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股东及股东权利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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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 股东 权利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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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章第十章 股东及股东权利股东及股东权利本章大纲本章大纲 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第二节第二节 股东名册股东名册 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假设去年您有假设去年您有1000美元美元,如果买了达美航空的股票如果买了达美航空的股票,现还能剩下现还能剩下49美元美元;如果买了如果买了AIG的股票的股票,剩下约剩下约12美元美元;如果买了房地美股票如果买了房地美股票,剩下约剩下约2.5美元美元;如果买如果买1000美元的啤酒美元的啤酒,喝光后再把易拉罐送去回收站喝光后再把易拉罐送去回收站,还能换回还能换回214美元美元!据说是陆家嘴最近流行的段子:据说是陆家嘴最近流行的段子:假设去年您有
2、假设去年您有1000元元,如果买了招商银行的股票如果买了招商银行的股票,现还能剩下现还能剩下250元元;如果买了江西铜业的股票如果买了江西铜业的股票,剩下约剩下约166元元;如果买了中国船舶股票如果买了中国船舶股票,剩下约剩下约120元元;如果买如果买1000元的三鹿奶粉元的三鹿奶粉,喝光后再把空罐送回经销商喝光后再把空罐送回经销商,还能换回还能换回1000元元!第一节 股东资格 一、股东资格的限制一、股东资格的限制 二、股东身份的取得二、股东身份的取得 三、股东身份的认定三、股东身份的认定第一节 股东资格 一、股东是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并且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上的人。欲成为股东,
3、必须首先具有股东资格。二、获取股东资格,是实现宪法赋予的经济权利的一个具体形式(强调平等)。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三、股东资格的限制三、股东资格的限制 出于维护经济安全及正常投资秩序的考虑,一些出于维护经济安全及正常投资秩序的考虑,一些特定群体的股东资格受到限制。特定群体的股东资格受到限制。(一)公权机关(政府部门、公检法等不能成为(一)公权机关(政府部门、公检法等不能成为发起人股东)发起人股东)(二)证券市场监管人员及市场从业人员(二)证券市场监管人员及市场从业人员(三)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发起人资(三)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发起人资格格(四)不具有本国境内住所的外国
4、人的发起人资(四)不具有本国境内住所的外国人的发起人资格格(五)公司成为自身股东的资格(五)公司成为自身股东的资格 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二、股东身份的取得二、股东身份的取得 股东身份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股东身份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两种方式。得两种方式。(一)原始取得(一)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投资者基于其股权投资原始取得,是指投资者基于其股权投资(equity investment)而取得股东资格。)而取得股东资格。1.公司设立发行公司设立发行 2.公司增资发行公司增资发行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二)继受取得:基于出资之外的合法事由取得而股东地位。(二)
5、继受取得:基于出资之外的合法事由取得而股东地位。1.赠与。我国赠与。我国合同法合同法第第185条、第条、第186条的规定。条的规定。举例:(举例:(1)张三,股权转移。()张三,股权转移。(2)用于社会公益。)用于社会公益。2.继承。继承。(1)有限责任公司:我国)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第第76条规定,自然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继承法。)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继承法。3.受让。有偿合同行为。另外讲述。受让。有偿合同行为。另外讲述。
6、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三、股东身份的认定三、股东身份的认定(一)股东身份认定的一般规则(一)股东身份认定的一般规则 1.实质要件:投资者向公司出资或具有其实质要件:投资者向公司出资或具有其他合法取得出资份额或股权的事由。他合法取得出资份额或股权的事由。其一,股东原始取得股权的出资证明书。其一,股东原始取得股权的出资证明书。其二,股东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包括股其二,股东继受取得股权的证据,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赠与合同、遗嘱、夫妻财产权转让协议、赠与合同、遗嘱、夫妻财产分割协议、共有财产分割协议等等。分割协议、共有财产分割协议等等。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三、股东身份的认定三、股东
7、身份的认定(一)股东身份认定的一般规则(一)股东身份认定的一般规则 2.形式要件: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被记载形式要件:投资者的姓名或名称被记载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中。于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名册中。(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与股东名册(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二)股东身份认定的特殊原则(二)股东身份认定的特殊原则 1.投资者已经出资或者依法定事由继受了投资者已经出资或者依法定事由继受了股权,但公司却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股权,但公司却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或者交付股票。交付股票。(1)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公司签发出资证)
