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签 分享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575
上传文档赚钱

类型二建法规精讲精简版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5188097
  • 上传时间:2023-02-16
  • 格式:PPT
  • 页数:575
  • 大小:1.53MB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二建法规精讲精简版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法规 精简 课件
    资源描述:

    1、 主讲内容主讲内容1 1、考试介绍、考试介绍2 2、如何备考、如何备考3 3、职业前景、职业前景4 4、课程引入、课程引入一、考试介绍一、考试介绍(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162016年年5 5月月2828日日-29-29日日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管理与实务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均为均为客观题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科目分为: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 6个专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试题包括个专业,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试题包括主主观题和客观题观题和客观题一、考试介绍一、考试介绍(二)考试级别及管理模式(二)考试级别及管理模式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二级建造师考试分为考全科、部分免试和增项考全科、部分免试和增项三个级别三个级别考全科实行考全科实行两年滚动两年滚动,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即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考试为合格试为合格免试和增项,必须在免试和增项,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指定科目考试为

    3、合格内通过指定科目考试为合格一、考试介绍一、考试介绍(三)报考条件(三)报考条件具备下列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者,可申请参加考试:1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管理工作满满2 2年年;2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满5 5年年;3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满1515年年。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考相应科目:符合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免

    4、考相应科目:各省具体规定不同各省具体规定不同二、如何备考二、如何备考(一)时间精力安排(一)时间精力安排不要平均分配时间不要平均分配时间公共课难度相对较低,目标是花最少的时间取得合格分数;公共课难度相对较低,目标是花最少的时间取得合格分数;实务课有主观题和客观题,建议要多花时间,学校安排的班次一定全部认真参加实务课有主观题和客观题,建议要多花时间,学校安排的班次一定全部认真参加合理安排准备时间合理安排准备时间一次全部通过:一次全部通过:4 4个月个月两次通过:两门公共课两次通过:两门公共课2 2个月;实务课个月;实务课2 2个月个月二、如何备考二、如何备考(二)(二)复习科目顺序复习科目顺序先

    5、复习公共课,再复习实务课先复习公共课,再复习实务课第一轮复习两个半个月(精讲班)第一轮复习两个半个月(精讲班)第二轮复习一个月(冲刺班)第二轮复习一个月(冲刺班)第三轮复习半个月(押题班)第三轮复习半个月(押题班)三、职业发展前景三、职业发展前景(一)终身受益:起源于英国,该职业已有(一)终身受益:起源于英国,该职业已有180180年历史年历史(二)短期:职业生涯的起点,一份小收益(二)短期:职业生涯的起点,一份小收益(三)长期:为取得一建打下良好的基础,(三)长期:为取得一建打下良好的基础,实现人生职业规划实现人生职业规划四、课程引入四、课程引入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

    6、Z201000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010分左右)分左右)2Z202000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施工许可法律制度(7 7分左右)分左右)2Z2030002Z203000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818分左右)分左右)2Z2040002Z2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2525分左右)分左右)2Z2050002Z205000 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5 5分左右)分左右)2Z206000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

    7、产法律制度(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515分左右)分左右)2Z2070002Z207000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010分左右)分左右)2Z208000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010分左右)分左右)考 情 分 析教材主要变化预测1 1、基本结构不变,但引入了许多新的法律、基本结构不变,但引入了许多新的法律2 2、主要变化、主要变化:(1 1)最新相关法律的引入)最新相关法律的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2015年年5 5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8、(20152015年年3 3月月1515日施行)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2015年年1 1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2014年年1212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教材主要变化预测(2 2)最新部门规章的引入)最新部门规章的引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2015年年3 3月月1 1日施行)日施行)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企业资质标准(20152015年年1 1月月1 1日开始执行)日开始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2014年年1010月月

    9、2525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理规定 (20142014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20142014年年1010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复习建议1 1、紧扣历年考点(重复率、紧扣历年考点(重复率70%70%)2 2、建立起系统的知识框架、建立起系统的知识框架(法律基础(法律基础许可许可发包发包 合同合同 安全安全 质量质量 纠

    10、纷)纠纷)3 3、理解的基础上多读课本理解的基础上多读课本4 4、复习与练习相结合、复习与练习相结合 境界:学习着,快乐着境界:学习着,快乐着2Z2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0分左右)分左右)主要涉及的新法律:主要涉及的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152015年年3 3月月1515日施行)日施行)第一节第一节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建设工程法律体系(P1-3P1-3)宪法及相关法宪法及相关法 宪法、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宪法、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籍法国籍法 民商法民商法(平等)(平等)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

