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鸿飞)公司治理与章程法律实务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谢鸿飞)公司治理与章程法律实务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谢鸿飞 公司 治理 章程 法律 实务 课件
- 资源描述:
-
1、公司治理与公司章程法律实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谢鸿飞目目 录录导言专题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争议点专题二:章程效力的审查重点与章程制作导论一:公司法核心难题1、经济民主与中小股东的保护同股同权、资本多数决2、分权与制衡(checks and balances)(1)分权:横向与纵向分权(2)制衡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的利益制衡关系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监事会与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制衡关系3、公司利益与社会利益利益相关者4、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法不入家门导论二:公司法的核心分析方法1、法律行为(合同)公司的性质:Nexus of contracts发起人协议、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2、违反
2、法定义务的侵权出资不实、评估机构的责任等3、公法上的组织法规则组织的建构以及议事方法和程序公司法公司法合同法合同法物权法物权法物权法物权法静态秩序静态秩序动态安全动态安全财富的承载与创造财富的承载与创造货畅其流货畅其流交易规则交易规则组织规则组织规则行为规则行为规则物有所归物有所归 物尽其用物尽其用财尽其值财尽其值 地尽其利地尽其利董事董事公司公司经理经理非自愿非自愿债权人债权人自愿自愿债权人债权人审批与登记机构审批与登记机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非控股非控股股东股东批准批准登记登记公公 司司 设设 立立 阶阶 段段 公公 司司 运运 营营 阶阶 段段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解散和清算监事监事出资出资选举
3、选举选举选举监督监督聘任聘任合同合同侵权侵权 公司游戏规则公司游戏规则交交 易易 规规 则则外外 观观 主主 义义持股持股持股持股雇员中介中介验验资资关联公司关联公司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注销登记金融债权人金融债权人商业债权人商业债权人侵权损害侵权损害赔偿请求赔偿请求权人权人示例组织形式组织形式公司制公司制信托制信托制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出资形式出资形式货币货币货币注册资本额或认缴出资注册资本额或认缴出资额及缴纳期限额及缴纳期限最低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资金一次到位承诺出资制,无最低要求,按照约定的期限逐步到位;如需申报备案则最低少于1亿元投资门槛投资门槛无特别要求单个投资者最低投资不少于100
4、万元无强制要求;但如申报备案,则单个投资者不低于100万元债务承担方式债务承担方式出资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以信托资产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投资人数投资人数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200人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2至50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股东决定由信托公司进行管理普通合伙人管理模式管理模式同股同权可以委托管理受托人决定可以委托投资顾问提供咨询意见普通合伙人负责决策与执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利润分配利润分配一般按出资比例按信托合同根据有限合伙协议约定税务承担税务承担双重征税信托受益人不征税
5、,受益人取得信托收益时,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不征税,合伙人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8房地产信托贷款(规避432要求)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优先级投资人优先级投资人项目方母公司项目方母公司运用于贷款贷款次级投资人次级投资人优先级受益人优先级受益人次级受益人次级受益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抵押、保证等房地产信托不动产融资租赁项目专题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争议点一、导 言(一)公司治理理论的演变1、传统经典理论(1)公司治理问题,源于所有经营的委托代理关系(2)信息不对称背德行为与监管2、现代新发展(1)股东股东(同质化假定的破灭)(2)股东董事、经理(3)股
6、东利益相关者(二)公司治理的两个特殊问题1、金字塔结构2、投资者革命对公司治理的影响美国模式:股权高度分散、“内部人控制”、依赖资本市场的监管德日模式:股权集中、控股股东控制,依赖内部机制的监管 股权集中(家族控制)股权集中(家族控制)股权分散(经理革命)股权分散(经理革命)机构投资者崛起(投资者革命)机构投资者崛起(投资者革命)股权国际化(公司股权国际化(公司治理趋同)治理趋同)*: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必然一致?对冲基金,融资融券亚洲的暗淡亚洲的暗淡“东亚企业集团普遍地选择金字塔架构,一间家族控股公司位于金字塔的顶端,第二层是拥有贵重资产的公司,第三层包括了集团的上市公司,金字塔的最底层是现金
7、收入及利益高的上市公司,集团向公众发售这些公司的股票,并透过多种内部交易,把底层公司的收益传到金字塔上层的母公司,另一方面,集团又把一些利润较少、品质较差的资产从上层利用高价传到下层。”东亚九国中,几乎70%的上市公司都附属于某一企业集团,集团成员企业通过金字塔结构或相互持股的方式组织。在我国,超过八成的上市公司由终极所有者通过金字塔结构实现最终控制。这种结构形成的初始动因是为了节省交易费用、规避交易的不确定性、寻求协同效应,但同时最终控制人亦可利用其控制性股东地位,通过各种类型的关联交易和不公允的内部转移价格,实现资源在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的转移,从而为控制性股东的侵害行为提供了基本条件
8、。上市公司在金字塔结构中所处层级越低,其受侵害程度越严重。推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缩短控制链条,简化控制结构,实现组织结构的扁平化机构投资者2010年11月底,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已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70%,我国已经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主的机构投资者队伍。尚福林:机构持股已占全部流通市值70%,中国证券报2010年12月18日。2010年4月,股指期货的推出为我国资本市场引入了做空机制和杠杆交易方式,它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大里程碑。上海家化案 2013年10月18日,上海家化公告称,收到机构投资者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来函,提议修改公司章程,将董事
