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课件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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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 防治 课件 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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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l q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1-12条)条)q 第二章第二章 前期预防(前期预防(13-18条)条)q 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19-38条)条)q 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34-54条)条)q 第五章第五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55-61条)条)q 第六章第六章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62-76条)条)q 第七章第七章 附则(附则(77-79条)条)l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一条:立法目的l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职业病界定及其分类和目录第二条:适用范围和职业病界
2、定及其分类和目录l第三条:工作方针和原则第三条:工作方针和原则l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第四条: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l第五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五条: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l第六条:工伤保险第六条:工伤保险l第七条:科学研究和产业政策第七条:科学研究和产业政策l第八条: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第八条:职业病防治卫生监督管理体制l第九条:各级政府职责第九条:各级政府职责l第十条:宣传教育培训第十条:宣传教育培训l第十一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与公布第十一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与公布l第十二条:社会监督第十二条:社会监督l第一条:立法目的(四个方面)第一条:立法目的(四个方面
3、)v预防、控制和消除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v防治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预防、治理和治疗预防、治理和治疗););v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保护劳动者及其相关权益;v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预防:预防:贯穿于职业病防治活动全过程的根贯穿于职业病防治活动全过程的根本措施,特别是前期预防措施。本措施,特别是前期预防措施。控制:控制:对工作场所或职业活动过程中职业对工作场所或职业活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的识别、评价、干预措施。病危害的识别、评价、干预措施。消除:消除:根
4、除工作场所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根除工作场所已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害(科技进步、产业结构调整、技术革新、新材料的引进和使用等)。新材料的引进和使用等)。防治职业病防治职业病是指预防、治理和治疗;是指预防、治理和治疗;预防预防: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职业病的发生;防止职业病的发生;治理:治理:对职业病危害积极治疗;对职业病危害积极治疗;治疗:治疗:保障职业病人的医治、疗养和康保障职业病人的医治、疗养和康复,包括生理、心理和职业康复。复,包括生理、心理和职业康复。一个论点一个论点 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是我国新保护劳动者健
5、康及其相关权益,是我国新时期职业卫生工作的核心,是落实时期职业卫生工作的核心,是落实“三三个代表个代表”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具体务的根本宗旨在职业卫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职业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体现,是职业卫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点。相关依据:宪法、民法通则相关依据:宪法、民法通则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宪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业,保护人们健康,保护人们健康”,第四十二条规定:国,第四十二条规定:国家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第四十五第四十五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
6、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健康权”,并把它列为公民的首要人身权,任何,并把它列为公民的首要人身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l l 一个结论一个结论l职业卫生工
7、作必须把保护劳动者健康及职业卫生工作必须把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放在第一位。其相关权益放在第一位。健康:不仅是指躯体没有疾病,而且是社会、生健康:不仅是指躯体没有疾病,而且是社会、生理和心理完好状态。理和心理完好状态。国际社会、经济、文化公国际社会、经济、文化公约约:健康定义为:健康定义为:“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理健康的标准”。健康权:是指人们对其生命健康所享有的健康权:是指人们对其生命健康所享有的权利与权利与利益利益以及以及生命健康免受非法侵害生命健康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公民的权利,是公民以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以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完整性和保持持续
8、、稳定、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良好的心理状态心理状态为内容的权利,是每个劳动者作为内容的权利,是每个劳动者作为公民的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是行使其他权利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的基础。相关权益:指劳动者获得职相关权益:指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及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及其相关权利(八大方面)其相关权利(八大方面)。l第二条:关于本法适用范围和职业病界第二条:关于本法适用范围和职业病界定及其分类和目录的规定。定及其分类和目录的规定。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由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由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和对人的效力对人的效力三个三个部分组成。部分组成。适用于
