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解读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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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法 解读 培训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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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事局市人事局l体现四个机制:体现四个机制: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新陈代谢机制、竞争择优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监督约束机制;l具有六种功能具有六种功能: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选拔配置功能、更新功能、监控功能、保障功能、开发功能、激励功能。l体现三个制度创新:体现三个制度创新:分类制度创新分类制度创新 更新制度创新更新制度创新 激励制度创新激励制度创新l与与条例条例相比有五个新的发展相比有五个新的发展 一是扩大了范围;一是扩大了范围;二是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二是明确了分类管理的方向;三是增强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激励功能;
2、三是增强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激励功能;四是明确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四是明确规定了职位聘任制度;五是把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写进了公务员法。五是把近几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写进了公务员法。l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l总则内容包括五个方面:总则内容包括五个方面:l一是立法目的和根据,在第一条;一是立法目的和根据,在第一条;l二是范围,主要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三条;二是范围,主要体现在第二条和第三条;l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l四是公务员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五至第九条;四是公务员管理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体现在第五至第
3、九条;l五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要体现在第十条。五是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主要体现在第十条。l(一)、弄清三个概念:l1、公务员的条件是指担任公务员应当具有的资格。l2、公务员的义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公务员义务的含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2).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3).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4).公务员义务具有强制性。l3、公务员的权利,是指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
4、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按照权利的内容,公务员权利可以有以下分类:(1).身份方面的权利:身份保障权;辞职权;退休权。(2).职务方面的权利:工作条件要求权;参加培训权。(3).经济方面的权利:获得工作报酬权;享受福利、保障待遇权。(4).政治方面的权利。即法律规定的公务员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5).其他权利。如休假权、晋升权、申诉权、控告权等。l(二)、关于义务在前权利在后,与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义务的顺序不一样的问题。l(三)、关于条件中的年龄无上限、学历无下限的问题。l一、现行职务与级别设置中存在的问题:一、现行职务与级别设置中存在的问题:1.1.公务员职务序列过于单一;公务员职务序列过
5、于单一;2.2.晋升渠道单一。晋升渠道单一。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关于职位类别。(一)关于职位类别。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在于两点:一是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二是为各项管理提供职位分类制度的作用和意义在于两点:一是为职务设置提供基础。二是为各项管理提供依据依据 职位分类制度在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置。职位分类制度在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置。1 1、专业技术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2 2、行政执法类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3 3、综合管理类职位。、综合管理类职位。(二)关于职务类型。领导职务层次共有(二)关于职务类型
6、。领导职务层次共有1010个,从国家级正职到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个,从国家级正职到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有的非领导职务序列有8 8个职务。个职务。(三)关于职数与结构比例(三)关于职数与结构比例(四)关于公务员的级别(四)关于公务员的级别l一、条文变化与特点:一、条文变化与特点: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关于录用的基本办法:一是(一)关于录用的基本办法:一是“凡进必考凡进必考”。二是特殊规定。二是特殊规定。(二)关于录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权限:(二)关于录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权限:一是公务员录用的管理机构:分别由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一是公务员录用的管理机构:分
7、别由中央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二是录用管理权限:录用主管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尽相同。二是录用管理权限:录用主管部门和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尽相同。(三)关于特殊职位的录用:(三)关于特殊职位的录用:(四)考试录用还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四)考试录用还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1 1、适用范围问题。、适用范围问题。2 2、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招考条件:(、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招考条件:(1 1)的编制限额()的编制限额(2 2)职位空缺职位空缺 3 3、报考的条件由三块构成:基本条件、消极条件、资格条件、报考的条件由三块构成:基本条件、消极条件、资格条件 4 4、考试内容要
8、体现职位要求。、考试内容要体现职位要求。5 5、录用前公示制。、录用前公示制。l一、条文变化与特点一、条文变化与特点: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是在考核结果等次的划分上,增加了一是在考核结果等次的划分上,增加了“基本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等次。二是规定了分类考核的原则。考核对象不同,考核的标准和二是规定了分类考核的原则。考核对象不同,考核的标准和方法也有所不同。方法也有所不同。三是考核内容上,明确规定三是考核内容上,明确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绩”
9、。(二)、公务员交流制度中的调任,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人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二是将条例中的“考核”修改为“考察”,同时规定了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是与非领导职务相对应的就是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四是本法新增加第七十条(三)项回避情形的规定。它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第一,目的不同。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4444444444444(一)关于选任制人员身份问题。4、授予荣誉称号:(1)、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经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省、
10、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3)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风光好方和规范化又新规定了“必要时可以对调任人选进行考试”。第四、增加了“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特长,参与社会发展”。其次,增加了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的规定。二是不得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一是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确立为晋升公务员职务的方式之一;(三)违反公务员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是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主要体现在第四条;二是对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第四、本法设计的申诉控告制度具有三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保障
11、公务员的合法权益;l一、条文变化与特点一、条文变化与特点: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委任和聘任。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即选任、委任和聘任。本章与本章与条例条例第九章比较主要有四个不同点:第九章比较主要有四个不同点:首先,增加了选任制这一公务员任用方式。首先,增加了选任制这一公务员任用方式。其次,本法将其次,本法将条例条例中中“聘任制聘任制”放到了第十六章放到了第十六章“职位聘任职位聘任”的内容中,同时,增加了领导成员职务按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的内容中,同时,增加了领导成员职务按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第三,把第三,把条例条例中中“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国家公务员原则上一人一职”、
12、“国家公国家公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务员担任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最高任职年龄,由国家另行规定”的内容作了删除。的内容作了删除。第四,在设计上着重以加强和改善职务管理,突出了职务管理的第四,在设计上着重以加强和改善职务管理,突出了职务管理的严肃性。严肃性。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关于选任制人员身份问题。(一)关于选任制人员身份问题。(二)关于任职的前提条件(二)关于任职的前提条件 公务员任职的前提条件有三个,即有编制,有职数,有相公务员任职的前提条件有三个,即有编制,有职数,有相应的职位空缺,三者缺一不可。应的职位空缺,三者缺一不可。(三)关于在机关外兼
