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县长信箱”留言信件办理办法(试行).doc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区县长信箱”留言信件办理办法(试行).docx》由用户(gjxwyhcr)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区县 信箱 留言 信件 办理 办法 试行
- 资源描述:
-
1、“区县长信箱”留言信件办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区人民政府“区长信箱”留言信件办理工作,提高留言信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受理和办理主体第一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长信箱”留言信件受理主体。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派出机构和区属事业单位为区人民政府“区长信箱”留言信件办理主体。第二条建立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区人民政府督查室牵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协作、承办单位具体办理的留言信件办理工作机制。第二章受理范围第三条对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第四条对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作风方面
2、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第五条对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的咨询、意见和建议。第六条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属于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解决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群众直接向区人民政府“区长信箱”反映并寻求解决。第七条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可以投诉的其他行政行为。第三章不予受理范围第八条违反宪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第九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第十条违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政策的。第十一条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第十二条对依法应当或已经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途径解决的。第十三条已由信访部门受理的。第十四条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或者恶意攻击他人的。
3、第十五条反映非区行政管辖范围内问题的。第十六条涉及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军队等不属于政府职责范畴的。第十七条应由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处理的。第十八条重复提交或已答复的。第四章办理程序第十九条接收。“区长信箱”网民留言通过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接收,“区长信箱”纸质信件由区政府办公室文书室接收、登记,对属于我区事权范围的留言信件,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接收工作。第二十条分办。对网民留言,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按照“属地优先、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进行分办,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及时转交各承办单位办理;“区长信箱”纸质信件由区政府办公室文书室登记后转督查室,按程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