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基础知识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卫生法基础知识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卫生法 基础知识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第一节第一节 概述概述 一、卫生法的概念一、卫生法的概念 v狭义: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以卫生法典命名的卫生法。狭义: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以卫生法典命名的卫生法。v广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保护广义: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保护人体健康的法律规范的总健康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和。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二、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v保护人体生命健康保护人体生命健康 v预防为主预防为主v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科技进步 v中西医协调发展中西医协调发展 v动员全社会参与动员全社会参与 v国家卫生监督国家卫生监督 v患者权利自主患者权利
2、自主三、卫生法的渊源三、卫生法的渊源 是指卫生法律规范由何种国家机关创制并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是指卫生法律规范由何种国家机关创制并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我国卫生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我国卫生法的渊源主要有以下几种:v宪法宪法: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v卫生法律卫生法律 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除基本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除基本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 v卫生行政法规卫生行政法规 国务院制
3、定的国务院制定的 由卫生部提出法规草案,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发布由卫生部提出法规草案,经国务院批准,由卫生部发布的的 v地方性卫生法规地方性卫生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会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大常委会 v卫生规章卫生规章 v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卫生自治条例与单行条例 v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卫生标准、规范和规程 v国际卫生条约国际卫生条约 四、卫生法的主要内容四、卫生法的主要内容v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管理方面医疗卫生机构及组织管理方面 v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方面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方面 v生命健康权益保
4、护方面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方面 v特殊人群健康保护方面特殊人群健康保护方面 v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监督方面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管理监督方面 v疾病预防与控制方面疾病预防与控制方面 v公共卫生管理方面公共卫生管理方面 v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环境污染防治方面 v中医药与民族医药管理方面中医药与民族医药管理方面 第二节第二节 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律关系一、法律关系的概念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社会关系。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关系的特征:v是以法律规范卫生前提形成的社会关系;是
5、以法律规范卫生前提形成的社会关系;v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为纽带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为纽带形成的社会关系;v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二、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概念: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所调整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之间,它们的内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医疗卫生管理监督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部机构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医疗卫生管理监督和医疗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和义务关系。特征
6、:特征:v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基于保障和维护人体健康而结成的法律关系 v必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必须以相应的卫生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v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是一种纵横交错的法律关系 v主体具有特殊性主体具有特殊性 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三、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v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v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v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亦即在卫生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卫生法律关系
7、的主体包括 v国家机关国家机关 v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 v社会团体社会团体 v公民公民 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v权利: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双方当事人所赋予的实现己方意志的可能性。权利: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双方当事人所赋予的实现己方意志的可能性。权利人有权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己方的意志权利人有权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某种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实现己方的意志。权利人有权要求对方依法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满足己方的意志。权利人有权要求对方依法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
8、满足己方的意志。义务: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双方当事人所规定的必须分别履行的责任。义务:是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双方当事人所规定的必须分别履行的责任。v义务人必须依法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义务人必须依法按照权利人的要求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v义务主体负有的义务是在卫生法规定的范围内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义务主体负有的义务是在卫生法规定的范围内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v对于权利主体超出法定范围的要求,义务主体不承担义务。对于权利主体超出法定范围的要求,义务主体不承担义务。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
9、向的对象 。v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v行为行为 v物物 v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 四、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四、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v产生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了权利与义务关系产生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形成了权利与义务关系 v变更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或客体发生了变化变更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或客体发生了变化 v消灭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完全终止消灭是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完全终止 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v一定的法律规范一定的法律规范前提前提v一定的法
10、律事实一定的法律事实根据根据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实分为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和和法律事件法律事件v法律关系主体以其主观意愿表现出来的行为法律关系主体以其主观意愿表现出来的行为 法律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种法律行为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两种 v不以法律关系主体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不以法律关系主体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第三节第三节 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一、卫生法的制定卫生法的制定(一)概念(一)概念v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一种专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制定、
11、修改或废止规范性卫生法律文件的一种专门性活动。门性活动。(二)卫生法制定的依据(二)卫生法制定的依据v宪法是卫生法制定的法律依据宪法是卫生法制定的法律依据 v卫生方针、政策是卫生法制定的政策依据卫生方针、政策是卫生法制定的政策依据 v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卫生法制定的客观依据我国现阶段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卫生法制定的客观依据 v医药卫生的客观规律是卫生法制定的科学依据医药卫生的客观规律是卫生法制定的科学依据 二、卫生法的实施二、卫生法的实施(一)卫生法实施的概念(一)卫生法实施的概念v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会实际生活中贯彻与实现的活动。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卫生法律规范在社
12、会实际生活中贯彻与实现的活动。v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守法和卫生法制监督四个方面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守法和卫生法制监督四个方面(二)卫生法的效力范围(二)卫生法的效力范围 v卫生法的时间效力卫生法的时间效力 指卫生法生效的时间范围,包括开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时间,以及法的溯及力。指卫生法生效的时间范围,包括开始生效和终止生效的时间,以及法的溯及力。我国卫生法开始生效的时间有以下三种情况:我国卫生法开始生效的时间有以下三种情况:v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规定其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效。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规定其颁布后的某一具体时间生效。v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
13、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明确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v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没有规定生效时间,则均以颁布之日为生效之时。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中没有规定生效时间,则均以颁布之日为生效之时。卫生法的失效有以下三种情况:卫生法的失效有以下三种情况:v新法颁布施行后,相应的旧法即自行失效;新法颁布施行后,相应的旧法即自行失效;v新法取代旧法,在新法条文中明确宣布旧法废止;新法取代旧法,在新法条文中明确宣布旧法废止;v立法机关通过发布专门的决议、通令等,对某些适用期已过,同现行政策不符的卫生法律、法规、立法机关通过发布专门的决议、通令等,对某些适用期已过,同现行政策不符的卫
14、生法律、法规、规章明令废止。规章明令废止。卫生法的溯及力即某一法规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可以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卫生法的溯及力即某一法规对它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可以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反之就没有溯及力。溯及力,反之就没有溯及力。卫生法的空间效力卫生法的空间效力 卫生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卫生法生效的地域范围,即卫生法在哪些地方具有拘束力。卫生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卫生法生效的地域范围,即卫生法在哪些地方具有拘束力。v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在主权管辖的全部范围内生效 v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卫生法对人的效力 卫生法对人的效力是指卫生法律、法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