    11、、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公司法、招投标法招投标法 行政法行政法(政府)(政府)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筑法经济法经济法(调控)调控)统计法、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法、预算法、审计法、税收征收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社会法(弱者)弱者)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劳动法、职业

    12、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法、劳动合同法刑法刑法 刑法(犯罪、刑罚)刑法(犯罪、刑罚)诉讼与非诉讼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法的形式(法的形式(P3-5P3-5)宪法宪法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宪法宪法法律法律(法)(法)司法解释或国际条约司法解释或国际条约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两高或国际组织两高或国际组织建筑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法民法通则民法通则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条例)(条例)国务院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单行条例(

    13、条例)(条例)省、省、设区市设区市人大及常委会人大及常委会 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人大民族自治地方人大#自治州建筑条例自治州建筑条例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规定、办法、细则)(规定、办法、细则)国务院各部、委国务院各部、委招投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招投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 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定、办法)(规定、办法)省、省、设区市设区市政府政府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办法 注意:设区市仅可对注意:设区市仅可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法规等方面制定法规(二)法的效力等级(二)法的

    14、效力等级(P5-6P5-6)宪法至上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一机关)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新法优于旧法(同一机关)同一机关制订的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同一机关制订的规定之间的冲突解决:法律之间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法律之间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行政法规之间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 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决定 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适用部门规章,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裁定裁定部门规章之间、部

    15、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的冲突解决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决定(总结:(总结:系统内冲突自己决定,系统外冲突回避系统内冲突自己决定,系统外冲突回避)需要裁定的特殊情况(需要裁定的特殊情况(P6P6)法的效力等级:法的效力等级:宪法宪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设区市地方性法规设区市地方性法规设区市政府规章设区市政府规章部门规章部门规章1 1、以下(、以下()属于经济法。)属于经济法。A A、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法 B B、城市房地场管理法、城市房地场管理法 C C

    16、、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D D、标准化法、标准化法 E E、建筑法、建筑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2 2、下 列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规 范、下 列 与 工 程 建 设 有 关 的 规 范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性文件中,由国务院制定的是()()。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旧的一般规定与新的特别规定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

    17、章地方性法规与地方政府规章3 3、根据、根据立法法立法法,(,()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成立的条件:一、法人成立的条件:(P7P7)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意:注意:法人以它的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为住所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二、法人分类(二、法人分类(P7P7)分为分为企业法人和

    18、非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社团法人)企业法人依法经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后取得法人资格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机关和事业单位法人成立之日成立之日具有资格,部分事业单位需要登记具有资格,部分事业单位需要登记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 和义务由和义务由变更后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注意:注意:分立后由新成立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后由新成立企业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三、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

    19、位(P7P7)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通常是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通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建设单位一般也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但有时候,建设单位也可能可能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第二节第二节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四、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四、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施工企业属于施工企业非常设性下属机构非常设性下属机构。(。(P8P8)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授权在建设项目上的管理者。(

    20、在建设项目上的管理者。(P8P8)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企业法人承担。(。(P9P9)1.1.下列选项中(下列选项中()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法人应具备的条件A.A.依法成立依法成立 B.B.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C.C.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D.D.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E.E.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2、甲公司欠某供应商、甲公司欠某供应商500500万元贷款,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家公万元贷款,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家公司。关于甲公司分立后司。关于

    21、甲公司分立后500500万元债务的清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万元债务的清偿问题的说法,正确的是(是()A A、应由甲公司承担全部债务、应由甲公司承担全部债务B B、乙、丙公司均不承担清偿债务责任、乙、丙公司均不承担清偿债务责任C C、应由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应由乙、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 D、应由乙、丙公司各承担一半、应由乙、丙公司各承担一半3 3、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关于施工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是()()。A.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B.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

    22、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理者C.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D.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第三节第三节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建设工程代理制度(P9P9)代理人代理人被代理人被代理人第三人第三人代理人在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权限内内以被代理人的以被代理人的名名义实施义实施具有法律意义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的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责任根据被代理人的根据被代理人的委委托托而产生的代理而产生的代理 基于法律基于法律的直接规的直接规定:定:无民无民事或限制事或限制 主管机关

