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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2019年10月自学考试00257票据法试题及答案.doc

  • 上传人(卖家):学习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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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2019 10 自学考试 00257 票据法 试题 答案
    资源描述:

    1、全国2019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票据法试题课程代码:0025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1、票据权利属于(A)A、债权B、物权C、商品权D、人格权2、引起票据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是(C)A、票据预约协议B、承兑协议C、票据行为D、资金关系3、具有信用功能的票据是(B)教材中找不到答案A、支票B、商业汇票C、银行汇票D、银行本票4、甲为了支付买卖合同中的货款向乙签发支票,体现的是(C)A、票据资金关系B、票据预约关系C、票据原因关系D、票据保证关系5、我国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是(B)A、民法总则B、票

    2、据法C、证券法D、商业银行法6、属于票据权利的是(A)A、请求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B、请求付款人承兑C、本票申请人请求银行出票D、失票人请求持票人返还票据7、一份商业承兑汇票出票日2016年9月5日,到期日2017年3月1日。如果持票人提示承兑,应当在(B)A、2016年10月5日前B、2017年3月1日前C、2018年9月5日前D、2019年3月1日前8、一份银行汇票出票日是2017年1月9日,其提示付款期应是(A)A、2017年2月9日前B、2017年3月9日前C、2017年7月9日前D、2018年1月9日前9、关于票据行为的性质,我国票据法采用(C)A、单数契约说B、复数契约说C、单方行为

    3、说D、人格说10、关于我国票据法对票据权利能力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B)A、自然人无票据权利能力B、自然人均有票据权利能力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票据权利能力D、有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有票据权利能力11、属于票据代理的情形是(C)A、为帮甲向乙支付货款,丙以自己印鉴签发支票给乙B、甲将印鉴交给乙,委托乙开出支票,乙以甲的印鉴签发支票C、丙以自己印鉴签发商业汇票给乙,注明受甲委托为甲出票D、甲将资金交给银行委托银行签发本票,银行以自己名义开出本票12、空白票据是指(D)A、尚未填写的空白票据用纸B、已填写但出票人尚未签章的票据C、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有空白的票据D、出票人已经签章,其他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4、有空白的票据13、用盗取的印章签发支票,此行为在票据法上构成(D)A、票据欺诈B、票据侵权C、票据行为无权代理D、票据伪造14、以不易察觉手法改动他人出票的票据付款日期,此行为构成(D)A、票据行为无权代理B、票据更改C、票据伪造D、票据变造15、我国票据法对票据抗辩采取(D)A、积极鼓励原则B、只允许物的抗辩原则C、积极限制方法D、消极限制方法16、一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于2017年3月1日汇票到期日提示付款被拒绝,其行使追索权的时间应该在(C)A、2017年3月11日前B、2017年6月1日前C、2017年9月1日前D、2019年3月1日前17、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的发生原因是(A)A、超过票

    5、据权利时效B、票据被除权C、票据被拒绝承兑D、票据被拒绝付款18、汇票出票人的责任是(B)A、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B、担保承兑和付款C、提供票据保证D、确保票据有效19、属于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A)A、出票日期B、付款日期C、背书日期D、承兑日期20、属于形式背书的是(D)A、空白背书B、禁止转让背书C、无担保背书D、质押背书21、一份汇票出票人为甲,承兑人为乙,收款人为丙,背书人依次为丙、丁、甲,戊为最后被背书人,票据到期被拒绝付款。关于戊的票据权利,说法正确的是(D)A、戊可以对甲、乙、丙、丁追索B、戊对甲、乙的权利期限相同C、戊对甲、丙、丁的权利期限相同D、戊对丙、丁无追索权22、

    6、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是指(B)A、商业本票B、银行本票C、企业本票D、个人本票23、必须提示承兑的汇票是(B)A、未记载到期日的汇票B、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C、定日付款汇票D、出票后定期付款汇24、一份汇票出票人为甲,记载付款人为乙,收款人为丙,汇票未承兑,丁在汇票上记载“保证”并签章。被保证人是(A)A、甲B、乙C、丙D、丁25、作为票据法意义上付款的情形是(A)A、汇票承兑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B、持票人向票据转让人要求清偿,票据转让人向其支付票据金额C、汇票被拒绝付款,持票人向出票人追索,出票人支付票据额D、汇票被拒绝付款,持票人向票据保证人要求清偿票据保证人支付票据金额26、属于付款人的

    7、形式审查义务的是(B)A、审查票据流转过程原因关系真实性B、审查背书是否连续C、审查持票人是否恶意取得票据D、审查背书人签章真实性27、持票人被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后应将被拒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或票据各债务人,通知的时间是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B)A、2日内B、3日内C、4日内D、10日内28、关于被拒绝付款后持票人行使追索权,说法正确的是(C)A、持票人应在被拒绝付款的30日内行使追索权B、持票人应首先向直接前手行使追索权C、持票人应提供、出示拒绝付款的证明D、追索权应以诉讼方式主张29、一份本票出票日为2017年3月10日,提示付款期结束于(B)A、2017年4月1

