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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委托担保合同.docx

  • 上传人(卖家):天方乘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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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委托 担保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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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委托担保合同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11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担保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收藏。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委托贷款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就其委托款项,对外发放贷款。 二、甲方必须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将委托款项存入该账户。 三、委托贷款利率 1、委托贷款利率应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 2、逾期、挤占挪用贷款,按当时国家逾期、挤占挪用利率计算利息。 3、乙方受甲方委托发放的中长期贷款,根据人民银

    2、行利率管理办法一年一定。 四、甲方按照贷款利息收入的20%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手续费。 五、利用委托款项发放贷款,乙方应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格及借款资料,确保贷款发放合法。 六、对委托贷款款项,乙方应尽力清收。对借款人信用状况变化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乙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文书生效后,乙方应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 七、通过法律诉讼后不能清偿贷款本息部分,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亦无需向甲方赔偿任何费用,同时,自乙方采取法律措施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法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申请支付令、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实现抵押物权、申请评估拍卖等。 八、甲乙双方按月对账,乙方应

    3、按甲方要求提供账户资金变动的对账单等资料。 九、乙方每季度从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中扣除委托贷款手续费后,将剩余款项直接转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账号),因借款人账户余额不足等原因导致乙方委托贷款手续费不能足额收取的,乙方有权从甲方任一账户扣划相应款项,亦有权向甲方直接收取。 十、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十一、委托贷款到期,根据乙方贷款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可展期。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十三、因本协议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意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

    4、协议期限三年,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续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约地点: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2 委托人:_身份证号码:_ 住址:_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 住所:_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向_申请借款,特请求乙方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按照民法典等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务及担保范围和期限 乙方对甲方向

    5、贷款人_申请的,借款本金为人民币_元整,期限_个月的借款提供_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元。 第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自愿向乙方反担保,另立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从乙方代为偿还之日起,乙方即有权要求甲方或反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有权处置抵押物、质押物后取得优先受偿;有权委托贷款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从甲方帐户划收款项等途径进行追偿。 3、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担保评审费_元,在项目立项审查时一次性付清;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按每月_计算,期限_个月,计_元,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签定之日,甲方按担保

    6、金额的_% 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履约保证金由甲方交纳,所有权属于甲方。 甲方应依约履行合同,如逾期还贷,乙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足额还本付息后10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履约保证金。 5、乙方代为甲方偿还其上述借款即视为甲方违约。乙方为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和自代偿次日起的代偿资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计算)以及乙方为行使追偿权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本合同贷款担保金额的1计算。如果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还应支付赔偿金。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

    7、的真实、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虚假、伪造、过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温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 乙方:_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 _年_月_日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3 委托人: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向_(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借款,特此委

    8、托乙方作为其保证人。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与贷款人签订的第_号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万元,期限_个月,贷款利率为_)所约定的债务及因甲方违约而应向贷款人支付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滞纳金、贷款人实现债权费用等全部款项向贷款人提供信用担保。 委托担保期间:从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两年。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具体事项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在与贷款人签订与此对应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时,甲方应以转帐或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担保费_元(大写:_元整)。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间,应

    9、按到位资金的_%以转帐或委托代款人从贷款中转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风险保证金按以下原则操作: 1、风险保证金所有权属甲方,来源于甲方向贷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担; 2、用以清偿乙方为甲方承担的代偿债务; 3、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款项; 4、支付实现乙方和贷款人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额还本付息后_日内,乙方如数退还上述风险保证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组织发生分立、合并或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甲方应每月按时向乙方抄送相应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即为甲方违约; 2、甲方违约

    10、应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项: (1)代偿全部款项,包括主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以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本合同违约金,按甲方未履行贷款额的_%计算; (3)乙方因实现债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4)滞纳金,日滞纳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项的_%计算,计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条下 1、2条所约定的款项止; (5)赔偿金,如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仍应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订立补充合同,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本合同一式_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乙方:_ 法定代表人_法定

    11、代表人 _ 或代理人签字:_或代理人签字:_ 配偶签字:_ 签约地点:_ 签约日期:_年_月_日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4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的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及支付甲方担保费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 第1。1条、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和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约定的主债权,担

    12、保金额为主合同项下规定的贷款本金即:人民币(下同) 元整(¥ 万元整,以借款借据为准)。 第二条担保方式 第2。1条、甲方承担的担保责任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范围 第3。1条、本合同项下甲方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实际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四条担保期限 第4。1条、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限至乙方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20xx年 月 日始至20xx年 月 日止(以银行借款借据为准) 第五条担保费用 第5。1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叁个月的担保费用(包括项目受理费、项

    13、目评审费和担保费,不足叁个月按叁个月计)。担保费为叁万元整(¥30000元),若担保期限超出叁个月尚未能解保,超出时间按每月1%计收担保费用,不足壹个月按壹个月计,并且乙方须在甲方出具担保额度起用通知书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如逾期支付,乙方应按逾期金额每日0。5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从贷款出帐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甲方帐号如下: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5。2条,若甲方和贷款人批准乙方贷款展期的申请,则展期期限在半年内(含半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6%向甲方支付担保费;展期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乙方同意按展期总金额的10%向甲方交付保费。 第5。3条、若该笔担保贷款发生逾期

