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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及部分管理规定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5149104
  • 上传时间: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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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本科生 学分制 学籍 管理条例 部分 管理 规定 课件
    资源描述:

    1、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 条例及部分管理规定条例及部分管理规定 教务处教务处20122012年年8 8月月2 2日日 1 1、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2 2、部分教学管理规定、部分教学管理规定3 3、其它常识:综合查询使用说、其它常识:综合查询使用说明、考务常识、教务处各科室明、考务常识、教务处各科室职责、日常办事指南等职责、日常办事指南等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中国石油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学分制学分制 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学籍管理条例(试行)学分制含义学分制含义我校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我校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提提 纲纲什么是学分制?什么是学分制?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

    2、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分制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的学分制的主要内涵主要内涵包括弹性学习年限、选课包括弹性学习年限、选课制、导师制、主副(辅)修与双学士学位制制、导师制、主副(辅)修与双学士学位制及相应的学籍管理制度、学生管理模式等。及相应的学籍管理制度、学生管理模式等。我校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我校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 1.1.总则总则 2.2.入学、注册与缴费入学、注册

    3、与缴费3.3.培养计划、课程与学分培养计划、课程与学分4.4.选课、免听选课、免听5.5.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6.6.警示劝告警示劝告7.7.退学退学8.8.毕业、结业、学位毕业、结业、学位9.9.转学转学 10.10.休学、复学休学、复学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主修专业主修专业:第一年:高考录取专业;第一年:高考录取专业;转专业后:所转专业为主修专业(毕转专业后:所转专业为主修专业(毕业专业)业专业)学制:学制:4 4年年 修业年限:修业年限:3 3 至至 6 6年年 双学士学位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石油工程、国际经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石油工程

    4、、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济与贸易、会计学学制:学制:2 2年年 修业年限:修业年限:2 2 至至 3 3年年 辅修专业:辅修专业:以上以上5 5个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但修满一定的学分,发个专业达不到毕业要求,但修满一定的学分,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 :石工、地质、会计三个专业:石工、地质、会计三个专业学制:学制:2 2年年 修业年限:修业年限:2 2 年年 第二章第二章 入学、注册与缴费入学、注册与缴费 新生: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持录取通知书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入学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审查对患有疾病但

    5、未达到取消入学资格条件的新生,对患有疾病但未达到取消入学资格条件的新生,暂不予注册,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离校暂不予注册,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离校治疗或休养。治疗或休养。老生老生:开学前两天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开学前两天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注册逾期两周未注册视为自动退学逾期两周未注册视为自动退学 缴缴 费费学生按学生按学年学年缴纳学费。学生在每学年初缴纳一学年的学费。缴纳学费。学生在每学年初缴纳一学年的学费。目前,教育部已批准高校可以按照学分收费,我校正在研目前,教育部已批准高校可以按照学分收费,我校正在研究按学分收费的办法。究按学分收费的办法。学生选择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需要

    6、按照课程学生选择修读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专业,需要按照课程学分缴纳相应的费用。学分缴纳相应的费用。学生以通过学生以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综合教务系统”在网上进行电子注册为准,在网上进行电子注册为准,由院系辅导员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否则证件无效。由院系辅导员学生证上加盖注册专用章,否则证件无效。学生证丢失者,先进行电子注册,待补办学生证后再办理学生证丢失者,先进行电子注册,待补办学生证后再办理验证手续。验证手续。第三章第三章 培养计划、课程与学分培养计划、课程与学分 培培 养养 计计 划划专业培养目标专业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计划业务培养计划(非业务培养计划非业务培养计划)授予学位授予学位毕业合格标准

