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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媒体记者的法治思维与风险防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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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 记者 法治 思维 风险 防范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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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3-2-41 媒体记者的媒体记者的法治思维与风险防范法治思维与风险防范 在鲁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培训授课课件在鲁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培训授课课件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合伙人/律师律师 李树森李树森 2014 2014年年1010月月3131日日课件目录课件目录 一、媒体记者与一、媒体记者与“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二、时代呼唤二、时代呼唤新闻法新闻法出台出台 三、媒体记者的法律风险与防范三、媒体记者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23-2-4一、媒体记者与一、媒体记者与“法治思维法治思维”2023-2-4一一2023-2-4 1、从法律视角看公交车让座、从法律视角看公交车让座 小故事

    2、:小故事:今年7月16日,重庆276路公交车上,一名老人把空座位给自己16岁的孙子坐,并要求旁边的女大学生给他让座,见对方没让,老人便大声抱怨其没教养。整个过程中,老人的孙子一直坐着玩手机。1.1 你认为这名大学生不让座给那位老人,合适吗?1.2 假如是老弱孕妇专座,该不该让座?1.3 假如故事改写一下,女生把座位让给老人,老人自己没做,让给16岁孙子坐,女生可否主张要回座位?一2023-2-4 道德评判标准道德评判标准:a“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b 让座是自愿行为,不应强制他人。法律评判标准法律评判标准:a合同法(债权)乘客与公交公司的交通运输合同法律关系。

    3、b物权法(物权)座位的物权性,所有权在公交公司,乘客享有占有、使用、处分等权利。收益、出租 一 2、人治与法治、人治与法治 公元前5世纪,世界文明史巅峰:世界上最有智慧的人一起诞生。孔子比释迦牟尼小14岁,孔子死后10年苏格拉底诞生,亚里士多德比孟子大12岁,比庄子大15岁,阿基米德与韩非子差7岁-中华文明之哲学家:人和人的关系;古希腊文明之哲学家:人和物的关系;古印度文明之哲学家:人和神的关系。2023-2-4一 2.1儒家人治观儒家人治观 中庸:“哀公问政。子曰: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人亡政息,人存政举”。这句话可谓典型地反映了一种人治思想,也代表了先

    4、秦儒家关于人治问题的共同看法。先秦儒家从孔子到孟子再到荀子,其人治思想经历了从德政到仁政再到礼治德政到仁政再到礼治的发展过程。孔子关于德政的思想纲领体现在论语为政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2023-2-4一 同类的记载还有:论语颜渊“季康子患盗,问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季康子是鲁三桓之一,手中掌握着鲁国军政大权。由于自身言行不端,而致盗贼四起。于是他来征求孔子意见,想用杀一儆百的办法来制止偷盗。孔子反对季康子这种想法,强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论语颜渊)这是因为:“听讼者,治其末,塞其流也;正其本,清其源,则无讼矣。

    5、”(见论语集注)可见,使民无讼正是德政的最好体现和最高境界。2023-2-4一 2.2 法家韩非子的法治观法家韩非子的法治观 法家明确提出了“以法治国”的命题:“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韩非子认为,“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说明,“以法治国”是法家的基本国策。先秦法家所谓“法”主要包含三个含义:其一,法是一种规则的成文形式;其二,法在最基本的意义上等同于刑;其三,法是帝王治民之具。由此可见,法家所谓“法”,它的主权不属于公民,而在于帝王;它的制订不是为了保护公民权利,而是为了保护帝王权利。所以,法家所谓“法治”实质是帝王人治。2023-2-4一2023-2-4 苏

    6、格拉底之死是法国著名画家雅克达维特(或称雅克-路易大卫)在1787年创作的油画作品。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他是西方历史上(或许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因为思想和言论而被处死的哲学家。一 2.3 古希腊人治与法治观古希腊人治与法治观 苏格拉底 苏格拉底是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主张无神论和言论自由,但却与当局统治相向。苏格拉底被判处有罪以后,他的学生已经为他打通所有关节,可以让他从狱中逃走。并且劝说他,判他有罪是不正义的。然而苏格拉底选择了慷慨走向刑场,视死如归。他的理由:我是被国家判决有罪的,如果我逃走了,法律得不到遵守,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和权威。当法律失去权威,正义也就不复存在2