    8、0日B、2017年5月10日C、2017年9月10日D、2019年3月10日30、一份支票出票日为2017年1月11日,持票人于2017年1月25日提示付款。对此正确的说法是(D)A、票据失效,付款人不应付款B、票据有效,但付款人不得付款,由出票人承担票据责任C、票据有效,如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票据金额,付款人不得拒绝付款D、票据有效,付款人可以付款,也可以不付款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31、有价证券的特征包括(ABD)A、是一种权利凭证B、具有财产价值C、不记名D、具

    9、有流通性E、权利与凭证不可分离32、不需要记载付款人的票据有(CE)A、银行承兑汇票B、商业承兑汇票C、银行汇票D、支票E、银行本票33、属于票据行为的有(DE)A、提示承兑B、提示付款C、委托收款D、背书E、出票34、票据行为的解释原则包括(BCD)A、目的解释原则B、文义解释原则C、外观解释原则D、有效解释原则E、有利于相对方解释原则35、属于对物的抗辩的事由有(ABCDE)A、票据金额大小写不一致B、收款人有修改C、出票人只有公章,未有个人签章D、出票人作了禁转记载E、票据未到期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36、简述票据原因关系与票据关系的联系。答:(1)票据债务人

    10、可以基于票据原因关系中的抗辩事由对抗票据债权人。(2分)(2)票据债权人无对价取得票据权利的,其地位不优于前手。(2分)(3)据债务的履行,使票据原因关系消灭。37、简述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答:(1)持票人须从无票据处分权人处受让票据权利(2)当事人依据票据法规定的转让(3)受让人在取得票据权利时无恶意或(4)受让人须给付对价(注:每点1分,全部答对得满分)38、简述票据行为要式性对票据行为的要求。答:票据行为必须按照票据法规定的方式进行。(2分)以书面方式在票据凭证上记载。(1分)按一定的款式作出。(1分)行为人未按照票据法的求记载的,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1分)39、简述票据法规定

    11、票据时效的立法理由。答:(1)票据关系属于商事关系,商事交易及流转要求迅捷,应采取短期时效制度。(2分)(2)票据债务人所承担的责任较一般民事义务重故宜采取短期时效制度,使债务人尽早摆脱责任。(1分)(3)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票据法均采取票据短期时效制度。(2分)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0分。40、试述票据保证与民法保证的区别。答:(1)行为的性质不同。(1分)民法上保证是方法律行为保证人与债权人只有订立保证合同,保证关系始能成立。票据保证则是一种方法律行为,只要保证人依法定方式独立为保证意思,无须与票据债权人达成合意。(2分)(2)行为的效力不同。(1分)包括:票据保证有独立性和无因性,如

    12、被保证人的债务因实质要件欠缺保证人仍须承担保证责任,只有在形式要件欠缺时才可免责,而民法保证有相对独立性而无无因性。(1分)因票据行为的效力不受实质要件的影响,故票据被保证人可用于抗辩的事由,票据保证人不得借以对抗票据权利人,即不得行使抗权,而民法保证中不存在此种情形即主债务人能抗辩的事由,保证人也都能行使。(1分)票据保证中无先诉抗辩权存在,而民法保证中因区分一般和连带保证,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无果前可拒绝债权人的请求。(1分)票据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即形成共同保证的,所有保证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而民法的共同保证,保证人可约定不承担连带责

    13、任。(1分)票据保证人为清楼后取得票据而享有追索权,可向票据承兑人、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进行追索,而民法保证为清偿后应根据与保证人之的关系而确定是否有求偿权,如有求偿权也仅得向主债务人行使。(1分)此外,二者在适用时效等方面也不同。(1分)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41、案例:一份汇票出票人和付款人为甲,收款人为乙,背书人依次为乙、丙、丁,最后被背书人为戊。戊将乙的背书划去。问题:(1)戊的行为构成票据上什么行为?(2)此行为作出后票据是否还有效?(3)戊是否还能对乙主张票据权利?(4)戊是否还能对甲丙丁主张票据权利?为什么?答:(1)戊的行为构成票据上什么行为?戊的

    14、行为构成票据涂销。(2分)(2)此行为作出后票据是否还有效?票据有效。(1分)戊是票据权利人,有权免除他人票据债务。(1分)(3)戊是否还能对乙主张票据权利?不能。(1分)戊已做涂销,免除了乙的票据责任(1分)(4)戊是否还能对甲丙丁主张票据权利?为什么?戊有权对甲主张票据权利。(1分)甲是出票人和付款人,是在乙之前的票据债务人,涂销并没有免除甲的票据责任。(1分)戊无权对丙,丁主张票据权利。(1分)因为戊涂销了乙,在乙之后的票据债务人的票据责任也予以免除(1分)42、案例:2012年12月7日,海晨公司以汇票丢失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该院受理后于2012年12月11日发出公告,催促