    7、毕业合格标准培养计划、课程与学分培养计划、课程与学分 业务培养计划业务培养计划必修课程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选修课程(限选、任选)限选、任选)实践教学环节实践教学环节 学分:学分:1616至至6464学时计学时计1 1学分;单独设学分;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置的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 1学分。学分。非业务培养计划非业务培养计划 为激励学生参加科技和创新实践活动,学为激励学生参加科技和创新实践活动,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各类国家、省市级或学校学科生在读期间参加各类国家、省市级或学校学科竞赛获奖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者,或有竞赛获奖者,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者,或有一定发明创造者,经认定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8、一定发明创造者,经认定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具体学分计算办法参见(具体学分计算办法参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课外学分实施办法京)大学生课外学分实施办法)。)。选课、免听选课、免听选选 课课 学生学生每学期末每学期末在在导师的指导导师的指导下通过选课确定自己下一学下通过选课确定自己下一学期的学习计划;分预选、正选、改退选三个阶段。期的学习计划;分预选、正选、改退选三个阶段。1 1、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的、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必修课,必修课,这类课程必须修读,这类课程必须修读,由学生根据要求和自己的学习能力确定修课时间;由学生根据要求和自己的学习能力确定修课时间;2 2、主修专业培

    9、养计划中要求的、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要求的选修课,选修课,这类课程学生应这类课程学生应根据培养计划列出的门类和各门类要求修足的学分选根据培养计划列出的门类和各门类要求修足的学分选择修读;择修读;3 3、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未要求但、主修专业培养计划中未要求但学校开设的课程学校开设的课程(含辅(含辅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主修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主修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研究生课程),这类课程学生可以自主选修。研究生课程),这类课程学生可以自主选修。免听免听免听:免听: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课、体育课和单独设置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课、体育课和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环节不能免听。的实践

    10、教学环节不能免听。已经在综合教务系统中选中的课程,由本人在开学已经在综合教务系统中选中的课程,由本人在开学初提出书面申请,可申请免听或部分免听,经导师和初提出书面申请,可申请免听或部分免听,经导师和任课教师审核同意后,学生所在院(系任课教师审核同意后,学生所在院(系)备案。免听课备案。免听课程的作业、实验、上机等必须完成,并按时参加考核。程的作业、实验、上机等必须完成,并按时参加考核。从教务处网页下载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免听申请表免听申请表”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满足下列之一条件者,取消其参加课程考满足下列之一条件者,取消其参加课程考核的资格核的资格 1 1、无故缺课学时达课程或单

    11、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总学、无故缺课学时达课程或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总学时的时的1/41/4者;者;2 2、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总数的三分之一者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达总数的三分之一者(学期末学期末一次补交按缺作业记一次补交按缺作业记);3 3、有实验的课程实验成绩不及格或未通过者;、有实验的课程实验成绩不及格或未通过者;4 4、未办理选修手续而自行修读者。、未办理选修手续而自行修读者。5、休学的学生未批准复学者;休学的学生未批准复学者;补考、重补考、重 修修 学生课程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者考核不合格者,须通过,须通过“补考补考”或或“重修重修”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补考时间为每学期的

    12、开学初,补考课程为培养计划规补考时间为每学期的开学初,补考课程为培养计划规定的当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其中旷考、被取消考试定的当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其中旷考、被取消考试资格、考试违纪、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课程不能参加补资格、考试违纪、考试成绩为零分的课程不能参加补考。不能参加补考的课程只能通过重修取得学分。考。不能参加补考的课程只能通过重修取得学分。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或选修同类课程中的其它课;选修课不及格可以重修或选修同类课程中的其它课;补考报名通过补考报名通过”综合教务系统综合教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已安进行网上报名,已安排补考的课程,如果考试时间不冲突,学生均可以报排补考的课程,如果考试时间不

    13、冲突,学生均可以报名。名。补考、重补考、重 修修 补考成绩在补考成绩在6060分分(含含60)60)以上的,按以上的,按6060分记载,小分记载,小于于6060分的,按实考成绩记载。重修成绩按课程考分的,按实考成绩记载。重修成绩按课程考核成绩记载。核成绩记载。所有的课程,如果在毕业前仍未及格,只能毕业所有的课程,如果在毕业前仍未及格,只能毕业后两年内回校补修,毕业前不单独组织考试:后两年内回校补修,毕业前不单独组织考试:1 1、所有欠学分的课程均可以、所有欠学分的课程均可以离校时申请离校时申请,9 9月月 份补考;份补考;2 2、参加每学期正常的补考或重修。、参加每学期正常的补考或重修。缓考缓