    7、023-2-4一 这不是悲剧的声音,这是一个智者在用生命诠释法律的真正含义法律只有被遵守才有权威性。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苏格拉底为了正义死了,但他的死是值得的。其政治思想主要是一种道德政治论、贤人政治论,强调统治者必须懂得政治技艺,换句话说,必须由知识渊博而又富有道德的贤人来做执政者。这表明了苏格拉底政治思想中的一种人治倾向。2023-2-4一 柏拉图 关于人治与法治问题的看法,经历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过程。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强调哲学王统治,这显然意味着人治,只不过这是一种理想化的人治观。在政治家篇中虽然还是认为人治比法治好,但已开始认识到自己心目中的政治家实际上

    8、是很难产生的。到了法律篇,柏拉图认为统治者能不能服从法律乃是决定城邦兴衰成败的关键问题。因此,必须使法律的力量高于统治者的权力,而不能让统治者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这表明柏拉图实际上已经意识到理想化的人治是很难实现的,因而只能实行法治。2023-2-4一 亚里士多德 在政治学一书中不但述及法治的应然性(即必然性),而且还详细阐述了法治的实然性,他从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各个环节论述了如何在一个城邦国家实行法律统治。亚里士多德首创了法治理论的完整而系统的体系,其深远影响超越了时空的界限,为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实践提供了积极的思路。当代法治理论中的权力制衡说也可以从其论述中找到源头。在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

    9、想中,法律才是最终、至上的权威。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是与他的民主思想紧密相关的。民主思想是他的法治观的重要基础。2023-2-4一 3、何为、何为“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解读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解读:总目标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央第一次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概念。法治体系和法律体系最大的差别,就是法治体系是一个立体的、动态的、有机完整的体系,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纳入其中;而法律体系是静态的制度体系,文本体系。法治体系的5大具体内容,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

    10、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023-2-4一o 看点一看点一 明确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明确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机制,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制度o 看点二看点二 建立领导干预司法、插手案件记录建立领导干预司法、插手案件记录o 看点三看点三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法定职责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o 看点四看点四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o 看点五看点五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判权与执行权最高人民

    11、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分离,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诉讼制度,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o 看点六看点六 编纂编纂民法典民法典,授予企业拒绝权(企业有权,授予企业拒绝权(企业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法律依据的要求)2023-2-4一 1997年十五大,即已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依法治国写入宪法。在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上,对依法治国都有进一步的表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再次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法治思维和法治方

    12、式化解社会矛盾”。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首次提出:“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2023-2-4 何为何为“法治思维法治思维”?从心理学的角度,法治思维是通过人的大脑(神经系统),对法律现象的反映、认识和思考;从思维方式的角度,法治思维就是按照法律的逻辑(包括法律的规范、原则和精神)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按照徐显明的阐释(从“法制”到“法治”解读十八大报告):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

    13、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法治思维可以归纳为四个主要方面:2023-2-4二 3.1合法性思维合法性思维 是规则思维,也是制度思维,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就是这种思维的表现。3.2程序思维程序思维 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通俗说法“把权力关进笼子”。3.3权利与义务思维权利与义务思维 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是权利义务主体,而不是可以随意侵犯的客体,对他们的权利应予以尊重、维护和保护,漠视、蔑视其权利,任意剥夺、侵犯其权利,就不是法治思维,而是典型的人治思维。2023-2-4一一 3.4 公平正义思维公平正义思维 指在决策工作中不应忽视公众意见和利益,

    14、不能刻意袒护个别利益群体,在行政执法中不能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4、如何培养法治思维、如何培养法治思维?4.1 关键在于培育对法律的尊重与敬畏之心关键在于培育对法律的尊重与敬畏之心2023-2-4一2023-2-4 法律名言:法律名言:“风能进,雨能进,国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王不能进。”这是一句被广为引用的名言。它出自英国的一位首相威廉皮特。皮特用它来形容财产权对穷苦人的重要性和神圣性。The poorest man may in his cottage bid defiance to all the forces of the crown.It may be frail-its ro

