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医患纠纷的防范及建议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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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 纠纷 防范 建议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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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患纠纷的防范及建议绪论瑞典病理学家福克尔.汉申(Folke Henschen)“人类的历史即其疾病的历史”v疾病患者医生、药品医患关系v医患关系生老病死v生老病死历史v历史冲突、矛盾v医患关系冲突、矛盾v职业社会学的创始人弗雷德森揭示了医患冲突的根源。他认为所有职业的从业者与普通人之间都存在难以避免的潜在冲突。v医疗行业亦是如此v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伯特将政治学上的“坏人推定”适用于医生。他认为,就像英语中“照料”这个词组“take care of”(也指“打发处理掉”的意思)有双重含义一样,医生面对无助的患者时,潜意识中存在两面,一面是真心关怀,另一面却想着法子怎样伤害和蒙蔽病人。v福柯认为
2、,知识也是一种权力。v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v19世纪流行病学家鲁道夫.佛而楚医学就是政治,政治不过就是更大的医学。v社会历史形态的变革与医学发展密切相关,与医患关系的发展紧密相连。v?中国近现代医患关系庸医杀人v从上海著名报刊申报来看,晚清医道衰落,医家品德低下,已成为舆论共识。v当时医家被视为最低贱的职业。“肆其傲慢之气,役医如吏,藐医如工,家有病人,遂促其调治,并以生死之权责成之”。v更有将医家与妓者等而视之。v光绪十五年六月初三,申报刊登文谈医:“尝见其小说言地狱中有十万八千催命鬼,阎魔王欲悉令投生人世以问判官,当令生作何项人?判官曰,男可行医,女可为妓。”v1875年,上海开铁店之朱
3、姓子素患疯病,请某医包治,结果不治而亡。病家次日骗请医家上门诊治,随即以铁链将医生锁于死者足上,以此胁迫。v该事件经当地地保调解,医家出洋钱二十元。v1879年,合江张天翔为刘新年医脚,结果刘新年不幸身死,其弟刘润连串同地痞,以看别病为由,骗张天翔出城,并将其私押,并抱以拳脚。v医界镜曾记载:一名叫药师的医生,先是医死高岸西首张姓家的产妇,赔了自己的大女儿以息医讼。不料两个月后,药师给高岸西首李大郎媳妇看孕时,又误用了打药,落下身孕不说,还致使李家媳妇血崩而亡。李姓虽穷,却是大族,人丁众多,于是邀同族数十人,到药师家内乱嚷,要他偿命。药师磕头如捣蒜,情愿将二女儿赔偿与他做媳妇,才能完结。v18
4、75年,苏州某翁因小儿患病延医医治,结果小孩经医无效死亡,某翁夫妇认为医生医治不当,欲发难于医,结果“经众调处罚医洋三十元,彼此各书息约,事遂完结”。v本例即是经第三方调解以求安保。v1879年,苏州关外幼科某医不慎毙某翁独子,医家自知贻误,为避免病家上控于官,即自愿以其子过继某翁。v在此纠纷中,医家知其存在过错,与病家直接协商,以求安保。西医的妥协v胡美(Edward H.Hume,18761957)在长沙初设雅礼(湘雅)时,他遇到的第一位住院病人即面临病危,医院华籍司务周师傅下跪请求他将病人送回家。胡美对此感到困惑。作为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毕业生,胡美的观念完全基于“救死扶伤”,病人来到医院
5、就意味着医生承担了治病的责任和义务。但周师傅说,“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是如果他死在医院,那么您过去做的工作和努力都白费了。”v胡美在雅礼医院第一次手术亦是病家主动上门求医,且签署了同意书。但病人术后仍死在医院,全院上下非常紧张,深恐长沙发生暴动。胡美一方面请长沙巡抚派兵保护,另一面为死者家属主动送上棺木以示歉意。v死者的父亲为胡美的棺木亲自登门致谢,“自此医院不怕有人死亡了”。v余云岫医事纠纷的事情,月必数起,有的是病家和医家作对,有的是流氓和医家作对,有的是官吏和医家作对,有的竟是医家和医家作对,在暗中挑拨主持。统计起来,起码有一半以上是无理取闹的。v中国近现代的医患关系并非很多学者认为的和谐
6、美满,只是与中国传统固有的文化有内在联系,史料对此又记载不多,因而造成不少误解。v但如何破解医患矛盾,抛开体制机制,我们首先要从自己做起。医疗纠纷现状(一)医疗纠纷发生率(一)医疗纠纷发生率v 在被调查的在被调查的326所医院中,所医院中,2000年年度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为度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为98.47%。其医。其医疗纠纷的发生率与医院的等级、床位数疗纠纷的发生率与医院的等级、床位数量、住院患者的人数及手术人次,呈现量、住院患者的人数及手术人次,呈现出正相关的发展趋势。出正相关的发展趋势。v 在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在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专科医院、专科医院中,有中,有79.5%的医疗机构在一年里发生
7、的医疗机构在一年里发生了了10例以下的医疗纠纷;而在三级医院例以下的医疗纠纷;而在三级医院中,有中,有39%的医疗机构在一年里发生了的医疗机构在一年里发生了30例以上医疗纠纷。例以上医疗纠纷。v 发生纠纷较多的科室依次为:外科、发生纠纷较多的科室依次为:外科、产科、骨科、妇科、内科、儿科。产科、骨科、妇科、内科、儿科。(一)医疗纠纷发生率(一)医疗纠纷发生率(二)(二)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v 2000年度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的索年度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的索赔金额为赔金额为15万元者,万元者,占占29.4%;v 索赔索赔510万元者,万元者,占占22.1%;v 索赔索赔2050万元者