    14、考 学生因病、考试时间冲突学生因病、考试时间冲突(主要适用于双学士学位的学主要适用于双学士学位的学生生)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可以申请参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时,可以申请参加缓考。除特殊情况外,缓考者必须在考试前提出书加缓考。除特殊情况外,缓考者必须在考试前提出书面缓考申请,并办理缓考手续面缓考申请,并办理缓考手续(从教务处网页下载缓考从教务处网页下载缓考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教务处审批后,将缓考通知单申请表,经辅导员签字教务处审批后,将缓考通知单在考试前给任课教师在考试前给任课教师);缓考的课程可通过重修或补考;缓考的课程可通过重修或补考的办法取得学分,成绩按的办法取得学分

    15、,成绩按“正考正考”成绩记载。如果随成绩记载。如果随补考考试,则最高成绩为补考考试,则最高成绩为6060分。分。成绩记载成绩记载 1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五分制或两分制,课程考核成绩评定一般采用百分制、五分制或两分制,百分制即以分数记载成绩,五分制以百分制即以分数记载成绩,五分制以“优优90分、良分、良80分、中分、中70分、及格分、及格60分、不及格分、不及格60分分”记载成绩,记载成绩,满满60分为及格;两分制即以通过或不通过记载成绩,满分为及格;两分制即以通过或不通过记载成绩,满60分为通过。分为通过。2.考试方式为命题考试的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考试方式为命题考试的课程

    16、,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试方式为提交论文或大作业的课程,成绩评定可采用百试方式为提交论文或大作业的课程,成绩评定可采用百分制或五分制;实践类教学环节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分制或五分制;实践类教学环节成绩可采用百分制或五分制;分制;“两课两课”的实践课、军训(的实践课、军训(II)、军训()、军训(III)、形)、形势与政策等课程的成绩可采用两分制或五分制。势与政策等课程的成绩可采用两分制或五分制。成绩记载成绩记载 学生考试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旷考或被取消考违纪、作弊、旷考或被取消考试资格试资格,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通过。,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或不通过。选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办

    17、理退课未办理退课手续手续且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按旷考处且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按旷考处理理,成绩记零分。成绩记零分。第六章第六章 警示劝告警示劝告 每学期开学在补考工作结束后进行处理:1.上学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包括重修课程,不包括开学初补考课程)学分数占该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学分数的比例高于30%(含30%,保留两位小数)者;2.一、二年级学生每学期选修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学分低于15学分者。达到上述第1、2条之一者或同时满足上述两条者,按被学业警示劝告一次计。3在未达到退学条件前,任意某学期选修培养计划规定的本学期课程(不包括重修的课程)学分在15学分以上,全部通过(包括经过开学初

    18、补考,且必修课全部修读),可对其解除上一次学业警示劝告。截止截止2012年年4月前四个学期受到学业警示劝告月前四个学期受到学业警示劝告处理统计(按照次数)处理统计(按照次数)年级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第四学期2008级17 1743 332009级8 3412 172010级 19 53 19 2011级 9 注:共有注:共有59人解除学业警示劝告人解除学业警示劝告学业警示劝告处理学业警示劝告处理 被学业警示劝告的学生自接受警示劝告的学年起,由被学业警示劝告的学生自接受警示劝告的学年起,由导师负责对其学业加强管理、指定需要修读的课程,导师负责对其学业加强管理、指定需要修读的课程,不得承担校内