    14、,则从逾期之日起,乙方还须每天按担保贷款本息余额的1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到贷款本息还清日止;若该笔贷款逾期后由甲方代偿,则从代偿之日起,乙方按代偿款金额每日2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5。4条、对于甲方代偿后因实现债权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交通费用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反担保措施 第6。1条、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反担保,以保障甲方合法权利的实现。乙方或为乙方提供反担保的第三方须和甲方另行签定反担保合同(具体措施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详见相关反担保合同),其中:乙方所提供的抵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按法

    15、律规定需办理登记手续的,乙方应配合甲方在贷款人发放贷款前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乙方未办妥反担保措施的,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 第6。2条、乙方或第三人提供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质押等作为上述借款的反担保,如甲方代偿乙方债务,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6。3条、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具体担保形式如下: 1、 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第7。1条、乙方向甲方作以下承诺和保证: A、从甲方开出担保函之日起,无条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反担保责任; B、按甲方要求及时按月提供财务资料、纳税凭证及反映其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其他所有资料; C、乙方与债权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加重担保人的责

    16、任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变更; D、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项目进度或经营及购销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E、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a)财务状况恶化或可能影响还款能力的其他情况; (b)发生任何一种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改变经营机制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合作、入伙或退伙; (c)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或出资变更,股权变动; (d)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施工许可证、被撤销工商行政登记; (e)变更单位名称、章程或合伙协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它重大事项; (f)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

    17、仲裁或及其他对乙方还款能力有重大影响的纠纷、诉讼、仲裁,财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F、完全了解主合同项下款项的实际使用,为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G、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任何隐瞒的; 第7。2、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 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未公开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违约和违约救济 第8。1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一缔约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或违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任何承诺与保证,即构成违约,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第8

    18、。2条因乙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9。1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9。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变更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补充,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争议解决 第10。1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在甲方所在地管辖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第11。1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11。2条_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及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签约时间:20x

    19、x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5 保证人(以下称甲方): 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帐号: 委托保证人(以下称乙方): 名称: 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帐号:电话: 甲方同意以保证的方式为乙方向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务种类及数额 根据乙方与(贷款方)签定的担保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日至20xx年1月日止(以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为准)。 第二条保证期间甲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 第三条保证范围 具体保证范围以甲方与

    20、贷款方为主合同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等法 律文件约定的保证范围为准。 第四条保证责任 1、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规定就甲方担保金额和期限内款项如期偿还。如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偿还甲方担保金额的借款本息,由甲方承担保证责任。 2、超出甲方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3、甲方的担保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或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扣减,同时相应解除甲方的担保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2、保证期间,贷款方正式通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时,甲方按下列顺序方

    21、式支付:通知乙方向贷款方支付;通知反担保人支付;甲方代偿。 3、甲方在履行了本合同担保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若乙方不履行义务,则甲方可以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追偿贷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 鉴定费、估价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担保费)。 4、甲方依法享有与乙方同等的对主债务的抗辩权,甲方的此项权利不因乙方放弃对主债务的抗辩权而丧失。 5、乙方出现不利于债权清偿的情形(包括

    22、但不限于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债务;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且足以影响其履行债务的能力;(含法人及自然人股东)在贷款期间发生重大合同纠纷(为诉讼被告方的)、诈骗、非法(传销)集资、偷漏税、携款出逃、其他贷款逾期导致丧失银行信用等违法经营情况,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甲方有权通知贷款方并与贷款方协商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其债权的实现。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叁天内向甲方清偿甲方为乙方垫付的金额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23、、违约金以及甲方的其他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等)和损失。 2、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每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不得挤占、挪用。 4、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甲方对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主合同项下信贷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处分已向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抵(质)押的财产。 6、乙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 7、在未偿清主债务之前,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项下的信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8、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

    24、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对主债务的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9、主债务的反担保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主债务相应 第3/5页 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主债务的反担保物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乙方应当及时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反担保。 10、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情形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11、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兼并、分立、合并、申请停业整顿、申请破产等足以影响甲方债权实现的

    25、情形,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2、在偿清主债务之前,乙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行为、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3、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如投资、借贷、出租、出售、转移、转让等行为,均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甲方要求将所获收益用于落实债务的清偿及反担保。 14、乙方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有关的律师费、保险、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15、乙方应承担

    26、因其违约而造成的甲方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引起的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第七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1、本合同项下各方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他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定任何协议、文件而免除; 2、本合同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更名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按违约数额的日5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条反担保措施 为甲方提供之担保,乙方同时向甲方

    27、提供如下反担保措施: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在济南签订,在反担保手续完备之后与主合同、甲方同借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同时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3、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无效,乙方仍应按本合同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如协商不成而引发诉讼的,由合同履行地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

    28、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6 担保人(以下简称“担保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担保人与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以下简称;); 担保人与_(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抵押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

