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实行后的医疗法律实务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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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责任法实行后医疗责任的变化侵权责任法实行后医疗责任的变化1、举证责任;2、鉴定途径3、医疗过错的判定标准。4、知情同意权与告知义务5、医疗行为的免责事由6、过度医疗 医院常见案件的种类一、医疗损害赔偿1、生命权 健康权 身体权2、人格权中的隐私权(教学医院 参观 泄露 艾滋病 性病)二、医疗服务合同三、缺陷医疗用品引起的产品质量四、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二、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1、医疗美容,没有达到承诺的效果;2、医生承诺,一定达到何种效果 3、试管婴儿 辅助生殖技术,约定了一种方法,却使用了另一种方法;承诺成功,却没有成功。4、医疗欠费、退费;【案例】出租司机退费案件;5、强制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2、详细在知情同意权,告知义务内容中)产品质量纠纷 医疗器械质量(钢板、支架、髓内钉等)药品质量引起的纠纷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四、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关系1、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
3、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 2、相关案例 2.1 医院本身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案例1】地面积水、香蕉皮,致人摔伤案;【案例2】病人在医院自杀身亡【案例3】医院失火烧伤 或惊吓病人【案例4】检查床突然坍塌,病人摔伤案 本来就有颈椎增生,椎管狭窄。摔伤后病情加重,保守治疗一段时间后,行“椎间盘髓核前路切除+钢板内固定+植骨术”。鉴定:本身有退行性变,本次摔伤为主要原因。安全保障义务医院的注意事项(医院自身):1、设施是否存在缺陷,建筑是否符合规范(窗子的高度、护栏的高度、防火设施)儿童病房是否符合标准,电梯是否安全,2、存在危险因素的地方设置提示标志:如在落地玻
4、璃隔断上标注标志、容易滑倒的地板设置标志、收费地方提示防盗提示等;2、服务是否符合规范,护理人员的巡视时间、进出人员的一般注意义务。2.2 第三人致害 管理者的责任【案例1】婴儿被盗案【案例2】财物被盗案【案例3】病人被第三人打伤案【案例4】精神病人住院期间怀孕案【案例5】丈夫对住院妻子泼硫酸事件 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能够管理和控制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医疗损害举证责任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的历史沿革2002年4月1日,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
5、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2010年7月1日侵权责任法二、举证责任倒置的重大影响1、举证义务申请鉴定、先行支付鉴定费。2、实体责任的重大影响事实真伪不明的时候,做出对负有举证责任的不利判决。医院负有对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明义务。若无法查清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就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存在过错,就要承担责任。【案例】小片丙肝;胃癌晚期介入治疗案例止血过程描述:“行穿刺部位压迫止血,止血后加压包扎”举证责任侵权责任法实行后的鉴定途径四、尸体解剖有关问题1、尸体解剖的决定权在患方;2、建议医院应做的工作:2.1 告知死亡的原因,(一般是死亡通知书,或者谈话记录,或者录音录像)2
6、.2 告知若对临床死亡原因有异议,或者死因不清,有权申请尸体解剖,以便于查明死因。2.3 将告知的过程,以证据的形式固定下来。3、没有做尸体解剖,无法查明死亡原因的责任问题没有做尸解的原因在哪一方。过错的判定标准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过错违法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关于过错过错有故意和过失1.1故意是指追求或者放任某种损害后果的发生的心里状态。1.2 过失:疏忽;懈怠。1.2.1 疏忽:对右下腹有压痛反跳疼的女病人,没有问月经史,将宫外孕误诊为阑尾炎。应当预见没有预见;1.2.2 懈怠:(青霉素不作实验,认为不可能就这么巧发生)。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关于违法行为广义的违法法律:如执业医师