    15、of may shake-the wind may blow through it-the storm may enter-the rain may enter-but the King of England cannot enter.一 原文:“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道出了一个基本常识,那就是公权力和私权力有明确的的界限,必须恪守“井水不犯河水”的原则。当然,不是说公权力不能进入私领域。公权力进

    16、入私领域有一个原则,那就是“非请莫入”。2023-2-4一 法律故事:磨坊主与国王的故事法律故事:磨坊主与国王的故事 德国皇帝威廉一世当年在距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有一次,这位皇帝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这让他非常扫兴,于是派人与磨坊的主人协商,想买下这座磨坊。不料,磨坊主人就是不卖。威廉震怒,派警卫把磨坊给拆了。第二天,磨坊主竟把威廉告上了法庭,判决结果居然是皇帝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把磨坊复原。后来威廉一世和磨坊主都死了,磨坊主的儿子希望把磨坊卖了,就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威廉二世回信道:“亲爱的邻居,你说要把磨坊卖掉,我以为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

    17、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代保留在你家。随信送上3000马克”。2023-2-4一 一个倔强得近乎刁民的德国老汉,一名英武得近乎独裁的千古一帝,因一座已成废墟的磨坊相会了。普通得近乎无闻的法庭,用朴实但确切的语言,述说着法律圣洁而荣耀的光芒。2023-2-4一2023-2-4 4.2关键在于执政者依法行事关键在于执政者依法行事 习近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一2023-2-4 李克强:李克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我们要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全会答记者问)二、时代呼唤二、时代呼唤新闻法新闻法出台

    18、出台2023-2-4 1、法制与法治、法制与法治 2011年3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正式形成。但是,著名法学家江平曾不止一次评价,中国的法律体系再加上一部新闻法,那才真正算是形成体系。二 中国历史上是有新闻法的,只是1949年以后没有。戊戌变法失败以后,或者说清朝最后几年中,是做了一些努力的。有大清出版物专律,有大清报律。1908年的大清报律被称为“中国第一部新闻法”。后来在北洋时期有出版法,国民政府时期有出版法,就是管图书报刊的。所以并不是中国从来没有新闻法,而是1949年以后没有新闻法。2023-2-4二2023-2-4 2.2 30年坎坷立法

    19、路年坎坷立法路 建国后新闻立法的动议始于1980年。由于所有的新闻、出版、广播机构从1953年起全部转为国有,特别是新闻传播机构,基本上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而不是一个社会行业,故不存在制订新闻法的需要。1980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代表和委员提交新闻立法的提案。1984年,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牵头,新闻立法工作开始启动。二 1989年,时任国家新闻出版署署长的杜导正正式宣布,新闻法的“正式草案”将力争于年底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搁置之后再被提起已经是1994年,中央批准的八届人大期间(1992年1997年)的立法规划中就有新闻法、出版法。1998年12月初,李鹏委员长在会见德国商报记者

    20、时说:“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一部符合中国国情的新闻法。”没有一个国家能够仅仅依靠一部新闻法就能调整大众传媒与社会关系。但在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社会,没有新闻法,要管理发展迅猛、影响广大的媒体,难!2023-2-4二 3.3新闻法难产原因新闻法难产原因 立法技术上:新闻言论自由与危害国家安全及泄露国家机密的界限不明晰;新闻审查与新闻出版(包括广播电视)垄断、诽谤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与合理的新闻监督之间的界限问题不确定。这两个问题,是影响新闻法立法的二大障碍。深层次:政治体制改革滞后。2023-2-4二 3.4 网络时代急需新闻法网络时代急需新闻法 3.4.1 703.4.1 70年前的新闻状况年前

    21、的新闻状况 1945年9月1日新华日报发表时评为笔的解放而斗争-“九一”记者节所感:新闻从业者戴着重重的枷锁:有消息不能报道,有意见不能发表,每天做应声虫,发公式稿,替人圆谎,代人受罪,在老百姓中间造成了报纸上的话靠不住的印象,圆谎八年,把中国新闻事业的声誉和地位作践无余;而使我们羞惭的是在这么长的年月中,中国新闻记者竟默认了这种不合理的制度,不仅不能用集体的力量来打碎这种铐在手上的链子,挣脱缚在喉间的绳索,居然有不少自称新闻记者的人为这种制度辩护,用国情不同之类的话来替这种制度开脱。2023-2-4二 3.4.2 新闻管控现状新闻管控现状 中国拥有最复杂的新闻管控机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其主

