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88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讲义毛林繁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5210608
  • 上传时间:2023-02-17
  • 格式:PPT
  • 页数:188
  • 大小:631K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讲义毛林繁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 招标 采购 法律法规 政策 讲义 毛林繁 课件
    资源描述:

    1、a1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讲 义 毛林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秘书长、博士(后)二OO九年八月a2一、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考试大纲1、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的关系。2、考试大纲中“掌握、熟悉、了解”三者关系、比例。3、题型:客观题(单选、多选和不定选)难度:A、B、C三类。a3(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A类)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具有法律效力。A、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B、只对招标人C、只对投标人D、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答案:Aa4(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中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

    2、,本题均不得分)(B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进行招标。A、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确定的产业发展项目B、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C、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D、使用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项目 答案:B、C、Da5(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中的备选项中,有1个或1个以上符合题意。多选或少选,本题均不得分)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描述正确的是()A.工程总承包企业向业主负责B.工程分包商向总承包商和业主负责C.总承包企业可以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D.总承包企业可以对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

    3、包E.总承包商可以将工程转包给具有资质的其他总承包商答案:A、Da6三、招标投标的法律与政策体系三、招标投标的法律与政策体系说明 立法法规定的立法权限:第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

    4、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第四十二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a7(2)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5、3)第六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以及有立法权的,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性法规。说明立法法冲突部分适用第八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

    6、间对同一事项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a8练习题1、(单选)在我国,由()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制度行使立法权。A、财政部;B、国家税务总局;C、全国人大;D、海关总署。2、(单选)在我国,必要时,由()对招标投标法作出解释。A、国家发展改革委;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建设部。3、(多选)在我国,下述()事项的立法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A、人民法院的产生;B、国有企业领导人的任命;C、刑罚;D、中华全国总工会选举办法;E、非国有财产的征收。4、(多选)在我国,下述()立法冲突事项由国务院裁决。A、国务院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不一致的;B、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

    7、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C、国务院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不一致的;D、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不一致的;E、地方性法规与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不一致的。参考答案1C;2B;3ACE;4AC.a91.1 1.1 熟悉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内容。招标投标法律、熟悉招标投标法律体系的构成内容。招标投标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有关政策。说明招标投标法律体系(招标师考试范围):(1)法律:民法通则 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 合同法、建筑法等 (2)行政法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09年底前公布)、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等 (3)部门规章:

    8、原国家计委颁布的3-9号令等 联合部门规章:2、11、12、27、30、29号令等 其他部门颁布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部门规章等 具体考试范围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编中国招标采购常用法规(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12月出版)中标注号的部分。a10中国招标采购常用法规标注号的法规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年第2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年第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4、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投标工作职责的复函(中央编办函200382

    9、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6、国务院关于批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批复(国函200027号)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4号)8、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9、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0年第5号)10、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9号)11、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计政策20011400号)12、国

    10、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2年第18号)1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4年第11号)14、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1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16、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63号)17、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763号)18、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1年第12号)19、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

    11、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3年第29号)20、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商产发2008311号)21、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22、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财库200730号)2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4号)2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25、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0590号)26、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6号)a112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

    12、法(财政部令2005年第31号)28、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36号)29、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国药管市2000306号)30、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31、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32、国家计委关于药品招标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849号)33、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42122号)3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3年第30号)35、

    13、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7年第56号)36、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号)3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年第89号)38、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39、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27号)40、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0232号)41、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卫规财发2

    14、001208号)42、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4320号)43、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3号)44、商务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的通知(商产发2007395号)45、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2号)46、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82号)47、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48、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0589号)49、国家科研计划课题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2165号)50

    15、、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3年第3号)5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2年第11号)5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7年第39号)53、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年第126号)54、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8号)a125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74号)56、中央国家机关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方案(国办发200253号)5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

    16、00751号)55、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年第19号)56、中央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04104号)57、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财库20073号)58、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年第18号)59、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令2004年第20号)60、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61、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2、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0121号)6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6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

