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幸福大院”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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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农村 幸福 大院 建设 实施方案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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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幸福大院”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有效解决“老有所养,幼有所托”的“一老一小”问题,扩大群众家门口的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进一步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托幼服务水平,为“幸福”建设提供平台支撑,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统领,以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普惠可及可负担、养老托育一体推进为重点发力方向,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一老一小”工作跨越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达到“子女(家长)安心、老人(儿童)开心、政府放心”
2、的效果。二、基本原则1、镇村主导、社会参与。认真履行规划指导、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职责,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充分利用村居资源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提供以解决其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助老、托幼服务,逐步建立与人民需求相适应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2、资源整合、规范提高。立足实际,科学制订助老托幼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整合社工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儿童关爱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各类资源,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养老托幼事业全面科学发展。加大业务指导,制订行业规范,提高农村“幸福大院”品牌服务效益。3、创新机制、多元投入。创新工作机制,出台相关鼓励政策
3、,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和爱心企业参与。转变观念,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理念。为投资者打造稳定、开放、透明、公平、高效的投资环境,以吸引更多投资者的加入。4、试点先行、稳步推进。选择条件成熟的村居进行试点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示范样板。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在村居和自然庄台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最终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布局合理、全域覆盖的农村“幸福大院”服务体系。三、主要任务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先期运行、逐步提高”的思路,与社工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儿童关爱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现有阵地进行整合共建或利用闲置用房进行改扩建。建成后主
4、要提供助老、助残、托幼、助餐、助医、助乐等综合性服务。(一)建设目标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推进全镇农村“幸福大院”建设。1、2022年,在8个条件成熟的村居开展农村“幸福大院”试点建设。2、2023-2024年,每年推动5-10个村居和5-10个自然庄台进行农村“幸福大院”建设。3、2025年,剩余村居和庄台全部完成农村“幸福大院”建设目标。及时总结试点建设运营经验,持续推动农村“幸福大院”建设及服务拓展,将农村“幸福大院”项目做细做实、做大做强,最终实现品牌化运营。不断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二)农村“幸福大院”基础建设要求农村“幸福大
5、院”的设置一般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全、卫生无污染、人口集中的居民区,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应以低层建筑为主且相对独立,禁止使用地下室。没有配置电梯的,所在楼层不得高于二层。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严格用电、用气安全。农村“幸福大院”选址后,使用房屋必须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确保用房安全。农村“幸福大院”设施未经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确因城乡建设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拆除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不少于原建筑面积的标准优先原地重建或者就近建设、置换。“幸福大院”应有相对固定的服务和办公场所,室内使用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具备“八室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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