7、法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章:护士管理办法、条例的实施细则规范:卫生部、中华医学会制定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等等。表现形式:作为(积极的行为),不该做的做了。不作为(消极的行为),该做的不做,如不履行告知义务。3、客观上有损害后果的发生。如死亡、残疾、或者其他形式的人身损害。有损害才有救济。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一个事件引起了另一个事件的发生,我们称前一个事件是原因,被引起的后一个事件是结果,两个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损害案件中,多见的是多因一果。过错的判定标准1、侵权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
8、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判断医生是否存在过错的标准合理的技能与注意。侵权责任法57条“未尽到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就是理论上合理的技能与注意。时间性:当时;地域性:当地;具有相同的技能、知识与经验。从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综合分析判断与鉴别诊断、不良结果的预见、不良结果的回避、多种医疗方案的权衡与选择等等。大多数原则。误诊过错 【案例】陈旧性包裹性颅内血肿误诊
9、为颅内肿瘤案3、违反法律规范的种类及效力层级3.1 法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3.2 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3.3 规章(主要是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护士管理办法、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3、违反法律规范的种类及效力层级3.4 诊疗规范、护理常规、标准。3.4.1 如卫生部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院感染诊断标准3.4.2 中华医学会制定的各类规范: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儿科学分册、外科学分册、内科学分
10、册、妇产科学分册、心电生理与起搏器分册、放射肿瘤分册、美容医学分册3.4.3 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各项规范。类似于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制定的企业标准。3.4.4 一些知名学者或机构也往往撰写名为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教科书或专著。3.5 其他参照的资料教科书专著期刊医生在撰写司法鉴定答辩意见时,注意参考文件的顺序。4、消极举证与妨碍证据的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法58条2、3项4.1、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最高
11、法民事诉讼证据规定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消极举证与妨碍举证问题。消极举证或者妨碍举证,做出对行为人不利的判断。消极举证与妨碍举证案例【案例1】法庭上吞下欠条【案例2】王某因脑瘫诉昆明某医院,医院拒绝提供病历败诉案。4.2、部分病历材料丢失的后果如:CT、X光片、病理切片等。【案例】4.2.1、某医院骨折丢失X光片案;4.2.2、脾切除后肝左叶消失案 1985年肝硬化,脾功能亢进,行脾切除手术。2000年查体,发现原脾位置脾样回声,“肝脏左叶未能发现,切除的脾脏有“送病理”的记录,但病历中没有
12、病理报告单。鉴定过程中,做ct及血管造影,显示肝左叶存在,但萎缩。4.2.3 手术损伤神经案 病历丢失,无法鉴定判断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后来想起了有蜡块,发现肿瘤组织与神经粘连,无法不损伤神经而完整的剥离肿瘤组织。承担了部分责任。5、病人抢夺、毁损、隐匿匿病历。1、同样适用消极举证与妨害证据的规则2、医院需要做的是注意证据取得。2.1 报案,让公安接入调查取得证据;2.2 录音录像,监控;2.3 证人证言(留取姓名与联系方式)二、在医患纠纷中医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病历问题(专题)二、技术水平的问题 1、病理切片,不是癌症,诊断为癌症。鼻咽癌误诊事件,放射性脑坏死,等严重损害后果,直