13、职(三)关于在机关外兼职 兼职的两个要求:一是要经有关机关批准;二是不得领取兼职的两个要求:一是要经有关机关批准;二是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兼职报酬。l一、条文变化与特点一、条文变化与特点:1 1、删除了、删除了条例条例中中“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其中拟晋升上一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有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和和条例条例第四十三条中第四十三条中“或或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者不胜任现职又不宜转任同级其他职务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予以降职降职”等内容。等内容。2 2、新增第四十五、第四十六条款,并贯彻中共中央、新增
14、第四十五、第四十六条款,并贯彻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分别对有关精神,分别对条例条例关于公务员职务升关于公务员职务升降的原则、条件、程序等制度要件以及有关问题作了修改。降的原则、条件、程序等制度要件以及有关问题作了修改。3 3、明确了越级、降职均只能一级。、明确了越级、降职均只能一级。主要有三个突出点:主要有三个突出点:一是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确立为晋升公务员职务的方式之一;一是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确立为晋升公务员职务的方式之一;二是设计了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晋升程序;二是设计了领导职务和领导职务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晋升程序;三是对法
15、官、检察官的任职人选作出了特殊规定。三是对法官、检察官的任职人选作出了特殊规定。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关于逐级晋升和破格、越级晋升(一)关于逐级晋升和破格、越级晋升 逐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由下至上提任职务。逐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由下至上提任职务。破格晋升,是指在晋升时适当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破格晋升,是指在晋升时适当放宽资格方面的要求。越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跨越一个职务层次晋升越级晋升,是指按照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序列顺序跨越一个职务层次晋升职务。职务。(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三)任职前公示制和
16、任职试用期制。(三)任职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四)降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行为,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四)降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行为,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并严格按程序迸行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并严格按程序迸行 它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它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第一,目的不同。第二,原因不同。第三,实第一,目的不同。第二,原因不同。第三,实施后果不同。施后果不同。l一、条文变化与特点:一、条文变化与特点: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公务员奖励的特点(一)、公务员奖励的特点:1 1、奖励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的各类机关。、奖励的主体:是公
17、务员所在的各类机关。2 2、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奖励的对象:是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3 3、奖励的条件:是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奖励的条件:是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迹。4 4、奖励是依法进行的,即奖励的条件、种类、程序都是法定的,都要严格、奖励是依法进行的,即奖励的条件、种类、程序都是法定的,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按照法律规定办理。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二)、公务员奖励制度的五大原则(二)、公务员奖励制度的五大原则 1 1、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
18、奖励为主的原则。2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3、奖励个人与奖励集体并重的原则。、奖励个人与奖励集体并重的原则。公务员集体包括公务员集体包括:一是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二是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一是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二是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的工作集体。4 4、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5 5、有错必纠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对违反法定事由和违反法定程序的奖励,、有错必纠的原则。主要体现在对违反法定事由和违反法定程序的奖励,予以撤销。予以撤销。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三)、公务员奖励的权限。(三)、公务员奖励
19、的权限。1 1、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嘉奖、记三等功:由县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2 2、记二等功:由市、记二等功:由市(地地)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级以上政府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批准;3 3、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记一等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政府或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4 4、授予荣誉称号:(授予荣誉称号:(1 1)、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批准由国务院批准;(2);(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经本级政府人省
20、、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经本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事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3);(3)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国务院工作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荣誉称号,经国务院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国务院工作部门批准;5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奖励权限的规定,给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奖励权限的规定,给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奖励,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的人民政府领导人员奖励,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政
21、府批准;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的奖励,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对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人员的奖励,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l一、条文变化与特点:一、条文变化与特点: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内容主要有(一)内容主要有:1:1政治纪律。政治纪律。2 2工作纪律。工作纪律。3 3廉政纪律。廉政纪律。4 4、道德、道德纪律纪律(二)执行上级决定或者命令的免责问题(二)执行上级决定或者命令的免责问题 有三层意思:一是有三层意思:一是“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
22、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二是;二是“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三是;三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样就使关于公务员执行命令的法律更规范、更完整。这样就使关于公务员执行命令的法律更规范、更完整。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三)、关于处分问题(三)、关于处分问题仍将处分分为:仍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
23、、记大过、降级、撤职、开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除”。1 1、规定、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2 2、规定了受处分的期间,分别为:、规定了受处分的期间,分别为:“警告,六个月;记过,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3 3、规定、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受撤职处分的,按规定降低级别。”4 4、规定、规定“解除处分
24、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级别、原职务。”l一、特点:一、特点:l第一,强调公务员参加培训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第一,强调公务员参加培训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l第二、突出强调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第二、突出强调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l二、要点提示:二、要点提示:(一)关于分级分类培训(一)关于分级分类培训(二)培训机构问题。(二)培训机构问题。(三)四种培训形式:一是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即初任培训;二(三)四种培训形式:
25、一是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即初任培训;二是对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三是根据专项工作是对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培训,即任职培训;三是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四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四是对全体公务员进行的更新知识、提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也叫轮训。高工作能力的在职培训,也叫轮训。(四)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是把公务员的培训实行(四)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制度:一是把公务员的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即将培训时间、内容和成绩记录在案。二是规定了培训登记管理,即将培训时间、内容和成绩记录在案。二是规定了培训结果的使用,明确规定把公务员培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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