8、,万元者,占占12.9%;v 索赔索赔50100万元者,万元者,占占 6.4%;v 索赔达索赔达100万元以上者万元以上者 占占 7.1%。(二)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二)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v 在三级医院里的医疗纠纷中,有在三级医院里的医疗纠纷中,有60%的患者提出了索赔的患者提出了索赔1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的要的要求;求;v 12.1%的患者提出的索赔金额在的患者提出的索赔金额在50100万元万元;v 11.5%的患者提出的索赔金额在的患者提出的索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二)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二)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v 按照按照326所医院患者索赔金额累积约所医院患者索赔金额累积约6
9、000万元,平均每所医院索赔金额是万元,平均每所医院索赔金额是21万元。全国县以上医院近万元。全国县以上医院近2万所,按照每万所,按照每个医院每年为个医院每年为20万元的索赔金额平均数万元的索赔金额平均数目推算,全国一年医院医疗纠纷的索赔目推算,全国一年医院医疗纠纷的索赔金额可高达金额可高达42亿亿,占全国县以上医院医,占全国县以上医院医疗收入的疗收入的5.9%。(三)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侵权(三)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侵权v有有73.5%的家属是采取激化矛盾的方式的家属是采取激化矛盾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而诉诸法律解决的仅为去解决问题。而诉诸法律解决的仅为10.8%,采取协商方式解决问题的仅占,采
10、取协商方式解决问题的仅占46%。在。在326所医院中,医院被打砸的所医院中,医院被打砸的为为43.86%,对医院设施直接造成破坏的有,对医院设施直接造成破坏的有35.58%,医务人员受伤的为,医务人员受伤的为34.46%。(三)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侵权(三)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侵权v打砸医院和打伤医务人员的情况尤打砸医院和打伤医务人员的情况尤以东北、中南地区较为严重,东北以东北、中南地区较为严重,东北地区为地区为57%,中南地区为,中南地区为49%,西,西北地区为北地区为38%,华东地区为,华东地区为37.5%,西南地区为西南地区为23.3%。(三)患者及其家属对医院的侵权(三)患者及其家属对
11、医院的侵权v 326所医院中,有所医院中,有86%96%的医院出的医院出现了患者因医疗纠纷而滞留医院、不出院现了患者因医疗纠纷而滞留医院、不出院或不缴纳医疗费用的现象。或不缴纳医疗费用的现象。v 部分医院还曾受到新闻媒体的侵权,部分医院还曾受到新闻媒体的侵权,受到行政部门的乱罚款、乱收费等诸多方受到行政部门的乱罚款、乱收费等诸多方面的侵权行为。面的侵权行为。(四)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四)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v1、社会因素、社会因素va.由于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由于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患者自我维权保护自我维权保护意识上升意识上升,而形成医疗纠纷的占,而形成医疗纠纷的占63.5%;vb.由于由于
12、新闻媒体不负责的炒作新闻媒体不负责的炒作,急于抢新闻,或,急于抢新闻,或受到利益驱动制造轰动效应导致负面影响,误导受到利益驱动制造轰动效应导致负面影响,误导患者和家属的占患者和家属的占88.6%;v 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患者自负药费部由于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使患者自负药费部分的比例增加,而引发纠纷的占分的比例增加,而引发纠纷的占34.77%。(四)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四)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v2、医院内部因素医院内部因素(医疗过失)(医疗过失)va.有有49.5%的医院是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而的医院是由于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而引发了纠纷;引发了纠纷;vb.有有29.6%的有服务质量和技术水
13、平方面的问题;的有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方面的问题;vc.有有31.1%的存在着医院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的存在着医院管理不到位的情况。v医务人员服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态度生、冷、硬是医务人员服务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态度生、冷、硬是引发医疗纠纷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引发医疗纠纷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四)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四)医患纠纷的产生原因v3、患者方面的原因患者方面的原因va.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不了解,对医疗由于患者对医学知识的不了解,对医疗期望值过高期望值过高而而引发纠纷的占引发纠纷的占93.8%;vb.希望少付医疗费用的占希望少付医疗费用的占51.5%;vc.无理取闹的占无理取闹的占49.5%;vd.