    19、各项工作不得承担校内各项工作,直至上述几项条件都不具备、,直至上述几项条件都不具备、或在校学习时间超出其主修专业标准学制年限为止。或在校学习时间超出其主修专业标准学制年限为止。学生学生每学年每学年的成绩单,由各院(系、部)打印并在新的成绩单,由各院(系、部)打印并在新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4 4周寄送给学生家长;周寄送给学生家长;受到学业警受到学业警示劝告学生的警示劝告通知单由各院(系)寄送给学示劝告学生的警示劝告通知单由各院(系)寄送给学生家长。生家长。退学条件退学条件1 1受到学业警示劝告累计达二次者,第二次受到学业警示受到学业警示劝告累计达二次者,第二次受到学业警示劝告的同

    20、时下达退学通知;劝告的同时下达退学通知;2 2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3 3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者;4 4需要休学而拒不休学者;需要休学而拒不休学者;5 5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退学条件退学条件6 6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由者;7 7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为患有疾病或意外伤经学校指定医院确诊为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

    21、校学习者;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者;8 8本人申请退学者;本人申请退学者;9 9 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5050学时者。学时者。毕业、学位资格审查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延期毕业延期毕业向所在院(系、部)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提出书面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复核、备案备案提前三个学期提前三个学期提前一学期提前一学期正常毕业正常毕业教务处教务处复核、复核、备案备案由院由院(系系)进行毕业资格初审,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合格者按标准学制毕业合格者按标准学制毕业 不合格者原则上延期一年毕业并编入下一年级 毕业资格初审毕业资格初审取得毕业资格的标准:除培养计划规定的第四学年取得毕

    22、业资格的标准:除培养计划规定的第四学年的必修课学分外,的必修课学分外,凡欠必修课学分达凡欠必修课学分达2020学分者学分者 或未取得培养计划规定最低毕业总学分的或未取得培养计划规定最低毕业总学分的70%70%者,者,初审时间:每学年上学期的前初审时间:每学年上学期的前6 6周。周。毕业资格审查毕业资格审查包括哪些?包括哪些?毕毕业、业、学学位位资资格格审审查查主修专业毕业主修专业毕业 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双学士学位资格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审查 学位资格审查学位资格审查 辅修专业结业资格审查辅修专业结业资格审查 不同证书的获得不同证书的获得有我校学籍有我校学籍 主修专业毕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业证书 学士学

    23、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结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业证书非我校学籍非我校学籍 主修专业结主修专业结业证书业证书 双学士学位证书双学士学位证书进修结业证书进修结业证书 毕业两年内毕业两年内外语过级外语过级0909至至1212届毕业、学位率统计届毕业、学位率统计毕业年级毕业率学位率 2009届 95%93%2010届 95.59%93.81%2011届 98.23%96.78%2012届 98.73%95.96%什么条件可以休学?什么条件可以休学?1、因病治疗、休养因病治疗、休养缺学时占学期总学时缺学时占学期总学时1/31/3以上以上2 2、根据、根据考勤考勤,一学期请病假累计超过,一学期请病假累计超过

    24、六周六周者;者;3 3、自费、自费出国留学出国留学,学校保留学籍一年,学校保留学籍一年4 4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应征参军,学校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5 5某种某种特殊原因特殊原因经学校指定医疗单经学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证明位诊断证明人民解放军(含人民人民解放军(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武装警察部队)休学相关要求休学相关要求1、期限一般期限一般一次一年,一次一年,累计不超过累计不超过两年两年 。2 2、必须在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学校保留学籍、必须在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学校保留学籍3 3、户口不变更,往返路费自理。、户口不变更,往返路费自理。4 4、因病休学者,病休期间的因病休学者,病休期间

    25、的医疗费用按学校公费医疗费用按学校公费 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的有关规定执行。5 5、不得报考其它院校。、不得报考其它院校。怎样办理复学手续?怎样办理复学手续?病病 休休院(系、部)院(系、部)审查审查 出国留学出国留学应征入伍应征入伍教务处签发或规定教务处签发或规定的有关证明的有关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学校复查合格学校复查合格办理复学办理复学手续手续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部分教学管理规定部分教学管理规定 部分教学管理规定目录部分教学管理规定目录 1、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关于学士学位授予 2 2、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3 3、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