    22、要职责是“推动中国媒体向世界说明中国、通过指导协调媒体对外报道、协助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推动海外媒体客观、准确地报道中国等等。”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这两个机构2013年3月提出整合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即文广新局,但职能不变。2023-2-4二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职能第三条是:监管出版活动,组织查处严重违规出版物和重大违法违规出版活动。第四条,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职能第一条是:研究并拟定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涉及到网络信息安全等

    23、事宜的还有工业信息化部进行协同监管,工信部职责第十三条: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2023-2-4二2023-2-4二 3.4.3记者是如何从记者是如何从“无冕之王无冕之王”跌落神坛跌落神坛 权力扩大及网络时代到来导致记者已经不再是一种公益的和公共的职业;而媒体转入自负盈亏模式后,维护自身生存成为重点,这导致记者站入行门槛变低,记者队伍鱼龙混杂。中国当代著名揭黑记者王克勤:“其实真假记者不是靠证来界定的,就像你是残疾人,但是你没有拿到民政部门颁发的残疾证,就不是残疾人了。说真话的记者就是真记者,讲假话的记者就是假记者。以记者身份,以报道名义,从事违法犯罪的新闻从业人均为黑记者。

    24、”2023-2-4二 3.4.4“恶法恶法”管控自媒体苍白无力管控自媒体苍白无力 将新闻管控原则应用到自媒体上则是明显不对的,进入“全民记者”的自媒体时代,这样的现象比较普遍,网上时而也有“该杀”的微薄,但自媒体与具有权威性的新闻机构发布言论的性质有本质不同的。康熙王朝上有一段故事,买豆腐脑的婉儿因为唱曲中写了自己的冤屈,被几个刑部官员抓走,康熙知道了直骂这些官员是猪。婉儿的唱词就像今天的自媒体,它是纯粹的个人行为,国家必须要让百姓说话。十八大四中全会公报: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十八大四中全会公报: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治之前提。2023-2-4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

    25、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9次会议、2013年9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9次会议通过)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这是愚蠢可笑的法规,自媒体是否涉及侵犯名誉权和人格权本身不能用量的指标来定性,首先是因为一个评论发出后其影响力不是发出者本身能决定的,其次,这里所谓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不应以政府调控来确定。2023-2-4三、媒体记者的法律风

    26、险与防范三、媒体记者的法律风险与防范2023-2-4三 “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刊载于1999年1月1日的南方周末)阳光打在你的脸上,温暖留在我们心里。有一种力量,正从你的指尖悄悄袭来,有一种关怀,正从你的眼中轻轻放出。在这个时刻,我们无言以对,惟有祝福: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让往前走的继续走,让幸福的人儿更幸福;而我们,则不停为你加油。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泪流满面,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这种力量来自于你,来自于你们中间的每一个人。瞧,那些新闻的圣徒瞧,那些新闻的圣徒 21世纪书系序 -即使新闻

    27、死了,也会留下圣徒无数。三 新华社追踪新华社追踪21世纪案世纪案 沈颢央视露面承担责任沈颢央视露面承担责任 2014-09-30 09:55:27 来源:财新网 昨日(9月29日)晚20点,新华社发文,对9月25日二十一世纪传媒总裁沈颢和总经理陈东阳因涉21世纪网新闻敲诈案遭刑事强制措施进行了追踪报道。随后在20时30分左右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东方时空中,沈颢亦面对镜头承认,他明知“这种新闻敲诈行为涉嫌经济犯罪”,但出于公司生存和盈利的考虑,还是在这条非法牟利的道路上越陷越深。在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没有沈颢、刘冬等在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没有沈颢、刘冬等30多名犯多名犯罪嫌疑人的

