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校园—校园安全事故的认知与防范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法律进校园—校园安全事故的认知与防范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 校园 安全事故 认知 防范 课件
- 资源描述:
-
1、主讲人:陕西尚文律师事主讲人:陕西尚文律师事务所务所 主任律师主任律师 王丽萍王丽萍 法律进校园法律进校园校园安全事故的认知与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认知与防范 讲课目的:校园安全一直是社会对学校要求极高的一个方面。校园安全一直是社会对学校要求极高的一个方面。最近教育部下发通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强化师最近教育部下发通知: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生安全意识,通知通知要求,要深入宣传贯彻胡锦要求,要深入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涛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强化对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教育重大意义的认神,强化对校园稳定和师生安全教育重大意义的认识。要
2、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力度,大力识。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安全教育工作的力度,大力宣传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加宣传学校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加强同学们自强同学们自防自救防自救教育。教育。校园安全,现在从中央到各级教育部门到各大、中、校园安全,现在从中央到各级教育部门到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都是非常重视的,特别是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都是非常重视的,特别是各校长、园长等行政负责人,对老师、对学生都一而各校长、园长等行政负责人,对老师、对学生都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各老师确实也在身体力行地实行再、再而三地强调,各老师确实也在身体力行地实行安全教育,学校也在尽可能地提供一个无安全隐患的安全
3、教育,学校也在尽可能地提供一个无安全隐患的教育环境。然而学校还是不怎么安全,各种学生伤害教育环境。然而学校还是不怎么安全,各种学生伤害事件仍时有发生,可见安全教育还是有漏洞的。事件仍时有发生,可见安全教育还是有漏洞的。通过今天的学习通过今天的学习让学生更让学生更了解法律,知道法制教育的了解法律,知道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在遇重要性,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在遇到某些情况下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到某些情况下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益。学习大纲:学习大纲:一、校园伤害事故一、校园伤害事故二、交通安全事故二、交通安全事故三、校园犯罪三
4、、校园犯罪四、青少年自我教育与保护四、青少年自我教育与保护一、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一、校园伤害事故的处理(一)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一)校园伤害事故的概念 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活动期间,其人校园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活动期间,其人身权受到加害行为的侵犯,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无形损身权受到加害行为的侵犯,导致伤、残、死亡或其他无形损害的事害的事件。件。(二)校园伤害事故的类型(二)校园伤害事故的类型1 1、学、学生自身原因导生自身原因导致致的自我伤的自我伤害。害。2 2、学生和其他学生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人身、学生和其他学生之间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
5、造成人身 伤害事故。伤害事故。3 3、校外人的故意伤害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事故。、校外人的故意伤害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事故。4 4、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三)校园伤害事故责任承担原则(三)校园伤害事故责任承担原则 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的被校园伤害事故中学校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通常的被认为是两种,即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认为是两种,即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校园伤害事故中未成年学生责任的承担应依照校园伤害事故中未成年学生责任的承担应依照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华人民共和国
6、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责任法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另外,侵权责任法具体明确规定了:限制民事另外,侵权责任法具体明确规定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
7、其他教育机构学习、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生活期间,受到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的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学校或者其他的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四)在校园事故责任承担原则的指引下,(四)在校园事故责任承担原则的指引下,列出几则案例,来分析校园事故第一种类型,列出几则案例,来分析校园事故第一种类型,即:学生彼此之间及其本人因为运动、游戏即:学生彼此之间及其本人因为运动、游戏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伤害。或者其他原因
8、导致的伤害。案例案例1 1: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学校该赔不该赔?:在操场看铅球赛被砸伤学校该赔不该赔?某学校举办春季运动会,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某学校举办春季运动会,学生俞某与其他同学一起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观看铅球比赛。李某是参加这次铅球比赛的运动员。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在李某之前的运动员投掷完毕后,担任裁判的教师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到铅球着落地点丈量投掷距离,俞某等几位同学随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该老师进入落地区内观看丈量结果。在老师和观看的同学尚未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的同学尚未