9、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领陆、领领陆、领水和领空水和领空;还包括本国还包括本国住外国的使、领馆住外国的使、领馆和和航行于航行于公海公海或或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停泊于外国港口的本国的船舶和飞机飞机,以及本国在,以及本国在海上的钻井平台海上的钻井平台;不包括:不包括:香港和澳门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两个特别行政区。属地原则:属地原则:凡发生于我国领域内的一切凡发生于我国领域内的一切与职业活动有关的人与职业活动有关的人及其活动都适用于及其活动都适用于本法;本法;人: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不论不论本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本国人、外国
10、人、无国籍人,只要,只要其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活动在我国领域其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活动在我国领域内均适用本法。内均适用本法。本法本法2002年年5月月1日日生效;生效;遵循遵循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的法律颁布后,新的法律颁布后,对他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对他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问题。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法律一般适用于生效后的事件就没有溯及力。法律一般适用于生效后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原则上无溯及力:原则上无溯及力:如果用人
11、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发生在本法实施前,追究其法律责任时,的行为发生在本法实施前,追究其法律责任时,不适用于本法。不适用于本法。定义:定义:四个要件:缺一不可四个要件:缺一不可患病主体:患病主体:企业、事业或个体经济组织企业、事业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的劳动者;产生过程:产生过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致病因素:致病因素: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毒有害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所列。卫生部会同社会保障部发布卫生部会同社会保障部发布10类类115种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可能
12、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劳动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劳动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诊疗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机构和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会组织及其成员工会组织及其成员;各级各级政府政府及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及其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监督管理的部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人民解放军参照本法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委
13、制定。委制定。l第三条: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原第三条: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原则的规定。则的规定。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l预防为主的措施:预防为主的措施: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的源头控制源头控制:评价和管理;:评价和管理;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的特殊管理特殊管理;依靠依靠科技进步科技进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含未成年人、女工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保障(含未成年人、女工“五期五期”特殊保护);特殊保护);国家实行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社会与民主监督社会与民主监督。既不能既不能轻轻
14、“防防”重重“治治”,不不“防防”只只“治治”,更不允许采取临时工、轮换工、,更不允许采取临时工、轮换工、季节工等用工形式或者其他手段季节工等用工形式或者其他手段逃避不逃避不“防防”不不“治治”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也,也不能只不能只防不治防不治,或者,或者轻视轻视对职业病危害的对职业病危害的治理治理或者对劳动者职业病的检查或者对劳动者职业病的检查诊断与治疗、诊断与治疗、康复康复。防治结合的三层含义:防治结合的三层含义:v预防为主,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最大限度地预防为主,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最大限度地减减少和避免少和避免“治治”的负担与代价的负担与代价;v“治治”:不只是对:不只是对职业病的诊
15、断治疗职业病的诊断治疗,更重要的,更重要的是对是对职业病危害的治理职业病危害的治理;对急;对急性职业病事故采取性职业病事故采取的应急救援、控制和治理措施的应急救援、控制和治理措施;v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后果的工作场对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后果的工作场所,做到所,做到“防防”中有中有“治治”,“治治”中有中有“防防”,以以“治治”促促“防防”,通过通过“防防”解决解决“治治”的问的问题。题。v“防防”中有中有“治治”:一边一边对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对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工作场所进行治理治理,一边一边及早地对接触职业病及早地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组织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组织职
16、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安排,安排职职业病人的诊断治疗业病人的诊断治疗。v“治治”中有中有“防防”: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对职: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对职业病的业病的病因学诊断分析病因学诊断分析,找到其,找到其致病原因致病原因,分,分析析发病机制、发生规律、总结预防工作经验与发病机制、发生规律、总结预防工作经验与教训教训,进而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进而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种类、性质、危害程度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类、性质、危害程度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上的问题做出分析诊断上的问题做出分析诊断,并提出控制和消除职,并提出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业病危害的治理对策和有效措施治理对策和有效措
