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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医疗法律法规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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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医疗 法律法规 课件
    资源描述:

    1、医疗法律法规培训医疗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的意义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的意义 通过开展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让广大医务工作者了解并掌握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与整体素质,增强依法执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化解医疗风险,防范与减少医疗纠纷,减轻医疗事故损害具有重要意义。法律、条例、办法、规定效力等级区分法律、条例、办法、规定效力等级区分l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法律的制定主体是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效力等级最高。如常委会,效力等级最高。如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共和国侵权责任法l条例、办法、规定的制定主体包括国务条例、办法、规定的制定主

    2、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部、委、局、办。效力等级院、国务院部、委、局、办。效力等级次之,如次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常用法律法规内容一、常用法律法规内容l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l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l3、执业医师法l4、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l5、护士条例l6、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l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l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l9、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l10、医疗事故处理条例l11、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l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l1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l14、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 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l15、处方管理办法l16、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l17、卫生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l18、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l1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l20、艾滋病防治条例l21、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l22、医疗废物管理条例l23、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l2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l25、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l2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教学目的要求:教学目的要求:l了解执业医师法的立法背景l熟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的重大举措、医师执业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l掌握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医师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内容提要内容提要l执业医

    4、师法的立法背景l把医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l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l医师执业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一、一、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的立法背景的立法背景1、基本情况n执业医师法于1995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n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n执业医师法从1999年5月1日起施行n执业医师法共6章48条1、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内容提要内容提要l第一章 总则(7条)l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13条)l第三章 执业规则(10条)l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5条)l第五章 法律责任(7条)l第六章 附则(6条)2、制定、制定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的目的意义的目的意义l是加强卫生法制建设的需要,

    5、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和体现l立法宗旨是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保护人民的健康l与国际接轨的需要3、国外对医师执业活动的严格规定、国外对医师执业活动的严格规定l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学历。多数国家规定,医师必须具备大学以上学历。l毕业后要参加资格考试l取得医师资格后,还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从事执业活动。l把医师个人品德列为重要的条件,明文规定医师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把医师个人品德列为重要的条件,明文规定医师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护理工作面对的是一个更加开放的医疗市场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

    6、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无过错但需承担责任的特例,患者的选择权,医疗机构的追偿权】护理工作面对的是一个更加开放的医疗市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6、发生损害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及时、正确。5、条例共6章37条()(35条)医师经注册登记后,必须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取得执业资格但未经注册而行医亮点十一:隐私保密义务和侵权责任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行医11

    7、、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9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将得到更好的满足。二、把医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二、把医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执业医师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我国医师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1、强调对医师实行社会化管理、强调对医师实行社会化管理1 1)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管理)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管理 第第4 4条: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n资格考试(认定)、执业注册、注销注册、考资格考试(认定

    8、)、执业注册、注销注册、考核培训、奖励惩罚核培训、奖励惩罚2)医疗、防保机构对医师的管理)医疗、防保机构对医师的管理n在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方面(在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方面(3 3条)条)第13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43条: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人员,由所在机构报请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医师资格。并由所在机构集体核报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册。第16条:执业医师需要注销注册的,所在机构应当在30日内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 2)医疗、防保机构对医师的管理)医疗、防保机构对医师的管理n在保障医师实现权利义务和履行执业

    9、规则方面(在保障医师实现权利义务和履行执业规则方面(2 2条)条)第21条:在规定医师权利的同时,间接地规定了所在机构应为医师执业活动提供保障,包括提供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提供工资报酬、津贴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允许或在必要时接纳医师对本单位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鼓励医师依法参与本机构的民主管理。从业保障权,获取报酬权,提议权,民主参与权从业保障权,获取报酬权,提议权,民主参与权 第26条:对在本机构执业的医师所要进行的实验性临床医疗,医疗机构有批准的权利和义务。2 2)医疗、防保机构对医师的管理)医疗、防保机构对医师的管理n在考核和培训方面(在考核和培训方面(2 2条)

    10、条)第31条: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将会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一定范围内执业医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委托方报告。第35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3)社会对医师的监督()社会对医师的监督(2条)条)第19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对个体行医的医师要经常监督检查。第20条: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注册和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这样做便于人们群众的监督,防止有人冒充医师非法行医

    11、。2 2、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n从传统的单位考核到全国统一考试第9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2 2、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第10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