9、撤离运动区域时,李某接着投掷出的铅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球,砸中尚未退出运动区的俞某的头部,致其头部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右额额部硬膜外出血。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法院认为:学校对于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护、管学校对于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学生具有保护、管理的职责,学校在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进行集体活动时,应理的职责,学校在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进行集体活动时,应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当采取合理措施,防止人身安全事故发生。当俞某随裁判老师进入运动区时,在场老师无人加以劝止,当俞某随裁判老师进入运动区时,在场老师无人加以劝止,进入后又
10、未及时将其劝退,从而导致原告受到伤害。对此,进入后又未及时将其劝退,从而导致原告受到伤害。对此,学校应承担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采取防范措施的过错责任。学校应承担没有进行有效管理和采取防范措施的过错责任。李某在学校组织下参加运动会,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作为李某在学校组织下参加运动会,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作为未成年铅球运动员,在裁判员未加制止的情况下投掷铅球,未成年铅球运动员,在裁判员未加制止的情况下投掷铅球,无法预料到投掷行为带来的后果,应由学校承担疏于组织管无法预料到投掷行为带来的后果,应由学校承担疏于组织管理的过错责任。理的过错责任。案例案例2 2:课间休息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课间休息学生发
11、生意外伤害事故 学生王学生王某某于某日于某日下午第一节课后,课间休息时间下午第一节课后,课间休息时间,在,在学校操学校操场上的滑滑梯上玩耍,骑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层不慎摔下,场上的滑滑梯上玩耍,骑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层不慎摔下,当时无法行动。该校老师随将其送往某医院门诊部治疗,并当时无法行动。该校老师随将其送往某医院门诊部治疗,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初诊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处骨折,建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初诊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处骨折,建议转红会医院处理。后原告母亲赶到,并随同老师将其送往议转红会医院处理。后原告母亲赶到,并随同老师将其送往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先后两次住院,合计医疗费红会医院住院治疗,先后
12、两次住院,合计医疗费 1123111231元,元,保险公司先后赔保险公司先后赔付付99259925元元。剩余费用应由谁承担。剩余费用应由谁承担。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未成年学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长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学校与未成年人之间为教育、管理、保护的学校与未成年人之间为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关系。本本案学生王某课案学生王某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有警示标志而无安全隐后自由活动时间内,在有警示标志而无安全隐患的体育器械上以不合规范的方式进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伤患的体育器械上以不合规范的方式进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伤,正是王同学违反校园管理
13、,故其对自己的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正是王同学违反校园管理,故其对自己的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子恶人,而学校对子恶人,而学校对此后此后果不果不能预见和避免能预见和避免,故王同学的,故王同学的损害后损害后果与学校的管理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在事件发生果与学校的管理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在事件发生后学校及后学校及时时将王同学送将王同学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损失的扩大,尽到了教育、管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损失的扩大,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因此理、保护的义务,因此,王同学剩余损失的赔,王同学剩余损失的赔偿偿,学校没有赔,学校没有赔偿义务,应由其自行承担。偿义务,应由其自行承担。案例案例3 3:体育课上两同学生相
14、撞:体育课上两同学生相撞 眼、脸受伤,眼、脸受伤,谁之过?谁之过?原告原告顾某与顾某与被告被告杨某均杨某均系被告某私立学校的学生。系被告某私立学校的学生。19951995年年 1111月月 1717日下午,学校的体育老师同时给两个日下午,学校的体育老师同时给两个班级的学生上体育锻炼课,安排学生进行地滚球练习。班级的学生上体育锻炼课,安排学生进行地滚球练习。在练习过程中,原告与杨发生相撞。招致原告眼、脸在练习过程中,原告与杨发生相撞。招致原告眼、脸部受伤。为此,原告分别在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部受伤。为此,原告分别在第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医科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治疗,经司法部司法鉴医科大学附属
15、眼耳鼻喉科医院治疗,经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临床学鉴定,原告该伤致左眼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法医临床学鉴定,原告该伤致左眼眶底骨折、左眼下直肌嵌顿,构成轻伤;原告外伤后眶底骨折、左眼下直肌嵌顿,构成轻伤;原告外伤后能复视,但损伤己达能复视,但损伤己达1010级伤残程度。级伤残程度。案例评析:案例评析:从本案来看,此事故的发生属意外事件,三方均没有过错。从本案来看,此事故的发生属意外事件,三方均没有过错。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第一百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造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
16、人分担民事责任事责任”。本案既是意外事件,当事人都无过错在此情况下适用公平原本案既是意外事件,当事人都无过错在此情况下适用公平原则,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必要的。则,不但是合理的,而且也是必要的。而法院最终也是按照公平原则,判决由当事人酌情分担原告而法院最终也是按照公平原则,判决由当事人酌情分担原告的损失并且判决的用词是的损失并且判决的用词是“给付给付”而不是而不是“赔偿赔偿”。(五)、校园事故第二类: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五)、校园事故第二类:由于教师或者其他学 校员工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校员工体罚学生等原因导致学生受到人 身伤害事故身伤害事故 案例案例1 1、某学校就读的刘某,在所在