    26、实施办法、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4 4、双学士学位培养、双学士学位培养 5 5、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办法、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办法6 6、大学英语教学和成绩管理、大学英语教学和成绩管理7 7、体育教学及体能测试办法、体育教学及体能测试办法8 8、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9 9、学生组织借用教室的办法、学生组织借用教室的办法部分教学管理规定目录部分教学管理规定目录 1010、学生证管理办法、学生证管理办法1111、大学生考试纪律、大学生考试纪律1212、大学生课堂纪律及教室规则、大学生课堂纪律及教室规则1313、大学生实验室守则、大学生实验室守则1414、大学生实习纪律、大学生

    27、实习纪律1515、2 22 2留学、订单班、小语种特色班留学、订单班、小语种特色班 英语演讲班英语演讲班1616、创新班、卓越班、创新班、卓越班关于学士学位授予关于学士学位授予以下情况不授予学士学位以下情况不授予学士学位 1、未取得毕业资格者;未取得毕业资格者;2 2、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教、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动,经教育无转变者。育无转变者。3 3、在校期间受、在校期间受“记过记过”以上(含)纪律处分,毕以上(含)纪律处分,毕业时无明显悔改表现者,未被撤消者;有违法行为业时无明显悔改表现者,未被撤消者;有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经教育不改者。或严重违反学校纪

    28、律,经教育不改者。4 4、外语未达到培养计划要求的标准。、外语未达到培养计划要求的标准。补授学位条件补授学位条件1 1、结业的学生回校补考、重修、补修所欠学分课、结业的学生回校补考、重修、补修所欠学分课程及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换发毕业证书后,满足程及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换发毕业证书后,满足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2 2、参加校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参加校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满足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补发学士学位。满足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补发学士学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的实施办法要求符合的条件要求符合的条件1 1、具有坚定

    29、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素质等综合素质高。2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3 3、身体健康,符合硕士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身体健康,符合硕士生入学体格检查标准。4 4、外语四级、六级成绩、专业四级成绩达到培养、外语四级、六级成绩、专业四级成绩达到培养计划要求。计划要求。要求符合的条件要求符合的条件5 5、参加过、参加过“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并能够,并能够按时完成立项项目。按时完成立项项

    30、目。6 6、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达到绩优良率达到80%80%,高等数学、外语、大学物理、,高等数学、外语、大学物理、主要专业课程各学期成绩优良者优先推荐。主要专业课程各学期成绩优良者优先推荐。要求符合的条件要求符合的条件 7 7、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所有课程正考成绩合格,前三年必修课课程成绩优良率达达50%50%,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1 1)在全国性科技大赛(挑战杯、全国机器人大赛等)获)在全国性科技大赛(挑战杯、全国机器人大赛等)获得国家三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

    31、者;得国家三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2 2)获得全国单科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物理)获得全国单科竞赛(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物理竞赛、英语竞赛、数学竞赛等)二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竞赛、英语竞赛、数学竞赛等)二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贡献者;(3 3)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者;要求符合的条件要求符合的条件 (4 4)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名义、以第一作)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的名义、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科技论文,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科技论文,并被三大检索收录

    32、一篇(含)以上者;并被三大检索收录一篇(含)以上者;(5 5)在文艺方面有特长,获得省(市)级以上文)在文艺方面有特长,获得省(市)级以上文艺比赛二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艺比赛二等(含)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6 6)在体育方面有特长,运动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在体育方面有特长,运动成绩达到二级运动员成绩等级并且在省市级大学生比赛中累计三年取员成绩等级并且在省市级大学生比赛中累计三年取得前四名者或者在全国大学生比赛取得前八名者。得前四名者或者在全国大学生比赛取得前八名者。推荐工作程序推荐工作程序1 1、名额下达:、名额下达: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院(系)推荐名额。由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