    15、利害关系人在60日内申报权利。其间新明公司向该申报权利,该于2012年12月1日作出民事载定,载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海公司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诉争票据权利归其所有,新明公司与龙公司向其返还涉案银行承汇票。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追加争汇票的最后持票人忠铁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原告晨公司认为自己是汇票收款人,没有作过背书,与背书人宇龙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和交易关系,涉案汇票中海公司签章被伪造,应视为票据背书不连续,持票人忠铁公司不享有汇票权利,应将汇票返还被告忠铁公司为证明其取得涉案票据合法有效,向法院提供了如下证据:(1)诉争汇票的原件。汇票出票日期为2012年11月9日,出票人为圣雄公司,收款

    16、人为海公司,承人为某信用联杜营业部,汇票到期日为2013年5月9日。该汇票的背书粘单显示,连续背书19次,第一背书人为海晨公司,其被背书人为宇龙公司,忠铁公司为最后持票人,其前是旭成公司。上述背书均未记日期。(2)旭成公司与忠铁公司销售合同、入库单、提单、增税专用发票、收据等一系列证据,证明从2013年1月14日到2013年2月28日双方交易情况和忠铁公司收到包括涉汇票在内的款。(3)2013年5月9日某信用联社营业部出具的退票理由书。载明的退票理由为“因有民事纠纷此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问题:(1)原告海晨公司认为汇票上的背书系伪造,应视为票据背书不连续此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2)从所

    17、举证据看,被告忠铁公司试图从哪方面证明自己是票据权利人?(3)这份汇票的票据权利人是谁?答:(1)原告海晨公司认为汇票上的背书系伪造,应视为票据背书不连续此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不正确。(1分)背书连续是指形式上后衔接签章的真实性持票人无法查明,如果存在伪造签章,不影响背书连续的成立。(1分)(2)从所举证据看,被告忠铁公司试图从哪方面证明自己是票据权利人?被告以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记载完全的票据证明票据有效。(1分)被告以背书连续证明自己有票据权利。(2分)被告以和前手之间存在交易关系证明取票据有正当原因(1分)被告以交易关系的时间证明自己取得票在公示催告终结后。(1分)被告以退票理由书证明自己

    18、遵期提示付款,保全了票据权利。(1分)(3)这份汇票的票据权利人是谁?汇票的票据权利人是被告忠铁公司。(2分)43、案例:2013年9月12日,熊华博为帮谢峻勤任法定代表人的万金公司还一笔银行到期贷款,从山水公司借走一张600万元银行汇票,熊华博向山水公司出具一份借条,内容为:今借到山水公司现金560万元,期限6个月,利息2分。2013年8月27日,中杰公司签发一份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为中杰公司收款人为万银公司,金额为500万元,到期日为2014年2月27日。万银公司系谢峻勤之子开办。因熊华博曾以山水公司汇票代万金公司还银行贷款,谢峻勤指示万银公司将此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山水公司,将该票交给

    19、熊华博。2013年9月底,熊华博将此汇票交行山水公司以抵前述借款。2014年2月25日,山水公司委托银行收取票款,2014年3月4日,中杰公司开户行以企业账户无余额为由拒付。2014年6月20日,法院对中杰公司采取财产保措施过程中,李海明出具担保承诺函,承诺以其本人在某银行某账户中存500万元为中杰公司提供担保,申请法院停止对中杰公司财产保全。同时,李海明在该中承诺:待纠纷解决后,本人自愿以本账户冻结存款代替中杰公司偿还债务。经山水公司同意,原审法院冻结李海明于某银行某账户中的存款4003563.22元,未对中杰公司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山水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中杰公司向山水公司支付票据金额500

    20、万元,承担利息;熊华博、谢峻勤作为前手对中杰公司的付款行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李海明对中杰公司的债务在500万元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问题:(1)中杰公司以该汇票签发无真实交易关系为由主张汇票无效,是否支持?为什么?(2)山水公司对熊华博、谢峻勤的诉讼请求是否支持?为什么?(3)李海明是否构成票据保证人?为什么?答:(1)中杰公司以该汇票签发无真实交易关系为由主张汇票无效,是否支持?为什么?不支持。(1分)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己与持票人前手的事由抗辩持票人。(2分)而且,基础关系不会影响票据的效力。(1分)(2)山水公司对熊华博、谢峻勤的诉讼请求是否支持?为什么?不支持。(1分)熊华博、谢峻勤不是票据当事人,他们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也没有作为票据权利人。(2分)(3)李海明是否构成票据保证人?为什么?不构成。(1分)票据保证须在票据上记载保证字样并签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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