8、有限责任公司:请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明书(2)股份有限公司: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股份有限公司:区分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市公司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2.投资者已经出资或者依法定事由继受了投资者已经出资或者依法定事由继受了股权,但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却没有记载股权,但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却没有记载或者没有变更记载。或者没有变更记载。(1)对内:有权主张确认其股东身份)对内:有权主张确认其股东身份(2)对外:不能对抗第三人)对外:不能对抗第三人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3.投资者已经出资或者依法定事由继受了投资者已经出资或者依法定事由继受了股权,但公司却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股权,但公司
9、却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对内:对内:(1)股东有权请求公司进行登记或者变更)股东有权请求公司进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公司有义务满足股东的请求。登记。公司有义务满足股东的请求。(2)公司不得以没有登记或者没有变更登)公司不得以没有登记或者没有变更登记为由对抗股东。记为由对抗股东。对外:不得对抗第三人对外: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4.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对股东姓名进行了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对股东姓名进行了记载,但股东出资或者继受行为存在瑕疵。记载,但股东出资或者继受行为存在瑕疵。举例举例:(课堂讲授):(课堂讲授)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
10、格 5.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与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与实际出资人或实际继受人并不相符。实际出资人或实际继受人并不相符。这种名实不符的情形包括两类:这种名实不符的情形包括两类:其一,隐名股东。其一,隐名股东。其二,盗名股东。出资人以现实世界中不其二,盗名股东。出资人以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虚拟人的名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认存在的虚拟人的名义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认购股份。购股份。第一节第一节 股东资格股东资格 其一,隐名股东问题其一,隐名股东问题(一)(一)“相对隐名相对隐名”:新公司法第新公司法第3333条第条第2 2款和第款和第3 3款款(1 1)对外:外部)对外:外部对债权人而言,
11、股东身份统一以工对债权人而言,股东身份统一以工商登记为准(包括成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以维护登记商登记为准(包括成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以维护登记公示的公信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公示的公信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2 2)对内: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而言,股东名册有更高的)对内:对公司和其他股东而言,股东名册有更高的效力,公司和股东不能对原始记载反悔,工商未登记但效力,公司和股东不能对原始记载反悔,工商未登记但股东名册有记载的股东,对内有权主张股东权利。股东名册有记载的股东,对内有权主张股东权利。(二)(二)“绝对隐名绝对隐名”:隐名股东的确权纠纷隐名股东的确权纠纷 股东名册没有记载,只有
12、出资证明书,可作内部债权股东名册没有记载,只有出资证明书,可作内部债权 最高院:最高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三)(三)隐名出资与干股隐名出资与干股的区别的区别“干股干股”与新公司法第与新公司法第3535条条第二节 股东名册 一、股东名册的概念(一)概念:股东名册(list of shareholders),是指公司依法设置的记载股东及其所持股份的簿册。(二)两种形态:纸质与电子第二节 股东名册 二、
13、股东名册的置备及记载二、股东名册的置备及记载(一)有限责任公司。我国(一)有限责任公司。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3条规定条规定 (二)股份有限公司(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的规定的规定(1)第)第97条条(2)第)第131条条(3)第)第140条第条第1款款 第二节 股东名册 三、股东名册的效力三、股东名册的效力 1.推定效力。我国推定效力。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3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使股东权利。2.对抗效力。对抗效力。公司法公司法第第33条第条第3款规定,公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
14、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三人。第二节 股东名册 三、股东名册的封闭与在册日期三、股东名册的封闭与在册日期(一)股东名册的封闭(一)股东名册的封闭 股东名册的封闭,是指为便于确定股东权的行使股东名册的封闭,是指为便于确定股东权的行使主体,而在一定的时间内停止股东名册的记载。主体,而在一定的时间内停止股东名册的记载。我国我国公司法公司法第第140条第条第2款规定款规定 (二)
15、在册日期(二)在册日期 在册日期(在册日期(record date),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是指在某一特定时期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被认为是有权行使期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被认为是有权行使股东权利的股东。在册日期可以独立使用,也可股东权利的股东。在册日期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与股东名册的封闭同时使用。以与股东名册的封闭同时使用。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一、股东权利的分类一、股东权利的分类 二、股东权利的内容二、股东权利的内容第三节 股东权利 一、股东权利的分类一、股东权利的分类(一)自益权与共益权(一)自益权与共益权 股权的行使是为了自己利益,还是为了全体股东的股权的行使是为了自己利益
