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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第五章合同的履行优秀课件.ppt

  • 上传人(卖家):晟晟文业
  • 文档编号:5049231
  • 上传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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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第五 合同 履行 优秀 课件
    资源描述:

    1、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合同履行原则第一节合同履行原则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第三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三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一节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第一节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指当事人按照的标的履行合同义务二、适当履行原则二、适当履行原则指当事人应当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合指当事人应当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同义务三、协作履行原则三、协作履行原则指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还应协助对指当事人不仅应履行自己的义务,还应协助对方履行义务方履行义务四、经济合理原则四、经济合理原则指双方当

    2、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讲求经济效益,指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讲求经济效益,维护双方的利益维护双方的利益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一、履行主体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一、履行主体涉及第三人的合同)二、履行标的二、履行标的三、履行期限合同法第三、履行期限合同法第62条、第条、第161条)条)四、履行地点四、履行地点五、履行方式五、履行方式六、履行费用六、履行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合同主要内容,包括标的种类、数量、价款、要内容,包括标的种类、数量、价款、交货时间等发生纠纷的情况。交货时间等发生纠纷的情况。为避免纷争,应注意保管能够证明双为避免纷争,应注意

    3、保管能够证明双方之间有合同具体内容的证据资料:如方之间有合同具体内容的证据资料:如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信函等资料。信函等资料。涉及第三人的合同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一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一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又称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64条)条)法律效果:法律效果:1、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第三人可以向债务人请求履行2、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

    4、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3、因向第三人履行而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因向第三人履行而增加的费用由债权人承担担(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又称为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合同法又称为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合同法6565条)条)但在委托开发合同、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具但在委托开发合同、承揽合同、雇佣合同等具有人身信任关系的合同不能由第三人履行。有人身信任关系的合同不能由第三人履行。法律效果:法律效果:1 1、债权人应当接受第三人的履行、债权人应当接受第三人的履行2 2、债权人有权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3

    5、3、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4 4、因第三人履行而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因第三人履行而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根据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6464条、第条、第6565条规定的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有独立请求人的第三人,

    6、其诉讼地位因为有独立请求人的第三人,其诉讼地位相当于原告,按照相当于原告,按照“不告不理的基本原理,不告不理的基本原理,法院也不能依职权将其列为有独立请求请的第法院也不能依职权将其列为有独立请求请的第三人。三人。(履行期限案例分析(履行期限案例分析某年元月1日,某公司与王某订立了一份为期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王某承租公司的门面房,年租金为6万元,但未约定租金的交付时间。同年7月,公司向王某追要上半年的租金,王某以未约定交付期为由拒绝支付。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上半年的租金3万元。问:法院应如何处理?分析分析依合同法第226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

    7、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合同法关于履行期限的规定合同法关于履行期限的规定关于合同履行期限未约定,依据合关于合同履行期限未约定,依据合同法第同法第6161条: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条:双方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第习惯确定。根据第6161条不能确定的,依条不能确定的,依据据6262条第条第4 4款:随时请求履行,但合同法款:随时请求履行,但合同法关于关于 合同期限

    8、未约定,应按第合同期限未约定,应按第161161条:条:对交货时间有约定,但付款时间未约定对交货时间有约定,但付款时间未约定的,买方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的,买方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单证的同时支付。物的单证的同时支付。第三节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第三节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二、先履行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合同法第(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合同法第6666条)条)(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 1、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在双务合同中当事

    9、人互负债务2 2、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履行顺序约、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履行顺序约定不明确,根据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定不明确,根据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3 3、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对方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4 4、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的、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导致对方请求权延期导致对方请求权延期将案一个房地产 合同,合同第9条规定,甲方向乙方交付了房款以后,十天内乙方应当为甲方办理产权证。但在这个规定的下一行又写到,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合同订立后甲方按期付款,乙方提出你还要提供一些资料,否则就无法办理产权证。但合同中

