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4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控举措.docx

  • 上传人(卖家):gjxwyhcr
  • 文档编号:5347056
  • 上传时间:2023-03-27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5.82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控举措.docx》由用户(gjxwyhcr)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农村 生活 垃圾处理 征收 举措
    资源描述: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推行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农村垃圾收集与集中处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参照关于印发*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政发20078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征收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农村人口在日常生活、生产中产生或为农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农村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而发生的有关建设和运行费用。第三条农村生活垃圾征收按照属地

    2、管理,谁污染谁付费、谁受益谁负担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为区域内的单位、企业、工厂及农村居民提供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服务。第四条凡在本县行政管辖范围内(不含县城区)的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农村常住人口(包括暂住人口),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本办法所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参考*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标准收取。第五条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如下:(一)农村居民征收标准:农村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2元/户月的标准征收,暂住人口按2元/人月征收。(二)单位征收标准:1.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私有企业)按在职职工人数(含固定工、临时工)

    3、3元/人月征收。2.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含私有企业)有办餐厅的,再按就餐职工人数(含固定工、临时工)1元/人月加收。(三)营业性场所征收标准:1.酒楼、饭店等餐饮业按实际占地面积征收,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16元/月,1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25元/月,300平方米以上,30元/月。2.台球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以及美容美发业按实际占地面积征收,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14元/月;1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20元/月;300平方米以上,25元/月。3.机动车维修店(装潢店)、洗车店按实际占地面积征收,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

    4、15元/月;1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30元/月;300平方米以上,50元/月。4. 日用百货、建材五金、家用电器及维修店、药店、照相馆等按实际占地面积征收,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15元/月;100-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20元/月;300平方米以上,30元/月。5. 车站、对外营业性停车场15元/月。6. 农贸市场(含临时市场、早夜市)、集镇摊点每摊5元/月。7. 出租小客车3元/月,中、大型客车6元/月,货物运输车10元/月。8.宾馆、旅社、招待所等旅店业按实际床位,2元/床月。9. 医院或卫生院按实际床位征收,2元/床月。10. 废品收购点30元/月

    5、。11.农村畜禽养殖场按照以下标准执行:500头(含500头)以下的养猪场、100头(含100头)以下的奶牛场、200头(含200头)以下的肉牛场、5000羽(含5000羽)以下的养鸡场,20元/月;500-1000头(含1000头)的养猪场、100-500头(含500头)的奶牛场、200-1000头(含1000头)以下的肉牛场、5000-15000羽(含15000羽)的养鸡场,30元/月;1000头以上的养猪场、500头以上的奶牛场、1000头以上的肉牛场、15000羽以上的养鸡场,50元/月。大、中体型的家畜养殖场参照养猪、养牛养殖场标准执行,家禽养殖场参照养鸡场标准执行。第六条各行政村生

    6、活垃圾处理费由县财政局委托各行政村、居委会、企业进行征收,统一收缴到县财政设置的专户。县财政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第七条对向民政等部门领取生活困难补助的低保对象和享受国家长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属、五保户、残疾人特困户、建档立卡户等弱势群体,凭民政等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明或相应证件进行减免。第八条县财政、审计部门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严禁挪用、截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第九条委托单位和企业的收费人员应严格按照标准征收垃圾处理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违者由其所在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征收单位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控举措.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347056.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