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行为的分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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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票据 行为 分类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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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票据行为的分类 关于票据行为的分类,可以直接按照我国现关于票据行为的分类,可以直接按照我国现行行票据法票据法的规定,从票据立法确立的票据行的规定,从票据立法确立的票据行为进行分析,主要包括狭义上的几种常见票据行为进行分析,主要包括狭义上的几种常见票据行为,如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但从票据法学为,如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但从票据法学理论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票据行为作出理论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票据行为作出不同的划分,兹介绍如下:不同的划分,兹介绍如下:1广义票据行为与狭义票据行为。广义票据行为与狭义票据行为。这是根据票据行为的涵义作出的划分。前文在分析票据行为概念时,已经提到了
2、票据行为的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保付等六种;广义的票据行为除了这六种行为以外,还包括一些准票据行为,如付款、参加付款、见票、划线、变更、涂销等。2基本票据行为与非附属票据行为。基本票据行为与非附属票据行为。这是根据票据行为的性质所作出的划分。基本票据行为,又称主要票据行为,是指创设票据权利的行为,即出票行为。附属票据行为,也称从票据行为,是指在出票行为完成的基础上,在已实际存在的票据上所为的票据行为,即出票行为之外的其它票据行为,如背书、承兑、保证等。3共有票据行为与独有票据行为。共有票据行为与独有票据行为。这是根据票据行为所涉及的范围所作出的划分。
3、各种票据的共有行为有出票、背书和保证,为汇票所独有的票据行为有承兑与参加承兑,为支票所独有的票据行为主要是保付。主讲人:袁远主讲人:袁远 德华是一个德华是一个8岁的小男孩,为一名著名的童星,岁的小男孩,为一名著名的童星,年收入年收入3千万。家中有很多空白支票(汇票、本千万。家中有很多空白支票(汇票、本票)。一天他开始在其上写字,因为知道自己有票)。一天他开始在其上写字,因为知道自己有钱,于是在该支票上钱,于是在该支票上“金额金额”处写上了处写上了500万,万,收款人空白,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将这张支收款人空白,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将这张支票赠送给了暗恋已久的另一知名女童星赵晓薇(票赠送给了
4、暗恋已久的另一知名女童星赵晓薇(7岁)。后二人父母发生纠纷。德华父母要求返还岁)。后二人父母发生纠纷。德华父母要求返还该支票,赵父母主张赠与行为成立,另根据票据该支票,赵父母主张赠与行为成立,另根据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不返还票据。行为无因性理论,不返还票据。一、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能力与意思,构成了法律行为的实质要能力与意思,构成了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当然也构成了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件,当然也构成了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票据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般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有效要件,如行为人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同时,票据行为又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还必须具备票据法规定的特别要件。
5、在票据法理论上,前者被称为票据行为的实质要件,后者被称为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我国票据法并未规定参加承兑和保付行为。(一)票据能力方面(一)票据能力方面1、权利能力权利能力:具有享受票据权利,承担票据义务的资格。法无明文规定限制即自由。2、行为能力行为能力:通过独立的票据行为,获得票据法上的权利承担票据法上的义务的资格。法律明文规定:1)自然人)自然人我国票据法对自然人的票据行为能力作出了明确限制。该法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2)法人及其他组织)法人及其他组织 票据法对此并无限制,在第7条第2款规定,“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
6、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二)票据行为的意思方面(二)票据行为的意思方面 虽然虽然意思表示真实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意思表示真实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之一,票据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因而要件之一,票据行为属于法律行为。因而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规则原则上也适用于民法有关意思表示的规则原则上也适用于票据行为。票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票据行为。票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原则上也必须符合票据法律规定,即也必须符合票据法律规定,即合法、真实合法、真实或无瑕疵。或无瑕疵。但是但是流通性如何考虑?相对的无因性如何体流通性如何考虑?相对的无因性如何体现?现?所以,有的学者所言
7、极是,即:所以,有的学者所言极是,即:“票据是文义证券和无因证券,票据经常在不特定的多数人之间流通,因此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权利,促进票据流通,票据法更强调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作客观的、规范的解释。这样,民法上有关意思表示无效或可撤销的规定,不适用或只能有限制地适用于票据行为”。【参考书】范健主编:商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82页。(三)票据行为的合法性(?)(三)票据行为的合法性(?)1 1、行为合法性介绍、行为合法性介绍两方面的内容内容合法与形式合法1)形式合法:完全可以在票据行为要件中的形式要件处得以体现。而无须单列出来。2)内容合法:因为票据行为不具
8、备实质内容,不反映交易之真实状况,因此无需考虑内容合法问题。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如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票据行为本身之内容是否合法,实际上等票据行为本身之内容是否合法,实际上就是票据行为之形式是否合乎票据法律规就是票据行为之形式是否合乎票据法律规定定。基本要点基本要点第一,票据行为的内容与形式同一性。第一,票据行为的内容与形式同一性。第二,我国第二,我国票据法票据法第第3 3条所谓条所谓“票据活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侵害社会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之规定解读:之规定解读:解读一:票据行为形式要件应合法解读二:票据行为发生原因不应违背法律法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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