    17、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5、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66、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015号)67、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5年第28号)68、外国政府贷款项下采购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财债字199934号)6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财金2001181号)70、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招标办法(财金2005103号)7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确定外国政府贷款项目采购公司有

    18、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0690号)72、关于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申报和采购招标中币种选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金200390号)73、财政部关于规范利用外国政府贷款采购非贷款国货物的通知(财金200417号)7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269号)7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年第15号)7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7年第91号)7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6年第37号)7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年第16号)a1379、中华人民共

    19、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年第16号)8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75号)8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年第31号)8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5年第42号)8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0年第33号)8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5年第50号)8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8号)8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3年第10号)8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令2004年第15号)88、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年第18号)89、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90、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492号)9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9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4年第19号)93、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4年第22号)9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9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和完善报请国务院审批或核准

    21、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576号)96、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41973号)97、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财建2004300号)9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9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10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年第393号)10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054号)102、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103、实施工程建

    22、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2000年第81号)10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80号)105、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057号)10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年第91号)107、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1年第107号)108、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a14109、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110、关于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的意见(建城2005154号)11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4

    23、年第124号)11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11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6年第149号)114关于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进一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意见(建市2006326号)115、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116、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117、关于继续开放铁路建设市场的通知(建市200687号)118、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若干意见(水建管2001248号)119、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年第159号)120、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121

    24、、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72号)12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年第158号)12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07131号)124、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令2001年第86号)12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7年第160号)126、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32号)127、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8年第7号)128、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示范法129、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130、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采购指南131、机电产

    25、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132、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试行)13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134、FIDIC施工合同条件a151.2 掌握招标投标法适用范围、招标投标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说明招标投标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合同订立主要环节:招标人要约邀请 投标人递交要约 评标委员会评标 招标人定标 招标人发出承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生效)按照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招标投标法不适用于香港、澳门地区。a16练习题1、(多选)在我国,下述()事项适用招标投标法。

    26、A、在香港地区组织招标投标活动;B、在北京地区组织招标投标活动;C、境内采用民营资金招标;D、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E、国有企业组织竞争性谈判。2、(多选)在我国境内组织招标投标活动需要遵守下列()原则。A、诚实信用;B、自愿;C、科学择优;D、公开、公平、公正;E、低价优先。参考答案 1BCD;2AD.a17四、招标投标的当事人与监督管理四、招标投标的当事人与监督管理 2.1 熟悉招标人的分类和资格条件。说明招标投标法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说明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是的组织。

    27、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四十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a18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第五十一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

    28、间联营,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说明民法通则其他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社会组织,其特征:(1)非法人组织是社会组织;(2)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3)不具备法人条件。如()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

    29、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a192.2 熟悉投标人的分类和资格条件。说明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说明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a20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30、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一条。在其本国注册登记,从事建筑、工程服务的国外设计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中所作的市场准入承诺以及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准入的管理规定。投标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五条。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二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

    31、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教材4.5节)a21练习题1、(多选)在我国,下属()组织为法人组织。A、全资子公司;B、分公司;C、司法部;D、南开大学;E、中国工商银行。2、(多选)在我国,工程施工投标人必须满足下面()法定资格要求。A、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B、每年均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投标培训;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D、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E、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3、(多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必须满足下面()法定资格要求。A、每年均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政府采购培训;B、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2、;C、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的行为;D、具有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E、获得了“用户满意”称号。参考答案1ACDE;2ACD;3BCD.a222.3掌握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职责、分类、资格条件、业务范围和服务收费的相应要求。说明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

    33、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a23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中央投资项目,国际金融机构

    34、或贷款国政府对项目招标与采购有要求的,从其规定。第六条 获得商务部颁发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依据政府采购法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与管理办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不适用于本办法。第七条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和乙级。甲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只能从事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及以下的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a2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 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国务

    35、院建设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五条 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 招标代理业务。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 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 招标代理业务。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六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 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开展工程 招标代理业务。第七条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国务院建设主管

    36、部门认定。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由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a25机电产品国及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第四条 企业从事利用国外贷款和国内资金采购机电产品的国际招标业务应当取得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资格。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的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预乙级。甲级国际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不受委托金额限制;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4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预乙级国际招标机构只能从事一次性委托金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审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