13、肠癌误诊事件2、不应有的误诊、漏诊 误诊是个客观存在,但我们应尽量减少误诊。杨芙阑尾炎误诊为病毒性脑炎案 3、放射剂量过大 张 放射性脊髓炎案 1994.确诊为“何杰金氏淋巴瘤”、Co60 放射治 放射性脊髓炎4、电切综合症处理不当案 医院认为死因是“脑干梗塞”5、核磁共振片有脑积水的征象,但报告单上没有三、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不够1、挂错吊瓶,将张三的青霉素给李四打上了,治疗脑血栓的药物给脑出血的挂上了;潍坊某医院将扁桃体炎病人作为心脏病人推进手术室开胸【案例】脑出血病人误用脑栓塞病人药物案2、下了医嘱实际上没有执行,如送病理,但没有病理的报告;3、有关报告单不及时粘贴;【案例】切脾未见病历
14、报告案4、检验科点错小数点【案例】泌乳素点错小数点案17岁女孩,因多毛呈男性分布、闭经,无溢乳。查泌乳素35.6ug/l。妇科彩超无异常。给予溴隐亭治疗。7个月后复查泌乳素,37ug/L。彩超无异常。溴隐亭由原来的每日两次,改为每日三次。又5个月后,出现易怒狂躁等精神症状,医生再次加量溴隐亭。一个月后,复查妇科彩超,多囊肾,泌乳素为3.7ug/L。患者家属复查7上次检查记录,是3.7误写为37.四、不以适当的形式履行告知义务【案例1】脑瘫患儿没有告知定期复查案件 见鉴定报告“一月复查”=20万,一字五万。【案例2】查体双肾体积缩小 尿常规pro+-2003年7月查体的情况,但主检医生的最后结论
15、是正常,没有告知进一步检查或者复查。2004年6月,其他医院诊断:慢性肾衰、慢性肾炎、双肾萎缩。建议配合血液透析。患者起诉。患方的观点:1、2003年查体时就存在慢性肾炎,存在漏诊,医院没有告知;2、即使当时不能确诊,也应进行进一步检查,如彩超等,以便查清肾皮质厚度、肾实质厚度、肾内部结构是否正常;3、如医院及时明确诊断,就可能避免病情的进一步发展,就不会导致今天的肾衰。医院观点:1、2003年 7月不存在肾衰,一年后的诊断患有肾衰,不能证明一年前就患有肾衰;2、双方是服务合同关系,检查何种项目,由委托方确定,并交纳相关费用。3、因为查体时不存在问题,所以不存在没有告知的问题。五、会诊制度以及
16、病历记录【案例1】新生儿脑瘫,是否转道小儿科,作为衡量是否存在过错的条件。病历常见问题1 1、记录过于简单,无法做出判断,依法承担不利后果。【案例】胃癌晚期接入治疗后出血案 胃癌晚期病人,做接入手术,从手术室到病房途中,沙袋脱离穿刺部位,造成出血。护士及时加压包扎止血。止血过程描述:“行穿刺部位压迫止血,止血后加压包扎”鉴定意见:病历中对穿刺部位止血加压包扎欠详细,无法判断止血包扎过程是否违反无菌操作的情况,尚不能完全排除患者败血症与接入治疗有关。患者要求赔偿死亡责任,最后是对败血症部分费用进行了赔偿。即使现在,由患者举证,因为病历是医院制作的,应作出对医院不利的判断,也应判医院承担责任。【案
17、例】不利解释规则 张三借李四款10000元。写下借条一张“今借款10000圆整”过了一段时间,张三还了部分,在条上写到“还欠款7000元”。又过了一段时间,李四向张三要钱,要7000元。张三说还欠款7000元,是偿还了7000元,还欠3000元。还:hun 偿付:归。偿。Hi 依然、仍然。2、前后矛盾的后果、前后矛盾的后果 做出对证据制作者不利的解释。做出对证据制作者不利的解释。【案例1】婴儿出生后出现缺氧缺血性脑病。缺氧缺血性脑病的病因很多,出生前、生产时、出生后可能导致缺氧的因素,都可能成为病因。医院的思路就是排除在生产时,由于医疗行为导致了缺氧。判断胎儿缺氧的重要指标是羊水出现浑浊、胎心
18、的不正常变化。某医院关于胎心变快、羊水浑浊的记录,是矛盾的。病程记录、产时记录等病历材料的记录自相矛盾。不同医师、护士记录矛盾。这涉及到采取助产措施是否及时的问题,若及时采取措施,仍然出现了缺氧症状,医生就没有过错。否则,就会判断医生有过错。2、前后矛盾的后果 做出对证据制作者不利的解释。【案例2】电切综合症死亡案件 手术时间记载不一致。患者是一老年病人,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若前列腺过大、手术时间过长,则因为本身患有的冠心病等不能耐受手术,出现死亡的可能性就增大。手术的时间也成了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一个重要事实。手术记录、麻醉记录,关于手术的时间不一致。【案例3】病人请假却有体温、血压
19、、查房等记录。3、病历不完整,3.1有关辅助检查资料不粘贴 【案例】脾切除后肝左叶不见案 1985年肝硬化,脾功能亢进,行脾切除手术。2000年查体,发现原脾位置的脾样回声,“肝脏左叶未能发现”。病历中存在的问题,手术记录中,有切除的脾脏有“送病理”的记录,但病历中没有病历报告。因此,患者怀疑医院造假,病理报告应该是错切了肝脏,双方发生纠纷。3.2 护理记录护理记录 巡视的时间记录巡视的时间记录根据医院管理规定和有关规范,不同的护理级别,护士巡视的时间有不同的要求,若病人病情出现变化,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婴儿被盗;病人自杀;病情突然恶化;救治是否及时,护理记录中的巡视时间记录,就成了判断是
