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活动有关上位法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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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投标活动有关上位法招投标活动有关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最新发布,(最新发布,2015年年3月月1日实施)日实施)以及其他人大发布的相关以及其他人大发布的相关法律法律及国务院发布的相关及国务院发布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注意:上位法和下位法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注意:上位法和下位法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1(2013-2014)有关(新)部门规章)有关(新)部门规章(一)(一)关于废止和修改
2、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改委等发改委等九部委九部委2013年年3月月11日第日第23号令)号令)(二)(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财政部令第令第74号号,自,自2014年年2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三)(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商务部 20141号号 令)令)(四)(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国办发201396号号(13-9-26)(五)(五
3、)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政部 2014-12-31发发布)布)2案例说明案例说明-招标需公正守法招标需公正守法nXx省xx市进行地铁站户外商业广告招标。同时该市市政府明确颁布过本市户外商业广告管理条例,其中明确:“任何新建户外商业广告,必须同时配备相同广告面积的公益广告.。”然而,招标人没有在招标公告和相应招标文件里明确:符合该项规定是判断合格广告投标商资格之一。但是,在实际评标时却采用这一管理规定,判定其中没有配备公益广告的,价位却排在前5名的外地广告投标商资格不合格。最后结果是:某当地广告投标商以第六名价格中标。被废标的前5
4、家外地投标商随向当地财政厅提出投诉。n问题:投诉的合法理由应该是什么?323号令号令关于对关于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暂行规定(原(原12号令)的修改例(一)号令)的修改例(一)n将第二十七条中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修改为“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423号令号令关于对关于对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定(原(原12号令)的修改例(二)号令)的修改例(二)n将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5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74号令号令特点(一)特点(一)与现有法律体系无缝对接与现有法律体系无缝对接n考虑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的衔接,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了适用范围,将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政府采购货物、
6、工程、服务均纳入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方式的管理,改变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仅将货物和服务纳入适用范围的规定;6特点(一)特点(一)与现有法律体系无缝对接与现有法律体系无缝对接n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不超过预算的2%,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有相同之处。7特点(二):特点(二):充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充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n在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数量上,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一般要求3人以上单数,而财政部18号令一般要求5人以上单数。8特点(二):特点(二):充
7、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充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n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允许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可以就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体现了灵活性的立法思路9特点(二):特点(二):充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充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n关于等标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自谈判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均规定不少于3个工作日,而财政部18号令规定不少于20日,时间缩短。10特点(二):特点(二):充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充分考虑了效率和变通n在采购预算方面,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采购预算应当在谈判文件和询价通知书中明确,有利于减少由于采购
8、预算不公开造成一些供应商响应文件被否决而带来的废标和重新招标效率损失的现象。11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商1号令)号令)明确规定:招标代理明确规定:招标代理n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新)招标机构应当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具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中、英文)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招标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在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时应当在招标网在线填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登记表。12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商1号令)号令)明确规定:漏项评审方法明确规定:
9、漏项评审方法n第六十三条缺漏项在招标文件允许的范围或比重内的,评标时应当要求投标人确认缺漏项是否包含在投标价中,确认包含的,将其他有效投标中该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并依据此评标总价对其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进行价格调整;确认不包含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签订合同时以投标价为准。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 n(一)购买主体:n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公共服务。
10、n(二)承接主体:n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n(三)购买内容:n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及残疾人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对应当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以及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项目,政府不得向社会力量购买。n(四)购买机制:n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14必须招标项目必须招标项目n进一步明确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范围:n凡属国有资金
11、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除因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只有少数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等特殊情形不适宜公开招标的以外,都应当公开招标;负责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的部门应当审核确定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并通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15注意执行的注意执行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的情形”条例条例第九条第九条n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四)需
12、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n注:可以不招标的项目如何理解(二)项中“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案例)理解(四)项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16规范招标规范招标n充实细化防止虚假招标的规定:n细化了禁止以不合理条件和不规范的资格审查办法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n1)不得对不同的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n2)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审查和中标条件;n3)不得以特定业绩、奖项作
13、为中标条件;n4)不得限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n5)重申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法律规定的同时,对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具体情形作了细化;17签约合法签约合法n禁止在招标结束后违反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人的投标承诺订立合同:n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n2)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n3)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8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招投标活动的监督n一、企业内部监督机制n(1)落实岗位监督责任;n(2)建立跟踪审计制度。n二、保障严格执法,落实
