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第四章-城乡规划法规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建设法规-第四章-城乡规划法规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法规 第四 城乡规划 课件
- 资源描述:
-
1、 第七十四号第七十四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由中华人民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十次会议于2007年年10月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胡锦涛2007年年10月月28日日(2007年年10月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录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第二章城乡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城乡规划
2、的实施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第四章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七章附则 一、基本概念一、基本概念 1.城乡规划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城乡规划是指对一定时期内城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2.城乡规划的分类城乡规划的分类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
3、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3.规划区规划区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域。二、城乡规划的地域适用范围二、城乡规划的地域适用范围 包括城市和镇以及某些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包括城市和镇以及某些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三、制定实施城乡规划的总体要求三、制定实施城乡规划的总体要求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城
4、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编制城乡规划必须以编制城乡规划必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为依据。为依据。四、制定城市规划的依据四、制定城市规划的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乡规划必须以城乡规划必须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5、展规划为依据。为依据。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不占或者尽量少占农用地。五、城乡规划管理机制五、城乡规划管理机制 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内容包括: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内容包括:1、城乡规划体系、城乡规划体系 城乡规划是由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城乡规划是由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等不同区域层次规划组成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等不同区域层次规划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
6、、完整的规划体系。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的规划体系。2、规划管理主体、规划管理主体 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乡规划国务院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城乡规划工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工作。3、规划编制主体、规划编制主体 四级主体:四级主体:4、规划审批主体、规划审批主体 5、规划许可制度、规划许可制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乡村建设规划乡村建设规划 许可证许可证 二
7、、城乡规划的审批二、城乡规划的审批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审批。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府备案。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单位资质条件要求四、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单位资质条件要求 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
8、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编制工作:(1)有法人资格;)有法人资格;(2)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有规定数量的经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注册的规划师;规划师;(3)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规定数量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4)有相应的技术装备;)有相应的技术装备;(5)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有健全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省域城镇体系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
9、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划,城市、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在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先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交由本级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日。日。一、城乡规划的编制权限一、城乡规划的编制权限 1、总体规划的编制权限、总体规划的编制权限(1)
10、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域城镇体系规划。(3)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4)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其它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的总体规划,其它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织编制。近期规划的制定和内容近期规划的制定和内容 1、近期规划、近期规划 近期规划实质根据城镇总体规划、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