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通论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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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第四章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案情介绍案情介绍】某酒业销售公司组织促销活动,设立有奖销售,某酒业销售公司组织促销活动,设立有奖销售,宣称所有购买该店某种品牌的酒的顾客均获得奖券一张,都有中宣称所有购买该店某种品牌的酒的顾客均获得奖券一张,都有中奖机会,中奖率奖机会,中奖率100%100%,等级分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至五等奖若,等级分为一等奖三名,二等奖至五等奖若干,其中一等奖奖金为干,其中一等奖奖金为28882888元。原告齐某购买了元。原告齐某购买了5050瓶酒,获得瓶酒,获得5050张奖券,其中一等奖张奖券,其中一等奖1919张,其余
2、各等级的奖均有。原告向被告主张,其余各等级的奖均有。原告向被告主张兑奖,被告宣称自己的奖券印刷有错误,不同意兑现全部奖券张兑奖,被告宣称自己的奖券印刷有错误,不同意兑现全部奖券的奖金,只同意兑现的奖金,只同意兑现3 3张一等奖、其他等级的奖若干。齐某不同张一等奖、其他等级的奖若干。齐某不同意酒业销售公司的说法,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按照促销活动奖励意酒业销售公司的说法,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按照促销活动奖励章程规定的各种奖励等级的比例兑现奖金,被告共向齐某支付奖章程规定的各种奖励等级的比例兑现奖金,被告共向齐某支付奖金两万余元。金两万余元。【法律问题法律问题】1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
3、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2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 3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效力状态、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和效力状态经济法律通论经济法律通论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意思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并依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表示的内容产生一定民事法律效果的行为。(一)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所谓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某种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现于外部行为的过程。律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
4、表现于外部行为的过程。整理课件整理课件(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产生民事法律后果(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目的是产生民事法律后果 生活中的生活中的“情谊行为情谊行为”与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2222岁的女子周某与岁的女子周某与2626岁的男子李某系恋人。岁的男子李某系恋人。周某经常从报纸、电视上看见有些恋人在分手周某经常从报纸、电视上看见有些恋人在分手后,视对方为仇人,互相曝光对方隐私。经与后,视对方为仇人,互相曝光对方隐私。经与李某协商同意,两人到某律师事务所,让律师李某协商同意,两人到某律师事务所,让律师为他们拟定了一份为他们拟定了一份“恋爱合同恋爱合同”,合同内容包,合同内容包括七章共
5、括七章共1515条,涉及了恋爱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涉及了恋爱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详细列明了约会形式、约会内容、各种情况,详细列明了约会形式、约会内容、恋爱费用支出、保密、违约责任等要求。恋爱费用支出、保密、违约责任等要求。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案例案例1 1、甲有一子两女,他在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甲有一子两女,他在临终前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有的房屋将其所有的房屋6 6间、存款间、存款2 2万元由万元由3 3个子女平分。甲于个子女平分。甲于20002000年年4 4月月2323日去世。针对分遗产一事,其子与两女发生日去世。针对分遗产
6、一事,其子与两女发生分歧,其子主张应多分,并认为:其父的遗嘱未经自己分歧,其子主张应多分,并认为:其父的遗嘱未经自己同意,不能执行;而两女主张按照遗嘱分配。甲之子遂同意,不能执行;而两女主张按照遗嘱分配。甲之子遂起诉到法院。起诉到法院。案例案例2 2、甲从乙那里借款、甲从乙那里借款2 2万元人民币,丙以自己的万元人民币,丙以自己的便携式电脑为甲做质押,丙与甲订立了质押合同,但并便携式电脑为甲做质押,丙与甲订立了质押合同,但并未将电脑交付给乙。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借款。乙准未将电脑交付给乙。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借款。乙准备用丙的电脑受偿,但丙表示反对而起诉到法院。丙认备用丙的电脑受偿,但丙表示反
7、对而起诉到法院。丙认为甲、乙恶意串通而使自己收到欺骗,主张不能用自己为甲、乙恶意串通而使自己收到欺骗,主张不能用自己的电脑为甲还款。的电脑为甲还款。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 (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状况,(一)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的状况,将其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法律行为。将其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法律行为。立遗嘱的行为立遗嘱的行为 VS VS 放弃遗赠的行为放弃遗赠的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就是指根据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单方法律行为就是指根据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是只要有一方就可以成立的法律行为。单
8、方法律行为是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单方法律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情况下才产生效力:单方法律行为必须在法定的情况下才产生效力: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ABABC合伙合伙 双方法律行为,又称双方法律行为,又称“交叉行为交叉行为”,即双方当事人为了,即双方当事人为了追求不同的目的而作出不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双方当事人追求不同的目的而作出不同的意思表示,也就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共同法律行为,又称共同法律行为,又称“合致行为合致行为”,是指多
