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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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县属 国有企业 负责人 经营 业绩考核 暂行办法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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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 总则 为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切实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县人民政府出资,县人民政府授权县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县属直管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由县财政局组织实施。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突出效率效益,突出主责主业,突出创新驱动,突出风险防控,突出服务保障。实现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的发展,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二)坚持依法依
2、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准确把握出资人监管边界,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有效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坚持分类考核和对标考核相结合。深化分类考核,提升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行业对标,增强考核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四)坚持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负责人任免、兑现薪酬和企业人力资源总成本增减变动的重要依据。 分类考核 根据县属国有企业实际情况,对不同功能和类别的企业,突出不同考核重点,合理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及权重,实施分类考核。 结合我县实际,将县属国有企业分为营利类和公益类。 对主业处于
3、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营利类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导向,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优化资本布局,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一)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类企业,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强化产业体系构建、成本风险管控,注重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考核; (二)对主业定位不清晰、没有形成持续经营性业务或结构性改革任务重的企业,重点关注主责主业或实现业务转型升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企业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三)对融资规模大、资产负债水平较高的企业,应加强 资产负债率、经营现金流、资本成本率和企
4、业债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考核。 (四)对新建企业、非正常经营企业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正常考核的企业,可实行目标考核,根据企业实际设置目标管理指标,强化对特定任务完成情况、成本费用等的考核。 对处于公共服务行业和领域的公益类企业,以支持企业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导向,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和保障能力。 考核目标 县财政局按照企业发展与国家、自治区、银川市及县同期目标相适应的原则,主导确定县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总体目标和考核指标体系制定。 考核目标参照财政局与国有企业签订的业绩合同综合确定。 企业因转型升级、培育重
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受重大政策因素等影响,预期当期考核指标出现重大变化的,由县财政局视影响程度给予统筹考虑后,合理确定考核指标。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突出企业战略目标、可持续发展,对年度考核目标加以补充和强化。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期,自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遵循经营业绩导向、定量考核、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与薪酬激励相配套的经营业绩考核制度,考核按百分制计算,考核指标以县财政局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为依据,实行一年一定,具体考核指标以业绩合同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准。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包括经济指标(80分)、共性指标(20分)、加分指标、减分指标。 (一)
6、经济指标。主要有国有资产管理、财务资金管理、年度利润总额、资本收益上缴、业务招待费控制等指标; (二)共性指标。主要有党的建设、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指标; (三)加分指标。企业工作获得国家级、区级、市级、县级奖励的,分别加20分、10分、3分、2分。同一事项获奖不累计加分,以获得的最高奖项为准进行加分; (四)减分指标。年内工作受到国家级、自治区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按国家级20分、区级10分予以扣分;被市委、市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被县委、县政府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经县财政局批准后,可视情况适当调整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一)企业的考核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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