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公司基本制度-公司理论-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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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讲第二讲第二讲 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基本制度公司基本制度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推荐:新旧公司法对照新旧公司法对照新旧公司法对照新旧公司法对照新旧公司法对照新旧公司法对照基本内容本 讲 的 基 本 架 构:公 司 设 立 资 本 结 构 公 司 上 市 信 息 披 露 公 司 监 管 组 织 安 排 会 计 制 度 利 润 分 配 破 产 退 市 1.公司的设立公司设立的原则特许主义特许主义 经过国王或国会的特许才可设立核准主义核准主义 除符合法律规定外,还须行政机关批准(旧公司法对股份公司的规定)准则主义 凡符合法定条件,不需行政机关的审批严格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 法院判定设立或由行政
2、机关登记 (新公司法)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 定义:发起人全部认足(可以分次认足)公司设立时的资本总额,并以此金额注册登记,成立公司。特点:认购者为发起人;注册资本为登记的发起人应认购的股本总额 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与公司成立后的增资认购不同;可以用货币(30)、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的资产出资。募集设立 定义: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特点:除发起认购外,还要募集;发起认购在先,公众认购在后;发起认购不得低于35;我国又分为定向募集和社会募集设立条件 公司成立须具备三大要件:发起人、资本和章程 发起人
3、 资格:自然人,法人 权利:在成立过程中对外代表公司、对内有权召集创立大会、选任董事 责任:连带认缴责任、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地位:在成立期间,发起人的行为就是公司行为 资本 最低注册资本条件:有限责任:3万元,首期支付至少为20%,其他2年内交清 股份有限:500万元,首期支付至少为20%一人公司:10万,不能分期交纳 上市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本至少为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不少于25%;公司股本超过4亿的,发行比例不少于15%;公开发行债券:有限责任公司为6000万,股份有限公司为3000万;公司章程 法律地位:公司根本性文件 章程内容:名称、经营范围、资本总额、设立方
4、式、股东权利与义务 章程的修改:2/3以上通过章程的制定 1、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制定。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制定。3、国有独资公司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4、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制订,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1、法定性制定、内容、效力和修改均由公司法明确规定,且须登记。2、公开性内容可以为公众所知悉的。3、自治性是公司的自治规则.公司章程是自治契约 章程与公司法(案例)设立程序 召开发起人会议呈交申请备案收取股款召开创立大会申请验资成立注册 其他:名称: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条件: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 物质基础:公司住所
5、 相关文件:申请书、协议书、可行性报告、公司章程、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招股说明书、承销协议书等公司的资本公司资本的意义法律意义法律意义: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物质基础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界限是公司承担债务责任的基础 公司的资本 资本:在公司法中,就是股本,即公司的股份数额。资本的种类:最低资本:法律规定的公司资本的下限 注册资本:认缴或募集的股本总额 实收资本:已付的现金或实物 发行资本:实际发行的股份总额?经济资本VS.监管资本 法定资本制 公司的资本总额在章程中明确规定。强调资本三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一固定数额 2.资本维持原则:存续期内,应维持与资本总额相当的财产;不得抽资、不得
6、折价发行、不得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的质押 3.资本不变原则:资本没有经过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公司的信用基础是资本”授权资本制 公司的资本总额不一定一次募足,未认足部分,授权董事会视情况分次募集。在授权资本制下,在章程规定的资本总额内发行新股,无须修改章程;章程规定资本总额以外发行新股,则需要修改章程。思考题: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的各自优缺点是什么?认可资本制 介于法定资本制与授权资本制之间,同时具有两种制度优点的资本制度。是指在设立时,原则上采用资本确定原则,但成立后若干年内,在资本额的一定范围内,允许董事会发行新股,且不用股东大会再做决议。以日本最为典型新公司法的资本制
7、度 新法采用认可资本制 第26条规定,全体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法定最低资本限额降低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问题:出资不足:主观和客观公司的增资1.为什么要增资?增资与筹资一样吗?2.增资须具备一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3.无偿方式:送股、公积金转增4.有偿方式:配股、增发、定向配售或增发5.在英美法中,增资必须在公司章程所定的资本总额范围内进行;大陆法则是在公司章程原定资本总额以外另行募集。公司的减资 实际减资:把过剩财产退还股东;名义减资:资本亏损公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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