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方法与请求权基础方法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历史方法与请求权基础方法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历史 方法 请求 基础 课件
- 资源描述:
-
1、人格權法人格權法請求權基礎、法學方法論與案例研習專專題講座(二題講座(二)(2012.3.272012.3.27)王澤鑒臺灣大學名譽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客座教授序說序說 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 法學方法論法學方法論 案例研習案例研習 結論結論 內容介紹內容介紹 壹、序說壹、序說 贰、贰、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 叁、法學方法論叁、法學方法論 肆、案例研習肆、案例研習 伍、結論伍、結論壹、序說一、一、方法的改變才是進步最大的動力方法的改變才是進步最大的動力Savigny:“學術研究不僅僅取決於天賦(個人智力的程度)與勤奮(對智力的一定運用),它還更多地取決於第
2、三種因素,那就是方法,即智力的運用方向。每個人都有其方法,但很少人有在這方面能夠到自覺和體系化的程度。如果我們對一門科學(Wissenschaft)或其理念按照合乎這門科學知本性的法則(Gesetze)進入深入徹底的思考,那麼我們的方法將走向體系化,對科學理念的觀察能夠把我們引向正確的方法。【德】薩維尼、【德】格林:(下篇),法律出版社,2008年2月第一版,p.674Heck:“在所有的改變中,方法的改變才是最大的進步”Fiketscher:“對法律發展的貢獻,不盡在於個案的處理,乃在於方法的創新”Larenz:“具體個案是法律思考的檢驗,法律原則的發現、法律創造的開端”5二、二、法律教育、
3、法學方法、法律人的基本法律教育、法學方法、法律人的基本能力能力(一)實例研習與法學教育(二)案例題:1.甲有A屋出租於乙,租期屆滿,乙拒不返還,並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出租於丙開店營業,試問甲得向乙、丙主張何種權利?62.A教授的訂書單某大學A教授,于三月一日接獲B出版社寄來的中國法學百科全書目錄,載明該全書共十冊,價款壹萬元,並付訂書單乙紙。A教授于三月四日填妥訂書單,因急於上課,乃交C生回家途中於郵局投寄之。C生離去後,A教授憶起其同事D教授曾參加該全書編輯工作,答應贈送一套,即自四樓研究室窗口呼叫,不要投寄,C生於下課鐘聲中誤聽為不要忘記,點頭離去,而投寄之。A教授于三月五日下午知其事,即以
4、限時專送致函於B出版社,敘明事由,表示撤回訂書單,倉卒之間,未貼限時專送標籤,並誤投于平郵郵筒,延至三月七日上午始行到達。B出版社於三月六日上午收到A教授的訂書單,即於當日下午寄發百科全書,於三月九日到達,A教授拒絕受領。試問B出版社得對A教授主張何種權利?73.甲在報紙看到乙出售仿古陶馬,即以電話訂購其一,談妥價金,並約定由某日上午十時於甲宅交貨。乙選定約定種類之A陶馬,於約定期日由其授權人丙送到甲處。甲因外出生病住院,丙等候到十二時,見甲未歸,返店途中遭遇車禍(丙有過失,或無過失),致該A陶馬滅失。試問:(1)甲得否向乙請求交付陶馬?(2)乙得否向甲請求支付價金?84.物權出售四冊法律善本
5、書甲喜好法律初版書,家中藏有ABCD四冊書。甲死亡,其子乙為歌手,繼承其父遺產,將該四冊書各以高於市價一百元的價額出售於丙,丙為交付。其後發現A書為甲所有,B書為丁所借,C書系戊的遺失物,為甲拾得,D書為庚所有,被甲所盜。乙因系以辛所寄託(遺失、盜竊)的無記名股票支付價金。試說明當事人間的法律關係。9(三)法律人的基本能力(三)法律人的基本能力 1.法律人的基本能力 2.透過案例研習培養法律思維方法10贰、請求權基礎的思考方法一、海德堡大學民法課的一個實例題一、海德堡大學民法課的一個實例題(一)故障的咖啡自動販賣機 甲在大學某處設飲料自動販賣機。乙投入a、b二個一元馬克,購一罐咖啡。咖啡出來後
6、,a、b二個馬克因機器故障跳出,乙見四處無人,乃取該二個一元馬克放入口袋。試說明:1.甲與乙間共同有多少意思表示?2.甲與乙共有多少法律行為?3.甲與乙間的法律關係?(請先構想如何處理這個問題)12(二)實例研習是德國法學教育的核心制度 1.基本課程皆有之,從大一到司法考試 2.法律圖書館日夜坐滿了撰實例研習的學生 3.在教科書、在上課、在學生討論中最常看到、聽到的一句話:何種請求權基礎:was fr eine Anspruchsgrundlage?4.作業修改、解說及法律補習班13(三)實例研習與法院裁判 1.實例研習的功用:(1)認定事實 (2)掌握規範體系 (3)法律解釋適用、論證說理
7、2.實例研習是法院判決的基礎 (1)從法學院到德國聯邦法院、聯邦憲法法院 (2)所有法律人(法官、律師、教授、其他法律職業工作者)共有的思維方法及必具的法律能力14(四)實例的設計 1.實例的來源 (1)法院裁判:法院裁判與教學的結合 (2)學說爭點 2.實例題上的事實 (1)法律上相關或無關的事實 (2)事實的認定與解釋 (3)培養認定事實的能力 3.實例題的問題提出 (1)甲對乙得否請求交付某物?(2)甲對乙得主張何種權利?(3)甲與乙間的法律關係?15二、請求權基礎(二、請求權基礎(Anspruchsgrundlage Anspruchsgrundlage)的意義:)的意義:案例事實與法
8、律規範案例事實與法律規範(一)請求權基礎的意義 又稱為請求權規範基礎(Anspruchsnormengrundlage),指得支持一方當事人(原告),向他方當事人(被告),有所請求的法律依據:1.一方當事人(原告)2.向他方當事人(被告)3.有所請求4.法律依據:具體的法律依據(規範基礎,包括最高院解釋意見)返還某物的佔有返還某物的所有權返還使用某物的利益償還所支付的費用支付價金賠禮道歉精神損害賠償等合同(合同法97)不當得利(通則92)無因管理(通則91)侵權行為(侵權6)16(二)案例事實、法律規範、請求權基礎 自動販賣機上的兩個一元馬克事實與規範間的來回穿梭目光流轉互相解明批次穿透案例事