    23、或法主管机关或法院指定:院指定:无民无民事或限制事或限制 代理的种类代理的种类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法定代理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招标招标代理代理诉讼诉讼代理代理 (P10P10)采购采购代理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又称又称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意定代理或任意代理建设工程代理行为设立(建设工程代理行为设立(P11P11)建设工程承包活动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且主体必须自行完成)(禁止转包且主体必须自行完成)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资格由国务院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或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建设工程一

    24、般民事委托代理,建设工程一般民事委托代理,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代代理理关关系系的的终终止止委托代委托代理终止理终止 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监护关系消灭 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法人组织终止组织终止 代理人代理人死亡死亡或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取消取消委托或代理人委托或代理人辞去辞去委托委托代理期限代理期限届满届满或代理事务或代理事务完成完成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指定单位取消指定取消指定 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取取得或恢

    25、复得或恢复民民事行为能力事行为能力 代理人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法定法定/指定指定代理终止代理终止 (P15P15)被代理人或被代理人或代理人代理人死亡死亡 (P11P11)自自然然人人为为被被代代理理人人死死亡亡委委托托代代理理不不一一定定终终止止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P14P14)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授权不明确授权不明确只有经被代理人只有经被代理人追认追认才视为代理有效才视为代理有效(P12P12)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不作否认视为同意

    26、作否认视为同意(P12P12)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代理继续代理超越代理权限超越代理权限无代理权无代理权代理人不代理人不履行职责履行职责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代理人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两者负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两者负连带责任连带责任双方承担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代理事项违法代理事项违法需事前或事后取得被代理人需事前或事后取得被代理人同意同意,否则由代理人,否则由代理人负民事责任(负民事责任(P12P12)转托他人代理转托他人代理表见代理(表见代理(P13P13)条件:条件: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善

    27、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持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行为人持有本人发出的有本人发出的委任状委任状、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已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合同书或者有显示本人或者有显示本人向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向向行为人授予代理权的通知函告通知函告等证明文件等证明文件本人有过失本人有过失相对人为相对人为善意善意法律效果:该行为法律效果:该行为有效有效(被代理人无拒绝权,可追偿被代理人无拒绝权,可追偿)1 1、下列代理行为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的是、下列代理行为中,不属于委托代理的是()()A A、招标代理、招标代理 B B、采购代理、采购代理 C C、诉讼代理、诉讼代

    28、理 D D、指定代理、指定代理2 2、(多选)根据代理权获得的方式不同,、(多选)根据代理权获得的方式不同,代理可分为代理可分为()()A.A.指定代理指定代理 B.B.隐名代理隐名代理C.C.委托代理委托代理 D.D.居间代理居间代理E.E.法定代理法定代理3.3.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施工企业与保险代理人张某签署了盖有保险公司印章的工程保险合同,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并足额缴付了保费,但张某表示需将保费交回公司后才能签发保单,后施工企业发生保险事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工企业发生保险事

    29、故要求赔偿时,保险公司称张某已离职,且其未将保险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合同和保费交回公司。关于该案中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张某应当向施工企业赔偿损失张某应当向施工企业赔偿损失施工企业补缴保费后,保险公司方可赔偿损失施工企业补缴保费后,保险公司方可赔偿损失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方可给予施工企业赔偿保险公司找到张某追回保费后,方可给予施工企业赔偿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并可向张某追偿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并可向张某追偿 4.4.被代理人因向代理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被代理人因向代理人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成的损失,应()。)。由

    30、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带责任由被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由被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由第三人自己承担损失由第三人自己承担损失由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由代理人独自向第三人承担责任 5 5、根据根据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终止的情形有()A.A.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B.B.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行为能力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行为能力 C.C.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D.D.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E.E.指定代

    31、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第四节第四节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物权种类(物权种类(P15-16P15-16)所有权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核心)处分权(核心)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占有、使用、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为债而生:为债而生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与土地相关的物权与土地相关的物权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P16P16)国有(城市市区土地)、集体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

    32、宅基地、自留地、国有(城市市区土地)、集体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自留山)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P17P17)占有、使用、收益占有、使用、收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等方式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用权人的权利利(P17P17)使用权使用权转让、转让、互换、出资、互换、出资、赠与、抵押权赠与、抵押权住宅用地期满住宅用地期满续期续期的权利的权利住宅用地,住宅用地,期满自动续期期满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依法律规定办理非住宅用地,依法律规定办理应订立书

