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2)要约、要约邀请合同订立程序的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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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实训2 实训 要约 邀请 合同 订立 程序 课件
- 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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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洗衣机厂库存某洗衣机厂库存500台优质名牌洗衣机。台优质名牌洗衣机。1994年年7月月3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询问其是否愿意以每台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询问其是否愿意以每台750元的价格元的价格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购买,备有现货,只要数量在500台以下,可保证供应,限台以下,可保证供应,限期在期在7天内答复。天鹏商场恰逢本商场的洗衣机脱销,急需天内答复。天鹏商场恰逢本商场的洗衣机脱销,急需进一批洗衣机,在收函的第二天即进一批洗衣机,在收函的第二天即7月月6日遂回电称愿意购买日遂回电称愿意购买400台洗衣机,价格为每台台洗衣机,价格为每台740元并要求洗衣机厂送上门。元并要求洗衣机厂送上门
2、。洗衣机厂在接到天鹏商场的电文后,当天回函称愿意接受天洗衣机厂在接到天鹏商场的电文后,当天回函称愿意接受天鹏商场提出的价格条件,但因生产任务繁忙,无法送货上门鹏商场提出的价格条件,但因生产任务繁忙,无法送货上门,要求天鹏商场自己支付运费,自己到洗衣机厂提货,并要,要求天鹏商场自己支付运费,自己到洗衣机厂提货,并要求立即答复。求立即答复。l天鹏商场接到回函后,因忙于购进其它货物,将该函天鹏商场接到回函后,因忙于购进其它货物,将该函搁置一边。时隔不久,到搁置一边。时隔不久,到1994年年10月洗衣机价格调月洗衣机价格调整,上涨幅度为整,上涨幅度为20%。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天鹏商场组织车辆
3、到洗衣机厂提货,要求洗衣机厂按每台提货,要求洗衣机厂按每台740元的价格供应元的价格供应400台。台。而此时,洗衣机厂仅剩下库存而此时,洗衣机厂仅剩下库存100台,其他已经售完。台,其他已经售完。天鹏商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洗衣机厂履行合同,并天鹏商场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洗衣机厂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洗衣机厂则辩称:它与天鹏商场的合同根赔偿损失。洗衣机厂则辩称:它与天鹏商场的合同根本没有成立,因此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的本没有成立,因此不存在承担违约责任或履行合同的问题。问题。v1994年年7月月3日,洗衣机厂向天鹏商场发函的行为属日,洗衣机厂向天鹏商场发函的行为属何种性质?为什么?何种性质
4、?为什么?v1994年年7月月6日,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的回电行为的日,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的回电行为的性质如何?为什么?性质如何?为什么?v1994年年10月底,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提货月底,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提货的性质如何?为什么?的性质如何?为什么?v洗衣机厂和天鹏商场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本案应洗衣机厂和天鹏商场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本案应如何处理?如何处理?1994年7月3日洗衣机厂给天鹏商场发函的行为属于要约。1994年7月6日天鹏商场给洗衣机厂回函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1994年10月底天鹏商场组织车辆到洗衣机厂提货的行为属于无效的承诺。洗衣机厂和天鹏商场的合同没有成立。法院应
5、驳回天鹏商场的诉讼请求,认定双方的合同没有成立。分析要点分析要点v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
6、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v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的法律性质。v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v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法律有何规定?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
7、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分析要点分析要点1u内容具体确定u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例中,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例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分析要点分析要点2 分析要点分析要点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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