9、会成员扩展至九名,并推荐曲建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值得注意的是,这是继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离职之后,公司股东推荐的第二位新董事。此前,上海家化公告称,收到第一大股东上海家化(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函,提名谢文坚为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证券日报/2013年/10月/22日/第C02版二、股东(大)会公司法第37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10、;(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并非“章程另有规定”)股东积极主义1、为什么会出现股东积极主义市场缺乏监督功能;小股东未得到保护;由于利益冲突机构投资者处于被动;管理层的道德危机股东的价值被忽视控股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非法的内部交易;交叉债务担保,隐性债务;公司资产流入家族或个人腰包;公司中的裙带关系缺乏透明度董事和审计缺乏独立性;信息披露不可信;控股家族和管理层对管理失当不负责任2、股东积极
11、主义的目标 维护股东价值独立监督管理层确保透明度和责任心与腐败做斗争网络年代的小股东表决权美国已有48个州准许公司利用网络作为其通讯投票的方式之一。英国,2000年通过的电子通讯法规定,发行公司可以电子方式传送与接收信息,这预示着发行公司今后可以接收股东以电子方式行使股东表决权。据统计,2004年的“金融时报100指数成分股”公司中有78家召开了网络股东大会,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份总数占总投票数的3185%。日本2001年通过了商法修正案,新设了电子投票表决制度。2005年日本公司法诞生后,股东大会电子表决的规定依然发挥着作用。法国在2001年颁布的新经济管理法案规定在公司章程允许的情况下,股东
12、可以事先投票决定或者通过无线的方式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电子股东论坛股东会会议可否强制召开?公司自治与司法介入的临界点 液压元件厂第一届董事会于2000年4月27日,通过召开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章程第29条规定,董事每届任期3年,企业应在2003年底之前完成新一届董事、监事换届选举,但企业一直未召开董事、监事换届选举的股东会会议。2004年2月2日,梅亚兵等以书面形式要求液压元件厂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董事会置若罔闻。2004年、2005年2月4日股东庞玉伦、梅亚兵分别以相同案由向泰兴市人民法院提起两件诉讼,要求判令液压元件厂限期召开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一审、二审法院均受理并作出了相应判决
13、。股东请求变更公司决议之诉讼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针对股东会决议仅能提起确认无效和撤销之诉,而不能提起变更之诉。德基盛公司是由公司、张健、刘成玉、陈荣伟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兰燕临。2009年7月,被告佳利公司欲转让其所持德基盛公司的股权,德基盛公司便于2009年7月20日向股东发出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2009年8月24日,在股东均参会的情况下,形成了
14、重庆市德基盛陶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3.同意佳利公司所持德基盛公司股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股权受让人代为清偿德基盛公司全部债务作为前置条件挂牌交易,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案例原告陈荣伟诉称,股东会决议第3条中的“代为清偿”应为“清偿”。因为“第二,佳利公司转让股权既实现了资产变现,又实现了债权的回收;第三,原告对2009年8月24日的股东会决议第3项内容中的“代为清偿”构成重大误解,要求将该股东会决议中的“代为清偿”变更为“清偿”。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法院:对股东会决议提起变更之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之规定,法院
15、裁定驳回起诉。优先股问题最常见的优先股:固定收益、先派息、先清偿、权利小(无表决权)。1、有限公司(1)优先分红权Term SheetSeries A Preferred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eive in preference to the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a per share amount equal to 2x the Original Purchase PriceA系列优先股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每股获得初始购买价格2倍的回报(2)清算优先权(Liquidation Preference)Liquidation Pre
16、ference:In the event of any liquidation or winding up of the Company,the holders of the Series A Preferred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eive in preference to the holders of the Common Stock a per share amount equal to x the Original Purchase Price plus any declared but unpaid dividends(the Liquidation Pr
17、eference).在公司清算或结束业务时,A系列优先股股东有权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每股x倍于原始购买价格的回报以及宣布但尚未发放的股利(清算优先权)。公司法(2013年)第34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第166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2、上市公司同股同权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18、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2号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3号发行优先股发行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4号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第97号文,2013年12月9日)第6条 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不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第7条 相同条款的优先股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任何
