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侵权责任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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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 侵权 责任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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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七章第七章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n第一节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概述侵权责任法概述n第二节第二节 一般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n第三节第三节 多数人侵权责任多数人侵权责任n第四节第四节 特殊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n第五节第五节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教学目的: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侵权责任法有比较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侵权责任法有比较全面、系统的理解和掌握。本章教学要求:本章教学要求:简单阐述侵权责任法的概念、简单阐述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功能、保护范围,
2、重点讲解侵权责任承担方功能、保护范围,重点讲解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对一般侵权责任、式、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对一般侵权责任、多数人侵权责任的内容予以详细介绍,使学多数人侵权责任的内容予以详细介绍,使学生对特殊侵权责任有清楚的了解。生对特殊侵权责任有清楚的了解。本章导语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本章教学重点:本章教学重点: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多数人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责任、多数人侵权责任、特殊侵权责任等。特殊侵权责任等。本章教学难点:本章教学难点: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共同危险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共同危险行为、无意
3、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等。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等。本章导语本章导语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节第一节 侵权责任法概述侵权责任法概述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功能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功能n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侵权责任法第律规范的总称。侵权责任法第2 2条第条第1 1款明确款明确规定: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责任。”n侵权责任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和侵权责任法可以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和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在我国,
4、形式意义上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在我国,形式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是指的侵权责任法是指20102010年年7 7月月1 1日起施行的侵权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侵责任法。实质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是指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功能一、侵权责任法的概念和功能n侵权责任法具有如下功能:侵权责任法具有如下功能:第一,救济功能。第一,救济功能。第二,预防功能。第二,预防功能。第三,制裁功能。第三,制裁功能。第四,第四,维护行为自由的功能。维护行为自由的功能。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
5、出版社二、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二、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侵权责任法第侵权责任法第2 2条规定: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可见,可见,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保护
6、范围包括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包括民事权利民事权利和和民事利民事利益益。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三、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指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是指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具体方法。体方法。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有: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恢复名誉等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停止侵害、排除及恢复名誉等损害赔偿责任,以及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n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
7、关于侵权责任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归责”的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为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为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归责原则不仅确立了归责的依据,而且确定任。归责原则不仅确立了归责的依据,而且确定了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因此,在侵了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免责事由,因此,在侵权责任法中居于核心地位。权责任法中居于核心地位。n通说认为,当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为停止侵害、排通说认为,当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时,以严格责任为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时,以严格责任为归责原则。归责原则。当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为损害赔偿责任当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8、为损害赔偿责任时,则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以过错推定时,则以过错责任为一般归责原则,以过错推定责任和严格责任为例外归责原则。责任和严格责任为例外归责原则。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n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是指以过错作为归责的最终构成要件,并且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过错并且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处于责任原则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中处于主导和统帅地位,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主导和统帅地位,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是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过错责
