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一章-绪-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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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 第一章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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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经 济济 法法重庆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第一章第一章 绪绪 论论l学习要点:学习要点:理解经济法的含义及其特征;了解经济法产生及其发展简史。理解和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主要内容。理解代理和时效。一、经济法概述一、经济法概述l(一)经济法的含义l经济法律l指与经济活动有关的经济法律法规。作为一门课程,一般又称为经济法实务。l其内容包括了民法、商法、经济法的各一部分内容。l经济法学l经济法学是研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法与社会经济、法、法的其他部门等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经济法的内容及其实现等的一门法学学科。l其研究对象的核心为经济法。经济法经济法l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基于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对市场
2、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干预而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l(1)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l(2)经济法体现了国家运用法律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从而使经济法具有了较强的权力属性。l(3)经济法在调整体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经济关系时,可以是事前调整,也可以是事后调整。(二)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二)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l1经济法从概念到学科 l1755年,法国: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一书中首先使用“经济法”这个概念。其调整对象只限于分配领域。l1843年,法国: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一书中将“分配法和经济法”作为专章加以论述。l1865年,法国:蒲鲁东于工人阶级的政治能力一书中说:“经济法是政治法和民法的补
3、充和必然产物。”l里特尔:在德国1906年创刊的世界经济年鉴中,使用了“经济的法”一词,现代经济法的术语即由此提出。l此后,20世纪10年代和20年代初,德国法学家赫德曼等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经济法的论文。1916年,赫德曼在经济学字典中使用了经济法一词,他认为经济法是经济规律在法律上的反映。.西方国家经济法立法的发展西方国家经济法立法的发展l德国在19世纪70年代:以国家权力来扶持卡特尔之法就成了德国经济法的标志之一。在1896年德国就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启了德国经济立法之门。德国在一战时的经济法。希特勒政府1934年7月15日颁布卡持尔变更法和强制卡特尔法,取消魏玛共和国时期对
4、卡特尔协定的限制,规定联邦经济部长认为必要时,有权在特定生产部门强制建立辛迪加、卡特尔、康采恩协定,并有权对这种协定变更和监督执行。1934年11月颁布的德国经济有机建设法,进一步从法律上强化了垄断资本的权力,使国家经济转向战争经济。l在英美法系国家,历来不强调公私法的划分,自然也不理会与这种划分密切相关的“经济法”,但是经济立法相当发达。如美国的谢尔曼法早在1890年即已颁布,30年代的危机期间,颁布了国家产业复兴法(1933年)、农业调整法、一系列银行法和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等,并通过专门机构予以贯彻。l日本于1925年颁布出口组合法、重要出口物品工业组合法强制卡特尔法,
5、1931年制定国家重要产业统制法。l捷克斯洛伐克:经济法是本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门,1964年制定了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经济法典。中国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中国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l建国以来,中国经济法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l()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阶段(19491956)l()全面开始社会主义建设阶段(19571965)l()十年内乱阶段(19661978)l()新的历史发展阶段(19791992)l()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后(1993 )l1992年底党的十四大作出了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决策。l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宪法修订案中明确规定了“加强经济立
6、法、完善宏观调控”的任务。l关于“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讨论。l我国已经在经济管理:企业和投资:经济活动和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建立了经济法的框架。l我国所订立的经济法律法规还存在比较多的缺陷。(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特征(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特征l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l国家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干预所形成的经济关系。l(1)市场主体管理关系。规范市场主体及其行为。l(2)市场秩序调控关系。l(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l(4)社会分配关系。经济法的特征经济法的特征l()综合性。在调整手段上;在规范构成上;在调整范围上。l()经济性。其重要表现是经济法往往把经济制度、经济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直接规定为法
7、律。l()行政主导性。经济法强调国家干预,体现了其权力属性,因此,经济法在调整经济关系的过程中直接体现了国家的特殊意志,体现了法的强制性、授权性、指导性。l()政策性。(四)经济法的渊源(四)经济法的渊源l(1)宪法;(2)法律;l(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l(5)部门规章;l(6)司法解释;l(7)国际条约或协定。l国家政策、习惯也可作为经济法的形式之一。二、经济法律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l(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l法律关系: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l经济法律关系: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l(1)是在经济领域中发生的意志关系。l(2)是
8、经济法规定和调整的法律关系。l(3)是一种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l(4)是具有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关系。(二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l.概念: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受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当事人。l(1)能够以自己名义独立地参加经济法律关系。l(2)是经济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担当者。l(3)能够独立地承担经济法律责任。l.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l必须具备法定的主体资格。l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资格或能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l(1)经济管理主体。l(2)经济活动的主体。l 1)各类企业;2)事业单位;3)社会
9、团体;4)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5)公民个人。l(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l此外,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如国家对外签订政府贷款和担保合同、对内对外发行政府债券、政府部门出让土地使用权等。(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l.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含义 l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l.经济权利经济权利l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依法具有的自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己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和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
10、为一定行为的资格。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资格。l.经济义务经济义务l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满足特定的权利主体的权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经济行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必须实施或不实施某种经济行为。(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四)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l含义: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l类型 l(1)物,亦称有体物。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l(2)行为。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完成一定工作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
11、定劳务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l(3)智力成果。这是指人们创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等。l权利亦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五)(五)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 l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是指由于一定客观情况的出现而在主体之间形成一定的经济权限关系。l经济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已经发生的经济法律关系要素的变化。l经济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经济法主体之间的经济权限归于消灭。l1经济行为l(1)经济合法行为。l(2)经济违法行为。l2 事件 三、代理制度三、代理制度l1、代理的概念、特征(P189)l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
12、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63条)l特征l1.代理人在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l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活动;l 3.代理行为是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l 4.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2 2、种类、适用范围、种类、适用范围l1)代理种类l(1)委托代理:又称为意定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所发生的代理。l(2)法定代理: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l(3)指定代理: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l2)适用范围 l法律行为:如:申请行为、申报行为、诉讼行为l3)不适用范畴 l严格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结婚登记l严格人身性质的债务,如按约演出l违法行为3 3、无权代理、无权代理l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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