17、的班级进行语文测验中某学校就读的刘某,在所在的班级进行语文测验中未做完全部试题的情况下匆匆交了卷。第二天,班主任宋老未做完全部试题的情况下匆匆交了卷。第二天,班主任宋老师在评讲试卷时认为刘连这么简单的试题都漏掉了,是因为师在评讲试卷时认为刘连这么简单的试题都漏掉了,是因为他粗心大意造成的,于是要求他站起来,并叫班上同学都狠他粗心大意造成的,于是要求他站起来,并叫班上同学都狠狠地打他一下,以使其记住这次教训。狠地打他一下,以使其记住这次教训。从医院回来后刘出现了健忘、反应迟钝等精神病症状。经精从医院回来后刘出现了健忘、反应迟钝等精神病症状。经精神病学专家会诊,法医学会鉴定认为,刘被人殴打后出现创
18、神病学专家会诊,法医学会鉴定认为,刘被人殴打后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其伤残程度为六级。伤后应激障碍,其伤残程度为六级。案例评析:案例评析:法院判决:要求宋老师和学校共同赔偿医疗费、护法院判决:要求宋老师和学校共同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理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40000元。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工作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按例中教师具有明显定的,要承担
19、相应的责任。本按例中教师具有明显的体罚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的体罚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利。案例案例2 2:校方批评后学生自杀:校方批评后学生自杀 责任该如何分担责任该如何分担 小晨,女,生前系庄河市某初级中学三年级学生。小晨,女,生前系庄河市某初级中学三年级学生。20042004年年1111月月2525日至日至2828日,小晨与同班其他日,小晨与同班其他4 4名同学违反校规夜不归宿。名同学违反校规夜不归宿。此事被校方知道后分别找到小晨等同学确认,随后又到其教此事被校方知道后分别找到小晨等同学确认,随后又到其教室内宣布小晨等人以后不准到学校上晚自习,并在该班对室内宣布小晨等人以后不准到
20、学校上晚自习,并在该班对5 5位同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小晨母亲当天接到校方电话到学位同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小晨母亲当天接到校方电话到学校处理此事。下午校处理此事。下午3 3时许,小晨与母亲一起回到家中。时许,小晨与母亲一起回到家中。第二第二天上午,小晨正常上学,下午正常时间放学回家。大约当晚天上午,小晨正常上学,下午正常时间放学回家。大约当晚7 7时许,小晨服药自杀。时许,小晨服药自杀。2 2个小时后才被家人发现,但送到当个小时后才被家人发现,但送到当地卫生院抢救时,小晨已经被证实死亡。地卫生院抢救时,小晨已经被证实死亡。案例评析:案例评析: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有内因,也有外因。判断学
21、学生自杀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有内因,也有外因。判断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看对于学生的自杀,校方是否做了违校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看对于学生的自杀,校方是否做了违反教学管理法律法规的事情。校方在实施教学或管理过程中反教学管理法律法规的事情。校方在实施教学或管理过程中侵害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如体罚学生、侮辱学生、限制或侵害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如体罚学生、侮辱学生、限制或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等等,导致学生自杀身亡时,才应当承剥夺学生的人身自由等等,导致学生自杀身亡时,才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担法律责任。庄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校方不准其到学校上晚庄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校方不准其到学校上晚自习
22、,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过错,对小晨的死亡,应承担相自习,在管理上具有一定的过错,对小晨的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视本案的具体情况,被告可按应的赔偿责任。视本案的具体情况,被告可按10%10%的比例承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案例案例3 3、为教师个人打开水被他人撞翻烫、为教师个人打开水被他人撞翻烫伤案伤案 教师王某让已下课的学生刘某为其打开水。刘在打回教师王某让已下课的学生刘某为其打开水。刘在打回开水上楼时,恰逢学生闫某在学校楼道的防盗门横梁开水上楼时,恰逢学生闫某在学校楼道的防盗门横梁上打秋千,闫将暖水瓶碰碎烫伤了刘的右腿。事发之上打秋千,闫将暖水瓶碰碎烫伤了刘的右腿。事发之后,王及
23、校方送刘到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刘右腿后,王及校方送刘到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刘右腿热烫伤热烫伤3 3(深(深度)。度)。案例评析:案例评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学生、教师及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由致害人承担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由致害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应的责任。本案例中教师让学生为其打开水潜在的安全隐患估本案例中教师让学生为其打开水潜在的安全隐患估计不足,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计不足,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六)校园安全事故
24、第三类:(六)校园安全事故第三类:由于学校未履行由于学校未履行 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有关义务而导致人身伤害事故 案例案例1 1、某学校学生在没有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做作、某学校学生在没有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做作业。教师在上课前曾到教室给该班学生布置作业,业。教师在上课前曾到教室给该班学生布置作业,并让各小组组长维持纪律。陈某在写作业时,多次并让各小组组长维持纪律。陈某在写作业时,多次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便拿起课本击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便拿起课本击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事故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派人把陈某送往医院,经诊
25、断为发生后,学校立即派人把陈某送往医院,经诊断为癫痫病(击打行为系诱发因素)。陈某住院癫痫病(击打行为系诱发因素)。陈某住院4545天,天,其间花去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其间花去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6007600元。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陈某将学校和元。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陈某将学校和郭某及监护人诉至法院。郭某及监护人诉至法院。案例评析:案例评析:学校应对教师疏于管理、安排未成年班干部维持课学校应对教师疏于管理、安排未成年班干部维持课堂纪律的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郭某是无民事行堂纪律的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郭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按教师的指示维持课堂纪律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