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的法律规定(新)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献血的法律规定(新)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献血 法律规定 课件
- 资源描述:
-
1、血液与血液与血液制品血液制品管理的法律制度管理的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1998)血站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2005)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法 1998.10.1起施行起施行 一、意义一、意义 1.保证临床用血的保证临床用血的数量。数量。2.保证临床用血的保证临床用血的质量。质量。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区的献血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区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血工作。二、基本指导思想二、基本指导思想 1.
2、倡导、教育、组织健康公民倡导、教育、组织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自愿献血。2.保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保证献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健康。三、无偿献血对象及条件三、无偿献血对象及条件 国家提倡国家提倡1855周岁的周岁的健康健康公民公民自愿自愿献血。献血。国家鼓励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和和高等学高等学 校在校学生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 表率。表率。每年6月14日为“世界献血者日”四、献血地点及其要求四、献血地点及其要求(一)献血地点(一)献血地点血站血站(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不以营利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制备
3、、储存血液,并为临床提供血液的为目的,采集、制备、储存血液,并为临床提供血液的公益性卫生机构。公益性卫生机构。分分为为血液中心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站、中心血库中心血库)。)。(二)血站要求:(二)血站要求:1.血站应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血站应提供各种安全、卫生、便利的条件。2.对体检不合格的献血者,不得采集血液。对体检不合格的献血者,不得采集血液。3.每次采血量一般为每次采血量一般为200ml,最多不得超过最多不得超过400ml。两次采集间隔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期不少于6个月个月。严禁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严禁对献血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4.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
4、作规程和制度,一次性采血血站采集血液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避免交叉感染。器材用后必须销毁,避免交叉感染。5.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得将无偿献血的血液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五、献血者的权利五、献血者的权利 1.献血前献血前免费免费进行必要的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健康检查。2.献血后领取献血后领取无偿献血证无偿献血证。3.自身自身需要临床用血时,需要临床用血时,免交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血液采集、储存、分
5、离、检验等费用;其检验等费用;其配偶和直系亲属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免交或减少交上述费用。以按照省政府的规定免交或减少交上述费用。4.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献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六、法律责任六、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取缔取缔;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处;处10万元以下万元以下 的罚款。的罚款。非法采非法采集集血血液的。液的。血站、医疗机构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
6、的。的血液的。非法非法组织组织他人出他人出卖血卖血液的。液的。2.血站血站:违反有关操作违反有关操作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规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责令改正。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献血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赔偿。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向医疗机构向医疗机构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血液。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责令改正或或限期整顿限期整顿。造成经血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造成经血疾病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予行政处
7、分行政处分。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万元以下的罚款。的罚款。3.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将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的于患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行政处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
8、法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4.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监管不力的行政责任。的行政责任。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献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二)民事责任(二)民事责任1.导致输血性疾病传播的。导致输血性疾病传播的。坚持过错责任原则,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坚持过错责任原则,但实行举证责任倒置。2.损害献血者健康的。损害献血者健康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3.损害受血者健康的。损害
9、受血者健康的。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以及将来的治疗费。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就医交通费以及将来的治疗费。(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1.非法组织卖血罪。非法组织卖血罪。2.强迫卖血罪。强迫卖血罪。3.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4.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以上以上4罪是根据刑法罪是根据刑法333、234条的第条的第1、2款给予款给予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起实施起实施 一、受血者
10、血样采集与送检:一、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样。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双方进行逐项核对。项核对。二、交叉配血二、交叉配血 1.受血者受血者配血配血试验的血试验的血标本标本必须是必须是输血前输血前3天之内天之内的。的。2.输血科(
11、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 ABO血型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者 Rh(D)血型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3.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交叉配
12、血试验。试验。4.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作抗体筛选试验体筛选试验:交叉配血不合时;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5.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填写配血试验结果。三、发三、发 血血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2.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
13、姓名、性别、病案号、门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标签标签破损、字迹不清;破损、字迹不清;血袋有血袋有破损、漏血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血液中有明显凝块凝块;血浆呈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血浆中有明显气泡气泡、絮状物絮状物或粗大或粗大颗粒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