    33、,确定各院(系)推荐名额。2 2、各院(系、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各院(系、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部)的具体工作。(系、部)的具体工作。3 3、各院(系、部)公布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的名、各院(系、部)公布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的名额和具体要求。额和具体要求。4 4、学生自愿申请,公开选拔,推荐名单张榜公布。、学生自愿申请,公开选拔,推荐名单张榜公布。推荐专业推荐专业未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推荐的硕士学位专业为原未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推荐的硕士学位专业为原主修专业,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推荐为主修主修专业,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推荐为主修专业或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免试硕士研究生

    34、,若推荐专业或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免试硕士研究生,若推荐为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免试硕士研究生,除满足为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免试硕士研究生,除满足1 17 7条外,双学士学位所修课程成绩优良率达条外,双学士学位所修课程成绩优良率达100%100%,推,推荐院(系)同意(并占推荐院(系)指标)、双学荐院(系)同意(并占推荐院(系)指标)、双学士学位所在专业和院(系)同意。士学位所在专业和院(系)同意。取消推荐生资格!取消推荐生资格!被确定推荐生后,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者。被确定推荐生后,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者。被确定推荐生后,所修课程出现一门或一门以上不被确定推荐生后,所修课程出现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及格者。及格

    35、者。推荐的免试生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推荐的免试生毕业设计(论文)达不到“良良”者。者。弄虚作假者。弄虚作假者。不符合推荐条件者。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关于本科生转专业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转专业范围转专业范围2003级起,第二学期第二学期可以申请在全校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可以申请在全校各专业范围内转专业;第四学期第四学期理工科专业的本科生只能申请在理工科理工科专业的本科生只能申请在理工科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其它学科专业的本科生只能专业范围内转专业,其它学科专业的本科生只能申请在其它学科专业范围内转专业。申请在其它学科专业范围内转专业。转专业实施的基本原则转专业实施的基本原则1 1、学

    36、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只能填报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只能填报一个志愿。志愿。2 2、转专业后,每个年级的每个专业在册人数不得转专业后,每个年级的每个专业在册人数不得少于少于2020人。人。转专业办理程序转专业办理程序1、各专业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制定本院、各专业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制定本院(系、部系、部)转专业转专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接收转专业的条件、要求、考核办法及安排等接收转专业的条件、要求、考核办法及安排等)并并公布,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审批工作。公布,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和审批工作。2 2、学生申请,填写、学生申请,填写“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及及“转

    37、专业本科转专业本科生情况介绍表生情况介绍表”;并交回学生所在院(系、部)本科教学秘;并交回学生所在院(系、部)本科教学秘书。书。3 3、各院、各院(系、部系、部)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已制定的转专业考核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已制定的转专业考核标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遴选、审批标准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遴选、审批 ,确定转入学生,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初审公示。名单,并进行初审公示。转专业办理程序转专业办理程序4、主管校长签字批准。主管校长签字批准。5 5、学校公布转专业审批结果。、学校公布转专业审批结果。6 6、转专业时间安排:、转专业时间安排:填表时间:填表时间:4月底5月初;审批时间:审批时间

    38、:5 5月中旬月中旬;学校公示时间:学校公示时间:5 5月下旬。月下旬。具体时间见转专业前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本年度的转专业具体时间见转专业前教务处下发的关于本年度的转专业通知。通知。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 1 1经批准后转专业本科生的学籍变动自下经批准后转专业本科生的学籍变动自下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此前按原专业要求学习,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此前按原专业要求学习,转专业学期的所有课程(包括实习类课程)转专业学期的所有课程(包括实习类课程)务必按照原专业的安排进行。务必按照原专业的安排进行。2 2转专业学生自新学年按转入专业、年级转专业学生自新学年按转入专业、年级的标准缴纳

