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执法基础知识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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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环境 监察 执法 基础知识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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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监察执法基本技能 一、环境监察的执法依据二、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三、环境监察的工作程序 四、环境监察的工作方法 五、建设项目现场监察六、污染源现场监察七、环境监察文书制作 环境监察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行政执法活动.环境监察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二章证件申领 第七条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具有正式编制拟从事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环境监察执法证件: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二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满一年;三熟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环境监察执法的业务知识;四参加环境监察执法资格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一、环境监察的执法依据
2、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二环境监察办法第四条第三款: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的环境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环境监察机构”,负责具体实施环境监察工作.二、环境监察的主要任务 一监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执行;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三现场监督检查自然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第七十一条
3、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畜禽粪便,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具体负责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排污费核定和征收;五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六查办、转办、督办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投诉、举报,并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定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的调解处理;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八对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问题进行督查;九依照职责,具体负责环境稽查工作;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三、环境监察的工作程序三、环境监察的工作程序 一 监察准备工作 一、收集信息资料.主要包括:相
4、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环保标准;检查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数量、地理位置、基本工艺、生产规模、群众投诉等;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评审批文件、“三同时”验收报告、排污申报登记表、排污费核定及缴纳通知书、现场检查历史记录、环境违法问题处理历史记录等.二、制定监察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监察目的、时间、路线、对象、重点内容和步骤等.必要时,可联系专家或其他部门配合检查.三、准备执法装备.根据环境监察的具体任务,执法人员应当统筹安排现场执法需要的调查取证装备、交通工具等.四、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公务出差下乡审批单,报有关领导审批.二 现场检查 现场环境监察应由两名以上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实施,应出示国
5、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配发的有效执法证件.按制定的现场监察方案进行现场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四视情处理 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制止事态发展,进行现场取证,立案登记并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移交法制部门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或处罚;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的,应当建议其所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或机关处理.五 总结归档 现场监察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对现场监察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及视听资料,及时分类归档.四、环境监察的工作方法四、环境监察的工作方法 一资料检查 包括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合法性.从中查找环境违法行为线索及证据.二现场检查 根据所收集
6、资料在现场对企业生产车间、环保工程设施进行观察,主要检查工艺设备铭牌参数、运行状态等,对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关键设备、场所、物品,应拍照取证,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态不稳定或关键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应即时取样、监测.三现场测算 容积法:是指在耗水点或排水点的敞口处,用固定容积容器在固定时间内盛接液体,再计算出此段时间此工况下的液体流速.便携式仪器测量法:主要是指使用便携式流量计实测管道内液体的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采用噪声测量仪现场测量主要产噪设备及厂界噪声值.理论估算法:是指在不具备容积法和仪器测量法的条件下,根据输送液体泵的额定流量、扬程、管道尺寸,估算出管道内液体可能的最大流速.四现场访谈法
7、 与企业内部人员访谈:与车间工人进行随机性的访谈,了解企业生产概况,寻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周边居民访谈:走访企业周边居民,核实企业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了解企业长期运行过程中是否对附近居民带来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方面的污染.对居民提出的意见进行判断筛选后,反馈于监察报告中.五、建设项目现场监察 一产业政策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或者转移、使用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二选址是否处于环境敏感区 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城市规划区边界外 二 公里范围内.三主要河流两岸
8、、公路干道两旁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等企业周边 一 公里内.四在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内.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卫生防护距离标准和已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的范围建设.三环评制度执行 一、环评审批手续办理: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由建设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必须在取得环评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二、环评审批手续变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应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评审批文件一致
9、.如有重大变更或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新环评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四“三同时”制度执行 一、设施核对: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可根据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施工图、施工监理意见、单项安装质量验收结果以及“
10、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等逐一核对.二、验收时限:环保部门批准试生产申请之日起 三 个月;需延长试生产时间的,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应在试生产之日起一年内验收.三、防护距离: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四、验收手续及验收意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齐全,验收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一0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污染
11、源现场监察六、污染源现场监察 一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一、料堆场扬尘 检查料场抑尘效果.现场重点检查抑尘网与料堆的高度差、喷水设施设置,是否满足防风抑尘需求.一般料堆高度低于网高 一0%,且高差至少达 一 米,料场四周喷水设施应能保证覆盖整个煤场,料堆表面含湿度达七%以上.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一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并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
12、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二、道路运输扬尘 检查运输车辆是否采用密闭方式运输一般采用蓬布密闭和厢式运输两种方式,运输道路是否有抑制扬尘措施清扫和洒水.三、集尘气设施 检查集尘气罩安装是否合理,是否设置在出料口、出渣口、储槽等合适的位置,是否密闭负压操作,并与废气治理设施相连.四、除尘设施 一湿法收尘设施 湿式收尘设施的循环水或设备废水是否进入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二干法收尘设施 布袋除尘器:对于常用的布袋除尘器,检查是否有破袋、缺袋现象,可通过除尘器检修门孔观察,或者查询是否有更换布袋记录,若企业一年以上未更换布袋
13、,则可能存在事故性排放的可能.查看风机规格、功率铭牌,以及袋式除尘器面积,计算滤袋的过滤风速是否处于常规设计范围0.八-一.五m/min之内.检查袋式除尘器进出口压差是否在 一.二-一.五Kpa,小于一.二 Kpa 时应注意检查布袋是否有破损,大于 一.五Kpa 时表明布袋需清灰.静电除尘器:静电除尘器是利用直流高压电场使烟气发生电离,气流中的带荷电粉尘在电场作用下与气流分离.电除尘器工作电压低于击穿电压时,除尘器的除尘效果就会明显下降.查看电除尘器控制装置仪表所显示的电压、电流是否在正常范围,是判断电除尘器是否正常运行的重要依据.静电除尘器运行电压需保持四0一七五kV乃至一00kV以上,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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