9、任原则的原则是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在于:特点在于:一是相对于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及其因果关系等一是相对于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及其因果关系等构成要件而言,过错是归责的最终要件,无过错构成要件而言,过错是归责的最终要件,无过错即无责任。即无责任。二是依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范围。二是依过错程度确定责任范围。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n过错推定责任过错推定责任,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推定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加害人存在过错而应承担侵权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的特点证明自己
10、没有过错的除外。过错推定责任的特点在于:在于:第一,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的基础事第一,过错推定是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的基础事实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实推定行为人具有过错。第二,第二,过错推定在过错证明责任分配上实行举证过错推定在过错证明责任分配上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责任倒置。第三,第三,关于过错的推定可以被关于过错的推定可以被“推翻推翻”。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四、侵权责任归责原则n严格责任严格责任,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
11、事责任,加害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的除外。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在法定抗辩事由的除外。严格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项:四项:一是行为一是行为,二是受害人受有损害二是受害人受有损害,三是行三是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是不存在法定的四是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免责事由。严格责任的适用。严格责任的适用有明确的限制有明确的限制,即主,即主要适用于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特要适用于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和高度殊侵权责任,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危险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五、
12、多元化的损失补救制度五、多元化的损失补救制度n所谓多元化的损失补救制度,是指由侵权损害赔所谓多元化的损失补救制度,是指由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社会保障、偿责任、保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组成的损社会救助等组成的损失补救制度。失补救制度。n我国侵权责任法认可多元的损害分配制度:我国侵权责任法认可多元的损害分配制度:以承受损害主体的不同为依据,可以区分为受害以承受损害主体的不同为依据,可以区分为受害人自己承受损害和由受害人以外其他民事主体承人自己承受损害和由受害人以外其他民事主体承担损害;由受害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承担损害,担损害;由受害人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承担损害,还包括通过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
13、任的方式来承担还包括通过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来承担损害以及用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方损害以及用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方式来承担损害两种类型。式来承担损害两种类型。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五、多元化的损失补救制度五、多元化的损失补救制度n除此之外,我国除此之外,我国 侵权责任法也认可其他的由侵权责任法也认可其他的由受害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分担损害的损害分配制度。受害人以外的民事主体分担损害的损害分配制度。具体包括:具体包括:首先是通过法定补偿义务制度来分配损害。首先是通过法定补偿义务制度来分配损害。其次是借助保险制度来分配损害。其次是借助保险制度来分配损害。最后是通过其他社
14、会保障措施来分配损害。最后是通过其他社会保障措施来分配损害。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节第二节 一般侵权责任一般侵权责任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一、一般侵权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n一一般侵权责任是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般侵权责任是指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n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侵权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我国法律规定的一般侵权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件:第一,存在加害行为。第一,存在加害行为。第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第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第三,加害行为与民事权益被侵害之间存在因果第三,加害行为与民事权益被侵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关系。第四
15、,行为人具有过错,即主观上为故意或过失。第四,行为人具有过错,即主观上为故意或过失。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损害损害 (一)加害行为(一)加害行为概念概念n加害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受意志支配的加害行为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受意志支配的人的行为。人的行为。首先,加害行为必须是受到意思的支配的人的行首先,加害行为必须是受到意思的支配的人的行为,即行为是在行为人的意识控制下,由其意愿为,即行为是在行为人的意识控制下,由其意愿所引导,可以控制的人的行为。所引导,可以控制的人的行为。其次,加害行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其次,加害行
16、为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损害损害 类型类型n依其表现形态之不同,加害行为可分为依其表现形态之不同,加害行为可分为“作为作为”与与“不作为不作为”。n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的举止动作,即有所为。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的举止动作,即有所为。n不作为是指不做某件事情,从外界表现来看,行不作为是指不做某件事情,从外界表现来看,行为人乃处于消极的静止状态,什么也没干,即有为人乃处于消极的静止状态,什么也没干,即有所不为。被认定构成加害行为的不作为,必须是所不为。被认定构成加害行为的不作为,必须是违反了某种作为的义务。