    28、律师出面发表意见。有多名参与此案的律师向财新记罪嫌疑人的律师出面发表意见。有多名参与此案的律师向财新记者证实,截至目前,尚无法与牵涉此案的委托人(即被带走的者证实,截至目前,尚无法与牵涉此案的委托人(即被带走的21世纪网员工等人)见面。世纪网员工等人)见面。2023-2-41、记者权利与职业伦理、记者权利与职业伦理 1.1 新闻记者的权利,在我国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甚至官方也没有统一说法。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做好新闻采访活动保障工作的通知称:“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新闻机构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权、采访权、发表

    29、权、批评权、监督权评权、监督权”,这些权利定为新闻机构法人权利。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新闻记者权利:依依法保障新闻记者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法保障新闻记者采访权、批评权、评论权、发表权。2009年新闻出版总署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只涉及记者的采访权利采访权利。三 新闻传播权从法律本源上分析来源于宪法上公民最基本的政治自由=言论与出版自由。因此,新闻传播权从法律属性上属于政治自由范畴。记者如同律师、医生等职业类似,其职业权利既有一般民事权利的属性,又具有社会公共权利的属性,应担负特殊的社会职能。权利的二重属性=私权与公权。公共性、政治性的特殊民事权利=民事性质的特殊公共政治权

    30、利。公共秩序与公共利益成为权利行使的落脚点。2023-2-4三 托马斯托马斯杰斐逊杰斐逊:“自由报刊应成为对行政、立法、司自由报刊应成为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起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法三权起制衡作用的第四种权力。”(这是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给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出的,并非出自哪本著作或论文。)“第四等级”(Fourth Estate)或“第四种权力”(Fourth Power),是欧美西方社会对于新闻媒体在社会中地位的表述,是指在立法、行政、司法这三种权力之外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其社会职能对上述三种社会权力进行舆论监督,以保证这三种权力的运作透明,以及社会肌体的健康运行。无论哪种表述,都与媒

    31、体独立自主的社会地位有关。这种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就是新闻自由的思想。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第四种权力”是“新闻自由”思想之子。2023-2-4三 1.2“有偿新闻有偿新闻”与与“有偿不闻有偿不闻”新闻记者的职业底线在哪里?记者是新闻事实的记录者。范长江:“记者采写,要以探究事实,不欺阅者为第一信条。”记者的社会职责为公共利益服务。邹韬奋:“记者说到底,是社会的良心-。”2023-2-4 三三 2、记者的刑事法律风险、记者的刑事法律风险 2.1让业界蒙羞的让业界蒙羞的“陈永洲事件陈永洲事件”2023-2-4三 罗昌平:一个无所不往的警察系统,两个瑕疵不断的上市公司,几家难被尊重的新闻机构,以及隐身

    32、其后的高层权力对赌等,构成了这宗企、警、媒公共事件的关键要素。市场精神与法治精神被蹂躏,被遗弃。以斗恶扭曲市场,以结果扭曲程序;用道德取代法律,用警权取代司法,这是陈永洲事件表现出的多层复杂结构。很遗憾,在这个局中,没有谁是赢家,真正损害中联重科商业信誉的不是报馆与记者,而是它自己与警方。2014年10月17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永洲损害商业信誉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卓志强损害商业信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三 2.2 侵犯商业信誉罪侵犯商业信誉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了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

    33、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尽管市场中损害商业信誉的事例时有发生,但司法实践中损害商业信誉罪案例却并不多 2010年,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上市公司凯恩股份关联交易内幕,被凯恩股份所在地浙江省遂昌县公安局以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刑拘,后丽水市公安局责令遂昌县公安局撤销了刑事拘留决定。2023-2-4三 2.3 强迫交易罪强迫交易罪 根据刑法第226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交易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231条规定,单位构成强

    34、迫交易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强迫交易罪是1997年刑法修订后增加的罪名,生活中的强迫交易行为很多,必须达到了情节严重程度才能追究刑责。强迫交易罪中情节严重主要指: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多次强迫交易、社会影响恶劣、造成严重后果2023-2-4三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等。2008年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5、二千元以上的;(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三 2.4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274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强迫交易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看,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