    12、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11条: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2 2、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n建立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对医师实行岗位管理建立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对医师实行岗位管理第第14条: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

    13、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医师经注册登记后,必须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第第17条: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1 1、建立医师执业的准入制度、建立医师执业的准入制度(三道门槛)(三道门槛)n系统的医学教育(毕业证)n资格考试(资格证书)n执业注册(执业证书)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2 2、定期考核和培训制度、定期考核和培训制度1 1)定期考核制度(年检制度)()定期考核

    14、制度(年检制度)(31-3131-31条)条)n考核内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考核内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n对对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处理的处理n责令暂停执业责令暂停执业3-6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暂停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执业,不暂停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合格者继续执业,不合格者将被合格者将被注销注销注册。注册。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2 2、定期考核和培训制度、定期考核和培训制度2 2)建立医师培训制度()建立医师培训制度(34-3534-35条)条)n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15、制定医师培训计划,提供条件,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n接受委托承担医师考核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为医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供和创造条件。n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3、对做出贡献的医师,给予表彰或奖励制度对做出贡献的医师,给予表彰或奖励制度第第33条:规定了应当给予表彰的情形:条:规定了应当给予表彰的情形:n(一)在执业活动中,医德高尚,事迹突出的;n(二)对医学专业技术有重大突破,作出显著贡献的;n(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

    16、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n(四)长期在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条件艰苦的基层单位努力工作的;n(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当予以表彰或者奖励的其他情形的。四、医师的执业规则和相关的法律责任四、医师的执业规则和相关的法律责任目的是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目的是依法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1、对医师合法权益的保护n执业医师法从两个方面保护医师的权益执业医师法的立法背景(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17、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2、操作者获该技术资格准入。1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1、建立医师执业的准入制度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资格考试(认定)、执业注册、注销注册、考核培训、奖励惩罚利于建立相互信任的护患关系建立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对医师实行岗位管理4、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21、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护理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和生命安全密切相关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1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情节

    18、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普通全日制三年以上课程学习健康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1、执业医师法内容提要一是明确规定了医师的权利(一是明确规定了医师的权利(21条)条)n(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n(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n(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n(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n(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n(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n(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

    19、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n 此外,第7条规定:“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二是对侵犯医师权利者给予法律制裁二是对侵犯医师权利者给予法律制裁n第40条:阻碍医师依法执业,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医师或者侵犯医师人身自由、干扰医师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对医疗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医疗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n执业医师法是通过约束医疗服务供方的行为来保护需方即医疗服务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n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执业规则。不履行义务和执业规则,就得承担相应的法

    20、律责任。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n第22条规定(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医师的执业规则医师的执业规则第23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n医生在

    21、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7条)(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第24条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义务】n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7

    22、条)n(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病重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法律义务相关法律义务l第25条 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当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义务】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n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7条)n(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n(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高层次专科护理人才短缺。6、发

    23、生损害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及时、正确。第35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和计划保证本机构医师的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2、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医疗损害责任位于第7章,共11条(第54条-第6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学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熟悉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的重大举措、医师执业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三)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救死扶伤、抢救诊疗表现突出的;

    24、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提供条件,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该条规定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排除在法律考量的范围之外。2、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大决策,护士不应参与。不按执业注册的规定行医7、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亮点一:医疗行为与患者所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是法律考量的因素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

    25、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相关法律义务相关法律义务第26条 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n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7条)n(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n(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第27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

    26、正当利益。【义务】n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7条)n(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第28条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义务】n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

    27、法追究刑事责任;(37条)n(11)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相关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第29条 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义务】n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7条)n(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关于非法行医问题关于非法行医问题第三十条 执业助

    28、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关于非法行医问题关于非法行医问题n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行医n没有取得执业资格而行医l 实习期、试用期不得独立执业n取得执业资格但未经注册而行医l(城镇)执业助理医师不得独立执业n不按执业注册的规定行医l执业类别l执业范围l执业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学篇)(医学篇)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n理顺侵权责任法与医疗责任的关系n了解并掌握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新

    29、规定n通过教学案例体会侵权责任法对于医疗实践的指导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二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9年12月26日 发展历史n1987年6月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办法n2002年4月国务院颁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年9月1日起施行,取代办法n2010年7月1日全国人大发布侵权责任法结合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

    30、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医师培训计划,提供条件,对医师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包括对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医务人员实施培训。第58条第1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8、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1、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理顺侵权责任法与医疗责任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医师执业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执业医师法第24条:对急危患

