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经典课件(4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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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机构 投诉 管理办法 经典 课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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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投诉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已于已于2019年年2月月2日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自2019年年4月月10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主主任任马晓伟马晓伟2019年年3月月6日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第3号号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 共七章,共七章,50条条第一章第一章总则总则10条条第二章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组织和人员6条条第三章第三章医患沟通医患沟通5条条第四章第四章投诉接待与处理投诉接待与处理17条条第五章第五章
2、监督管理监督管理4条条第六章第六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4条条第七章第七章附则附则4条条 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为加强医疗机构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改善医疗服务,保障医疗安全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医疗秩序,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诉管理,是指患者就本办法所称投诉管理,是指患者就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服务行为、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医疗管
3、理、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医疗机构反映情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和结果反馈和结果反馈的活动。的活动。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投诉管理。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四条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的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的
4、监督指导。第五条第五条医疗机构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当医疗机构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应当贯彻贯彻“以患以患者为中心者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的理念,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六条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公开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第七条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医疗机构应当提高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加强医疗风险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安全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防范安全隐患,隐患,减少医疗纠纷及投诉减少医疗纠纷及
5、投诉。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八条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制订医疗机构应当制订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重大医疗纠纷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案,组织开展相关的,组织开展相关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宣传、培训和演练,确保依法、及时、有,确保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效化解矛盾纠纷。第九条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医疗机构应当将投诉管理纳入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将投诉管理纳入患者安全管理体系,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梳理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的薄,梳理医疗管理、医疗质量安全的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十条第十条医疗机
6、构应当做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与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疗机构投诉管理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诉讼等的衔接。等的衔接。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第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一责任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其他医疗。其他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置投诉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置投诉管理
7、部门。部门。第二章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组织和人员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一名医疗机构负责应当指定一名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投诉工作人分管投诉工作,指导、管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有关工,指导、管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作。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协调、指导本医疗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一)组织、协调、指导本医疗机构的投诉处理工作;(二)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二)统一受理投诉,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患者;及时答复患者;(三)建立和完善投诉的接待和处置程序;(三)建立和完善投诉的
8、接待和处置程序;第二章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组织和人员 (四)参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四)参与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五)开展医患沟通及投诉处理培训,开展医疗风险防范教(五)开展医患沟通及投诉处理培训,开展医疗风险防范教育;育;(六)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六)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者建议,并加强督促落实。见或者建议,并加强督促落实。仅配备投诉专(兼)职人员的医疗机构,投诉专(兼)职仅配备投诉专(兼)职人员的医疗机构,投诉专(兼)职人员应当至少承担前款第二项职责。人员应当至少承担前款第二项职责。第二章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组织和人员 第十三条
9、第十三条医疗机构投诉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医疗机构投诉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二)具备一定的医学、管理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二)具备一定的医学、管理学、法学、心理学、伦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知识,熟悉医疗和投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社会工作等学科知识,熟悉医疗和投诉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三)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社会人际交往能力,(三)社会适应能力较强,具有良好的社会人际交往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第二章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组
10、织和人员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机构、投诉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科室三级投诉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各部门、各科室应理部门、科室三级投诉管理机制,医疗机构各部门、各科室应当指定至少当指定至少1名负责人配合做好投诉管理工作。名负责人配合做好投诉管理工作。医疗机构各部门、各科室应当定期对投诉涉及的风险进行评医疗机构各部门、各科室应当定期对投诉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对投诉隐患进行摸排,对高发隐患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估,对投诉隐患进行摸排,对高发隐患提出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加强与患者沟通,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与患者沟通,及时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
11、作。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工作人员主动收集患者对医疗服务、医疗医疗机构应当鼓励工作人员主动收集患者对医疗服务、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规定途径向投诉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规定途径向投诉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职能部门反映。或者有关职能部门反映。第二章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组织和人员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健全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健全投诉管理部门与临床、护理、医技和后勤、保卫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医疗质量,护理、医技和后勤、保卫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逐
12、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鼓励和吸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鼓励和吸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熟悉医学、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纳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熟悉医学、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或者第三方组织参与医疗机构投诉接待与处理工作。第三方组织参与医疗机构投诉接待与处理工作。第二章第二章组织和人员组织和人员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医疗机构应当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努力强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注重人文关怀,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医务人员
13、应当恪守职业道德,以患者为中心,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本职工作,把对患者的尊重、理解和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关怀体现在医疗服务全过程。第三章第三章医患沟通医患沟通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完善医患沟通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患沟通内容,加强对医务人员医患沟通技巧的培训,提高医患沟通能力。沟通能力。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
14、应当耐心解释、说明,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患者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与患者沟通,如为提出的疑问,应当及时予以核实、自查,并与患者沟通,如实说明情况。实说明情况。第三章第三章医患沟通医患沟通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需求,突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需求,突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准确
15、记入病历,并由患者签字确认。记入病历,并由患者签字确认。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疗风险告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医疗风险告知和术前谈话制度,规范具体流程,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知和术前谈话制度,规范具体流程,以患者易懂的方式和语言充分告知患者,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充分告知患者,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第三章第三章医患沟通医患沟通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在医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疗机构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程序、地点、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鼓励医疗机构加强舆情监
16、测,及时掌握患者在其他渠道的诉求。鼓励医疗机构加强舆情监测,及时掌握患者在其他渠道的诉求。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场所,接待场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专门的投诉接待场所,接待场所应当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投诉程序等资料,便于患者查询。所应当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投诉程序等资料,便于患者查询。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投诉管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与医疗机构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投诉管理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人身安全。第四章第四章投诉接待与处理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投诉实行医疗机构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首诉负责制”,患者向有关,患者向有关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投
17、诉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热情部门、科室投诉的,接待投诉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应当热情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接待,对于能够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当尽量当场协调解决;对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于无法当场协调处理的,接待的部门或者科室应当主动将患者引导到投诉管理部门(含投诉管理专(兼)职人员,下同),引导到投诉管理部门(含投诉管理专(兼)职人员,下同),不得推诿、搪塞。不得推诿、搪塞。第四章第四章投诉接待与处理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意见,耐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患者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
18、矛盾激化;应当核实相关信息,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应当核实相关信息,如实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留存书面投诉材料。如实记录患者反映的情况,及时留存书面投诉材料。第四章第四章投诉接待与处理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患者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患者应当依法文明表达意见和要求,向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投诉相关资料,配合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调查和询问,不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序,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单次投诉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单次投诉
19、人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超过人。超过5人的,应当推人的,应当推选代表集中反映诉求。选代表集中反映诉求。第四章第四章投诉接待与处理投诉接待与处理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投诉接待人员在接待场所发现患者有自杀、投诉接待人员在接待场所发现患者有自杀、自残和其他过激行为,或者侮辱、殴打、威胁投诉接待人员自残和其他过激行为,或者侮辱、殴打、威胁投诉接待人员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控制和防范措施,同时向公安机关报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控制和防范措施,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向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对接待过程中发现的警,并向当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对接待过程中发现的可能激化矛盾,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投诉,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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