9、个当事,是指多个当事人追求共同的目标所做出的意思表示。人追求共同的目标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决议:决议:一个组织一个组织体通过语言形式表体通过语言形式表达出来的意思形成达出来的意思形成的结果,即通过表的结果,即通过表决方式形成的结果。决方式形成的结果。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 1、法律规定为无偿的行为:、法律规定为无偿的行为:赠与、借用、保证赠与、借用、保证 2、没有约定,视为无偿的行为:、没有约定,视为无偿的行为:保管、委托、自然人借贷保管、委托、自然人借贷 有偿的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给以了对方某种利益有偿的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给以了对方某种利益之后,对方当事人在得到这个利益
10、的时候,必须为此而支付相之后,对方当事人在得到这个利益的时候,必须为此而支付相应对价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对价的民事法律行为。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在给以对方当事人某种利无偿民事法律行为指一方当事人在给以对方当事人某种利益以后,对方当事人在得到这种利益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任益以后,对方当事人在得到这种利益的情况下,不需要支付任何报偿或者代价的法律行为。何报偿或者代价的法律行为。(二)有偿和无偿的法律行为。(二)有偿和无偿的法律行为。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 区别有偿和无偿的意义在于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不区别有偿和无偿的意义在于有关当事人的责任不一样的:一般过失一样的:一般过失 VS VS
11、 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意或重大过失 保管合同保管合同合同法第合同法第374374条: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合同法第合同法第406406条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
12、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 诺成性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实践性法律行为是指那种除了意思表示以外,还需要有物的实践性法律行为是指那种除了意思表示以外,还需要有物的交付来作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交付来作为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保管合同保管合同 自然人的借贷自然人的借贷 定金合同定金合同
13、 质押合同质押合同 (三)诺成性的法律行为和实践性的法律行为(三)诺成性的法律行为和实践性的法律行为 “赠与赠与”是诺成性还是实践性的法律行为?是诺成性还是实践性的法律行为?合同法第合同法第185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第186条:赠与人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撤销权)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
14、定。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 所谓要式法律行为,就是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所谓要式法律行为,就是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民事的形式或者经过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或者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行为。不要式法律行为就是指那些法律不要求采取任何不要式法律行为就是指那些法律不要求采取任何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形式要件就能够使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形式要件就能够使其成立和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成立和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四)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四)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2023-1-8整理课件整
15、理课件 (五)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五)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根据预期的法律效果是否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消灭根据预期的法律效果是否直接发生财产权转移或消灭 负担行为,负担行为,是指一方相对于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是指一方相对于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产生某种债务关系。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产生某种债务关系。处分行为,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使财产权利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是指直接使财产权利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行为。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行为。处分行为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物权行为是直接发生物权设定、转移或者消灭效果的处分是直接发生物权设定、转移或者消
16、灭效果的处分行为,即以物权为处分对象的行为。行为,即以物权为处分对象的行为。准物权行为,准物权行为,是指直接发生物权之外的财产权设定(债权是指直接发生物权之外的财产权设定(债权除外)、转移或消灭效果的处分行为,即以物权、债权或知识除外)、转移或消灭效果的处分行为,即以物权、债权或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处分对象的行为。产权中的财产权为处分对象的行为。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在于: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在于:(1 1)法律效果不同。)法律效果不同。(2 2)对标的物是否特定的要求不同。)对标的物是否特定的要求不同。处分行为所涉及的客体必须予以确定处分行为所涉及的客体