9、實法律法規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法請求權基礎:甲 乙:請求返還二個a,b馬克物權請求權(物權34)不當得利請求權(民法通則92)侵權行為請求權(民法通則106)契約上的請求權(合同法107)?乙無權佔有甲為所有人歷史方法1.甲設自動販賣機:要約2.乙投入ab二個馬克(1)承諾:成立買賣契約(2)支付價金:轉移所有權(3)甲取得ab二個馬克所有權a馬克b馬克物權行為?交付要約邀請要約:意思表示物權行為?交付 3.乙取走ab兩個馬克(1)佔有 (2)無權佔有:(欠缺佔有本權)4.乙無權佔有甲所有的ab二個馬克三、請求權基礎方法的功能三、請求權基礎方法的功能(一)(一)處理法律爭議的方法處理法律爭
10、議的方法1.請求權是民法(私法)的構造性概念,以請求權整合散佈各編(部門)的法律關係。處理一個爭議,適用民法全部條文,以請求權貫穿組構法律關係。2.法治國家原則,依法律實現正義:沒有找到一個請求權基礎時,不要作法律判斷。(二)(二)從請求權基礎看中國大陸民法的發展從請求權基礎看中國大陸民法的發展1.私法體系的完善2.具備了可操作的請求權基礎18(三)(三)臺灣法院判決采請求權基礎方法:臺灣法院判決采請求權基礎方法: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于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有明文。本項規定前後兩段為相異之侵權行為類型。關於保護之法
11、益,前段為權利,後段為一般法益。關於主觀責任,前者以故意過失已足,後者則限制須故意以背于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兩者要件有別,請求權基礎相異,訴訟標的自屬不同。台湾最高法院86年第3760号判决1920四、歷史方法與請求權基礎方法四、歷史方法與請求權基礎方法1.咖啡自動販賣機之例2.歷史方法3.請求權基礎方法與歷史方法的比較4.以請求權基礎為主,以歷史方法為輔:(1)契約成立(2)物權變動21五、請求權基礎的構造五、請求權基礎的構造(一)法條種類(一)法條種類1.完全法條:具有構成要件及法律效果的法條 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 要件:要件:(1)(1)物權法第物權法第3434條
12、:條:無權佔有無權佔有 效果: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效果: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要件: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要件: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2)(2)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08108條條 效果: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法第108條規定著名的期前違約規則(參閱葛雲松,期前違約規則研究,2003年)222.不完全法條 物權法第2條第2、3項(物:動產、不動產)(1)定義性法條:合同法第2條:合同定義 要件:關於合同訂立及效力規定 (合同法第9條以下,第44條以下)(2)補充性法條:效果:合同法第8條,第135條23(二)請
13、求權基礎的建構:合同法第(二)請求權基礎的建構:合同法第107107條在請求權條在請求權基礎的分析基礎的分析(完全法條、不完全法條等完全法條、不完全法條等)见见(下頁圖)下頁圖)24請求權基礎:完全法條次義務:原義務:(Secundire Pflicht)(Premre Pflicht)107108:前期違約一般規定個別合同違約侵權民事責任請求權基礎買賣贈與租賃請查閱整理相關規定要件效果違約歸責不履行合同義務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要約承諾買賣出賣人:135買受人:159合同義務(?)不履行(?)1.應當繼續履行(107)2.採取補救措施:瑕疵給付(111)3.賠償損失4.等:解除要件效果:違約
14、責任10794(解除)1.一般原則2.不可抗力(117)3.贈與人責任(189)(故意或重大过失)4.运送(303):有错5.委托6.其他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的賠償責任(112)損害賠償範圍(113)造成損失預先說所受損失所失利益采英國法hadly v.Boxendale Rule金錢債務(109)非金錢債務(110)原則例外1.不能履行2.債務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法律 物 給付不能 事實 勞務(服務)買賣(135)租賃等債務人 雙務契約 債權人對待給付損害賠償解除合同代償請求權對待給付未履行(?)已履行(?)1.體系構成有債:有過錯(406第一款)
15、後段無債:故意或重大過失(406第1款後段請求權基礎給付不能履行遲延履行不完全給付義務附隨義務(保證義務):完整利益(保護債權人人身,財產)主給付義務從給付義務履行義務252.案例及問題 1、甲出賣A 物(汽車、畫、牛、房屋)給乙,價金若干(乙已支付一半);就下列情況說明當事人關係:(1)A 物於訂約前滅失(自始客觀不能)(2)A 物於訂約後,非因甲的過失滅失(嗣後不能)(3)A 物因乙的行為(過失或無過失)滅失(4)A 物因丙的原因滅失(合同法121),丙賠以B 物時,乙得否向甲請求交付 B 物?(5)甲交付A 物(牛):牛有病 乙的牛群受感染死亡(6)甲交付A物(機器),安裝時毀損乙的物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