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学习解读课件.pptx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贯彻落实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学习解读课件.pptx》由用户(大溪地)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贯彻落实 禁止 滥用 市场 支配 地位 规定 学习 解读 课件
- 资源描述:
-
1、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前言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反垄断法),加强和改进反垄断监管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市场监管总局11号令,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行修订。为更好落实新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
2、配地位规定(市场监管总局66号令,以下简称规定)。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33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目录规定的修订背景一规定的修订原则二规定的修订内容三规定的全文学习四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44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规定的修订背景一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背 景反垄
3、断法实施以来,反垄断执法机构共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00件,罚没金额295.3亿元,其中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查处47件,罚没金额226.7亿元,对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反垄断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执法中也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标准需要健全和细化、平台经济领域适用规则需要进一步明确、调查程序需要完善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实施新反垄断法,有必要对暂行规定进行修订,适应新时代反垄断监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滥用市场支
4、配地位反垄断制度供给。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背 景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背 景二是强化制度支撑保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二是强化制度支撑保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着力强化反垄断,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提出明确要求
5、。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需要加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监管执法,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垄断堵点,更好促进商品要素资源有序流动,有必要修订暂行规定,进一步统一反垄断制度规则,营造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畅通高效的国内大循环,构建繁荣的国内大市场。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背 景三是完善高质量规则供给,持续提升反垄断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三是完善高质量规则供给,持续提升反垄断监管效能的重要途径。暂行规定
6、作为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自2019年9月1日实施以来,实现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的统一化和制度化,对于规范和保障反垄断监管执法,有效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暂行规定有利于强化高质量反垄断监管制度规则供给,不断提升反垄断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可预见性,增强监管前瞻性,强化企业公平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反垄断监管效能。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99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规定的修订原则二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
7、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原 则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原 则(三)构建更加规范的程序规则。(三)构建更加规范的程序规则。兼顾完善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则,进一步细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执法程序,构建更为清晰、明确、全面、规范的执法流程,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透明度,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坚实制度基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定主要有以下修订过程:市场监管总局充分落实科学立法
8、、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开门立法要求,通过专家论证、立法调研、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深入研究、集思广益,扎实推进修订工作。(一)组织开展专题研究。(一)组织开展专题研究。委托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专家成立项目组,系统总结立法执法经验,研究最新前沿理论和欧美实践做法,重点围绕修改后反垄断法新增内容和执法中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论证,强化修订工作理论性和前瞻性,为修订工作提供理论支撑。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原 则(二)深入开展立法调研。(二)深入开展立法调
9、研。针对暂行规定适用情况和修订中涉及的实体规则与调查程序完善等问题,组织开展立法调研。通过召开会议、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调研梳理欧盟、美国、德国等世界主要反垄断司法辖区立法例和执法司法案例,分析国际竞争治理新特点、新趋势,总结规律性认识,为修订工作打好基础。(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三)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将征求意见贯穿于修订工作全过程,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与科学性。修订启动后,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团体和研究机构意见,进一步明确修订思路和重点内容,提升修订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后,2022年6月27日至7月27日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市场监
10、管总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成员单位等相关部门、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专家学者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逐条深入研究。11月至12月,先后召开立法座谈会、研讨会3场,进一步听取相关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社会团体、经营主体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充分凝聚各方共识,确保规定内容更加科学完备。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1313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规定的修订内容三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
11、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内 容规定共45条,包括授权与管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调查程序、法律责任等。与暂行规定相比,修改30条,保留8条,新增7条,删除1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四方面:(一)完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制度规则。(一)完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制度规则。一是落实新反垄断法,进一步明确相关制度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规则,新增“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第二十一条)。二是根据新反垄断法精神,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在认定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中增加“交易金额”、“交易数量”、“控制流量的能力
12、”(第十二条)。三是针对新反垄断法明确列举的六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补充平台经济领域细化认定规则(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二)健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二)健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一是完善市场支配地位认定基础,增加了界定相关市场的考虑因素(第五条)。二是总结执法实践经验,增加“市场集中度”作为分析相关市场竞争状况的考虑因素(第七条)。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内 容三是与正在修订的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衔接,删除暂行规定