    31、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生机构应当对护士作出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情况告知投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2、建立医师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法第24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应该参与)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生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侵权责任法的新规定有着这样的含义:医疗机构对其向患者提供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输入患者体内的血液的合格性负有先

    32、行赔偿的担保义务。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医疗损害责任位于第7章,共11条(第54条-第64条)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产品责任第六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附则 亮点一:医疗行为与患者所受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再是法律考量的因素第54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把“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排除在法律考量的范围之外。“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

    33、关系”不再是医方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亮点二:一些病历资料成为法定证据,不可被鉴定替代第55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以往的诉讼中,医方经常主张病历需要由医学会有关成员组织鉴定,鉴定后,病历就不具有单独的证据价值。这被无人签名负责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设置了被人为操纵的空间。侵权责任法关于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风险说明、替代方案说

    34、明义务的规定,把证明这些义务的书面证据,包括知情同意书、告知书、其他经患方签字认可的病历记载等,作为了证明医务人员是否尽到“前款义务”的充分必要证据。不再需要通过鉴定来认定,也不可用任何方式的鉴定来替代。注意区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前者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他医疗过失行为。一般来说,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无论是从诉讼策略上,还是从利益权衡上,都对患者更为有利。亮点三:未尽到说明义务的过错第55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

    35、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这些有创治疗领域,只要医疗机构不能举出书证证明其尽到了说明义务,而患者又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尽到说明义务和患者受损害成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亮点四: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第57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当地同一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今后的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将是法律考量的重要内容。

    36、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以及患者受损害,是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充分条件。亮点五:违法就是过错第58条第1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违法本来就是严重的过错。在今后的医疗侵权诉讼中,只要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行为违反了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就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结合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亮点六:做病历“文章”就是过错第58条第2款,第3款:“隐匿或者拒绝提供

    37、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在以往的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采取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方式做“文章”,阻止患方维权的现象带有普遍性。这些做法损害了医疗形象,加大了医患关系的对立,加剧了医患矛盾,也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程序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了这两种违法行为的侵权法律后果: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结合侵权责任法第54条的规定,在这两种情况下,只要患者受到了损害,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责任。亮点七:医疗用品缺陷责任第59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

    38、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从合同法的角度看,侵权责任法的新规定有着这样的含义:医疗机构对其向患者提供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输入患者体内的血液的合格性负有先行赔偿的担保义务。亮点八: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第60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

    39、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般来说,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无论是从诉讼策略上,还是从利益权衡上,都对患者更为有利。第31条: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将会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一定范围内执业医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委托方报告。未达配备标准,条例实施三年内达到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无过错但需承担责任的特例,患者的选择权,医疗机构的追偿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60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6、发生损害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及时、正确。1、护士变更执业注册的内容是护士执业场所的变化。熟悉

    40、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的重大举措、医师执业规则及相关法律责任第64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高层次专科护理人才短缺。3)社会对医师的监督(2条)1、执业医师法内容提要在今后的医疗纠纷中,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将是法律考量的重要内容。第58条第1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第13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1、指征充分明确,无更为安全的替代检查方案。【无过错但需承担责任的特例,患者的选择权,医疗机构的追偿权

    41、】(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亮点九:紧急情况下医方有单方行医权,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第56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是否必须经过患者亲属的签字才能实施抢救。以往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此规定不明。现今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履行必要程序后的单方行医权,也排除了医疗机构非经患方签字而拒绝抢救的理由,医疗机构有不得拒绝抢救的义务。这与执业医师法第24条的规定衔接了起来,是对执业医师法的发展。执业医师法第24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42、;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亮点十:客观病历上的义务第61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亮点十一:隐私保密义务和侵权责任第62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亮点十二:不得实施过度检查的义务第63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n但是需要做的检查必须要做,患者欠费不构成不做检查的正当理由。24、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具有中等

    43、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第三章 执业规则(10条)(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3、对做出贡献的医师,给予表彰或奖励制度2、操作者获该技术资格准入。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了这两种违法行为的侵权法律后果: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我国护理专业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未达配备标准,条例实施三年内达到系统的医学教育(毕业证)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亮点七:医疗用品缺陷责任2、建立医师