    36、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2023-2-4三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单位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且对单位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双罚制。2023-2-4三 2.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37、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法制晚报法制晚报9月月29讯(记者讯(记者 汪红)汪红)继今年8月14日,网络推手“立二拆四”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后,其并不高明的炒作手法也被披露,而在幕后帮助立二拆四的尔码公司推荐并发布网络视频到网站首页进行炒作的新浪网站编辑吴某,今天上午,被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朝阳法院受审。2023-2-4三2023-2-4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者收受贿赂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据检方指控称,吴某在2010

    38、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多次接受北京尔玛天仙公司、北京尔玛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担任网站视频编辑的职务便利,为尔玛两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尔玛公司给付的5万余元。三 2.6 2.6 诽谤罪诽谤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法律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法律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滥用公权力滥用公权力:随意运用公诉权对公民自诉案件介入,甚至是政府机关之间因为利益关系或者形象问题因此强行介入案件,这样就违背了罪刑法定的基本功能限

    39、制司法权,由于司法权本身具有扩张和膨胀的可能,2023-2-4三 再加之司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决定了不正当的行使公权力将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随意扩大解释刑法随意扩大解释刑法246条条2款的但书条款款的但书条款:把对地方政府官员的检举控诉也当做侮辱、诽谤罪提起公诉。但书条款。“对此赵秉志教授认为“但书”宜作严格解释,其所指的严重程度应当区别于诽谤行为入罪的情节严重。”诽谤地方党政领导人一般不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非造成当事人精神失常或者自杀等严重后果。“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范围的确定,不能局限于仅从后果、对象的角度进行解释。”2023-2-4三 3 行政法律风险

    40、行政法律风险 “带着脚镣跳舞带着脚镣跳舞”,是大陆媒体人生存状态的形象阐释一面是“铁手担道义,辣手着文章”的新闻理想,另一面却是宣传部门不断下发的禁令之下的无言以对。理想跟现实好似冰与火,一旦相遇便呈现两重天。3.1 新闻出版总署通报新闻出版总署通报6家报刊违法活动查处情况家报刊违法活动查处情况 2012-01-20 10:29:13来源:光明网-光明日报 光明日报北京1月19日电(记者李苑)新闻出版总署在2011年集中开展报刊记者站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日前,新闻出版总署通报了查处中国城市经济等6家报刊违法违规案件的情况。三 中国城市经济杂志社被吊销期刊出版许可证。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社被警告

    41、、罚款、撤销两家记者站。中国食品杂志社被警告、罚款、停业整顿3个月。中国技术市场报社被警告、罚款、撤销北京记者站。企业党建参考报被警告、罚款。山东法制报被警告、罚款,取缔非法设立的分支机构。3.2 1995年年信息快报信息快报虚假新闻事件虚假新闻事件 自己亲身经历2023-2-4三2023-2-44、民事法律风险、民事法律风险 案例:纽约时报诉警察局长沙利文案-新闻自由的里程碑式案例三 案情梗概案情梗概 1960年3月29日纽约时报用一个整版篇幅,刊登了题为倾听他们的呼声的宣传广告,呼吁为民权运动募捐基金。广告的列举了南方各州政府抵制民权运动的恶劣行径。其中提到蒙哥马利市动用“配有枪支和催泪弹

    42、的警察”包围示威学生,把参加示威活动的学生领袖逐出校园。而实际上,这则广告的细节之处与事实存在差距。负责公共事务的专员沙利文认为,该广告内容含有不实之词,构成了对他本的诽谤,据此向亚拉巴马州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50万美元。州法院一审和州高级法院二审都支持了沙利文的这一请求。后该案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在审理之后一致裁定,在官员就针对其职务行为而提起的诽谤诉讼中,除非官员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实际恶意”,否则不得据此要求赔偿。2023-2-4三 【判决理由判决理由】“公民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恪尽管理社公民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恪尽管理社会之责会之责”布伦南法官就该案所作出的多数

    43、意见:他指出,本案需要确定的是,宪法关于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的保护,在何种程度上,限制各州制定法律,对官员就指向其履行职务行为的批评而提起的诽谤诉讼给予赔偿。布伦南法官认为,对公共事务的辩论应当是不受阻碍的、强有力的、广泛而公开的;它包括涵盖热情的,刻薄的,有时甚至包括对政府和公共关于的毫不客气的尖锐攻击。这正是最高法院已经确立的原则。本案中的广告,表达是对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公共问题之一的不满和抗议,很显然应当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之保护。问题在于,这一保护是否会由于表述事实存在瑕疵或者据称构成诽谤,而就此丧失?2023-2-4三 案例: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互诉案案例: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互诉案 201