16、,还是为了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二)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二)单独股东权与少数股东权 是否需要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才能行使。是否需要持有一定比例的股份才能行使。(三)固有权与非固有权(三)固有权与非固有权 是否能够通过章程来加以限定。是否能够通过章程来加以限定。(四)一般股权与特别股权(四)一般股权与特别股权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为普通股权,特别股股东享有的普通股股东享有的为普通股权,特别股股东享有的为特别股权。为特别股权。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二、股东权利的类型二、股东权利的类型(一)分红权,又称股利分配请求权(一)分红权,又称股利分配请求权(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二)剩余
17、财产分配请求权(三)新增资本的优先购买权(三)新增资本的优先购买权(四)表决权:累积投票权(四)表决权:累积投票权(五)查阅权(五)查阅权(六)提案权(六)提案权(七)转让权(七)转让权(八)回购请求权(八)回购请求权(九)诉讼权(九)诉讼权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一、股利分配请求权一、股利分配请求权(一)概念(一)概念 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和地位所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配股利的权利。(二)性质:期待性、社团性债权(二)性质:期待性、社团性债权 1.许多公司长期不分红许多公司长期不分红 2.有利润未必能拿到分红有利润未必能拿到
18、分红 3.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与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抽象的股利分配请求权与具体的股利分配请求权 问题:股利分配请求权是否股东的固有权?问题:股利分配请求权是否股东的固有权?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三)股利的概念和类型(三)股利的概念和类型 1.股利(股利(dividend)的概念:公司从现在)的概念:公司从现在或过去的盈余(或过去的盈余(surplus)中向股东所作的)中向股东所作的给付。给付。(1)美国:统称为)美国:统称为“股利股利”,不作区分,不作区分(2)我国:)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之之前,区分为前,区分为“股息股息”与与“红利红利”。股息是。股息是指
19、按确定的比率向其支付的公司盈余,红指按确定的比率向其支付的公司盈余,红利是指股息之外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利是指股息之外向股东分配的公司盈余。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2.股利的类型股利的类型(1)现金股利:包括以金钱和期票的方式支付。(2)股份股利:一般向同种类的股东支付(3)债券股利:以本公司发行的债券向股东分配(4)其他财产股利:布匹、车票、上网时间、通话时间等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四)股利分配的构成要件(四)股利分配的构成要件 1.实质要件:有利润可分,我国公司法第实质要件:有利润可分,我国公司法第167条条 2.形式要件:公司适格机构作出分配决议形式要件:公司适格机构
20、作出分配决议(1)美国诸州:董事会决议)美国诸州:董事会决议(2)我国:股东会)我国:股东会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五)公司股利分配中的若干问题(五)公司股利分配中的若干问题 1.股份转让之后、股利分配基准日前未办股份转让之后、股利分配基准日前未办理股东变更手续,股利归谁?理股东变更手续,股利归谁?2.股东死亡之后,公司分配股利,股利归股东死亡之后,公司分配股利,股利归谁?谁?3.股东抛弃其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归谁?股东抛弃其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归谁?A.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分配股利之前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分配股利之前 B.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分配股利之后股东在股东大会决议分配股利之后第三节
21、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二、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一)概念:公司在清算之时,股东就公司的剩余财产(一)概念:公司在清算之时,股东就公司的剩余财产所享有的请求分配的权利。所享有的请求分配的权利。(二)公司分配财产的位序(参照破产法第(二)公司分配财产的位序(参照破产法第113条)条)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职工工资、劳保、医保等职工工资、劳保、医保等 3.社会保险费用、税款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 5.优先股优先股 6.普通股普通股 问题:在公司清偿所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之后,又有未问题:在公司清偿所有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之后,又有未
22、申报的债权人提出清偿请求权的,应当如何处理?申报的债权人提出清偿请求权的,应当如何处理?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三、新增资本的优先购买权三、新增资本的优先购买权(一)法理基础(一)法理基础1.原股东先期投入之隐形成本原股东先期投入之隐形成本2.维持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利益维持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利益(二)发展与变化(二)发展与变化1.公司存在调整资金需要的可能公司存在调整资金需要的可能2.坚持原股东的优先权会损及公司利益坚持原股东的优先权会损及公司利益(1)时间长,效率低)时间长,效率低(2)放弃优先认购,会给潜在的投资者产生消极的心理暗示)放弃优先认购,会给潜在的投资者产生消极的心理暗示(3)
23、公司需要拓展新的股东)公司需要拓展新的股东(三)我国的规定(三)我国的规定1.法条:公司法第法条:公司法第35条(举例)条(举例)2.实践: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实践: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问题:新增股本优先购买权是不是固有权?问题:新增股本优先购买权是不是固有权?第三节第三节 股东权利股东权利 四、表决权四、表决权(一)概念:股东就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表决的权(一)概念:股东就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利。(二)法理基础:为什么是股东、而不是其他主体拥有(二)法理基础:为什么是股东、而不是其他主体拥有表决权?表决权?(三)原则:按资表决(认缴(三)原则:按资表决(认缴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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