19、单位或者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三、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46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
20、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构成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董秘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专家顾问委员会组成工作机构1人3人5人2人3人3人1人3至5人如果公司有上市计划,可提前一定时间设置在独立董事未到位时,可以先引入行业专家顾问委员会,为公司的发展、决策提供专业性意见。独立董事到位后,可以视情况保留专家顾问委员会工作组工作组两个专业委员会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3人,其中包括独立董事1人。设主任委员1人,由董事长担任)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共3人,其中包括独立董事1人。设主任委员1人,不由董事长担任)设置两个专业委员会的原因:设置两个专业委员会的原因:公司董事人数较多,工作繁忙,具
21、有不同的行业背景,难以对重化工企业运营的方方面面全面了解并进行科学决策 不同专业委员会委员由不同的董事担任,可以保证董事的精力和工作时间相对集中,提高工作效率 专业委员会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可以聘请外部专业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较大程度上保证决策的可行性 独立董事进入专业委员会,在较大程度上保证了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战略委员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董事长担任 委员委员:2人 工作组工作组:总经理任组长,设副组长1人,工作组成员若干人组织结构战略委员会工作主要内容战略委员会工作主要内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 研究并建议公司长期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战略规划 研究并
22、建议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作、资产经营项目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实施进行检查 需要进行招标招标的重大设备投资项目工作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 重大融资与资本运作融资与资本运作项目工作程序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两次会议 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可列席委员会会议 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性聘请行业专家、专业性机构或中介机构机构或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形式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副董事长担任 委员委员:2人 工作组工作
23、组: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组织结构薪酬委员会工作主要内容职责权限工作程序议事规则 制定或委托、组织、审订专业性机构制定的高层管理人员薪酬高层管理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惩方案和制度等 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评绩效考评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 工作组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工作,并组织各董事和相关人员,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能能力和工作态度评价力和工作态度评价 委员会提出高层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的建议报告励方式的建议报告,
24、报公司董事会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两次会议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聘请专业性机构或中介聘请专业性机构或中介机构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形式报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职权1.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2.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3.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4.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5.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报告;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的权利和义
25、务1.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表决事项行使表决权表决权;2.董事有权对提交会议的文件、材料提出质疑,要求说明;(知情权)(知情权)3.董事有向董事长提出召开临时会议或特别会议的建议权建议权;4.为了查询或调查董事会的专项工作,董事有权调阅公司档案、文件或约见公司经理人员了解情况;(知情权)(知情权)5.董事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本制度和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董事不得利用职权收取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6.董事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贷给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转;不得将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