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案例概要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案例概要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住宅 专项 维修 资金 案例 概要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山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山西泰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质量部质量部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概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概述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 目目 录录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概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概述(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定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改造的资金。(2)管理原则)管理原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
2、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的原则。(3)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4 什么是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什么是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一般包括住宅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
3、廊通道等。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5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住宅专项
4、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6(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住宅的业主住宅的业主,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的
5、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涉及公有住房出售的,涉及公有住房出售的,售房单位售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应当按照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7(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金额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 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至8%。出售公有住房的出售公有住房的 业主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
6、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售房单位按照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8(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商品住宅的业主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维修资金存入住
7、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出售公有住房的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9(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8、方式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未按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的,应当及时续交。10(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u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
9、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通过委托当地商业银行开立通过委托当地商业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户。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以物业管理区域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设分户账。11(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u业主大会成立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业主大会
10、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业主大会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专户管理银行,并,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开立。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开户)(开户)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业主委员会应当通知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
11、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应当通知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门。(通知)(通知)12u业主大会成立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额划转至业主大
12、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划转)(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理制度。(管理)(管理)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应当接受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管部门的监督。(监督)(监督)1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1)使用范围和原
13、则)使用范围和原则(2)分摊规定)分摊规定(3)使用程序)使用程序(4)禁止使用规定)禁止使用规定(5)其他规定)其他规定14(1)使用范围和原则)使用范围和原则 使用范围使用范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使用原则使用原则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的原则。15(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规定商品住宅之间商品住宅
14、之间或者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分摊。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主按照各
15、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16(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规定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金的比例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16、和更新、改造,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17(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u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使用程序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使用程序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提出使用建议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17、;业主提出使用建议;(提出使用建议)(提出使用建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审议使用建议)(审议使用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案;(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组织实施使用方案)18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
18、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申请列支;(申请列支)(申请列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资金的通知;(发出划转通知)(发出划转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专户
19、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19u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的使用程序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维修和更新、改造的项目、费用预算、列支范围、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提出使(提出使用方案)用方案)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通过使用方案)(
20、通过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实施使用方案)(实施使用方案)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宅专项维修资金;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的部门申请列支;(申请列支)(申请列支)20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并报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
21、管部门备案;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使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用方案的,应当责令改正;(备案审核)(备案审核)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