17、必须予以确定,负担行为所涉负担行为所涉及的客体则可以不确定。及的客体则可以不确定。(3 3)对行为人是否处分权的要求不同。)对行为人是否处分权的要求不同。从事负担行为时,行为人即使不具有处分权,负担行从事负担行为时,行为人即使不具有处分权,负担行为也可以有效。而在从事处分行为时,处分人对标的物必为也可以有效。而在从事处分行为时,处分人对标的物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处分行为才能生效。须具有处分权限,处分行为才能生效。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六)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六)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为标准根据法律行为与其原因的关系为标准 有因行为,有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其原因在
18、法律上相互是指行为与其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以其原因为要素的法律行为。结合不可分离、以其原因为要素的法律行为。无因行为,无因行为,是指行为与其原因可以分离、不是指行为与其原因可以分离、不以其原因为要素的法律行为。以其原因为要素的法律行为。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自测题自测题 甲是乙的祖父,乙聪明可爱,很讨老人喜甲是乙的祖父,乙聪明可爱,很讨老人喜欢。甲虽有几个孙子,但他却对乙宠爱有加。欢。甲虽有几个孙子,但他却对乙宠爱有加。一天,当着全体家人的面,甲对乙说:一天,当着全体家人的面,甲对乙说:“如果如果你能考上大学,爷爷就给你你能考上大学,爷爷就给你2 2万元钱。万元钱。”乙当乙
19、当即说:即说:“好,那爷爷就等着拿钱吧。好,那爷爷就等着拿钱吧。”问: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不同分类,甲、问: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不同分类,甲、乙的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乙的行为属于何种民事法律行为?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 【案例案例】王某于王某于19981998年年1010月在邮局邮寄物品时,因月在邮局邮寄物品时,因所带零钱不够,就向同来汇款的同事李某借了所带零钱不够,就向同来汇款的同事李某借了1010元钱,元钱,并说回单位后即刻还给他。不过,王某回单位后就忘了并说回单位后即刻还给他。不过,王某回单位后就忘了此事。此事。1111月月4 4日,王某在商店购物时碰到李某,才记起日,王某在
20、商店购物时碰到李某,才记起借款一事,便对李某说道:借款一事,便对李某说道:“我一直忘了此事,不巧现我一直忘了此事,不巧现在手上也没有零钱,不过,刚才买了在手上也没有零钱,不过,刚才买了5 5张福利奖券,每张福利奖券,每张面值张面值2 2元,一星期后开奖,你要不要?元,一星期后开奖,你要不要?”李某连忙推李某连忙推辞,说辞,说1010元钱是小事,没有就不用还了。在王某的再三元钱是小事,没有就不用还了。在王某的再三坚持下,李某才接受了奖券。一个星期之后开奖结果出坚持下,李某才接受了奖券。一个星期之后开奖结果出来了,王某给李某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来了,王某给李某的奖券中有一张中了1010万元的大奖。万
21、元的大奖。王某闻讯后找到李某,声称自己当初只想以那几张奖券王某闻讯后找到李某,声称自己当初只想以那几张奖券作为抵押,现在要以作为抵押,现在要以1010元钱把它们赎回。李某予以拒绝元钱把它们赎回。李某予以拒绝,认为王某出尔反尔,当初是王某作为还款要自己一定,认为王某出尔反尔,当初是王某作为还款要自己一定收下,他才收下的。收下,他才收下的。本案中李某接受奖券行为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本案中李某接受奖券行为的性质应当如何认定?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第二讲第二讲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 原告曾于原告曾于1996年年3月月5日在日在H省某县丢失一个提包,内有现金省某县丢
22、失一个提包,内有现金10万元,各种票据等价款万元,各种票据等价款8万余元。原告发现钱物丢失以后,立即到万余元。原告发现钱物丢失以后,立即到该县电视台和有线广播电台播发寻物启事。在寻物启事中声称:谁该县电视台和有线广播电台播发寻物启事。在寻物启事中声称:谁拾到提包并归还失主,失主将付给拾得者拾到提包并归还失主,失主将付给拾得者1.5万元酬金,以示谢意。万元酬金,以示谢意。10天后,被告在下班回家路上拾到该提包,当即前往原告指定的交天后,被告在下班回家路上拾到该提包,当即前往原告指定的交物地点,准备将提包、钱物交付给原告。但在交付时,被告提出原物地点,准备将提包、钱物交付给原告。但在交付时,被告提
23、出原告应当按照寻物启事的内容先偿付告应当按照寻物启事的内容先偿付1.5万元酬金,然后才能交付拾万元酬金,然后才能交付拾得物。原告提出当初播放寻物启事主要是为了尽快的找到拾得物,得物。原告提出当初播放寻物启事主要是为了尽快的找到拾得物,考虑到提包内只有考虑到提包内只有10万元现款,因此,不能给万元现款,因此,不能给1.5万元的酬金,只万元的酬金,只能给能给2000元酬金。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拒绝交付拾得物。后元酬金。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拒绝交付拾得物。后原告请有关部门出面做协调工作,并同意支付原告请有关部门出面做协调工作,并同意支付1万元酬金,被告仍万元酬金,被告仍坚持应实现许诺的坚持应
24、实现许诺的1.5万元,否则不交钱物。原告被迫向法院起诉,万元,否则不交钱物。原告被迫向法院起诉,请求被告交付拾得物。请求被告交付拾得物。问:本案中原告的悬赏广告行为是否成立?问:本案中原告的悬赏广告行为是否成立?2023-1-8整理课件整理课件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区别一、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和生效的区别 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成立,是指某一个意思表示的行为符,是指某一个意思表示的行为符合民事行为存在的条件,从而确定其构成民事法律行为。合民事行为存在的条件,从而确定其构成民事法律行为。(事实状态)(事实状态)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生效,是指已经成立了的民事法律行,是指已经
25、成立了的民事法律行为获得法律(国家)的认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内容发生为获得法律(国家)的认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内容发生法律效力。法律效力。(价值判断)(价值判断)整理课件整理课件有效要件有效要件 1 1、行为主体合格、行为主体合格 2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要求表示行为、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要求表示行为与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两个方面与效果意思相一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一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自由。二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包含三种情况:二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包含三种情况:(1 1)真意保留表示真意保留表示 (2 2)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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