17、违反了某种作为的义务。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损害损害 (二)民事权益被侵害(二)民事权益被侵害概念概念侵害民事权益,是指民事权益遭受了侵害的客观事侵害民事权益,是指民事权益遭受了侵害的客观事实,它是侵权责任的成立要件之一。实,它是侵权责任的成立要件之一。权益侵害与损害的关系权益侵害与损害的关系只有损害赔偿责任才以损害之存在为必备的要件,只有损害赔偿责任才以损害之存在为必备的要件,归责原则也仅适用于赔偿责任的成立。至于排除妨归责原则也仅适用于赔偿责任的成立。至于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基于物权、害、消除危险等侵权
18、责任的承担方式,是基于物权、人格权等绝对权而产生的保护性请求权,其构成要人格权等绝对权而产生的保护性请求权,其构成要件中虽包括权益被侵害,却不要求有损害,更不考件中虽包括权益被侵害,却不要求有损害,更不考虑加害人有无过错。虑加害人有无过错。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损害损害 (三)损害(三)损害概念概念n损害是所有民事赔偿责任的必备要件。没有损害,损害是所有民事赔偿责任的必备要件。没有损害,就没有赔偿。就没有赔偿。n由于并非所有的客观上的损害都能获得法律上的由于并非所有的客观上的损害都能获得法律上的救济,而只有那些具有可赔偿性的损害
19、,才属于救济,而只有那些具有可赔偿性的损害,才属于损害赔偿法意义上的损害,这些损害就是所谓损害赔偿法意义上的损害,这些损害就是所谓 “法律上的损害法律上的损害”。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损害损害 可赔偿的损害应符合以下两个要件:可赔偿的损害应符合以下两个要件:n其一,可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能够通过侵权人承担其一,可赔偿的损害必须是能够通过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得到赔偿,而非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赔偿。赔偿责任得到赔偿,而非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赔偿。n其二,基于法律价值上的考量,该损害应当由侵其二,基于法律价值上的考量,该损害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权人承
20、担。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二、加害行为、民事权益被侵害与损害损害 类型类型()财产性损害与非财产性损害。()财产性损害与非财产性损害。()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积极损害与消极损害。()积极损害与消极损害。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因果关系三、因果关系 (一)概念与意义(一)概念与意义n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加害人的行为与损害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加害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联。后果之间的因果关联。“因果关系不仅归属于侵因果关系不仅归属于侵权行为法基本规定内容,且构成了其他几乎所有权行为法基本规定内容,且构成了其他几乎
21、所有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基础。赔偿责任构成要件的基础。”n侵权法上讨论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侵权法上讨论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首先,维护自己责任。首先,维护自己责任。其次,控制责任范围。其次,控制责任范围。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因果关系三、因果关系 (二)两个层次的因果关系(二)两个层次的因果关系n第一层是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即加害行为与权第一层是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即加害行为与权益遭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联。该层次的因果关系益遭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联。该层次的因果关系用来解决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的问题。用来解决侵权责任成立与否的问题。n二层是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权益被侵害与损二层是责任范围的因果
22、关系,是权益被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侵权责任成立后用于确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它是侵权责任成立后用于确定赔偿范围的因果关系。通过定赔偿范围的因果关系。通过“责任范围的因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果关系”可以过滤掉不合理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过滤掉不合理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以控制赔偿责任的范围。以控制赔偿责任的范围。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因果关系三、因果关系 (三)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三)因果关系的判断标准n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是判断责任成立因果关系的主相当因果关系理论是判断责任成立因果关系的主流标准。它实际上是分为两个阶段来判断因果关流标准。它实际上是分为两个阶段来判断因果关系的。系的。n首先
23、,依条件说来确认加害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首先,依条件说来确认加害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有无条件关系,即加害行为是否属于权益受侵间有无条件关系,即加害行为是否属于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害的原因。n其次,在确认了加害行为是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后,其次,在确认了加害行为是权益受侵害的原因后,再判断是否存在相当性,即该加害原因是否属于再判断是否存在相当性,即该加害原因是否属于权益受侵害的充分原因。权益受侵害的充分原因。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三、因果关系三、因果关系 n依据条件说,现实生活中导致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可能因依据条件说,现实生活中导致权益被侵害的事实可能因素有很多。但是,只有那些素有很多。但是,只有那
24、些“不可想象其不存在的条件,不可想象其不存在的条件,才属于结果的原因才属于结果的原因”。依据该说,所有对于权益被侵害。依据该说,所有对于权益被侵害这一结果之出现不可或缺的条件都是原因,具有同等的这一结果之出现不可或缺的条件都是原因,具有同等的效力或具有同等的价值。效力或具有同等的价值。n相当性理论。具有相当性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两个特征:相当性理论。具有相当性的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两个特征:其一,该条件的存在对于诉争损害的发生几率产生了影其一,该条件的存在对于诉争损害的发生几率产生了影响;其二,该条件并非在某些极端特殊的情形下才成为响;其二,该条件并非在某些极端特殊的情形下才成为引发损害的条件。引发
25、损害的条件。相当因果理论的关键在于:作为原因相当因果理论的关键在于:作为原因被考察的事件是否通常会增加损害后果出现的客观可能被考察的事件是否通常会增加损害后果出现的客观可能性。性。高等教育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四、过错四、过错(一)概念与本质(一)概念与本质n过错是对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评价,分为故意与过失。过错是对行为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评价,分为故意与过失。n现代侵权法侧重于补偿损害以及预防损害。一方面,通现代侵权法侧重于补偿损害以及预防损害。一方面,通过与商业保险、责任保险、社会保障等其他补偿制度的过与商业保险、责任保险、社会保障等其他补偿制度的结合,侵权法更好地实现了损害的分散。另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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