    33、面合同;应订立书面合同;使用期限不得超出剩余期限;使用期限不得超出剩余期限;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土地与地上附着物一并处分地役权地役权(约定)(约定)(P17P17)指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指为了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利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应采用应采用书面合同订立,书面合同订立,自合同生效时设立。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与不动产要同时转移一人(地役权变动:地役权与不动产要同时转移一人(地役权变动:P18P18)相邻权(法定)相邻权(法定)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

    34、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生效(生效(P18P18)依法依法登记生效登记生效,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不登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可不登记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不动产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P18P18)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时生效;未;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不影响合同效力。合同效力。动产物权设立

    35、和转让行为的生效(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行为的生效(P18P18)自自交付交付时发生效力时发生效力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 1、下列物权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下列物权中,不属于用益物权的是()()A A、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 B B、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C C、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D D、地役权、地役权2 2、某建设单位为方便施工现场运输,借用项目相邻单位道路、某建设单位为方便施工现场运输,借用项目相邻单位道路通行,双方约定建设单位每

    36、月支付通行,双方约定建设单位每月支付2000020000元费用,据此,建设元费用,据此,建设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单位享有的权利是()()A A、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B B、地役权、地役权C C、相邻权、相邻权 D D、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3 3、甲公司与乙公司的院落相邻,甲为方便自己车辆进出,遂与乙约、甲公司与乙公司的院落相邻,甲为方便自己车辆进出,遂与乙约定:甲借用乙院内道路通行,期限定:甲借用乙院内道路通行,期限2020年,甲一次性支付给乙年,甲一次性支付给乙5050万元万元补偿费。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补偿费。双方签订合同并办理了地役权登记。2 2年后,甲拟定了下

    37、列年后,甲拟定了下列方案,其中符合方案,其中符合物权法物权法规定的是规定的是()()。A.A.甲拟将全部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自由保留地役权甲拟将全部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自由保留地役权B.B.甲拟单独将地役权转让给了丁物业公司甲拟单独将地役权转让给了丁物业公司C.C.甲拟将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一并转让给丙甲拟将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和地役权一并转让给丙D.D.甲拟将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而将地役权转让给丁甲拟将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丙,而将地役权转让给丁4 4、(多选)根据、(多选)根据物权法物权法,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当事人之间订

    38、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该合同效力为该合同效力为()()A.A.合同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合同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 B.B.未办理物权登记合同无效未办理物权登记合同无效C.C.合同生效当然发生物权效力合同生效当然发生物权效力 D.D.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自成立时生效E.E.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5 5、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自有的一幢房屋卖给乙,并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约定任何一方违约

    39、须向对方支付购房款2525的违约金。但在交的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屋卖给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户登记手续。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构予以适当减少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甲必须收回房屋并向乙方交付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丙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 第五节第五节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建设工程债

    40、权制度(P19)(P19)债的概念债的概念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之间的法律关系债的内容是主体债的内容是主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提示:债权与物权的主要区别是提示:债权与物权的主要区别是义务人是否具体特定义务人是否具体特定 合同 侵权行为悬挂物、搁置物脱落,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除非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建筑物倒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难以确定侵害人,由可能加害的使用人赔偿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最主要、最普遍 没有法律或合同根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的利益。无法律或受托义务,而是自觉为他人

    41、管理事务的行为。侵害财产权和人身权(悬挂物、动物、修路、医疗)债的发生根据(P20)建设工程常见的债(建设工程常见的债(P20-21P20-21)施工合同债施工合同债买卖合同债买卖合同债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侵权之债侵权之债噪音、废水污染噪音、废水污染1.1.多选多选 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甲建筑设备生产企业将乙施工单位订购的价值1010万元万元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的某设备错发给了丙施工单位,几天后,甲索回该设备并交付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给乙,乙因丙曾使用过该设备造成部分磨损而要求甲减少价款1 1万

    42、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万元。下列关于本案中债的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甲错发设备给丙属于无因管理之债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丙向甲返还设备属于不当得利之债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乙向甲支付设备款属于合同之债甲向乙少收甲向乙少收1 1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万元货款属于侵权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丙擅自使用该设备对乙应承担侵权之债3.3.多选多选 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有(下列行为中,构成无因管理的有()。)。甲接受委托帮助他人保养施工机具甲接受委托帮助他人保养施工机具乙见他人仓库失火遂召集人员参加救火乙见他人仓库