    44、执业资格和注册制度,取代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医师整体素质的重大举措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的方式做“文章”,阻止患方维权的现象带有普遍性。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此案例中的医学处置行为存在较大过错,损害后果较为严重,责任承担自然避免不了。理顺侵权责任法与医疗责任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亮点十三:医方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权利第64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行政、民事、刑事)n医闹行为可以涉嫌的罪名:侮辱、诽谤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医疗秩序)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寻衅滋事罪案例1

    45、患者李某,因被人打伤来院就诊,拍片示右手小指中节全脱位。首诊医生给予复位治疗并嘱三周后来院复查,患者于1月后来复查,拍片示右手小指近侧指间关节半脱位,功能未见好转,医生建议去上级医院做进一步治疗,患者家属认为首次复位不成功院方有过错,要求院方加以协调解决,由此引发争议。分析本案例,此案例的发生很可能与患者复位术后活动不当致使关节脱位有关,单从这点上,医方很难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来证明,但是当时复位结束后未及时拍片复查是个不争的事实,就这一点而言就构成了医方的轻微过错,有损害,有过错,责任承担就变得不可避免。此外,关于类似这种骨折复位后患者如何适度运动和制动,医方告知义务的履行务必要落实到纸面上

    46、(门诊病历要有记载),防范医疗纠纷的产生。案例2 疑肠道肿瘤作肠镜特检:主刀资格合格、术前准备充分,操作严格按标准程序,术前主刀的助手也告知病情、检查目的和风险(包括穿孔并发症)、防范措施等及书面同意书,但术中因病变导致肠壁变薄发生穿孔。有损害+有过错(主刀未亲自对患者告知)。案例3 患者李某,来院查血显示早孕,超声提示未见明显孕囊,建议复查,后患者因胚胎停育在妇科门诊做无痛人流,并于术后21天因异位妊娠破裂切除左侧输卵管,在此过程中,接诊医师在有超声提示的情况下没有及时预见到宫外孕的可能性,并以忙碌为由未书写门诊病历,且清宫术后也未送病理检查,从而缺少了协助诊断和判断预后的依据。此案例中的医

    47、学处置行为存在较大过错,损害后果较为严重,责任承担自然避免不了。案例4中心静脉置管时,导致动脉穿孔大出血死亡。1、指征充分明确,无更为安全的替代检查方案。2、操作者获该技术资格准入。3、该技术有明确的操作规范、风险及防范措施。4、操作时没有违反规范。5、术前有主操作者医患沟通并有书面告知同意书。6、发生损害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及时、正确。7、上述医疗行为均有完整记录,证实无过错 【无过错不承担责任】案例5 患者刘某,骑电瓶车被一汽车撞倒,伤及右面部及左股部,伤后左股部疼痛剧烈,不敢活动,被家人送院就诊,通过X光片显示:左股骨粉碎性骨折。在院内接受了左股骨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恢复好,一月后出院,后

    48、患者出院3个月后拄拐行走时突然出现左股部疼痛,遂来院复查,拍片示“左股骨骨折术后钢板断裂,骨折断端对位对线良好”,患者及家属对术后钢板断裂表示不满,由此引发纠纷。【无过错但需承担责任的特例,患者的选择权,医疗机构的追偿权】从以上案例可知,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一改过去的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实施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实行过错原则(由患方举证,加大了患方的举证责任)和附条件的推定过错(对病历做“文章”),同时还有无过错责任(医疗用品缺陷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制度,在平衡医患权益方面具有更好的作用。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和

    49、执业规则。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在取得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方面(3条)4、操作时没有违反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4、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26、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通过开展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让广大医务工作者了解并掌握与执业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与整体素质,增强依法执业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努力化解医疗风险,防范与减少医疗纠纷,减轻医疗事故损害具有重要意义。干扰医疗秩序,妨害医务人员工作、生活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此外,关于类似这种

    50、骨折复位后患者如何适度运动和制动,医方告知义务的履行务必要落实到纸面上(门诊病历要有记载),防范医疗纠纷的产生。普通全日制三年以上课程学习第三章 执业规则(10条)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2008年1月23日21、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亮点四: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的过错护士条例护士条例教学目的与要求:l了解护士条例立法目的l理清护士条例立法思路l掌握护士权利与义务l熟知医疗卫生机构责任条例条例国务院第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次常务会议医疗机构相关职责医疗机构相关职责职业资格职业资格权利义务权利义务 2008年年1月月23日日护士条例护士条例立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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