    44、4-04-15 18:02:54来源:网易财经 据网易财经了解,备受外界关注的农夫山泉与京华时报的名誉侵权纠纷案件,16日上午将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再次开庭,法院方面将再次同时审理农夫山泉起诉京华时报和京华时报起诉农夫山泉两起案件。在去年11月29日进行的首次开庭中,诉讼双方陈述了自己的起诉和答辩意见,法院方面对相应内容进行了梳理,庭审过程中双方并没有交换证据,也没有提交新的证据。在该案件中,双方的索赔额也呈现出极大的悬殊,此次案件也被外界称为是一场索赔额2亿元“pk”索赔额1元的官司。2023-2-4三2023-2-4京华时报2013年4月19日与5月7日版面三 在起诉书中,农夫山泉方面表示,

    45、2013年4月10日至5月7日期间,京华时报刊发系列不实报道,降低了农夫山泉的社会评价,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并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要求京华时报停止侵犯其名誉权行为,删除相关系列报道,在京华时报和“京华网”连续30日公开进行书面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亿余元。而京华时报的起诉书则显示,在2013年4月京华时报刊登了有关农夫山泉适用标准的系列报道后,农夫山泉于2013年4月12日至4月19日在微博和全国各大媒体发布消息,称京华时报报道失实、报社和记者缺失“新闻道德良心”。京华时报认为农夫山泉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京华时报的名誉权;要求农夫山泉恢复京华时报名誉,即农夫山泉需在京华时报方面指定的媒体版面

    46、、规格、位置刊登致歉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2023-2-4三o截至5月7日,连续28天,73个版面,狂轰滥炸,京华时报创造了“一个媒体史上的奇迹”(我认为这是中国新闻人的耻辱!)我认为这是中国新闻人的耻辱!)o而这起风波的历史要追溯到年2013年3月份21世纪网一篇有关农夫山泉出现黑色沉淀物的报道,随后农夫将矛头指向华润怡宝称其是幕后黑手,很快京华时报加入对战,农夫也一改13年前“单挑”中国纯净水联盟,成为了现在看到的“悲情角色”。o矿泉水、桶装水的标准问题,是政府部门的问题。标准问题,应该不是农夫山泉一家企业的事情。媒体有监督企业的权力,但京华时报对农夫山泉穷追不舍的“韧性战

    47、斗”精神,也让人对这样的媒体行为和报道动机产生怀疑。o钟睒睒,这位曾经在浙江日报做过多年记者的浙江诸暨人,在企业出现的每一起质量危机中,均是以强硬姿态激烈应对。如何更有效地应对企业危机,是下一步农夫山泉必须学习的。2023-2-4三 4.1 相关法规相关法规 宪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第5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

    48、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民法通则民法通则: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第100条)。公民、法人2023-2-4三 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101条)。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120条)。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有多处涉及到名誉权的保护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的规定,在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方面,将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大致分为三种:1、宣扬他人隐私;2、捏造事实

    49、丑化他人人格;3、侮辱、诽谤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方式,主要是诋毁和诽谤。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3-2-4三 和1998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释对新闻媒介、出版机构、新闻报道中出现的涉及侵害名誉权的问题作了相关明确规定。著作权法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分别对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有所认定。2013年9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4年10月,

    50、最高法发布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将网络上的自然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列为受司法保护范围。尤其是对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等信息的司法保护,无疑延伸了原有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的权利范畴。2023-2-4三 4.2新闻侵权防范与抗辩新闻侵权防范与抗辩 4.2.1第第1招招“事实基本真实事实基本真实”“事实基本真实”,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确定的新闻侵权的抗辩事由。新闻媒体在新闻报道时承担着事实真实的审查义务,而该审查义务的标准是“事实基本真实”。要注意“事实基本真实”并不是客观真实,而是法律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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