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讲解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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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拆迁评估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天津博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天津博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总经理:高藕叶高藕叶2内容提要 1、房地产拆迁评估的流程、房地产拆迁评估的流程 2、房地产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房地产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3、房地产拆迁评估所遇到的问题、房地产拆迁评估所遇到的问题拆迁评估的流程 网上报名抽 签未中结 束中标接受估价业务拟定估价作业方案前期准备入户查勘选定估价方法测算基础数据整理确定估价结果公示及答疑出具估价报告及分户报告单协助动迁项目归档拆迁评估流程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 评估公司由专人负责在天津市房管局房屋拆迁网评估公司由专人负责在天津市房管局房屋拆迁网上
2、的报名工作。上的报名工作。2、抽签确定评估公司、抽签确定评估公司 携带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携带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原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指定地原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到指定地点参与评标。点参与评标。3、接受估价业务、接受估价业务 明确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签订估价明确估价目的、估价时点、估价对象,签订估价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拆迁评估流程 4、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确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合理安排项目确定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合理安排项目人员、进度,选择最优方案,确定拟采用的估价路人员、进度,选择最优方案
3、,确定拟采用的估价路线及方法。线及方法。5、前期准备工作、前期准备工作 向委托方索取资料包括向委托方索取资料包括“住宅明细表、委托书、住宅明细表、委托书、签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公、企业产房屋所有权签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公、企业产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房屋经营明细、产权销售明细、拆迁证、土地证、房屋经营明细、产权销售明细、拆迁平面图、房型图;公建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平面图、房型图;公建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租赁合同;宅基地要调查表、房型图、面积计算、租赁合同;宅基地要调查表、房型图、面积计算、建房手续或确认书等建房手续或确认书等”;踏勘熟悉项目环境、范围。;踏勘熟悉项目环境、范围。拆迁
4、评估流程 6、入户查勘、入户查勘 根据项目情况设计勘查表,强调特殊查勘项目根据项目情况设计勘查表,强调特殊查勘项目及应注意地方,勘察表填写清楚全面,拍照顺序准及应注意地方,勘察表填写清楚全面,拍照顺序准确,勘查人签字,项目主持人验看表格,及时指出确,勘查人签字,项目主持人验看表格,及时指出问题。问题。7、整理资料、整理资料 整理项目照片、现场查勘表,将现场查勘表用整理项目照片、现场查勘表,将现场查勘表用Excel形成易于编辑处理的项目基础数据库,分析形成易于编辑处理的项目基础数据库,分析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拆迁评估流程 8、选定估价方法测算、选定估价方法测算
5、 根据估价目的、估价方法和条件、所收集到的资根据估价目的、估价方法和条件、所收集到的资料确定合适的估价方法。料确定合适的估价方法。9、确定估价结果、确定估价结果 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果和修正体系,确定价格,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果和修正体系,确定价格,写技术报告、预评报告。写技术报告、预评报告。10、公示及答疑、公示及答疑 现场张贴初评结果,向被拆迁人解释评估依据、现场张贴初评结果,向被拆迁人解释评估依据、原则及评估技术路线、参数选取等。原则及评估技术路线、参数选取等。拆迁评估流程 11、出具估价报告及分户报告、出具估价报告及分户报告 向委托方出具估价报告,颁发拆迁许可证后,向向委托方出具估价报告,
6、颁发拆迁许可证后,向被拆迁人出具分户报告单。被拆迁人出具分户报告单。12、协助动迁、协助动迁 派专人到现场协助拆迁单位做好项目的拆迁工派专人到现场协助拆迁单位做好项目的拆迁工作,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作,保障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13、项目归档、项目归档 整理项目计算表、技术报告、正式报告、预评报整理项目计算表、技术报告、正式报告、预评报告、计算表、委托方提供的原始表格、各组核对表告、计算表、委托方提供的原始表格、各组核对表(签名)、汇总表、报告明细表、分户单、入户通(签名)、汇总表、报告明细表、分户单、入户通知、公示、照片、勘查表等,装订存档。知、公示、照片、勘查表等,装订存档。拆迁评估所依
7、据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规定: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制度。”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号)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
8、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5、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的通知(建住房2003234号)号)第三条本意见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第三条本意见所称城市房屋拆迁估价(以下简以下简称拆迁估价称拆迁估价),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是指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
9、面积等因素,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对其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的评估。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停产、停业的补偿费,按照省、自治
10、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委托评估确定。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四条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第四条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的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承担,估价报告必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须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第五条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第五条拆迁估价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任何
11、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合法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迁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l 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第六条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估价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
12、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参数选取等进行协调并执行共同的标准。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十一条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第十一条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价格。”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
13、以当期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段)房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l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拆迁估价的价值标准为公开市场价值,不考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虑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6、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府令第113号)号)第四条第四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拆迁评估所依
14、据的文件 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本规定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单位。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本规定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本规定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房屋本规定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房屋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历史形成的、实际租用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历史形成的、实际租用被拆迁人房屋的单位和个人。被拆迁人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币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