    39、学费,其转专业前在校修业时间的标准缴纳学费,其转专业前在校修业时间连续记入新专业的修业时间。连续记入新专业的修业时间。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 3 3转专业后,学生原则上按新专业的培养计划要求学习,转专业前新专业培养计划中未学习的课程不再补修,个别需补修的课程由新专业确定。毕业资格审核时,原则上转专业前的必修课程按照原专业的培养计划审核,转专业前因不及格未取得学分的必修课程必须补齐学分,转专业后的课程按照新专业培养计划审核,毕业时选修课学分数要求按照新专业的规定执行,新专业要求补修的课程必须合格。转专业前新专业培养计划中未学习的课程原则上由学生通过自学学习,以便能够

    40、顺利学习后续课程。转专业后毕业标准转专业后毕业标准 简单归纳:简单归纳:1 1、转专业前的必修课合格、转后必修课合格、选修、转专业前的必修课合格、转后必修课合格、选修课达到新专业要求课达到新专业要求2 2、完全按照新专业毕业学分要求、完全按照新专业毕业学分要求3 3、转专业前的必修课合格,转后必修课合格、选修、转专业前的必修课合格,转后必修课合格、选修课达到新专业要求,并补修几门新专业必修课课达到新专业要求,并补修几门新专业必修课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转专业后学籍及教学管理办法 4关于课程替代原则。转专业前的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如果在关于课程替代原则。转专业前的专业基础必修课程如果在新专业的转

    41、专业后的学期中也开设,在学时学分高于或等新专业的转专业后的学期中也开设,在学时学分高于或等同于新专业的要求时,可以替代新专业该门课程,但须补同于新专业的要求时,可以替代新专业该门课程,但须补修由专业负责人指定所缺的新专业必修或选修课程,且学修由专业负责人指定所缺的新专业必修或选修课程,且学分数不低于替代课程的学分数;转专业前的选修课程在课分数不低于替代课程的学分数;转专业前的选修课程在课程类别及要求与新专业选修课程的类别及要求相近时,可程类别及要求与新专业选修课程的类别及要求相近时,可以经新专业负责人批准替代部分新专业的选修课程。以经新专业负责人批准替代部分新专业的选修课程。双学士学位培养双学

    42、士学位培养开设专业开设专业英语(文学学士)英语(文学学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学士)石油工程(工学学士)石油工程(工学学士)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学士)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学士)会计学(管理学学士)会计学(管理学学士)招收对象招收对象1 1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两个专业招收三年级的学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两个专业招收三年级的学生,学生在二年级学期末申报;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石学生在二年级学期末申报;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石油工程三个专业招收二年级的学生,学生在一年级学期末油工程三个专业招收二年级的学生,学生在一年级学期末申报。申报。2 2学有余力、入学

    43、后的各门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学有余力、入学后的各门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在绩在7070分以上(含分以上(含7070)的学生;)的学生;3 3申报英语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申报英语专业双学士学位的学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要求申报者大学英语期末考试的平均成绩在要求申报者大学英语期末考试的平均成绩在7575分以上(含分以上(含7575分),且通过外语系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分),且通过外语系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4 4没有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没有受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者。报名及录取方法报名及录取方法学生填写学生填写“双学士学位报名表双学士学位报名表”,交所在院,交所在院(

    44、系)。(系)。学生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学生主修专业所在院(系)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行审核教务科组织开设双学位的院(系)对报名的学生教务科组织开设双学位的院(系)对报名的学生进行第二次审核进行第二次审核教务处公示录取名单。教务处公示录取名单。时间:时间:5 5月下旬至月下旬至6 6月下旬月下旬按照普通专业一学年的学费标准一次性缴费按照普通专业一学年的学费标准一次性缴费教学要求教学要求培养计划采用培养计划采用学分制学分制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总学分总学分要求一般在要求一般在55556565学分之间学分之间(含毕业设(含毕业设计)。计)。双学士学位课程不能与主修学位课程重复,若有

