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十四章-国有资产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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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法 概论 第十四 国有资产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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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四章 国有资产法o国有资产的范围o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o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o政府投资管理制度o国有企业重要概念和术语o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划拨、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国有企业、债转股、管理层收购、MBO、“郎顾之争”、经营者业绩考核第一节 国有资产立法概述o一、国有资产的概念和范围o(一)概念o国有资产是所有权归国家的资产。o1993年12月,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国有资产系指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事业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
2、(二)范围 o国有资产可以按照不同标准分类。o按照占有单位不同,可分为国家机关的国有资产、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企业的国有资产;o按照经营属性不同,可分为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o按照表现形式不同,可分为实物型国有资产、货币型国有资产、知识产权型国有资产等 二、国有资产立法概况 o国有资产立法涉及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以及产权管理等内容。产权界定是关于国有资产权属的确认、登记和管理的活动,产权交易是关于国有资产权属的转移、登记和管理的活动。o目前,规范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的基本立法是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o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矿产
3、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涉及国家投资和自然资源的立法也对产权界定作了规定。o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尚无基本立法,相关内容散见在前述立法以及个别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立法中,比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节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o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o(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概述o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指依法对各类企业中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职权划分。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o按照上述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建立起“三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即中央级、省级和设区的市级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4、会。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o1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o2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o3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o4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 o5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o6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o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除前述规定的职责外,可以制定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o一)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概述o根据中编办关于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关于继续做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含县级)主管财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二)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 o财政部对金融类企业依法履行以下国有资产管理职责:o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 o2对中央所属金融类企业依法履行以下国有资产管理职责:o(1)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o(2)负责国有资产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的界定和产权登记工作;o(3)负
6、责国有资产评估的具体监管工作;o(4)负责监管国有资产转让、划转处置及重大产权变动事项;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o(5)负责国有股权管理事宜。o3负责金融类企业向外商转让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事宜 o4依法指导和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做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o5负责全国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的统计、汇总分析及综合评价工作。o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明确应该由财政部负责的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 o县以上(含县级)地方财政部门依法对地方所属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是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和产权登记、统计、分析,国有
7、资产评估,国有产权变动及国有股权管理等事项。o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所办投资实体的国有资产管理事宜,比照上述原则执行,由财政部负责 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o(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概述o按照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职责 o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8、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o2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 o3按规定权限审批本级事业单位有关资产购置、处置和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组织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o4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o5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 o6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
9、态管理。o7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o8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o(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概述o按照2019年7月1日起实施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 o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10、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行政单位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和原则 o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o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及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节 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o一、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o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o产权界定遵循“谁投资、
11、谁拥有产权”的原则进行,在界定过程中,既要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及经营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又不得侵犯其他财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o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单位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o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产权登记分为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和注销产权登记。企业办理产权登记,应当按照规定填报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并提交有关文件、凭证、报表等。o填报的内容或者提交的文件、凭证、报表等不符合规定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补正。产权登记实行年度
12、检查制度 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o(一)国有资产评估概述o国有资产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人员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按照一定的评估原则、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国有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加强国有资产评估建设,有利于规范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国有资本运营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二)国有资产评估的情形 o(1)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o(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o(3)合并、分立、清算;o(4)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o(5)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o(6)资产转让、置换、拍卖;o(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o(8
13、)确定涉讼资产价值;o(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o占有单位收购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单位置换资产以及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对相关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管理 o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核准。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制。(四)国有资产评估法律责任 o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违反规定,向评估机构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并导致评估结果失实的,由财政部门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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