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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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 社会主义 法治 观念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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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社会主义法治观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2、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这三个方面是具体在实践中对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分别从立法、执法、守法、适法等不同方面进行的理解。当代大学生应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性质和特征,树立起符合时代精神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基本要求:1 1、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
2、会主义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制 邓小平邓小平 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民主和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江泽民江泽民 观念启示一:我国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坚定不移地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这一基本方略的确立,实现了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转变。作为大学生应当充分认识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民主
3、与法制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强保证。削弱党的领导、脱离党的领导、放弃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就不可能建设好。2、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本保证 观念启示二: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三者的辩证关系是: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领导人民通过各级国家机关执行和实施宪法和法律。党本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一方面,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
4、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另一方面,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实现途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有机结合的统一体,离开民主讲法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法制,有可能是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就可能是无政府主义。3、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观念启示三:我国的立法工作,应当以民主为理念,以实现人民的权利为宗旨,坚持群众路线的立法原则。在法的创制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地、广泛地吸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吸收他们参加法的创制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法律,才能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和自觉遵守。案例:物权法立法的标本意义案
5、例:物权法立法的标本意义 2005年7月10日,三审过后的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这也是中国第十二部向全民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截至8月20日,立法机构共收到11543件公众意见。公布法律草案征求全民意见,仅仅是民主立法的一条路径。在物权法制订过程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还先后召开了一百多次座谈会,并邀请一批专家学者就一些专业性难题召开了立法论证会。除了官方开辟的渠道,由高等院校、律师协会、社会团体乃至小区业主等自发举办的各种民间研讨会、意见会也是此起彼伏。这样的历程,不仅成就了一部利国利民的权利法典,也为转型期的中国贡献了一个教益深远的立法范本。当代大学生应当正
6、确理解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性质,正确把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懂得如何适当行使法律权利,正确履行法律义务。二、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二、法律权利和义务观念基本要求:1、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性质(1)从来源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般都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从法律的规定中推导出来。法律明文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如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等。推定的权利和义务:如刑法中的”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理念;民法中的”法无禁止皆自由“理念,等等。(2)从基本内容来看,法律权利
7、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作或不作一定行为,可以依法要求他人作或不作一定行为。法律义务则是人们必须依法作出一定行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法律权利使人们获得某种合法的利益或自由,法律义务使人们承受某种约束或负担。(3)从范围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首先,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及范围,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政治文明程度以及文化发展水平制约,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其次,每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都有法定界限。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应当在法定界限内进行。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1)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一个表征利益,一个表征负担,一个
8、是主动的,一个是受动的。两者是互相排斥的对立面。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一方面的存在发展以另一方面的存在发展为条件。首先,一个社会的法律权利总量和法律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互相包含。(2)总量上的等值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总量上是等值的。(3)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各有其独特的、总体上又是相互补充的功能。法律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社会秩序;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3、适当行使法律权利,正确履行法律义务(1)权利的行使要合法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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