    45、重复可免双学士学位课程不能与主修学位课程重复,若有重复可免修双学士学位该课程,但该课程学分不计入双学士学位学修双学士学位该课程,但该课程学分不计入双学士学位学分,学分不够时可由双学士学位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选修分,学分不够时可由双学士学位专业负责人指导学生选修其它课程。其它课程。对于与主修学位内容相近但学分不同的必修课程,已修完对于与主修学位内容相近但学分不同的必修课程,已修完低学分课程的同学仍需修高学分课程;已修双学士学位高低学分课程的同学仍需修高学分课程;已修双学士学位高学分课程者,主修学位该课程免修但不计学分,所缺学分学分课程者,主修学位该课程免修但不计学分,所缺学分需用主修专业选修课学分

    46、补齐。需用主修专业选修课学分补齐。上课、选课及成绩管理上课、选课及成绩管理1 1、视学生报名情况,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采取、视学生报名情况,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习采取随班听课随班听课或单独组班开课或单独组班开课的方法组织教学。具体教学安排由双学士的方法组织教学。具体教学安排由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院(系、部)确定;学位专业所在院(系、部)确定;2 2、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每学期末到双学士学位所、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应在每学期末到双学士学位所在院(系)办理缴费、选课手续,一学期最多选四门课程。在院(系)办理缴费、选课手续,一学期最多选四门课程。学生在正常选课时选修了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

    47、学生在正常选课时选修了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也应到双学士学位院(系)进行登记,未在双学士学位院也应到双学士学位院(系)进行登记,未在双学士学位院(系)进行选课登记的课程,视考试成绩无效。学生选定(系)进行选课登记的课程,视考试成绩无效。学生选定课程后不办理相关手续者,作课程不通过处理。课程后不办理相关手续者,作课程不通过处理。上课、选课及成绩管理上课、选课及成绩管理3 3、若因课程冲突,部分课程可采取免听、若因课程冲突,部分课程可采取免听、部分免听的方式,但最多不超过部分免听的方式,但最多不超过2 2门,必须门,必须在开课的学期初办理免听手续,填写双学士在开课的学期初办理免听手续,填写双

    48、学士学位免听课程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和双学士学位免听课程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和双学士学位所在专业负责人批准,交双学士学位所学位所在专业负责人批准,交双学士学位所在院(系)备案,参加课程期末考试。在院(系)备案,参加课程期末考试。上课、选课及成绩管理上课、选课及成绩管理4 4、个别主修专业课程与双学士学位课程需要互相替代的,、个别主修专业课程与双学士学位课程需要互相替代的,填写填写“双学士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替换后课程学习、双学士学位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替换后课程学习、成绩划转审批表成绩划转审批表”,作为主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作为主修专业、双学士学位专业课程学习及毕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学习及毕

    49、业资格审核的依据。学生管理学生管理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双学士学位课程的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双学士学位课程的管理管理由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院(系、部)负由双学士学位专业所在院(系、部)负责。责。学位授予学位授予1 1、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达到双学士学位专业学位授予、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并达到双学士学位专业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可授予双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可授予双学士学位(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的学生不授予双学士学位学生不授予双学士学位)。2 2、若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修满双学、若攻读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未修满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应终止

    50、双学士学位的学习,士学位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应终止双学士学位的学习,不能在毕业后回校补学分或补答辩;不能在毕业后回校补学分或补答辩;3 3、未达到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但达到辅修专业合格标、未达到双学士学位培养计划要求但达到辅修专业合格标准者,可给予相应专业的辅修证书;低于辅修专业合格标准者,可给予相应专业的辅修证书;低于辅修专业合格标准者,所修学分计入主修专业选修课学分。准者,所修学分计入主修专业选修课学分。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点)二、毕业资格初范围二、毕业资格初范围1 1、拟延期毕业者必须按标准学制毕业的前一个学期在学校、拟延期毕业者必须按标准学制毕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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