    43、失火遂召集人员参加救火材料供应商丙将施工现场因中暑昏倒的农民工送往医院救治材料供应商丙将施工现场因中暑昏倒的农民工送往医院救治丁见门前马路污水井盖被盗,恐致路人跌伤,遂插树枝以警示丁见门前马路污水井盖被盗,恐致路人跌伤,遂插树枝以警示总承包单位结算时超付分包单位戊,戊明知该情况但未告知总承总承包单位结算时超付分包单位戊,戊明知该情况但未告知总承包单位包单位 3 3、关于建筑活动中发生的债的说法,正确的是(、关于建筑活动中发生的债的说法,正确的是()。)。A.A.对于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企业是债务人对于施工任务,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企业是债务人 B.B.对于建筑采购买卖合同中建筑材

    44、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对于建筑采购买卖合同中建筑材料的交付,材料供应商是债权人是债权人 C.C.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不会有债的发生在施工中产生噪音,扰乱居民,不会有债的发生 D.D.材料供应商为施工企业自愿保管财物不会产生债材料供应商为施工企业自愿保管财物不会产生债 4 4、甲家旁边有一建筑工地正在施工。某日,一货车经过甲家、甲家旁边有一建筑工地正在施工。某日,一货车经过甲家门前,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甲拾得据为己有。其后,门前,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甲拾得据为己有。其后,甲发现有利可图,遂在门前洒落许多砖石。次日,果然又拾甲发现有利可图,遂在门前洒落许多砖石。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

    45、上颠落的货包。关于甲行为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甲行为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A.A.侵权侵权 B.B.无因管理无因管理 C.C.合同行为合同行为 D.D.不当得利不当得利 E.E.法律行为法律行为 第六节第六节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P21-22P21-22)知识产权概念知识产权概念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依法享有的权利我国知识产权包括:我国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发现权、发明权等。等。特征:特征: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

    46、、期限性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知识产权常见种类知识产权常见种类专利权(专利权(P22-23P22-23)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发明创造所享有的所享有的制造、使制造、使用和销售用和销售的专有权。的专有权。保护对象: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授予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条件: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保护期限:发明保护期限:发明2020年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

    47、外观设计1010年年;均自;均自申请日申请日计算计算知识产权常见种类知识产权常见种类商标权(商标权(P23-24P23-24)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指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享有的具体权利,只包括享有的具体权利,只包括财产权财产权,商标设,商标设计者的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构成: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及以上要构成: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等及以上要素组合素组合有效期:有效期:1010年年(注意起算时间:(注意起算时间:核准日核准日)续展:续展:1212个月个月+6+6个月个月 知识产权常见种类知识产权常见种类著作权(

    48、版权)(著作权(版权)(P24-25P24-25)客体客体: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文字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保护期限:保护期限:公民公民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为作者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终生及其死后5050年年;合作作品,;合作作品,以以最后最后死亡作者为准;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品,为死亡作者为准;法人及其他组织作品,为首次发表后首次发表后5050年年,但自,但自创造完成后创造完成后50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作者的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种类种类形式形式著作

    49、权归属(著作权归属(P24P24)单位作品单位作品 单位意志创作作品,单位意志创作作品,如招、投标文件如招、投标文件单位单位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内部)(内部)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如设如设计师与设计图纸计师与设计图纸一般由作者享有一般由作者享有(2 2年内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许可第三人使用)单位在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用特殊特殊(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作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者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归单位委托作品委托作品(外部)(外部)接受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接受

    50、单位委托创作的作品,如勘察设计文件如勘察设计文件按合同约定;按合同约定;合同无约定时推定为受托人合同无约定时推定为受托人 注意:先处理外部关系,再处理内部关系注意:先处理外部关系,再处理内部关系商标的保护:下列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的保护:下列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P26P26)(1)(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的商标的;(造假货)(造假货)(2)(2)销售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卖假货)(卖假货)(3)(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163文库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二建法规精讲精简版课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163wenku.com/p-5188097.html

    Copyright@ 2017-2037 Www.163WenKu.Com  网站版权所有  |  资源地图   
    IPC备案号:蜀ICP备2021032737号  | 川公网安备 51099002000191号


    侵权投诉QQ:3464097650  资料上传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