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课件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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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医学 课件 职业病 防治 知识 培训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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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v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素而引起的疾病。2002年版职业病目录年版职业病目录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共有1010大类、大类、115115种:种:尘肺病尘肺病 (1313种)种)放射性因素职业病(放射性因素职业病(1111种)种)职业中毒职业中毒 (5656种)种)物理因素职业病物理因素职业病 (5 5种)种)生物因素职业病生物因素职业病 (3 3种)种)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皮肤病
2、(8 8种)种)职业性眼病职业性眼病 (3 3种)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 3种)种)职业性肿瘤职业性肿瘤 (8 8种)种)其他职业病其他职业病 (5 5种)种)v职业病职业病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和时间强度和时间超过人体的代偿功能,造成机体超过人体的代偿功能,造成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征功能性或器质性改变,并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象。v特点:特点:慢性慢性渐变渐变不可逆不可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第五十二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修
3、改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年月日月日通过,现予公布,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胡锦涛 年月日年月日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标准制订+诊断+监测+审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保险卫生行政部门诊断+监测+标准制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审批v“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v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应当履
4、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第八十八条第二款)v“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第十四条)v“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二十二条)v曾从事职业病危害岗位的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需无条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第七十二条第五款)v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六条)v需要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对象由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扩展到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第五十三条)v用人单位拒绝(无法)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5、结果等资料及证据的,将承担不利后果。(第四十九条、五十条)v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第四十七条)“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旧版条文)v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加大了对企业的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惩处力度,将监管中心移交到了更具执行力的安监局,并同时强调工会对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监督调解义务。处罚金额提升:v第六十三条中,将以前的“二万元以下”修改为“十万元以下”。v 第六十四条中,将以前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修改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v 第七十条中,将以前的“三十万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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