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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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细则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2007年11月编制目的与依据编制目的与依据l单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确定普查总体样本数,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保证普查顺利实施,做好普查清查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清查的目的清查的目的 l清查的目的在于查清普查区域范围内各类单位(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信息,以确定是否纳入普查、是详细普查还是简要普查,为合理配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科学制定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提供依据。清查内容清查内容l清查是对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
2、的清理登记。l清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行业类别、经济(生产)规模等。l农业源种植业的清查以乡镇为单位填写清查表,了解农作物种植情况和农药、化肥的使用情况。清查原则清查原则l(一)所有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一律按经营所在地原则进行清查,即按照地域原则进行清查登记。l(二)(二)参考工商企业名录、经济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中小企业名录、本地污染源监管等信息,按行政区域逐户登记清查。l(三)农业源种植业的清查按乡为单位,规模化农场按农场为单位登记。重点流域农村生活源的清查按村为单位登记。l 清查工作由普查机构负责。通过了解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和乡镇的
3、相关信息,按照产业类型分别填写附件中相应的清查表格。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 l(一)清查基础资料准备阶段l清查基础资料由各地普查机构中相关成员单位(工商局、统计局、发改委、环保局、农业厅、公安厅等)共同提供,以各地2007年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经各地普查办公室进行整理和核对,形成各地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础资料册(库)”,作为开展单位清查工作的参考依据。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l(二)入户走访清查登记阶段l 可以按街道(社区)、村(镇)划分清查区域。l 普查员进入清查区域后,应与区域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在其配合下开展清查。首先明确该清查区地域的范围和
4、界限。在相邻的清查区,普查员要按照清查区示意图沿交界处实地勘察,明确相邻的清查区之间界限和各自清查的范围。其次,要熟悉环境,明确自己负责的区域内的街道名称、门牌起止号码,对清查区域内的各类产业活动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清查对象,逐一核对“清查基础资料册”。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清查工作的阶段和方法l(三)数据处理、审核阶段l 各地普查机构,对各类清查表应当采取交叉作业的方式进行审核、登记,剔除重复。l(四)单位增补、结果上报阶段l 根据核查结果,对清查时遗漏的单位进行增补清查。清查结果逐级上报,作为各地区确定普查对象和筛选工业源中详细普查、简要普查对象的依据。l(五)事后质量抽查工作阶段l
5、 登记和复查工作结束后,各市、县(区)普查机构要组织力量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清查结果的审核清查结果的审核 l普查员应对清查对象提供的信息进行人工审核。核实污染源分类(填报的清查表格种类)是否正确,清查指标是否填写完整,有无漏填缺填等。l国家和省、市级普查机构在正式开始普查前要对污染源清查结果的质量进行核查,按一定比例抽样,核查各区、县清查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核查有误时,必须补充清查,必要时要重新清查。清查工作的组织清查工作的组织l 清查工作在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地普查机构组织实施。按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的要求配备普查人员,经培训后上岗
6、,以保证清查工作按时完成。l 农业源和农村生活污染源的清查以普查机构中的农业组或负责农业源普查单位组织。l 生活源可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协助清查。l 总后勤部负责按全国的统一要求组织军队、武警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的清查。对清查工作的几点要求对清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l 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区域进行拉网式清查,清查结果要与“清查基础资料册(库)”进行核对,重点核查变更、消亡或新增加的单位。l 清查时普查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l 普查员清查时要告知清查对象的权利和义务,督促清查对象如实提供信息。l 普查员有权查阅清查对象有关的统计和排污申报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l 普查人员对清查对象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
7、务,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工业源清查表(QC1表)l 本表以清查小区为单位填报。填报范围为清查小区范围内截至清查时所有的工业企业(包括已建成,开始试生产、暂时停产的企业)。l【1.清查小区】写明清查小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和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的名称。l【3.单位名称】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法人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工业源清查表(QC1表)l【8.行业类别】根据其从事的社
8、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分类。一个企业属于哪一个工业行业,是按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一般按在工业总产值中占比重较大的产品及重要产品)把整个企业划入某一工业行业小类内。填报清查企业所属的行业名称。工业源清查表(QC1表)l【11.是否有危险废物,重金属、放射性物质排放】根据清查企业是否产生危险废物和排放重金属、放射性废物,在相应选项后的“”划“”。只要普查对象符合其中一项,如:有危险废物产生,就应在“是”后的“”内划“”规模化农场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QC2-1表)l 本表以农场为一个填报单位,填报范围为行政区划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的所有规模化农场。l 规模化农场为:种
9、植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豆类和薯类)、经济作物(包括棉花、麻类、桑类、油料、糖料、烟草、茶、花卉、药材、果树等)和蔬菜作物(包括根茎叶类、瓜果类、水生类)的,且耕地和园地总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农场。规模化农场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QC2-1表)l【7.耕地总面积】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不包括种植茶、桑、果等多年生木本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林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抛荒不满三年的耕地。南方宽度小于1m,北方宽度小于2m固定的沟、渠、路和田埂也算耕地。l 不包括已改为鱼
10、塘、果园、林地的土地,被工厂、公路、铁路等设施占用的土地,已退耕还林、还草或已损毁的耕地。也不包括抛荒三年以上的耕地。l 林农、果农间作的土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按耕地计算,以果树为主的计为园地,以林地为主的计为林地。已实施国家退耕还林、还草项目并已享受补贴的,无论是否间作农作物,都不算为耕地面积。l 耕地又分成水田和旱地。水田是指被调查的地块,筑有田埂(坎),经常蓄水,常年用来种植水稻、莲藕、席草等水生作物的耕地,也包括实行水旱轮作的耕地(如水稻与小麦、油菜或蚕豆等轮作)。除水田外的其他耕地统称为旱地,包括统计资料(如统计年鉴、农业普查等)所指的旱地和水浇地。分别填写旱地和水田的面积。规模化
11、农场种植业基本情况清查表(QC2-1表)l【8.保护地面积】是指在露地不适宜农作物生长的季节,采用保护设备创造适宜的环境条件栽培农作物的面积。例如在寒冷气候条件下通过采用温室、温床、冷床、塑料棚等设备,创造光照、温度、水分、通风等适宜的小气候环境,种植蔬菜、果类等高产高值作物的种植面积。l【9.园地面积】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为主的多年生木本或草本作物,覆盖率大于50,或每亩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70的土地。包括果园、茶园、桑园及橡胶园等。果园面积:指种植果树的园地面积;茶园面积:指种植茶树的园地面积;桑园面积:指种植桑树的园地面积;其他园地面积:指除上述茶、果、桑园以外的园地面积。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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