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PPT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新环保法PPT课件.ppt》由用户(无敌的果实)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环保 PPT 课件
- 资源描述:
-
1、新环保法企业义务和法律责任2020.104月月24日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日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同日,新闻联播报道:同日,新闻联播报道:“环保法重大修改环保法重大修改 向污染宣战向污染宣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该法共七章七十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监督管理 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新环保法体现了国家、企业和个人环保公共治理的新理念和新机制。国家、企业、个人三者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承担主体责任 公民进行违法举报 社会组织依法参与 新闻媒体进行
2、舆论监督 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7新新环保法环保法企业义务和法律责任企业义务和法律责任7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总要求总要求88 8一、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及责任的追究(一)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的基本要求(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三)对生产经营者的基本要求(四)信息公开要求 1、损害担责 环境保护法第
3、六条第三款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 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 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2、实施清洁生产 第四十条第二款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 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 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一)基本原则和制度方面的基本要求 3、建立环保责任制、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
4、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二)建设项目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新、改、扩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 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 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五十六条一款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 况,充分征求意见。2、对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的要求: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 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对违反建设项目管理行为的责任追究 1、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 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
5、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2、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 建设,拒不执行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不得开工建设。常见违法行为常见违法行为 1 1、未编制未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2、未报未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3、上报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化的,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擅自开工建设;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擅自开工建设。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未依法报批环评文件 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被责令停止建设
7、,拒不执行的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尚尚不构成犯罪的不构成犯罪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关行政拘留。(三)对生产经营者的基本要求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 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 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 闲置。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2、监测设备的安装及运行管理: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伪造监测数据。3、排污者的污染物排放必须按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排放,不得超标或超总量环
8、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四十五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4、禁止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 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 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技术、设备、材料 和产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