    10、又没有明确要提供哪些资料,所以乙方向甲方具体列举了几项办理产权证必须的资料,但甲方认为这些根本没有必要给乙方。乙方催问几次,均无答复,所以就没有为甲方办理产权证。甲方因此起诉到法院。对此案有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双方对此案有几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是双方违约,甲方虽然交付了房款,但没有交付有关违约,甲方虽然交付了房款,但没有交付有关资料,存在过错。而乙方没有为甲方办理产权资料,存在过错。而乙方没有为甲方办理产权证,也有过错,所以是双方违约。第二种观点证,也有过错,所以是双方违约。第二种观点认为是乙方违约而不是甲方违约,因为房屋认为是乙方违约而不是甲方违约,因为房屋 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交付房款和办

    11、理产权证,甲中最重要的问题是交付房款和办理产权证,甲方已经交付了房款,履行了他的基本义务,而方已经交付了房款,履行了他的基本义务,而乙方的基本义务是为甲方办理产权证,但乙方乙方的基本义务是为甲方办理产权证,但乙方却没有办理,所以是乙方的过错。至于交付必却没有办理,所以是乙方的过错。至于交付必要的资料在房屋要的资料在房屋 合同里面是根本不重要的,合同里面是根本不重要的,所以不是甲方而是乙方违约。所以不是甲方而是乙方违约。分析分析应当认为是甲方违约,乙方没有违约。理应当认为是甲方违约,乙方没有违约。理由是:根据合同的规定,甲方不仅仅要交付房由是:根据合同的规定,甲方不仅仅要交付房款,同时应当为乙方

    12、提供必要的资料。当事人款,同时应当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当事人已经在合同中把它作为一个办理产权证的先决已经在合同中把它作为一个办理产权证的先决条件,是甲方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条件,是甲方必须要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说,甲方其实负有双重的义务,第一重义务是交付甲方其实负有双重的义务,第一重义务是交付价款,第二重义务是交付必要的资料。现甲仅价款,第二重义务是交付必要的资料。现甲仅履行了一项义务,另一项义务没有履行。在没履行了一项义务,另一项义务没有履行。在没有履行第二项义务的情况下,如果要求乙方履有履行第二项义务的情况下,如果要求乙方履行义务,乙方享有拒绝履行的权利。这种拒绝行义务,乙方享有拒

    13、绝履行的权利。这种拒绝履行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履行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分析案例分析一份一份 商品房合同规定:买方于合同签订商品房合同规定:买方于合同签订时首付时首付33,34133,341元,余款元,余款3030万元于万元于 年年6 6月月3030日之前付清。买方逾期付款超过日之前付清。买方逾期付款超过9090日的,出卖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方按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累计应付款的5%5%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当在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应当在 年年6 6月月3030日前交房。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的日前交房。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的9090

    14、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付房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付房款并支付款并支付5%5%的违约金。的违约金。买方实际于买方实际于 年年8 8月月2 2日才交清房款,因日才交清房款,因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买方于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买方于1010月月9 9日日向卖方发出解约通知,卖方向卖方发出解约通知,卖方1010月月2222发给买方入发给买方入住通知书,买方坚持解除合同并诉至法院。住通知书,买方坚持解除合同并诉至法院。被告答辩理由被告答辩理由卖方辩称: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卖方辩称: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6 6月月3030日交清房款,直至日交清房款,直至8 8月月1212日才

    15、交清,我日才交清,我公司依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交公司依法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交房时间已改为房时间已改为8 8月月1212日,自该日起至买方日,自该日起至买方1010月月9 9日向我公司发出解约通知未超过日向我公司发出解约通知未超过9090天,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未成就。所以,天,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未成就。所以,合同不能解除。合同不能解除。一审判决一审判决一审法院认为,买方应于 年6月30日前付清全部房款,卖方应于6月30日前交房,按照合同法第66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买方将实际付款时间延至8月12日,卖方在买方拖

    16、延付款的期间有权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交房至实际付清房款日止。但买方付清房款后,卖方未于付清全款的当日交房,而是10月22日才发入住通知书,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卖方迟延交房天数未超过约定的90天,因此解除合同的条件未成就,故驳回买方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二审判决二审法院认为,合同中对双方付款、交房二审法院认为,合同中对双方付款、交房的时间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时间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卖方履行交房义务并不以买方付款为前提条件,双方应各自分别并不以买方付款为前提条件,双方应各自分别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买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

