,由有关当事人诉请法院予以判决强制认领的方式。28、家庭答:主要以婚姻关系、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

    9、的、包含一定范围的亲属在内的社会生活单位。29、拟制血亲答: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关系,经依法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故已称法亲或准血亲。30、婚姻自由答: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6分,共12分)31、简述我国婚姻法中婚姻无效的法定原因。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1分)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哦的;(1分)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1分)未达到法定婚龄的。(1分)对无效婚姻的认定,

    10、应以法定的无效婚姻的存在为依据,如果当事人在结合当时具有婚姻无效的原因,在无效原因消失后,不得再宣告该婚姻无效。(2分)32、简述我国婚姻法中约定财产制的内容和形式。答: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夫妻可以约定一方或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2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归各自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2分)夫妻约定财产制只能采用书面形式。(2分)五、论述题(14分)33、试述亲权内容中的人身照护权。答:亲权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可分为人身照护权和财产照护权,其中人身照

    11、护权是指父母对子女人身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包括:保护和教育权。(1分)保护,是指预防和排除危害,以谋求子女身心的安全,保护为消极作用。教育,是指父母教导子女,以谋求子女的身心健全成长,教育为积极作用。(2分)姓氏决定权。(1分)子女的姓氏是身份的标志,从各国立法看,子女姓氏通用的原则有两个,一是婚生子女以父母的婚姻姓氏为姓氏,非婚生子女以生母的姓氏为姓氏;二是婚生子女的姓氏可以随父性,也可以随母姓,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时,由监护机关指定。(1分)住所指定权。(1分)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居所享有指定权,子女不得随意离开父母指定的居所,另住他处。(1分)交还子女请求权。(1分)亲权人对于不法扣

    12、留、拐卖未成年子女而使其脱离父母之人,有请求交还子女的权利。(1分)身份行为的代理权和同意权。(1分)根据各国民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意思表示;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法律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行为代理权和同意权表现在:第一,身份行为的代理权,须以法律上有特别规定者为限;(1分)第二,对于未成年子女身份行为(订婚、结婚、协议离婚)的同意权,还包括协议终止收养关系的同意权;(1分)第三,身份事项的决定或同意权;(1分)第四,身份上的诉讼行为的代理权。(1分)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34题8分,第35题16分,共24分)34、甲(男)与乙(女)相识后在一起

    13、同居生活,由于二人大学毕业刚参加工作,收入较少,经常因为日常开销,生活琐事等问题争吵,一年后二人解除了同居关系。在解除同居关系时,乙已怀孕5个月。两年后,乙带一女孩丙找到甲,称丙是甲的亲生女儿,要求甲支付丙的抚育费。甲认为其与丙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拒绝了乙的要求。乙以丙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甲和丙的父女关系,判令甲承担丙的抚育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乙向法庭出具了怀孕和生产期间的医院病历材料,同居期间租住房屋的房东和邻居也出庭作证,证明甲乙同居和乙怀孕的事实;甲虽确认证人证言和书面证明的真实性,但不确认丙系其女儿。为此,乙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法院予以准许,但遭到甲的拒绝。根

    14、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甲拒绝亲子鉴定的情况下,甲与丙的关系如何确认?答: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一方当事人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2分)本案中,甲虽然拒绝亲子鉴定,但是乙所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丙是在甲乙同居期间怀孕所生,因此法院可以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确认甲丙之间的父女关系。(3分)(2)甲是否应当承担丙的抚育费?答:甲应承担丙的抚养费。(1分)虽然丙是甲的非婚生子女,但我国在婚姻法第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

    15、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因此甲作为丙的生父有义务负担丙的抚育费。(2分)35、甲(男)和乙(女)于2005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居住在甲于2004年3月购买的商品房内。2007年4月乙生一男孩,甲劝乙辞去工作在家好好养育孩子,乙考虑到甲收入较多足够一家人生活,遂辞去工作。2008年2月甲的父亲因病去世,留有遗嘱,指明将本市绿洲小区内住房一套留给甲,该房屋价值人民币60万元。甲每日早出晚归,忙于工作,乙认为甲对自己漠不关心,经常与甲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淡漠。乙于2010年8月向法院起诉离婚,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感情不稳定,现感情已破裂,要求离婚,孩子由她抚养并要求甲承担抚育费,同时要求依法分

    16、割夫妻共同财产。乙认为她与甲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和甲继承的绿洲小区的住房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还提出因其已辞去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要求甲给予经济帮助。甲同意离婚,也同意负担孩子的抚育费,但不愿给予经济帮助。在离婚诉讼期间,乙的母亲去世,留有价值30万元的古董一件,但未留遗嘱,乙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1)甲与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答:甲与乙婚后共同居住的房屋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为甲的个人财产。(2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个人特有财产,该房屋为甲婚前购买,因此属于甲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2

    17、分)(2)甲继承的绿洲小区的住宅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答:甲继承的绿洲小区的住房是甲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分)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甲的父亲去世时,留有遗嘱,指明将该房屋留给甲,因此该房屋为甲的个人财产。(2分)(3)乙继承的古董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答:乙继承的古董是夫妻共同财产。(2分)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乙的母亲去世时未留有遗嘱,因此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分)(4)对乙提出的要求甲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法院能否予以支持?答:对乙提出的要求甲给予经济帮助的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分)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乙在生育儿子后就辞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因此在离婚时甲应给予乙适当经济帮助。(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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