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监督管理局冷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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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 管理局 冷库 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 办法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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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场监督管理局冷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冷库食品安全,加强我市冷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冷库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三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冷库、冷链市场开办者、贮存服务提供者、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冷库是指采用人工制冷降温并具有保温功能的,用于贮存冷藏冷冻食品的场所。冷链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
2、、为冷藏冷冻食品交易提供设施设备、交易场所以及日常管理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贮存服务提供者是指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仓储保管服务,由其进行贮存环境、温度、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的经营者。第四条冷库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冷库管理规范(GB/T 30134-2013)、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31621-2014)的要求。第五条进入冷库的冷藏冷冻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第二章冷链市场开办者的义务第六条冷链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3、,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第七条冷链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入场经营者档案,如实记录入场经营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主要销售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依法查验入场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留存复印件。经营者档案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经营者停止销售后6个月。冷链市场开办者应对经营者档案及时更新,保证其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第八条冷链市场开办者应当如实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名称、住所、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场内销售主要品种、摊位数量等信息。第九条冷链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食品安全权
4、利义务;未签订协议的,不得进入市场进行销售。第十条冷链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以及食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及时督促经营者清理变质、霉烂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发现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第十一条冷链物市场开办者应当加强冷藏冷冻食品入场和出场管理。严禁不能提供合法来源的食品,以及不能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及其制品进入市场;严禁食品容器或外包装上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不齐全、不清晰的冷藏冷冻食品出场。第三章贮存服务提供者的义务第十二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严
5、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守法诚信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不得为违法经营冷藏冷冻食品者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第十三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持照合法经营。第十四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局备案。第十五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与贮存冷藏冷冻食品品种相适应的,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冷藏冷冻食品贮存场所和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第十六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租赁经营者档案,如实记载租赁经营者名称、住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应当查验并留存租赁经营者的营
6、业执照或者身份证、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复印件,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材料及合格证明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2年。第十七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与租赁经营者签订贮存服务合同,明确双方食品安全责任。第十八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租赁经营者委托贮存的冷藏冷冻食品管理,建立冷藏冷冻食品出入库台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来源、数量、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入库日期、出库日期、租赁者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等,出入库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贮存结束后2年。第十九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对租赁经营者入库的冷藏冷冻食品,应当按照租赁经营者、冷藏冷冻食品种类、入库时间等分区域存放,并设置明显标识。
7、冷库内同时贮存其他食品的,应当采取适当的分隔措施,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第二十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冷藏冷冻食品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冷库的运行情况,确保温湿度和卫生条件符合冷冻冷藏食品贮存要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冷藏冷冻食品超过保质期或存在包装破损、被污染、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和其他感官形状异常的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发现租赁经营者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区县市场监管部门。对冷库运行的检查情况,应当做好记录。第二十一条贮存服务提供者应自觉履行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主体责任义务。第四章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的义务第二十二条冷藏
8、冷冻食品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守法诚信经营,自觉落实食品安全法定责任,确保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保障食品安全。第二十三条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除外),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二十四条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要求,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所列食品,不购进、不销售、不贮存来源不明或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渝溯源码的进口冷藏冷冻食品。第二十五条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应当履行进货查验和建立进货记
9、录。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文件。如实记录购进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以及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二十六条冷藏冷冻食品批发者还应当建立销货记录,如实记录销售产品的名称、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以及购买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二十七条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仓储食品定期检查制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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