15、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定。拆迁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房屋管理局规定。拆迁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其中拆迁划拨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货币价格确定;其中拆迁划拨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确定。和土地
16、使用权取得方式确定。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房屋拆迁评估应当坚持合法、独立、房屋拆迁评估应当坚持合法、独立、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拆迁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得干预拆迁评估活动和评估结果。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拆迁项目确定后,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项目确定后,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应当向社会发布信息,具有相应资质委托的拆迁单位应当向社会发布信息,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可以提出拆迁评估作业申请。拆迁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可以提出拆迁评估作业申请。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应当在公证机关监督下,人或者接
17、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应当在公证机关监督下,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拆迁项目的评估机构。参加抽签的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拆迁项目的评估机构。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不得少于评估机构不得少于3家。家。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评估结果与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评估结果与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区、县房屋行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被拆迁人要求对其被拆迁房屋
18、按照被拆迁人要求对其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补偿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评估。房地产市场评估补偿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评估。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7 7、天津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办法天津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办法(20072007年年5 5月月1 1日日起实施);起实施);第十条第十条 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以被拆迁房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以被拆迁房屋屋 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确定平均价格,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确定平均价格,并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在并结合被拆迁房屋的状况在5以内进行上
19、浮修正;以内进行上浮修正;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没有新建普通商品房的,以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没有新建普通商品房的,以相邻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确定平均价格。拆相邻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确定平均价格。拆迁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迁当事人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是指其所在行政区、县的街、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是指其所在行政区、县的街、乡镇行政管辖区域内。乡镇行政管辖区域内。新建普通商品房是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新建普通商品房是指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以上(含上(含1.0)、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平方米以下(含(含144
20、平方米)、剔除精装修、特殊设备设施配置平方米)、剔除精装修、特殊设备设施配置以及其它特殊因素影响价格的商品房。以及其它特殊因素影响价格的商品房。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拆迁评估单位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在拆拆迁评估单位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在拆迁现场公示迁现场公示7日,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日,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公示期满后,拆迁评估单位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公示期满后,拆迁评估单位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拆迁
21、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拆迁评估单位咨询。拆迁评估单位应当向其解可以向拆迁评估单位咨询。拆迁评估单位应当向其解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释拆迁评估的依据、原则、程序、方法、参数选取和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评估结果产生的过程。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被拆迁人要求对其被拆迁房屋评估补被拆迁人要求对其被拆迁房屋评估补偿的,应当自收到分户评估报告偿的,应当自收到分户评估报告3日内向拆迁人或其日内向拆迁人或其委托的拆迁单位提供书面申请。拆迁人或接受委托的委托的拆迁单位提供书面申请。拆迁人或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接到申请后拆迁
22、单位接到申请后2日内,应当通知拆迁评估单位日内,应当通知拆迁评估单位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拆迁评估单位应当根据被拆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拆迁评估单位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房地产市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房地产市场评估,并在场评估,并在5日内出具分户评估报告。日内出具分户评估报告。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自收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自收到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到分户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拆迁评估单日内,可以向原拆迁评估单位书面申请复核。该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申请之位书面申请复核。该单位应当自收到书面复
23、核申请之日起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日内给予答复。评估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拆迁当事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且协商拆迁当事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5日内,日内,可以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可以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定。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
24、鉴定的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日内,对申请鉴定的评估报告的评估依据、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据、评估技术路线、评估方法选用、参数选取、评估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结果确定方式等评估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当维持评估报告,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作出的维持评估报告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作出的维持评估报告的鉴定意见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鉴定意见为最终评估结论;评估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拆迁评估单位应当改正调整,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拆迁评估单位应当改正调整,重新出具评估报
25、告。申请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申请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技术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交纳。评估存在技术问题的,技术鉴的费用由申请人交纳。评估存在技术问题的,技术鉴定费用由拆迁评估单位承担。定费用由拆迁评估单位承担。拆迁评估所依据的文件 8 8、天津市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成果报告天津市城镇土地定级估价成果报告(中心城(中心城区)(区)(20062006年年5 5月月8 8日起实施);日起实施);9 9、关于同意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城镇基准关于同意调整我市中心城区及各区县城镇基准地价的批复地价的批复(津政函(津政函200748200748号)(号)(20072007年年5 5月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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