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纳税调整课件.ppt
- 【下载声明】
1. 本站全部试题类文档,若标题没写含答案,则无答案;标题注明含答案的文档,主观题也可能无答案。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2. 本站全部PPT文档均不含视频和音频,PPT中出现的音频或视频标识(或文字)仅表示流程,实际无音频或视频文件。请谨慎下单,一旦售出,不予退换。
3. 本页资料《特别纳税调整课件.ppt》由用户(晟晟文业)主动上传,其收益全归该用户。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该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传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4. 请根据预览情况,自愿下载本文。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5.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及以上版本和PDF阅读器,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别 纳税 调整 课件
- 资源描述:
-
1、特别纳税调整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 一、特别纳税调整概念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特别纳税调整 二、关联关系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特别纳税调整 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及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所称关联关系,主要是指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具有下列之一关系:(一)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
2、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二)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特别纳税调整(三)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四)一方半数以
3、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特别纳税调整(五)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六)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七)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八)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特别纳税调整 三、同期资料(一)同期资料内容 1、组织
4、结构 2、生产经营情况 3、关联交易情况 4、可比性分析 5、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和使用 特别纳税调整(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特别纳税调整(三)其他规定 1、企业应在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5月31日之前准备完毕该年度同期资料,并自税务机关
5、要求之日起20日内提供。企业因不可抗力无法按期提供同期资料的,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20日内提供同期资料。2、企业按照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同期资料,须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同期资料涉及引用的信息资料,应标明出处来源。特别纳税调整 3、企业因合并、分立等原因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的,应由合并、分立后的企业保存同期资料。4、同期资料应使用中文。如原始资料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副本。5、同期资料应自企业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保存10年。特别纳税调整 四、转让定价管理(一)概念 转让定价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法第六章和征管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对企业与其关联方之
6、间的业务往来(以下简称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审核评估和调查调整等工作的总称。特别纳税调整(二)转让定价方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在选择合理方法前需进行可比性分析,可比性分析的内容包括:1、交易资产或劳务特性 2、交易各方功能和风险 3、合同条款 4、经济环境 5、经营策略 特别纳税调整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1、概念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2、适用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特别纳税调整 再销售价格法 1、概
7、念 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公平成交价格=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可比非关联交易收入净额100%2、适用 通常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购销业务。特别纳税调整 成本加成法 1、概念 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公平成交价格=关联交易的合理成本(1+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加成率=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可比非关联交易成本100%
8、2、适用 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特别纳税调整 交易净利润法 1、概念 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率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利润率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完全成本加成率、贝里比率等。2、适用 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无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以及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特别纳税调整 利润分割法 1、概念 根据企业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一般利润分割法根据关联交易各参与方所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确定各自应取得的利润。剩余利润分割法将关联交易各参与方的合并利润减去分配给各方的常规利润的余额作为
9、剩余利润,再根据各方对剩余利润的贡献程度进行分配。2、适用 通常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特别纳税调整 五、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转让定价调查及调整 (一)转让定价调查应重点选择以下企业:1、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2、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3、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4、利润水平与其所承担的功能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企业;5、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6、未按规定进行关联申报或准备同期资料的企业。7、其他明显违背独立交易原则的企业。特别纳税调整(二)其他注意事项 1、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
10、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2、税务机关选用转让定价方法分析、评估企业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分析评估时可以使用公开公开信息资料,也可以使用非公开非公开信息资料。3、税务机关分析、评估企业关联交易时,因企业与可比企业营运资本占用不同而对营业利润产生的差异原则上不做调整。确需调整的,须层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特别纳税调整 4、企业与关联方之间收取价款与支付价款的交易相互抵消的,税务机关在可比性分析和纳税调整时,原则上应还原抵消交易。5、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5年内实施跟踪管理。在跟踪管理期内,企业应在跟踪年度的次年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