14、行政问责制度:n(1)对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n(2)不按照规定处理投诉;n(3)不依法公告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n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制度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制度n()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n()采购招投标制度;n()合同管理制度;n()施工监理制度;n()工程保险和担保制度。20注意对必招项目招投标中重要时间限制注意对必招项目招投标中重要时间限制(1/3)n1、资格预审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期限: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
15、不得少于5日。(3)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澄清或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作出。(4)资格预审文件异议提出期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5)资格预审文件异议答复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7)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16、17、21
16、、22、60、61条。21注意招投标中重要时间限制点(注意招投标中重要时间限制点(2/3)n2、招标投标(不含资格预审阶段)中各流程时间期限的规定(1)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2)提交投标文件的期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20日。(3)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作出。(4)招标文件异议提出和答复时间期限: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5)招标文件异议答复时间期限: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6)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7)开标
17、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8)开标异议提出期限:当场。(9)开标异议答复期限:当场。(10)中标候选人公示开始时间: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1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12)评标结果异议提出期限:公示期内。(13)评标结果异议答复期限: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14)合同签订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及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22注意招投标中重要时间限制点(注意招投标中重要时间限制点(3/3)n (1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16)投标保证金返还期限:最迟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17)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投诉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18
18、)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期限: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作出处理,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19)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能完成评标和定标工作时。(20)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期限: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21)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对外公告期限: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期限为6个月,公告期满后,转入后台保存。依法限制招标投标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所认定的限制期限长于6个月的,公告期限从其决定。23案例:依法安排招标时间案例:依法安排
19、招标时间某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公告规定:8月1日刊登招标公告并同时出售招标文件,问题:n招标文件出售最短时间应该至几号?n投标最短截止日即开标日可在几号?n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可在几号前提出?n对异议招标人最短应该在几号前给予答复?n修改重大内容导致的新投标截止日应该几号?24公开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程序(1/3)n(1)招标准备1、确定招标组织形式;2)落实招标基本条件;3)编制招标采购方案;4)向项目审批部门或招投标监督部门申请核准招标范围、条件、方式及组织形式(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n1)编制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n2)依法按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出售/发布招标文件。
20、注:“邀请招标方式”与“公开招标方式”同属招标,只在一个是邀请特定投标人,一个是非特定投标人。程序基本一样。25公开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程序(2/3)n(3)投标人编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n1)招标人及时组织收录;2)拒收迟到和密封不合格的申请文件。n(4)组织资格评审n1)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2)确定合格投标人并发投标邀请书。n(5)委托招标代理(如需)n1)调查招标代理实力情况;2)自主委托招标代理签署代理协议。n(6)发售招标文件n1)通过调研,按需求特点编制招标文件;2)依法发售招标文件。n(7)组织踏勘项目现场n1)组织标前会;2)接受异议、答复,澄清和补充、修改招标文件。26公
21、开招标程序(公开招标程序(3/3)n(8)投标人编制、递交投标文件n1)依法开标投标文件时间;2)按招标公告信息递交投标文件。n(9)开标会n1)邀请所有投标人出席;2)准时准地开标;3)依法唱标和记录。n(10)评标n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2)初步评审:3)详细评审;4)依法推荐中标候选人;5)完成评标报告;6)评标结果向社会公示;7)处理异议、投诉;8)开展履约能力审查。n(11)确定中标人n1)依法由发包人确定中标人;2)发中标通知书;3)向监督部门报告招标投标情况。n(12)签订合同 1)依法签约;2)合同归档和备案。27竞争性谈判程序(竞争性谈判程序(1/3)n1.提交竞争性谈判采
22、购方式申请n向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提交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申请。n2.签定协议:n根据核准批复,项目单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签订采购代理协议。n 3.编制竞争性谈判文件n主要有项目概况、谈判须知、技术需求、商务条款、报价格式等。n 4.发布资格预审报名公告n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竞争性谈判资格预审报名公告,设定一定资格条件n5.确定邀请供应商:n入围供应商的选取办法可采取专家评审或从供应商库随机抽签的方式。28竞争性谈判程序(竞争性谈判程序(2/3)n6.发出谈判文件:n采购代理向入围的供应商发出竞争性谈判邀请和竞争性谈判文件n7.答疑:n采购代理/项目单位准备答疑文件,进行书面答疑。n8.成立谈判评审
23、小组:n谈判评审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n9.谈判会:n评为全体就应答文件对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内容包括价格,技术,服务,商务等。允许报价最多次数。根据谈判结果谈判评审小组出具谈判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成交供应商。29竞争性谈判程序(竞争性谈判程序(3/3)n10.结果确认:n采购代理谈判会后将谈判结果报采购人。采购人如对谈判结果无异议出具谈判结果确认函送采购代理。n11.发布成交结果公示:n采购代理将成交结果上网依法公示。n12.发布成交通知书:n如公示期无质疑,可在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通知书,对其他供应商发谈判结果通知书。n13.备案n将有关采购文件送有
24、关管理部门备案。n14.签定合同:n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按谈判结果签约。30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竞争性磋商采购程序1.向预算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2.以公告或专家库抽取或采购人及专家推荐方式确定三家以上供应商;3.编制磋商文件;4.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专家,与采 购人代表共同组成不少于3人磋商小组;5.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和不能列明要求 ,磋商小组需要按规定方法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
25、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8.编制和送交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9.公告结果。10.签署政府采购合同。(注:该方式是为了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工作需要而制定。)31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两种采购方式的异同点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两种采购方式的异同点n1)适用性方面相同点: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都适用于政府采购工程、货物和服务中时不适用于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如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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