    17、未付清全部房款,并不能作为免除卖方逾期交未付清全部房款,并不能作为免除卖方逾期交房责任的法定事由。买方在卖方未按期交房,房责任的法定事由。买方在卖方未按期交房,且依照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就时,书面且依照合同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成就时,书面告知要求解除合同,其解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告知要求解除合同,其解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故双方所签合同应自故双方所签合同应自 年年1010月月9 9日解除。日解除。2、双方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履行顺序约定不明确,根据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卖方辩称:买方未按合同规定的6月30日交清房款,直至8月12日才交清,我公司依法行使

    18、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交房时间已改为8月12日,自该日起至买方10月9日向我公司发出解约通知未超过90天,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未成就。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出卖人应当在 年6月30日前交房。(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合同法第66条)但两种制度之间存在重叠,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更广。而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主要是解除合同并立即索取赔偿。乙方催问几次,均无答复,所以就没有为甲方办理产权证。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支付上半年的租金3万元。买方实际于 年8月2日才交清房款,因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房,买方于10月9日向卖方发出解约通知,卖方10月22发给买方入住通知书,买方坚持解除合同并诉至法院。三、履行期限合

    19、同法第62条、第161条)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和也采纳了预期违约的概念。出卖人应当在 年6月30日前交房。一是不安抗辩权只适用于默示预期违约。分析分析根据合同法第根据合同法第6666条的精神,凡合同条的精神,凡合同对于履行期限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对于履行期限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即使约定交房、付款的期限相同,履行,即使约定交房、付款的期限相同,也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就是说,也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也就是说,“没有先后履行顺序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解释为,应解释为“合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先后。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先后。日化厂担心以后的货款不能按时收回,遂停止向商场发货。指当事

    20、人应当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买方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三是不安抗辩权给予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预期违约制度同时赋予双方当事人。出卖人应当在 年6月30日前交房。将案一个房地产 合同,合同第9条规定,甲方向乙方交付了房款以后,十天内乙方应当为甲方办理产权证。第二节合同履行的规则(二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甲公司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消防部门要求停工,因而丧失履行能力,作为有先履行义务的乙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中止履行其义务。甲公司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消防部门要求停工,因而丧失履行能力,作为有先履行义务的乙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中止履行其义务。一份 商品房合同

    21、规定:买方于合同签订时首付33,341元,余款30万元于 年6月30日之前付清。也就是说,“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解释为“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先后。而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主要是解除合同并立即索取赔偿。我国在继承大陆法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第94条和108条)。出卖人逾期交房超过的90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退还已付房款并支付5%的违约金。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合同相对性的突破)(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案例分析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案例分析能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某年某年1 1月,某日化厂与某百化商场签订了一月,某日化厂与某百化商场签订了一份供应化妆品的

    22、合同。合同约定:该年份供应化妆品的合同。合同约定:该年2 28 8月月份,日化厂按月向商场提供某品牌化妆品,履份,日化厂按月向商场提供某品牌化妆品,履行日期为每月行日期为每月1515日至日至2020日,每次交付日,每次交付100100件,履件,履行方式为送货上门;商场于收到货物当日通过行方式为送货上门;商场于收到货物当日通过 结算,等等。合同签订后,结算,等等。合同签订后,2 2、3 3两个月双方都两个月双方都按约履行。按约履行。4 4月份日化厂按期发货,但商场却月份日化厂按期发货,但商场却以种种理由推诿。日化厂担心以后的货款不能以种种理由推诿。日化厂担心以后的货款不能按时收回,遂停止向商场发

    23、货。商场要求日化按时收回,遂停止向商场发货。商场要求日化厂按期发货,日化厂辨称自己未按时发货是因厂按期发货,日化厂辨称自己未按时发货是因为对方未按时支付货款,造成资金紧张。问:为对方未按时支付货款,造成资金紧张。问:日化厂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其行为的性质如日化厂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其行为的性质如何?何?二、后履行抗辩权二、后履行抗辩权(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概述(一后履行抗辩权的概述有人又称之为先履行抗辩权或先违约抗辩权,有人又称之为先履行抗辩权或先违约抗辩权,三者含义并无差别,只是侧重点不同。三者含义并无差别,只是侧重点不同。(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二后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1 1、当事人因双务

