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物权概述课件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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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第二章 物权概述物权概述第一节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第二节 物权法律关系物权法律关系第三节第三节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的分类物权的分类第五节第五节 物权的保护物权的保护 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的概念(一)物权概念的发展 三种观点:对物关系说;对人关系说;折衷说。第二条第三款: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权利人人依法对特定的物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支配和排他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二、物权的法律特征二、物权的法律特征(一)物权是直接支配支配物的绝对权绝对权(二)物权是直接支配特定的独立之物特定的独立之物的权利(三)物权是以对物的直接支配
2、并享受其利益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四)物权是具有排他性排他性的权利 一、物权法律关系主体一、物权法律关系主体 指物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和义务人。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五章45-69条)(一)国家作为物权主体 第九条第二款: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不登记。第四十五条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全民所有。国有财产由国务院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六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二)集体作为物权主体(三)私人作为物权主体二、物权法律关系的
3、内容二、物权法律关系的内容 就是物权的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主体所负有的义务。三、物权法律关系客体三、物权法律关系客体(一)物权客体物 1、物权客体:是指凡是存在于人身之外人身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为人力所支配和控制,能够满足人们满足人们某种需要某种需要的财产。第二条第二款: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1、物权的客体必须是单一物。2、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独立物。3、物权的客体必须是特定物。4、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下列选项中能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有:A.商标 B.空气 C.镶在人嘴里的假牙 D.放在地上的假牙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简单来说,是指物
4、权所特有的功能和作用。一、排他效力一、排他效力 含义:含义:即同一物上不得设立两个以上所有权或成立两个以上在内容上相互矛盾内容上相互矛盾的物权,即“一物不容二主一物不容二主”。表现:表现:(一)在同一标的物上,已有所有权存在的,不能另有其他所有权成立。(二)在一个特定物上存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但是他人由于取得时效或者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时,则先前的所有权将因此而消灭,并不得对抗后一个所有权。(三)在同一标的物上,已有以占有为内容的用益物权存在的,不得另有同样性质的用益物权的成立。1、含义:、含义:物权优先效力物权优先效力,又称物权的优先性,狭义上指同一物上物权优先于债权实现的效力,广义
5、上还包括同一物上数个物权之间的先后效力问题。2、表现:、表现:(1)物权间先设定优先:)物权间先设定优先:同一物上存在数同一物上存在数个不矛盾物权时,个不矛盾物权时,先设定的物权优先于后设先设定的物权优先于后设定的物权。(作为一项原则,也存在例外,定的物权。(作为一项原则,也存在例外,如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如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二、优先效力二、优先效力 甲有高级音响一套,价值一万元左右。8月1日,甲因欠债将音响抵押给乙;8月2日又抵押给丙并登记;8月3日又将音响出质给丁。丁在占有期间,发现音响存有故障,于是带到戊电器修理部修理,修理费1000元。戊修好后,丁拒付修理费,故戊将音响扣押下来,两个
6、月后丁仍未付费。问:上述乙、丙、丁、戊的权利如何实现?物权的优先性是相对于债权的平等性而言的。甲企业法人现有净资产100万元整,两年前甲欠乙企业法人100万元整,一年半前欠丙企业100万元整,一年前又欠丁企业100万元整,问乙、丙、丁的债权应如何实现?甲企业法人现有净资产(一栋楼房)100万元整,两年前甲欠乙企业法人100万元整,一年半前欠丙企业100万元整,一年前又欠丁企业100万元整,但一年前甲乙签订了一份以甲仅有的楼房抵押的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问乙、丙、丁的债权应如何实现?(2)物权优先于债权:如下例。)物权优先于债权:如下例。3、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物权优先于债权的例外:物权优先
7、于债权,为基本规则,但法律也设有一些例外规定,使特别规定的某些债权居于优先实现的地位。如:“买卖不破租赁”,即先设立的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的所有权。例:例:甲的房屋2008.5月租给乙,5年租期,2009年5月,甲把房屋卖与丙并登记,后丙要求乙搬出,有权否?三三、追及效力追及效力:“物在呼叫主人物在呼叫主人”1、含义:、含义:指物权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所有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2、限制:、限制:物权追及效力受到善意取得制度限制。如下例 甲有录音机一台,委托乙保管,乙擅自借给丙用,丙在用期间被丁偷走,被戊捡到,甲在戊处发现,要求取回,可否?但乙不
8、是借给丙,而是在丙不知是甲物的情况下以合理价格买入,甲能否取回?(甲不行,但丙可以)四、四、物上请求权物上请求权 即物权权利人权利实现遇到妨害时,有权请求妨害人除去妨害的权利。如确认物权、返还原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消除危险等。第四节第四节 物权类型体系物权类型体系 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这是对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物权法规定的类型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物 权权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所有权特殊抵押权地役权 用益物权普通用益物权海域使用权取水权担保物权抵押权一般抵押权动产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质权动产质权最高额质权权利质权留置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
9、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采矿权探矿权养殖权捕捞权不动产抵押权一、物权的法定种类:一、物权的法定种类:二、物权的学理分类二、物权的学理分类(一一)所有权与他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 以对标的物的支配范围为标准作出的划分。所有权,所有权,也称完全物权,自物权,指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全面永久支配的权利。他物权,他物权,又称限定物权,指在他人之物上享有的在限定范围内有期限地支配物的权利。(二二)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按照设立物权的目的不同划分。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以实现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债务人或第三人)之物或权利上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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