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4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试行).docx

  • 上传人(卖家):gjxwyhcr
  • 文档编号:5347572
  • 上传时间:2023-03-27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9.87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试行).docx》由用户(gjxwyhcr)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 信息 公开 办法 试行
    资源描述:

    1、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透明度,依据*,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以下简称“损害赔偿信息”),是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赔偿权利人”)及其指定的各区县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责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负责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及更新等工作。第四条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遵循

    2、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第五条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应当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情况。第六条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情况,可依法公开下列信息: (一)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结论和调查结果; (二)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最终处理结果; (三)磋商达成的赔偿协议; (四)诉讼裁判文书及其执行情况; (五)生态环境修复方案和修复评估报告。第七条 下列信息依法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三)属于过程性信息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3、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第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向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依法申请获取其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二)申请公开的生态环境赔偿信息内容的具体描述;(三)申请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的形式要求。第十条 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的申请,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予以提供,或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三)依法不属于

    4、本部门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于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部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部门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四)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补充。(五)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已就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第十一条 申请公开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第十二条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认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认为不

    5、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第十三条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相关职能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第十四条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依法公开或者依申请提供信息,不得收取费用,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信息。第十五条 赔偿权利人指定的部门在损害赔偿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第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4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办法(试行).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347572.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