14、对治疗不满意的占对治疗不满意的占37.6%;ve.利益趋动利益趋动v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中医院:2000年年1至至10月医疗纠纷月医疗纠纷70起,起,诉诸法院诉诸法院7起,赔偿总额起,赔偿总额70万元。这一数字比该万元。这一数字比该院建院以来院建院以来45年总和还多。年总和还多。v 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最近在人民司法人民司法上著文透上著文透露:江苏省在露:江苏省在1998至至2000年年3年中共发生医疗纠年中共发生医疗纠纷案件纷案件6938起。起。1997至至1999年南京市各法院受年南京市各法院受理医事纠纷案件理医事纠纷案件38起,起,2002年年4月月1日以后医事诉日以后医事
15、诉讼案件猛增,到讼案件猛增,到7月底仅鼓楼区法院一家法院就月底仅鼓楼区法院一家法院就受理了受理了40起。起。v 患方的胜诉率:苏州地区为患方的胜诉率:苏州地区为83%;南京地区为;南京地区为80%以上。患方几乎一告一准,以上。患方几乎一告一准,医方几乎每诉医方几乎每诉必败必败。v 这种胜率是很不正常的,正好同过去,也同这种胜率是很不正常的,正好同过去,也同当今欧美等国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反差。当今欧美等国形成了一个明显的反差。医疗纠纷的防范医疗纠纷的防范关键:医疗纠纷的防范关键:落实预防措施落实预防措施采取有效处置办法采取有效处置办法总结经验教训总结经验教训1、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法律法规v医疗行为
16、存在过错医疗行为存在过错v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侵犯患者知情同意权v医疗行为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医疗行为未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v隐私保护隐私保护v医疗过度现象医疗过度现象v推定过错情形推定过错情形落实预防措施v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要是为了解决两个“二元制”。v一个“二元制”:医疗损害技术鉴定(以前称之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v另一个“二元制”:赔偿标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v侵权责任法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基本解决了“二元制”问题。v或者可以说对于医疗机构而言,“二元制”问题本身不是医疗纠纷处理的难点之一。侵权责任法带来的新问题1、第55
17、条关于告知没有说明什么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关于“不宜向患者说明”的条款(包括哪些情况?)。2、第56条 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情形 为何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无法联系其近亲属?(依据是什么?),“垂危”或“紧急”的标准如何理解。3、第58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没有明确医生违反了哪些法律、哪些诊疗规范是有过错的。目前有各类诊疗规范(临床路径),应该执行哪一个并没有明确。如何使所有医生都知道哪些应该做,哪些不应该做。4、第63条 过渡检查。“必要”与“不必要”是相对的,“不必要检查”的标准很难界定5、关于“违反诊疗规范”是否属于过错:真正的医学进步恰恰是打破常规,而打破常规有没有医学
18、理由,要由医学专家作出判断。任何诊疗规范都要随着医学的进步不断完善。6、第57条应尽诊疗义务。如何界定医生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7、关于“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刑事、行政、民事3种诉讼。医疗事故罪(刑法第335条)v医疗损害责任的三大类型:医疗损害责任的三大类型:v医疗技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损害责任;v医疗伦理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损害责任;v医疗产品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损害责任。v医疗技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损害责任;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19、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
20、毁病历资料。第六十条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1、。责任。v医疗伦理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损害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
22、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责任。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23、。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不必要的检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2012年38、有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医疗机构未尽到告知义务:v(1)对患者施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务人员未告知医疗风险和替代医疗方案并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同意;v(2)医务人员
24、未向患者告知,导致患者在使用医疗产品方面出现错误;v(3)医务人员未向患者告知,导致患者在进行功能恢复锻炼等方面出现错误;v(4)对患者施行其他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后果的诊疗活动,未告知医疗风险。v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的,可以认定医疗机构未违反告知义务。v医疗产品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损害责任。第五十九条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
25、构请求赔偿。关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关于医疗产品损害责任(3种情形)种情形)v医疗过错责任。医疗过错责任。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因提供或使用的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因提供或使用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损害医疗产品致使患者损害。确定是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确定是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v医疗产品缺陷责任。医疗产品缺陷责任。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有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有缺陷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损害。确定损害是产品缺陷造缺陷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损害。确定损害是产品缺陷造成的,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成的,适用产品质量法的规定。v中间环节的供应者责任。中间环节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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