20、否存在过错的重要证据。3.3 医疗器材合格证不粘贴在病历 【要求】将带条形码的合格证贴与手术护理记录单的背面,随病历存档。【案例1】外伤开放性骨折骨髓炎髓内钉断裂案患者认为髓内钉质量有问题,导致伤口不愈合、骨髓炎。医院提供了髓内钉的一些列材料,证明了来源以及合格情况。鉴定认为:开放性骨折是导致骨折不愈合、慢性骨髓炎的原因;在骨折不愈合的情况下,髓内钉反复承受应力,导致金属疲劳,是髓内钉断裂的直接原因。谁是因,谁是果,鉴定机构与患者的意见是既然相反的。鉴定机构的判断是建立在髓内钉是合格产品的前提下。相反,若没有这些合格证等材料,医院就没有尽到形式审查义务,不能证明使用的内置物是合格的,可以直接判
21、定医院存在过错,让医院承担责任。3.3 医疗器材合格证不粘贴在病历医疗器材合格证不粘贴在病历【案例2】下腔静脉支架植入术后,支架断裂案患者 2002年因患布加氏综合征,行“下腔静脉造影+下腔静脉开通、扩张支架置入术”;2004年发现支架断裂、三尖瓣关闭不全等;病历中没有支架,标签、合格证。在手术记录中,提到置入某某厂产某摩支架。在举证的过程中,特别费劲。4、不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记录、修改、签名。【案例1】陈旧性包裹性颅内血肿误诊为颅内肿瘤案1、病案首页 诊断疾病的编码与编码代表的疾病不一致了2、病案首页 诊断符合情况 原来是1(符合),现在改为2(不符合)3、手术记录 术中修正诊断,原来是“
22、脑瘤”,现在是“颅内血肿”签名,不一致4、出院小节 被告提交的大病历只有孙医生,原告复印的有刘主任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当上级医务人员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时,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签名,并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正确修改例:.注意有无 溃疡 出血.错误修改例:.注意有无 出血.病历书写常见问题 4 6、复印病历存在的问题。复印的内容,页数、印章。若缺页,患者主张后来添加的。主观病历医院是否有提供的义务。7、X光片等影响学资料、病理切片的保管问题 如何对待病历资料的不完整?李兵案件 鉴定报告 病理报告问题医院的骨科的一
23、个医学会鉴定病历常见问题 5 8、关于电子病历在模版上填写的,容易出现拷贝错误,男记为女,左记为右。现在有些医院使用的电子病历,还仅仅用于医院内部医疗信息的传递和共享,还不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的数据电文的原件形式。也不能在法律上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对于电子病历,应当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打印、签名、归档。电子签名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9、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等同意书的签字问题(见专题)病历的重要性 11
24、、病历是医疗事故鉴定、司法鉴定、诉讼中的最重要的证据。病历是证据 客观事实与法律真实。张琪案 病历中的部分材料不是唯一的证据。X片丢失医疗纠纷案件;李兵脾切除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规定,要求医院必须做好病历的管理。没有了病历就可能导致败诉,医疗过程是否有错、使用的内置物是否合格。2、病历的特性(医院保存),决定了必须加强病历管理。不利解释规则 借条案 还字歧义的解释问题 电切综合症案 妇产科婴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案病历重要性 23、病历是诊治疾病的重要论据,是病人的健康档案,是临床教学、科研的宝贵资料;4、是衡量医院医护质量和对医务人员考核的重要指标。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1 1、记录要完整。尽可能记载整
25、个医疗过程。特别提出的是,告知义务(定期复查);医疗器械的合格证、许可文号等有关手续;会诊的记录;辅助检查的报告单。能够判断出当时的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规范不完整后果。2、避免前后矛盾做出对医院不利的取舍 3、按照规定的方式修改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第六条第六条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4、患者每次门(急)诊就诊应有门(急)诊病历记录。熟人看病,病历没有记载,但有处方,举证困难。病历书写注意事项 2 规定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规定各项病历记录完成时限、书写责任人: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入院记录、再次或多次入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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