17、施。定义: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毒性、定义: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毒性、危害程度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后果确定类别,危害程度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后果确定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分类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申报制度;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放射、高毒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特殊管理;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类因素的分类目录;目录;职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病的分类和目录。定义:指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和定义:指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采取一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如技术措施,如立法、行政、经济、科
18、技、民主管理和立法、行政、经济、科技、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社会监督等,并将其纳入到等,并将其纳入到法制化统一监督管理法制化统一监督管理的轨的轨道,对职业病危害所进行的治理。包括:道,对职业病危害所进行的治理。包括:政府政府的规划管理与组织领导;的规划管理与组织领导;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的统一监督管理;各部门各部门的分工监督管理;的分工监督管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律管理;自律管理;行业协会行业协会的管理;的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便利、规范、高效:便利、规范、高效工会组织工会组织的督促与协助;的督促与协助;劳动者劳动者的民主监督;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社会舆论新
19、闻媒体、社会舆论监督。监督。l第四条:关于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第四条:关于劳动者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规定。的规定。l两层含义:两层含义: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义务。护的义务。为劳动者创造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为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而为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而采取的措施应采取的措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当符合法律规定;配备有效的配备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
20、用品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防护用品;优先采用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职业职业健康监护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档案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l第五条:关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第五条:关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规定。制的规定。四方面内容:四方面内容:建立、健全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定义:是指用人
21、单位定义:是指用人单位内部内部按照法定代表人(或负按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而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其责而建立的一种建立的一种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注意关键的几个问题:注意关键的几个问题:正确处理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的关系;以权定责,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以权定责,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奖优罚劣的原的原则;则;明确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协作要求和奖罚办法等;等;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指标
22、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效果的关键,达到治效果的关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分配差额化。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领导领导要学好、用好职业病防治法,增要学好、用好职业病防治法,增强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意识,制定职业病防治的强职业病防治法法律意识,制定职业病防治的长远规划,实现长远规划,实现三个转变三个转变:从从“头疼医头头疼医头”的的“危机式管理危机式管理”转向转向目标责目标责任制任制;从家长式的从家长式的“压迫式管理压迫式管理”转向转向民主监督管理民主监督管理;从从事后处理事后处理转为转为事前解决事前解决。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建立健
23、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从基础工作抓起,从基础工作抓起,长抓不懈;长抓不懈;在生产成本中在生产成本中保证必须的投入保证必须的投入,从人、财、物,从人、财、物上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上保障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建立健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管理法定措施法定措施。衡量指标:职业病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防治管理措施的落实程度(人、组织、经费、制度等);的落实程度(人、组织、经费、制度等);职业病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及及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的防护效果(配备率、合格率、使用的防护效果(配备率、合格率、使用率、除尘效率、排毒效率、降噪声水平
24、等);率、除尘效率、排毒效率、降噪声水平等);工作场所职业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结果(覆盖率、浓度的动态(覆盖率、浓度的动态变化、达标率、最大超标倍数的变化等);变化、达标率、最大超标倍数的变化等);劳动者职业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水平健康监护水平(覆盖率、体检率、检出率、死亡率、(覆盖率、体检率、检出率、死亡率、减寿年数、人均期望寿命、死因顺位、疾病谱、生育统计等)减寿年数、人均期望寿命、死因顺位、疾病谱、生育统计等)健康相关权益的保障程度健康相关权益的保障程度(禁忌症、职业病人保障);(禁忌症、职业病人保障);劳动者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职业卫生知识普及程度(培训
25、率);普及程度(培训率);职业病发病率的下降程度职业病发病率的下降程度(发病率、发病工龄及年龄的延长、急(发病率、发病工龄及年龄的延长、急性事故的发病率下降、严重职业病发病减少等);性事故的发病率下降、严重职业病发病减少等);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因劳动力损失减少的产值、因病而花费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因劳动力损失减少的产值、因病而花费的金额、康复的费用、社会影响而转化的经济损失等)金额、康复的费用、社会影响而转化的经济损失等)投入与产出比(投入与产出比(1:7)。)。l第六条:关于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社会第六条:关于用人单位必须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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