    29、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抵押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声明与承诺 反担保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具备抵押人主体资格,可以提供抵押担保。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人的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借款担保具体事项,为借款人提供反担保抵押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反担保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反担保人保证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并愿意以该抵押物为担保人设定抵押反担保,办理抵押登记,承担抵押反担保责任。 反担保人未向担保人隐瞒截止本合同签订日在抵押物上存在着

    30、的任何担保物权。 若在抵押物上设置新的担保物权、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反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担保人。 反担保人承诺,除本合同反担保人外,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享有承租、借用等情形,也不存在其他第三人对该抵押物主张权利的情形。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为: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委托保证合同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具体金额以委托保证合

    31、同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抵押物 本合同的抵押物情况详见附件:抵押物清单。 反担保人确认对抵押物依法拥有合法、有效、完全的所有权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并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所有抵押物的产权证书原件交由担保人(或抵押登记机构)保管。 反担保人承诺,抵押物不存在第三人所有或共有、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担保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况。 同时,反担保人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向

    32、担保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反担保人保证,目前该抵押物上不存在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如需设定租赁、借用、征用等使用情形,应事先书面通知担保人,附上相关协议及背景资料,并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反担保人应确保该等协议的合同期不能超过借款合同的期限,并明确约定对方不得享有任何形式的居住权、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 抵押物的评估、咨询、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反担保人负担。 本合同及有关资料,担保人认为有必要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的,反担保人必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承担公证费用。 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反担保人负责保管。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

    33、耗,由反担保人承担。 在抵押期内反担保人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担保人的检查。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除、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否则以违约论处,追究反担保人相应的责任。 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本合同双方通过处置抵押物所得之价款,应依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主债权的利息; 主债权。 在抵押物发生被征用、毁损、灭失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担保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 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责任,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或反

    34、担保物的,各反担保人承担共同连带保证责任。 其他反担保人或反担保物不影响反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及其行使,反担保人不得以此抗辩担保人。 第四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本合同期间,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3日内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主债权获清偿后,反担保人与担保人应向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五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处理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停止其行为。 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担保人有权要求

    35、反担保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并为担保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反担保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有权要求反担保人提前清偿债务,反担保人不按要求履行债务的,担保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如果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侵权行为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物灭失或价值减少的,反担保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并在上述原因发生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担保人。 第六条 抵押物的孳息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担保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担保人未通知应当提供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本合同第条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

    36、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物的保险 反担保人应向与担保人协商确定的保险公司按照双方协商确定的险种和保险期限为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的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单内容应当符合担保人的要求,不得附有损于担保人权益的限制性条件。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反担保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终止、修改或者变更保险单,并应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的措施确保本条规定的保险保持有效。 如果反担保人未投保或者违反前述约定,担保人有权决定投保或继续为抵押物投保,保险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并可与因此可能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一并记入主债权的范围。 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提交该抵押物的保险单正本并将

    37、因保险事件发生而享有的保险金请求权转让给担保人。 在本合同主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前,保险单正本由担保人执管。 第八条 抵押权的行使 如果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在任何正常付息日、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向贷款人进行付息清偿,或未按委托保证合同向担保人进行清偿,担保人有权依据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行使抵押权。 在本合同第条款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 若主债权为分期清偿的,则担保人应在基于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前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 抵押物的实现 在担保责任发生后,担保人有权与反担保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清偿主债权。 协议不成的,担

    38、保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 处置抵押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抵押物处置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反担保人应偿付给担保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主债权。 第十条 其他约定 反担保人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反担保人接受担保人每月对抵押物进行调查,以及对其财力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在本合同期间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在本合同期间,反担保人如对抵押物再行设定担保物权,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缔约过失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反担保人拒绝或者拖延办理抵押登记,或因为反担保人的其他原因,致使

    39、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权不能有效设立的,构成缔约过失。 由此使担保人受到损失的,反担保人应对担保人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之一即构成或视为反担保人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擅自转让、出租、出借、以实物形式出资、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处分抵押物; 2、反担保人以任何方式妨碍担保人依法和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抵押物; 3、发生本合同第五条所述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形,反担保人不按担保人的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反担保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声明不真实或者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诺; 5、反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

    40、的其他规定; 6、反担保人在与担保人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出现本合同第条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担保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要求反担保人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要求反担保人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担保人造成的损失; 3、行使抵押权; 4、担保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三条 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律师费用)由反担保人承担。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 当协商无法解决时,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

    41、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附则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反担保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人。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对双方及各自依法产生的承继人和受让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地址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担保人、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其余两份用于办理抵押登记,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签订,自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

    42、期: 反担保人: 签署日期: 委托担保合同范本7 抵押人: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庆元县 (以下简称受益人)签订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与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的委托保证合同,约定由债权人为被保证人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届满之日起 ,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整的保证担保。 为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反担保。 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人陈述与声明 抵押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

    43、权的经营管理者; 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完全了解主合同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已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设立本合同的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内容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第二条 抵押物 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第三条 抵押反担保范围 抵押人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主债权、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

    44、以及被保证人应当向债权人交纳的担保费及债权人实现上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等)。 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无论被保证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债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人确认,受益人与被保证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减免,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延长主债务履行期; 增加主债权金额。 第四条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抵押登记 依法应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押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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