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集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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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 集中 生产 安全事故 应急 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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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集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高新区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集中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程序,预防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江西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县危险化学品事
2、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高新区所辖范围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10人以下重伤(含急性中毒),或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超出企业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3.江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4.化工集中区内的主要生产安全事故类型:(1)危险化学品事故;(2)特种设备事故;(3)职业卫生事故;(4)火灾事故等。5本预案还适应于高新区所辖范围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先期处置工作,并在县人民政府、县生产
3、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后积极做好配合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切实加强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高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高新区管委会为主,实行高新区管委会领导负责制。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
4、挥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作用。必要时由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指挥。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 (五)预案体系化工集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及预案组成:1.上级预案为县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工业园区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综合预案);3.生产经营单位应急
5、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六)事故分级根据事故的不同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救灾难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一般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一般(级)四个级别。I 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6、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应急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根据应急需要,高新区管委会成立应急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及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部,制定了相关成员单位职责。化工集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总指挥、应急指挥部、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各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等元素构成。下设办公室和专家顾问组。(一)领导机构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为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有:指挥和协调园区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与应急响应工作;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扩大;及时向县人民
7、政府报告应急处置情况;协调、确定宣传报道事项;指导开展事故善后处置、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总指挥: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出差或休假时,由管委会主任替代)。副总指挥:高新区各班子成员、事发企业主要负责人。(二)工作机构化工集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社会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园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兼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有:负责工业园区生产安全事故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相关决定事项;修订完善工业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和协助各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
8、急救援演练活动。工业园化工集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内设专家组,由抚州市及县二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专家库内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针对生产安全事故,提出应急救援的方案和处置建议,协助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建议和整改措施;指导分析化工集中区的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提出防范措施和建议。(三)现场指挥部职责1、设立现场指挥部预案启动后,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和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高新区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担任现场指挥长,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事发企业负责人等任副指挥长。高新区管委会领导及有关人员未到达事故现场时,事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先行负责前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9、。2、救援分组为确保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指挥部成立九个事故现场专业救援小组,分别为综合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灭火救援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后勤保障组、环境监测组、专家咨询组。各专业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职责如下:(1)综合组: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和现场信息采集工作。(2)抢险救援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事故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工业园区消防站、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成。(3)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除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受伤人员至县人民医院
10、进一步治疗。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预案。(4)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战斗、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工业园区消防站、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成。(5)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工作。该组由区工业园区派出所、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由工业园区派出所负责。(6)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工业园区派出所负责。(7)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党政办负责。(8)环境监测组:负责
11、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9)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四)生产经营单位职责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采取预防和预警措施,健全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资源,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事故应对工作。三、事故现场救援与处置(一)事故现场救援与处置程序各专业救援与处置小组在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的指挥下,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在专业小组组长领导下,制定具体救援与处置实施方案
12、。事故现场救援与处置基本程序如下:1.防护根据事故现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全部进入防护区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应防护标准采取相关防护措施。2.询情(一)遇险人员情况;(二)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三)周边单位、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四)消防设施、工艺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3.侦检(一)搜寻遇险人员;(二)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三)测定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四)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五)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六)确定攻防路线、阵地;(七)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13、4.警戒(一)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警戒区域;(二)将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视情设立隔离带;(三)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5.救生(一)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二)采取正确的求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安全区域;(三)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四)将伤情较重者送交医疗急救部门救治。6.控险(一)启用单位喷淋、泡沫、蒸汽等固定、半固定灭火设施;(二)设置水幕或屏封水幕墙,稀释、降解泄漏物浓度,或设置蒸汽幕;(三)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
14、方案实施;(四)转移较危险的储罐(瓶);(五)几种特殊化学品的火灾扑救注意事项:1、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势,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否则,大量可燃气体泄漏出来与空气混合,遇着火源就会发生爆炸。2、对于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3、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4、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灭火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具体分析。5、扑救毒害品和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
15、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6、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7.救护(一)现场救护1、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2、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3、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4、立即脱去被染污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二)使用特效药物治疗;(三)对症治疗;(四)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8.洗消(一)在危
16、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二)洗消的对象。1、轻度中毒的人员;2、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3、现场医务人员;4、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5、抢救及染毒面具。(三)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四)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监测,防止造成二次污染。9.清理(1)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2)现场环境检测合格后,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二)应急救援现场要求1.现场指挥部和各专业救援队伍
17、之间应保持良好的通讯联系;2.车辆应服从当地公安部门或事故单位人员的安排行驶和停放;3.事故发生初期, 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 防止事故的扩大,并指派专人负责引导指挥人员及各专业队伍进入事故救援现场;4.专家咨询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对事故情况做出判断,提出处置实施办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参与事故调查并提出防范措施;5.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救援,应使用防爆型器材和工具,应急救援人员不得穿带钉的鞋和化纤衣服,应关闭手机;6.事故污染区域应有明显警戒标志;7.物资供应组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运输和提供特种装备, 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以及场地
18、占用,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应急救援的大局, 不得阻拦或拒绝。四、预警预防机制(一)监控与预警高新区管委会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和危险场所的监控(有条件时,应建立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主要包括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与预警、生产安全信息管理与报送、职业危害申报与监管,以及相关部门的专业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类型和特点,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进行分级,开展在线监控、预警,
19、及时汇总分析事故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机构进行会商评估;认为可能发生事故的,应当立即按照规定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高新区管委会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县直有关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发布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影响社会稳定的预警信息,需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发布预警信息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更新预警信息或者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采取的有关措施。(二)预防与应急准备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编制应急预案,报高
20、新区管委会备案;对检查监测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做好应急保障,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定期检测、维护应急报警装置和救援设备、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相关知识技能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救援程序,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与当地乡镇、周边企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订保护周边群众安全的防护措施。2、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按照相应职责,对辖区内易引发事故灾难的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评估与监控,并登记建档,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对发现或确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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