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税收政策有关问题介绍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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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行 税收政策 有关 问题 介绍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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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何正确适用税收政策如何正确适用税收政策规避税收风险规避税收风险威海市国税局税政科威海市国税局税政科2009.122009.122主要介绍内容主要介绍内容v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概述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概述v二、增值税方面二、增值税方面v三、企业所得税方面三、企业所得税方面v四、征收管理方面四、征收管理方面3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概述一、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概述v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v主要包括两方面:主要包括两方面:v1.企业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企业的
2、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收滞纳金、刑罚处罚以及声誉损害等风险;v2.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4二、增值税方面二、增值税方面v(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v(二)进项税额抵扣的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的有关规定v(三)销项税额计算的风险点(三)销项税额计算的风险点v(四)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特殊
3、规定(四)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特殊规定v(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v(六)增值税纳税主体的特殊规定(六)增值税纳税主体的特殊规定v(七)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七)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5(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v1994年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目前仍目前仍继续执行。继续执行。v实施修订后的实施修订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后增值税暂行条例后,增值税一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暂按一下原则办理(国税函纳税人认定暂按一下原则办理(国税函20081079号号):):v1、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
4、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手续。6(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一)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v2、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手续。v3、2009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
5、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人资格认定。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v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可以按照现行规定
6、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资格认定。7(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v1、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v2、海关完税凭证、海关完税凭证v3、农产品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或普通发票(13)v4、运输发票(、运输发票(7)8(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9617号)号)v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取得2010年年1月月1日以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9(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2、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管理办法的增值
8、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年1月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申请稽核比对。v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年1月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申报
9、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额。10(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年1月月1日以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税额抵扣。11(二)进项税额抵
10、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按照票,应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期限内,按照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知(国税发(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号)第二十八条及相关规定办理。规定办理。v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海关缴款书,应在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第二条规定期限内,凭报关地海关出具的相关已完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
11、务税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抵扣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核,并将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的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纳入稽核系统进行比对。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核比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计算进项税额抵扣。12(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5、本通知自、本通知自2010年年1月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取得日起执行。纳税人取得2009年年12月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v原规定:原规定:v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
12、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90日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内到税务机关认证,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v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90天天内内申报抵扣。申报抵扣。v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应当自开具之日起应当自开具之日起90天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前申报抵扣。后的第一个
13、纳税申报期前申报抵扣。13(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v1、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v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v3、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半成品所耗用的购进、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半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货物或应税劳务;v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用消费品;v5、上述第
14、、上述第1项至第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和销项规定的货物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14(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通知(财税(财税2009113号号)v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十三条第二款所称建筑物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具体为固定资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产分类与代码(GB
15、/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中代码前两位为位为“02”的房屋;所称的房屋;所称构筑物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具体为固定资产分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代码前两位为)中代码前两位为“03”的构筑物;所称的构筑物;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15(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二)进项税额抵扣有关规定v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套
16、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v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套设施。16(三)销项税额计算的风险点(三)销项税额计算的风险点v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7、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v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性质的价外收费。17(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v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
18、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天;v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v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18(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v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
19、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v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天的当天;当天;v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
20、售款或、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v7、纳税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纳税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19(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v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8170号)号)v自自2009年年1月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
21、增值税:同情形征收增值税:v(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年1月月1日以后购进或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v(二)(二)2008年年12月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年12月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v(三)(三)2008年年12月月31日以
22、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v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
23、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21(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v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国税函200990号)号)v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根据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征收率减半征收增
24、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v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专用发票。v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
25、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4%/223(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五)销售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v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2%24(六)增值税纳税主体特殊规定(六)增值税纳税主体特殊规定v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十条:v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承包人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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