13、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条款(原第十二条)。四是进一步完善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逻辑,将“经营者行为一致性”作为认定两个以上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首要条件(第十三条)。五是完善认定“不公平价格”行为的考虑因素,比较不同区域价格时,将用于比较的商品明确为“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第十四条)。六是细化通过设置限制性条件,变相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情形(第十六条)。七是完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所涉及“不公平”和“正当理由”的其他考虑因素(第二十二条)。(三)进一步细化调查程序。(三)进一步细化调查程序。一是为更好保障举报人知情权,明确对于采用书面形式的实名举报,反垄断执
14、法机构在案件调查处理完毕后,可以根据举报人的书面请求依法向其反馈举报处理结果(第二十五条)。二是细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立案条件,明确应当立案的情形(第二十六条)。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内 容三是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并规范中止调查、终止调查和垄断案件报告备案程序(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五是
15、根据修改后的反垄断法,新增约谈制度,并作出细化规定(第三十七条)。(四)完善法律责任。(四)完善法律责任。一是对照新反垄断法相应调整法律责任有关规定(第四十一条)。二是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违法情形的处理(第四十二条)。三是新增反垄断执法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行纪衔接规定(第四十三条)。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内 容规定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全面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一是全面提升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水平。新反垄断法对“滥用市场
16、支配地位”相关条款修改中,重点是明确反垄断制度规则在平台经济领域的适用。规定在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基础上,总结近年来反垄断监管执法中的成熟实践经验做法,修订内容全面覆盖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判定、可能存在的正当理由等,通过更加完善的制度规则设置好“红绿灯”,全面提升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水平。二是突出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二是突出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作为反垄断法的配套规章,规定根据反垄断法的修法原则,针对反垄断监管执法实践发展需要,对暂行规定相关实体内容进行适当补充完善,进一步健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通过不断提高反垄断执法
17、的延续性和可预见性,强化企业公平竞争合规意识和能力,有效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从而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稳定经营主体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修 订 内 容三是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加完备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执法程序,有利于不断提升反垄断执法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修订后的规定将程序条款从原来的14条增加到17条,对举报、立案、约谈、行政处罚告知、中止调查、作出处理决定等反垄断执法主要环
18、节均进行了补充、完善和细化规定,既充分保障举报人、当事人等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对反垄断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严格执法责任,推动反垄断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1919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规定的全文学习四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全 文 学 习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2023年3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6号公布 自2023年4月1
19、5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制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统一执法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本规定所称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全 文 学
20、 习第三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查处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二)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三)市场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直接查处的。前款所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可以指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授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或者虽属于本部门查处范围,但有必要由市场监管总局查处的,应当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第四条反垄断执法机构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时,应当平等对待所有经营者。第五条 相关市场是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包括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
21、域市场。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全 文 学 习界定相关市场应当从需求者角度进行需求替代分析。当供给替代对经营者行为产生的竞争约束类似于需求替代时,也应当考虑供给替代。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从需求替代角度,可以考虑需求者对商品价格等因素变化的反应、商品的特征与用途、销售渠道等因素。从供给替代角度,可以考虑其他经营者转产的难易程度、转产后所提供商品的市场竞争力等因素。界定平台经济领域相关商品市场,可以根据平台一边的商品界定相关商品市场,也可以根据平台所涉及的多边商品,将平
22、台整体界定为一个相关商品市场,或者分别界定多个相关商品市场,并考虑各相关商品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影响。界定相关地域市场,从需求替代角度,可以考虑商品的运输特征与成本、多数需求者选择商品的实际区域、地域间的贸易壁垒等因素。从供给替代角度,可以考虑其他地域经营者供应商品的及时性与可行性等因素。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全 文 学 习第六条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23、。本条所称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种、商品品质、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交易选择、技术约束等。本条所称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包括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延缓其他经营者在合理时间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导致其他经营者虽能够进入该相关市场但进入成本大幅提高,无法与现有经营者开展有效竞争等情形。第七条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确定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可以考虑一定时期内经营者的特定商品销售金额、销售数量或者其他指标在相关市场所占的比重。分析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可以考虑相关市场的发展状况、现有竞争者的数量和市
24、场份额、市场集中度、商品差异程度、创新和技术变化、销售和采购模式、潜在竞争者情况等因素。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本作品由远近团队制作,欢迎下载使用,不得转卖。学习解读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的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规定 规 定 的 全 文 学 习第八条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确定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可以考虑该经营者控制产业链上下游市场的能力,控制销售渠道或者采购渠道的能力,影响或者决定价格、数量、合同期限或者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以及优先获得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原料、半成品、零部件、相关设备以及需要投入的其他资源的能力等因素。第九条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