    37、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财政部负责审批。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由申请人住所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批。a26练习题1、(多选)下列条件中,()为招标代理机构不允许出现的情形。A、国有企业出资;B、省管局参股5%;C、省机关服务中心出资;D、个人合伙;E、某大学参股20%。2、(多选)某中央投资1.2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其招标代理机构须具备以下()最低资质。A、中央投资项目乙级;B、中央投资项目甲级;C、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D、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E、工程总承包一级。3、(多

    38、选)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一次性委托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具备以下()代理资质的招标机构可以承揽该委托业务。A、中央投资项目甲级;B、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甲级;C、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D、政府采购甲级;E、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预乙级。参考答案1BC;2AD;3BE.a27 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内容、方式。说明 招标投标法: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说明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

    39、见(国办发200034号,2000年5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全国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法配套法规、综合性政策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具体范围、规模标准等,制定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执法,按照现行职责分工,分别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诉。涉及部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住房与城乡建设、铁道、交通运输、水利、商务、财政和监察部。a28练习题1、(单选)招标人拟进行某工程进口汽、水轮机(商务部规定的 79种必须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之一),估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应采用下面()采购。A、工

    40、程交易中心招标;B、机电产品国内招标;C、机电产品国际招标;D、竞争性谈判。2、(单选)招标人进行工业建设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时,应接受以下()部门的行政监督。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B、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C、工业和信息主管部门;D、财政部门。参考答案 1B;2B.a29五、招标的规定五、招标的规定3.1掌握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说明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

    41、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a30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五)道路、

    42、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三)体育、旅游等项目;(四)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五)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六)其他公用事业项目。a31练习题1、(不定选)以下采购项目中,()属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A、购买民用飞机;B、购买洗衣机、电冰箱;C、关系社会公众安全的工程建设项目;D、社会团体贷款购买汽车;E、民营资金投资建设娱乐场。2、(

    43、不定选)下面这些项目中,()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A、民营资金投资的天然气项目;B、商品住宅;C、某政府机关办公楼;D、国有企业购买办公桌及配套用品;E、民营资金投资建设自用住宅。参考答案1CE;2ABCa32政府采购法: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第八条第八条 下列机电产品的采购必须进行国际招标:(一)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具体范围见附件一;(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44、;(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四)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贷款)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五)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六)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a33 练习题1、(不定选)以下采购项目,()为必须在商务部监督下进行的国际招标项目。A、建筑设计国际招标;B、国有企业采购130万元人民币进口机电产品,该产品属于商务部13号令附件规定的79种机电产品之一;C、工程咨询项目国际招标;D、某人从德国采购价值160万元人民币原装奔驰轿车;E、民营资金采购价值120万元人民币的进口天然气

    45、控制设备。参考答案BEa34说明规模标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并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可以不

    46、进行招标,但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a35练习题1、(多选)下述采购事项中,()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A、公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B、国有企业采购价值150万元办公桌及文件柜;C、某家庭投资200万元高档装修;D、商品住宅工程施工监理,其合同估算额60万元人民币;E、抢险救灾的紧急物资。参考答案1AD;.a363.2掌握招标的条件、招标方式和组织方式。说明招标投标法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47、。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a37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九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招标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

    48、审批手续的,已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二)勘察设计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三)所必需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二)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a38练习题1、(不定选)下述条件中,()为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项目招标条件。A、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B、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项目,已经得到

    49、批准;C、项目在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D、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E、项目设计已经完成。2、(不定选)下述条件中,()为政府投资的办公楼工程施工招标必备条件。A、完成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工作;B、可行性研究报告得到批准;C、项目在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备案;D、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E、招标方案得到了核准。参考答案1ABD;2BDEa39邀请招标审批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勘察设计

    50、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的技术性、专业性较强,或者环境资源条件特殊,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有限的;(二)如采用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占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过大的;(三)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保证有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并具有相应资质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a40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讲义毛林繁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210608.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