    24、合同互负债务、当事人因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 2、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当事人一方须有先履行的义务3 3、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先履行一方到期未履行债务或未适当履行债务债务(三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三后履行抗辩权的效力暂时阻止先履行一方请求权的行使暂时阻止先履行一方请求权的行使三、不安抗辩权三、不安抗辩权(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是大陆法系的概念是大陆法系的概念(二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二不安抗辩权成立条件(合同法第(合同法第6868条)条)(三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的义务(三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的义务一是通知对方当事人;二是在对方提供担保后,一是通知对方当事人;

    25、二是在对方提供担保后,恢复履行恢复履行(四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四不安抗辩权的效力其效力主要是中止合同,要求对方作违约担保。其效力主要是中止合同,要求对方作违约担保。预期违约制度起源于英美法,它包括明示毁预期违约制度起源于英美法,它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情况。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情况。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或以其行为向对方届满之前,一方当事人明确或以其行为向对方表示届时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表示届时将不履行合同的情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和和 也采纳了预期违约的概念。我国也采纳了预期违约的概念。我国 在继承大陆法不安抗辩权制度的

    26、同时在继承大陆法不安抗辩权制度的同时,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吸收和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第(第9494条和条和108108条)。但两种制度之间存在重叠,预条)。但两种制度之间存在重叠,预期违约的适用范围更广。更有利于实现当事人期违约的适用范围更广。更有利于实现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减少交易风险和损失。之间的利益平衡,减少交易风险和损失。四、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四、不安抗辩权与预期违约的区别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一是不安抗辩权只适用于默示预期违约。一是不安抗辩权只适用于默示预期违约。二是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条件之一,是债务履行二是不安抗辩

    27、权适用的条件之一,是债务履行有先后顺序,而预期违约的适用无此要求。有先后顺序,而预期违约的适用无此要求。三是不安抗辩权给予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三是不安抗辩权给予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而预期违约制度同时赋予双务的一方当事人,而预期违约制度同时赋予双方当事人。方当事人。四是不安抗辩权主要的救济方法是中止履行合四是不安抗辩权主要的救济方法是中止履行合同,要求对方作履约保证;而预期违约的救济同,要求对方作履约保证;而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主要是解除合同并立即索取赔偿。方法主要是解除合同并立即索取赔偿。案例分析不安抗辩权)案例分析不安抗辩权)某年某年8 8月月2 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

    28、份承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承揽合同。规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揽合同。规定,甲公司为乙公司加工300300套产套产品,交货时间为品,交货时间为1010月月1 1日。乙公司应在合同成日。乙公司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立之日起1010日内支付加工费。同年日内支付加工费。同年9 9月月2 2日,当日,当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地消防部门认为甲公司生产车间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全隐患,要求其停工整顿,甲公司因此将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乙公司在得知这一情形后,遂于同年后,遂于同年9 9月月101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日

    29、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辩称,合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辩称,合同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为不构成违约。即使其尚未到履行期限,其行为不构成违约。即使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不能交货,也不是其责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不能交货,也不是其责任,而是因为消防部门要求其停工。而乙公司任,而是因为消防部门要求其停工。而乙公司至今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其行为已构至今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因此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成违约,因此提出反诉,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责任分析:分析:本案中乙公司有先履行合同的义务,却未能本案中乙公司有先履行合同的义务,却未能按约履行,甲公司也并未提出异议,双方当事按约履行,甲公司也并未提出异议,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这并不能免除乙公人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这并不能免除乙公司的违约责任。司的违约责任。甲公司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消防部门要求停甲公司因存在安全隐患,被消防部门要求停工,因而丧失履行能力,作为有先履行义务的工,因而丧失履行能力,作为有先履行义务的乙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中止履行其义务。乙公司可以主张不安抗辩,中止履行其义务。若甲公司不能恢复履行能力且不能提供担保的,若甲公司不能恢复履行能力且不能提供担保的,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乙公司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谢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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